……”王中字越说越上瘾,喋喋不休的继续说道。
“你别说那个歌好不好!”荀若冲着王中字一瞪眼,打断他的话,脸上的表情显得无比郁闷,“都是穿越女,人家唱歌就跟特异功能似的,一准吸引来一个帅哥,可怜我啊……一首温柔的《总有一天等到你》却只换得众人一句‘有鬼’,我烦着呢?”
荀若拼命的抓着头,脸上的表情显得十分痛苦,“为什么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啊?我唱歌挺好听的啊!为什么他们要说有鬼呢?”
“深山老林、白衣彩发、红蓝色眼珠、面如黑锅、唇如血盆,不当你是鬼才有鬼呢!”王中字低下头,不敢对荀若多看一眼,只敢小声在嘴里嘀咕道:“没事还嚎着什么‘总有一天等到你’之类的话,碜得慌啊!”
“还有他们!”荀若忽然一指那群早已吓呆吓傻的村民,很生气的说道:“明明就是我们从金兵手中救了他们,他们没一点表示也就罢了,竟然还吓成那样,太不给我们面子啦!”
“这……”王中字一眼扫过去,那几个被抓来的村民胆大的还脸色苍白的看着他们俩,胆小的早就眼一瞪晕了过去。
“还有你们,吵死啦!”荀若指着又一指在一旁哭啼个不休的众少女,很生气的说道:“不就被强奸了吗?现在强奸你们的人都死了,仇也报了,你们哭什么哭?有什么好哭的!真要不爽,找个机会反强奸回去就是啦!如果哭有用,还要报什么仇?”
荀若说着,转身拿起一把染血的长刀,“碰”的一声丢在一个穿着粉色衣服,哭泣个不停的少女面前,吓得对方尖叫一声,身子本能的往后一缩,哭得反而越发厉害,“喂!你,把刀捡起来!”荀若伸出一只手,指着少女,又指了指地上的长刀,大声说道。
“不不……我不敢!”少女拼命的摇着头,身子因为恐惧而缩成一团,大大的眼睛中充满着无助加恐惧的光芒,粉嫩的小脸上满是尘土,但也看的出她曾经是多么漂亮,“不……不要……”
“不要?没这么容易!”荀若走上起拾起刀,一手抓住刀柄,一手撑开少女的手掌,强行往少女手中塞去。
“啊!”少女拼命摇着头想要挣扎开,但却架不住从小学散打的荀若力气大,还是被荀若强行将刀塞进了自己手中,雪亮的刀锋上映出少女惊恐失措到变形的脸,吓得对方立刻又是一阵尖叫上。
“喂!你看见那个人没有……刚刚强奸你的那个……”荀若死死握住少女握刀的手,指着地上一具刚刚被她斩首的无头尸体,大声说道:“你现在上去,砍他一刀!为你报仇,也为你的朋友报仇!”
“不!我不敢!我不敢!”少女一脸惊慌的看着尸体颈头不断涌出来的鲜血,流着泪拼命摇着头,双脚不断在地上乱蹬,身子坐在地上不住想往后缩,但抵不过荀若的大力拖拉而不断向前移,“不要不要!”
“你怕什么?他都死啦!不会再伤害你啦!”荀若失望的看着畏畏缩缩,身子不住发抖,闭着眼睛,连看都不敢看死尸一眼的少女,又看了看一旁那群衣裳不整却只会畏畏缩缩的在一旁哭的女子,死命咬了咬下唇,有点不敢置信,自己以前认识的都是的女孩子,虽然并不是个个都性烈如火,但她们也许喜欢随遇而安并不好强,过着幸福的像猪一样的生活,却无一会像眼下这群女人一样,在被人欺负时不思振作,除了哭哭啼啼的用泪水安慰自己之外,什么都不敢做,不想找到凶手为自己也为其他姐妹报仇,也不想着走出阴影坚强起来好好活下去,“他刚才不是才强奸了你吗?现在我给你一个报仇的机会,你都不敢!你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我不敢,我真的不敢!你放过我吧!放过我吧!”少女流着泪跪在地上,空着的那只手死命拉住荀若的衣襟,冲着她苦苦哀求道:“我真得不敢啊!”
