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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命交给我 佚名 4904 字 3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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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命交给我 作者:亦疯

序章

在宇宙中,原星不过是一颗不起眼的小星球。可这颗小小的蔚蓝色星球却是整个宇宙的修真圣地,据说最早的修真者就出现在原星,一开始修真者是以神仙的形象出现的,后来随着修真者日趋增多,修真也不再是传说了。各大门派纷纷亮出招牌,公开收徒。一时之间,读书无用论再次横行,只有修真才是正道。

各大修真门派中,以四门三派二寺一宗最具实力。四门为器修门、神始门、大道门、魔门,其中器修门以炼器成名,神始门主修玄学,大道门专攻道法,魔门是四门中最为神秘的,平时魔门中人从不露面,只在百年一度的圣果大会上,魔门才会派代表前来争夺圣果。

三派是麒骏山的麒骏派,飞蠧峰顶飞蠧派和青牛山上倾城派。麒骏山是因山上异兽麒麟得名,后来一散修高手收服了这异兽麒麟,创建了麒骏派,以麒麟为镇派神兽。飞蠧派以巫术和盅术闻名,一般修真者是不敢招惹飞蠧派的弟子的,因为飞蠧派亦正亦邪,门人弟子无不性格怪癖,一言不和就可能在对方身上种下盅虫或者下一个巫术。倾城派中都是女弟子,收徒极少,不过一个个都是修为极高,一般人也不敢招惹。

二寺即天严寺与地法寺。两寺虽然同样是修佛,功法相差也不大,只是两寺一直在细枝末节上争论不休,到如今两寺之人,一见面二话不说,“用实际行动论证各自观点”。

这一宗“天人宗”,乃是十大门派中最为神秘的,只在万年前各门派为了一仙器闹得整个星球鸡飞狗跳的时候,天人宗只派了一个年轻的女修真者来调停。那人只放出法宝就无人能敌,其余九派的门主长老竟也不是一合之敌。自此,天人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有人甚至认为天人宗里的都是仙人。

后来修真者越来越多,原星已经不能满足各门派的需求,大道门首先建立了传送阵,举派迁移到原星附近一颗同样适合修真的星球,取名大道星。接着各门派纷纷效仿,有能力的门派就独占一个星球,没有能力的两派或者三派分享一颗。最后,除了魔门和天人宗的行动不为人知,原星上修真门派一时迁移殆尽,只有百年一度圣果大会仍旧在此举行。

注:圣果生长在原星的一处绝谷之中,百年结果,对修真者而言有着莫大的好处,不仅可以增加修为,还可以造就仙人之体,如此宝物自然是人人都想得到。只是谷内的天地元气异常浓厚,修为低的连靠近都做不到,九大门派中长老级以上的高手才能勉强来到谷底,但是来到谷底之后无论是谁都与常人无异,因为这里的天地元气根本无法调动,只需要随便加上一刀,不管是谁都只能到阎王殿报到。因此,在九大门派的协调下,圣果大会应运而生,修为最高的才能进入谷底。

第一章 老大峰子

麒骏国建在麒骏山之上,麒骏派外迁之后,普通人就迁了进来,在这曾经是修真福地的山上建立了麒骏国。非人镇是麒骏国的一个小镇,自从各个修真门派外迁之后,剩下的都是一些不适合修真的普通人,而非人镇上一个人不知有了什么巧遇居然修真有成,后来却不知所踪,因此这个小镇被称为非人镇,在麒骏国是大大的出名。

非人镇的大街上横行着一群流里流气的少年,带头的一个穿得破破烂烂,头发像是鸟巢一般,脸上乌黑抹漆,根本看不清面貌,身材不高,比身后的人至少都要矮上几分。

“飞哥,你说为什么那个疯子是我们老大?我看他没什么本事!你看他穿成那个样子!还有头发,我看他打一生下来就没洗过头!飞哥,龙哥怎么会让一个疯子做我们老大啊?”人群中一人问旁边满脸凶相的男子。

“这个问题至少有二十多人问过我了,你说连龙哥在他手下都走不过一招的人,够不够格做我们老大?”被称为飞哥的凶脸男子不耐烦地道。

“什么?”那人大吃一惊:“他~呜~”