“你……”荀若强忍住骂人的冲动,不理会少女的哀求,自顾自的抓住少女拿刀的手,猛得挥起长刀狠狠向尸体上捅去。
“啊!不要啊!”少女惊慌失措而又恐惧绝望的惊叫声,顿时在漆黑的夜空中响起。
清穿最大的贡献(上)
作者有话要说:北宋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南侵,战乱四起,官兵和百姓无粮可食,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乾,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乾。他们把这人肉乾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
不说别人,就连大名鼎鼎的岳家军,饿死不拿粮,冻死不拆屋的原则面前,他也是干过拿金人的尸体当干粮的事的……
民族英雄岳飞在饿死的困难面前,尚且如此干了,对女主角的道德要求,麻烦也放低点……
“小若姐姐……”王中字惊讶的张大嘴,目瞪口呆的看着表情很气愤的荀若,“你生气啦?”
“生气?我没有!”荀若一回头,刚才的一脸愤容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甜蜜的笑容。
她只是愤怒,愤怒于这群人的胆小、懦弱和自私,女人是这样就算了,竟然连男人也是这样!
刚才她已经仔细查看过了,这群人是山下一个村子的,村子里虽然不大,但也有百把十号男丁,而金兵只不过区区十人。
这么多的成年男子,这么少的金兵,但这些人不但不敢和金兵拼命,而且还冷漠自私到见死不救,任由金兵在他们面前,残杀他们的父老乡亲,强奸他们的妻子儿女,最后在将他们也一并用绳子绑起来的同时,他们竟然也乖乖如绵羊一般不敢反抗。
“这些人,你打算怎么办?”王中字凑到荀若耳边,小声的说道:“他们可是会泄露我们的形藏的,要是让那些金兵知道,是我们杀了他们的人,可能会引来报复的。”
“那……”荀若头微微一偏,想了一会才皱着眉头,用很肯定的语气说道:“就全杀掉吧!反正活成他们这样,死不死也没有差别!”一群废物而已。
“不用吧?”王中字一惊,跌坐在地上,看着杀气腾腾的荀若,好半天才反应过来。
“要的!”荀若点点头,脸上的表情显得很平静,说话的语气也是肯定句,而非问句。
“可是可是……”王中字一张小脸变得惨白惨白,心脏也忍不住狂跳起来,“这样做是不太残忍啦?”
“怎么残忍啦?如果让他们活着出去,难保不在金军的严刑之下,招出我们来,到时候……”荀若一瞪美目,脸上的表情写满威胁,“不是他们死,就是我们亡,你选吧?”
“那……他们也不一定要死啊!”王中字脸上的表情虽然还有些犹豫,但心里已经开始赞成荀若的话,“我们可以让他们不要说啊!我们是他们的救命恩人,他们一定会听我们的。”
“笑话!自己的性命,岂可交到他人手中!”荀若一瞪眼,看着王中字稚气未脱的小脸,她觉得自己再这么瞪眼下去,早晚变成“张铁林第二”。
“可是……可是……”王中字脸上的表情依旧十分犹豫,“他们都是无辜的人!”
“就算,你不为自己想,你想想你爹你娘,还有村里的百姓,他们难道就不无辜吗?”荀若用诱惑的口气,缓缓的说道:“你不想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害死了他们吧?”
“这……”王中字脸上的表情依旧显得很犹豫,但荀若却知道他,其实已经屈服于她的话语之下。
“这什么这?这不是很明显的事吗?死道友不死贫道就好了,乱世人命不如狗,不如让他们早点去了,说不定下辈子还能投个好胎。”荀若看着王中字那副痛苦不堪的模样,又想起刚才那群人冷漠的表情,心中冷哼一声,继续劝解道。
“我想起那边还有一点事,小若姐姐你先忙吧!”王中字放下手中的碗,声音有些失落的说道:“我先走啦!”