“妈的,你不想活了。”飞哥狠狠地捂住了那人的嘴巴,可那人的惊呼已经惊动了那个领头的怪人,他转过身子,先是盯着惊呼那人看了一阵,接着将目光移到了凶脸男子脸上,似乎没发现什么,正要转回身去,却又停了下来,看着惊呼那人“桀桀”怪笑了几声,才终于转身起步。

那人看到怪人眼睛的时候心中满是惊慌,因为怪人眼珠完全是黑色的,没有一丝杂色,完完全全是黑色的,一眼望去,仿佛目光是投入到了万丈深渊之中,一种不安的情绪在心底慢慢滋生,幸亏在不安就要俘获整个心灵知识,怪人转过了身,他才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转过头看看旁边的飞哥,发现他已经浑身是汗。那人突然发觉身上凉飕飕的,低头一看,发现他的衣服已经完全湿透了。

凶脸男子有些害怕地看了看怪人,见他若无其事地往前走着,明显地舒了口气,拍拍身边那人肩膀低声道:“以后小心点,看在你是我表弟的份上,我现在就告诉你老大的故事,以后自己小心点,老大性格有些怪癖。快,快跟上,我们已经落后很多了。”

凶脸男子跟上人群之后,就将怪人的故事慢慢道来:

“老大名叫杨踮峰,是一个孤儿,是被镇上的杨老爹从山上捡来之后抚养长大的。老爹捡到他的时候,正好看见一只公羊站在山头仰头看天,老爹灵感忽发,将他取名杨踮峰。”

“老大自小就有些疯疯癫癫的,尽干一些别人无法理解的事情。譬如他五岁的时候,邻居们就经常可以看到杨踮峰一个人坐在门前泥地上,手里捧着一颗小草或者一颗石头盯着就是看上一天,连老爹叫他吃饭都不理。又比如他六岁的时候,老大就不再坐在门口看小草了,而是整天往林子力跑,回来的时候总会带着一些野兽,可是第二天他就把它们都放回林子,老爹一开始还心疼不已,后来也就麻木了。这样又是一年。”

“从七岁开始,老大就到处捣蛋,如果哪家的夜壶丢了,必定能在老爹家里找到。又或者哪户的小孩子光着屁股逃回家里,那肯定是老大的杰作。在邻居的眼里,老大是坏事做尽,只是老爹一向善良几乎每户人家都受过他的恩惠,所以对老汉这个收养的孤儿大家都采取能避则避,能忍则忍的态度,实在忍不住了,就把他抓来打几个屁股。”

“到了十六岁,老大就成了我们的这些人的头头,就这样整天带着我们逛街。他上街也就是盯着一些新鲜的东西看,有时候拿起来把玩一下,不过从来都不拿走。一般的摊主还比较聪明,不会招惹到老大。如果有哪个眼睛长歪了,对老大有不满,那人就下半辈子就只能用手走路了。”

“以后你自己注意点,老大除了性格怪癖之外,对我们兄弟还是很好的。如果有兄弟被人欺负,老大肯定第一个出头,如果那人态度不错,那老大只会小小教训一下,最多就和那些没长眼睛的摊主一样打断双腿。要是态度不好,惹老大生气了,老大就把他双手双脚全给跺了,然后浸在水缸里。那人结果怎样你也就知道了。”

“你只要记得老大喜欢别人叫他‘峰子’,‘峰’是山峰的峰,因为老爹是这样叫他的。不过老大对于叫他‘疯子’也很高兴,也就是发疯的疯,只是说的时候分不出来。这个关心不大,最重要的是不要在背后发笑或者惊叫之类的,反正你要看老大的脸色行事。阿鹤,千万记得别惹到老大。”

“我知道了,飞哥。我李鹤也不是个笨蛋,知道见机行事的。”李鹤重重地点了点头。

“咦?老大好像停下来了,不知道又看上了什么东西?”飞哥李鹤说话没有注意前面的人已经停了下来,撞了上去。

李鹤举目望去,透过人群的缝隙,看到那怪人正手里拿着块石头,黑乎乎的也看不出什么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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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完整了

杨踮峰看着手中古怪的黑色石头,摸上去很光滑,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做的。他抬头看了一眼那摊主,一个老头,是一张陌生的脸孔,不过也没什么奇怪的。

摸着摸着,黑石中隐隐约约传来了一丝熟悉的感觉,杨踮峰大为奇怪,手上加快了抚摸的速度。熟悉感越来越强,仿佛是他的素未蒙面的父母从远处渐渐靠近了,渐渐清晰了。杨踮峰心中觉得这块石头就是自己的一部分,这块黑石本来就属于他的。

这种感觉很奇怪,可是又那么亲切,杨踮峰决定买下它,因为他发现自己再也离不开它了。

“老头,这个石头多少钱?”