“嗯!”荀若看着一脸闷闷不乐表情离开的王中字,心里充满了不屑之情。
死道友不死贫道,每个人都要自己要保护的人,在这种人命连条狗都不如的乱世之中,能保护好自己和自己的亲人,已经是很难得的事了,想要解救苍生,泽背天下……恕她直言,她很肯定没有这个能力。
最重要的是,对于生于二十一世纪,却莫明其妙来到这个世界的荀若来说,这些人都是八百年前的古人,人固有一死,就算她今天救了他们,侥幸不杀他们,在荀若的那个时代,他们早已经死啦。
不行!她绝对不能放走这些人,今天的事,如果透露出一丝丝风声出去,自己也许能逃走,村子里的人却必死无疑,实在是没有必要为了这样一群懦夫而陪上自己的性命。
荀若想着咬着下唇,脸上闪过一丝凶狠的表情,用冰冷的目光扫视着今天不幸在场的诸人,虽然这里不少人是妇孺,但这一切却并没有放在,从小生长于男女平等和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新中国红旗下的她眼中。
不说老爸高级黑道知识份子,以前一早教过自己的,仁义礼仪这种东西,只有在不妨碍自己处于绝对优势的情况下才能讲,而在可能会危及到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它就是一个渣这个道理。
就说现代社会普通的黑道份子都已经会讲究男女平等——即敌人的妇孺残害起来,一样没商量。
没有理由,身为黑帮大小姐的自己,会不知道这个简单的道理。
至于孩子嘛,越小的孩子,才要越多补两刀——不然当年自己辛辛苦苦在上课时,偷偷看的那么多武侠小说,岂不是全读到狗身上去啦?
“小若姐姐,你是不是一开始没打算救他们?”王中字走了两步,忽然停下脚步,背对着荀若,闷声闷气问道。
“这个……”荀若脸上出现一丝尴尬的表情,见义勇为这种事,她从小到大从来都没有做过几回,偶尔做上那么一两次时,她也一定会良心不安的——主要是对从小就辛辛苦苦教育自己“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的老爸不安,更何况是干为了陌生人而二pk十这种事,自己的亲人都不着急,她急着出头什么?又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我没说错吧!”王中字转过头,他今年不过十六岁,但身形长相看上去却不过十二、三岁左右,一张小孩似的脸蛋显得稚气十足,但又写满了认真。
“那个……”荀若低下头,她忽然发现这堆火好奇怪啊,为什么它能烧得这么猛烈呢?为什么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如果你打算救人,你就不会等金兵……金兵将那些女子都强暴之后,你才出现,对吗?”王中字一副咄咄逼人的模样,接连问道:“明明……明明我们一开始就在那里的,明明我们可以在这些女人被强暴之前出手的,可是你……你……”
王中字脸上的表情,看上去又气又恼,但又写满无可奈何,心中的愤怒更是无语言表。
“唉啊!可以这么说吧!”荀若点点头,头依旧低着,看不清楚表情,但声音听上去却十分的无所谓,“金兵比我们人多,要是冒冒然出手,我们可能会有生命危险,不过……”荀若抬起头,看着王中字,嘴角浮起一抹诡异的笑容说道:“男人嘛,风流快活之时,警惕性总是比较低的,正是我们出手的好机会!其实,我还想晚一点的,等他们快要精尽人倒的时候再出现,会保险很多来着!”
“我……我……”王中字嘴角忍不住开始抽抽,他咬咬牙,伸手指着荀若,想要说什么,但理智又告诉自己,荀若的话才是对的。
他们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女人,一个是小孩,而金兵有十个人,一个个都是五大三粗的彪形大汉,如果他们俩不是趁着金兵正风流快活,而冒冒失失出手的话,那不要说是救人,估计连他们俩都要搭进去。
“我我我!我什么?不管怎么样,好歹我出手啦!早知道这样,我管他们去死啊?反正赚钱的方法有的事,我有必要冒着这么大危险出手吗?结果还救了一群废物!”荀若冷哼一声,站直身子上下打量着比自己要矮上一截的王中字,手插着腰,往王中字面前一站,依靠的身高优势,以45度角俯视着对方,开口说道:“如果你想说的是,我该拿你怎么办?那麻烦你表情再哀怨点,目光再激烈的,对对对,手再抬高点,青筋再多抖两根……喂……你跑什么啊?”
荀若冲着王中字跌跌撞撞的背影,做了个鬼脸,才将视线转移到那些被她杀掉的金兵尸体上,冒着这么大的生命危险杀人,竟然只救出一堆还不如早死早超生的废话。
今天干的这叫什么事?既然在精神上已经被伤害了,那么就只能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