“白送。“

“白送?那谢谢了,我走了。”杨踮峰转身就要离开。

“哎!你别急啊,我还没有说完呢!”老头一把抓住杨踮峰,接着说道:“年轻人怎么这么性急呢,这样不好。白送了当然有条件的喽~”

杨踮峰停下之后就一直盯着老头看,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倒是他身后的手下轻声议论了起来。

“这个老头看样子是活腻了,敢这样跟老大说话!”

“是啊,那老头肯定是新来的。”

“肯定,不过他也太倒霉了吧,一来就招惹到老大。”

“前辈子坏事干多喽~”

……

杨踮峰转过身子,扫了身后众人一眼。顿时,鸦雀无声,不对,是只能听到心跳的声音。

见众人没了声音,杨踮峰转回身子,脸无表情地看着老头道:“你说。”

“我的条件是你得带上这个手镯,”老头从怀中拿出一个同样是黑色的手镯:“你不觉得这两个不应该分开吗?”

杨踮峰一直盯着老头的眼睛,老头从头到尾眼中都是一片真诚,他也找不到怀疑老头别有用心的理由,于是伸手将手镯也拿了过来。老头说得没错,这两个是不应该分开的,手镯一到手中,杨踮峰仿佛又找回了自己失去的一部分。

将手镯带到手上,杨踮峰向老头点点头,接着就撇下身后还没有反应的众人走了。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居然有人这样卖东西,一个个呆立在原地愣了片刻,等回过神来的时候,杨踮峰已经消失在了远处,而老头也已经不见了。

杨踮峰回到家里,跟门口的老爹打了声招呼,就顾自走进草房内,坐到自己的床上,拿出黑石观察了起来。

石头拿在手中还是那么亲切,左手手腕处也传来了同样的感觉,杨踮峰很纳闷为何会有这种感觉。这两样东西好像就是他多年前失去的东西,更确切地说是失去的身体的一部分,他搞不清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离谱的感觉。

既然是身体的一部分,那就应该能融到身体内。杨踮峰拿起黑石往右手手臂上塞,可无论他怎么努力,最后手臂都出了血,黑石仍旧是黑石,并没有成为自己的一部分。杨踮峰抬起头望着屋顶,思考着这熟悉的感觉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因此,他没有注意到,手臂上流下鲜血一滴到黑石之上就渗入其中,连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仿佛鲜血根本就没有滴到黑石上一样。手臂上鲜血就这样一直滴着,没有丝毫停下的迹象,而黑石则是贪婪地吸收着鲜血,还不时高兴得“呲呲”直叫。

不久,手臂上的伤口渐渐不再滴血了,黑石也似乎喝够了杨踮峰的鲜血了,打饱嗝似的喷出了一阵血雾。血雾翻滚着将黑石裹入其中,然后红色的一团就投到他手臂上的伤口处。那红色的一团居然缓缓地和伤口上血肉融合到了一起,红色不断减少,伤口也随着渐渐愈合,到最后手臂上根本就看不出一丝伤口的痕迹。

杨踮峰根本没有意识到所发生的一切,从黑石吸收鲜血到黑石被血雾包裹最后和伤口融合都只是在很短的时间发生的,伤口愈合时,他仍在思考着怪异感觉的由来。思考了很久也没有任何的眉目,杨踮峰不得不暂时放弃,低头再看时却吃了一惊,手中的黑石已经不见了,更为怪异的是手臂上的伤口竟已不见了。

杨踮峰用左手抓起右手,翻来覆去仔细检查了许多遍,也没有找到任何伤口的痕迹。反复检查之后,他也不再寻找伤口了,而是趴到地上开始找寻那块黑石,可就是找遍了房子里的每一个角落,也没有见到黑石的踪影。

这么说黑石和伤口有关!杨踮峰在地上躺了下来,他忽然想到黑石和伤口是在他抬头看屋顶之后同时消失的,这两者必定有着什么关系!说不定黑石就在伤口里面,或者黑石治好了伤口消失了,总之这两者一定有着什么联系。

想着想着,恍惚间杨踮峰觉得自己提内好像多了什么东西,他有一种以前从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