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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活记 佚名 5033 字 3个月前

送去学校的印刷室,在那老旧的印刷机上自己用油辊子一张一张印出来的。

可以说从出题到成卷,全部都是老师一个人在做,学校只是提供纸张跟机器。

据说,这已经很不错了,当时有些乡镇小学,连这样的油墨印刷机也没有,都是老师在一块块木质黑板上写满试题,让学生自己在下面抄着做题,至于再贫困的地方……试卷是什么?

那个年代的老师,不容否认,都是敬业的一代,也是辛苦的一代,当然,也是可敬的一代。

“哪跟咱教课的时候那样!”想到这里,唐欢再次叹了口气,暗自道,“咱当老师的那时候,学校老师都是要学生集体去订试卷,而且不论张,不论套,是一堆一堆的订阅,这样才好从中收取回扣,也不管那些试卷对学生真有用假有用,反正是使劲的捞油水,至于其他开辅导班赚钱就不用提了,都成惯例了。自己刚去当老师的时候,那是多好的一个有为青年啊,可后来不也……咳咳。”

又摇了摇头甩去这些回忆之后,唐欢便迅速拿起了木质hb铅笔,开始刷刷的书写起来。

不到十五分钟,他已经把所有的题目都做完,想了想,他又用橡皮改了几个地方,故意做错几道题。

还是不要太突兀比较好,因为他记得自己在小学的时候,似乎调皮捣蛋算个一流,但成绩就一般,就算到了初中也不过是中等,他是在高中受父母离婚以及初恋失败等多种刺激后才开始发力,最终考上大学的。

在试卷上修改了几个地方之后,他悄悄看了看四周,发现秦老师在讲台的桌子上专心用蜡纸刻试题,学生们则在下面辛苦做题。当然了,学生们做题的姿态各不相同,有的闷头狂写,有的皱着眉头使劲咬笔杆,还有的不断抓头挠耳,总之,是经典的考试众生相。

看到这个情况,唐欢暗自摇了摇头,接着,他小心的从抽屉里抽出一本空白的作业本,又下意识的来回看了看,这才悄悄的用铅笔在本子上书写起来。

他写的是一首歌的曲谱跟歌词,而这首歌,正是那首后来国人耳熟能详的《明天会更好》。

其实,刚写完数学卷子的时候,他就在考虑剽窃歌曲的事情了,并且还打算写够一定数目的流行歌曲之后,就想办法去邮局,把这些邮递去香港,他相信凭着自己记忆中的这些歌曲,肯定能让自己赚到第一桶金。

之所以先写这首歌,首先是这首歌是85年写成的,现在是83年,原作者估计连想都没想过,自己剽窃起来正好;其次,这首歌比较符合小孩子唱,小孩子写出来不会特别让人难以相信。

他已经预料到了,如果自己把这些东西写出来,肯定会让人惊讶,当然了,自己可以顶着个天才的帽子,这也说得过去,不过天才也要靠谱。没错,小孩子可以在数理化方面成为天才,毕竟那些知识都是明摆着的东西,不需要阅历也能弄明白,但那些情爱之类的属于社会科学,需要生活经历的沉淀才行,那可不是天才能明白的。

试想一下,一个才十一岁的小孩子,如果一下子就写那些感情很深的情啊爱的歌曲,估计会吓到很多人的,没办法,谁让自己的年龄太小呢。

想到这里的时候,他摇头笑了笑,接着就开始继续在本子上刷刷的书写。就在他写完最后一个歌词,准备要收笔的时候,他忽然愣住了:“奇怪,我承认我对这首歌很了解,但还没有了解到记得如此清楚的地步吧?连曲谱都记得一清二楚?我记忆力啥时候这么好了?我毕竟是一个中年人,记忆力虽然还没有像老年人那样衰退的厉害,但也绝对不会这么清楚,难道,是我变成小孩子了,记忆力就变得好了?也不对啊,就算是小孩子的记忆力好,没理由我前生的东西还记得这么清楚啊?”

想到这里,他忽然皱起了眉,然后尝试着回想一下过去,或者说前生自己曾经记忆过的东西。

他首先尝试的,是记忆一段布朗宁夫人的十四行英文长诗。

布朗宁夫人,也就是伊丽莎白•芭蕾特•布朗宁,是英国著名的女诗人,与张海迪一样,也是双腿残疾。她虽然是一个残废,但她的文学才华却让人瞩目,特别是她的诗歌。学习专业英语的,很少不知道她。

当年,唐欢在大学学英语的时候,就很喜欢布朗宁夫人的诗歌,为此他还记了不少诗歌,只不过,他记忆的只是一些摘句,不可能完整的记忆下来,就是这些摘句,后来年龄大了,那些东西也都忘的差不多了。

嗯,现在用这些摘句来测试记忆力正好。

ithoughtoncehowtheocritushadsung

我想起,当年希腊的诗人曾经歌咏:

ofthesweetyears,thedearandwished-foryears,

年复一年,那良辰在殷切的盼望中

whoeachoneinagracioushandappears

翩然降临,各自带一份礼物

tobearagiftformortals,oldoryoung

分送给世人--年老或是年少。

……

当唐欢轻声自言自语的用英文说出这段长诗的时候,他惊讶的发现,自己记忆的相当完整,已经不仅仅是摘句。还有,刚才他自己的背诵已经不像是背诵了,简直就是在照着书读!

“怎么可能?”唐欢再次皱紧眉头,“当年我看这个的时候,只是觉得不错,就算那样,也不过是记忆了一些经典句子,不可能都完整的背下来,我现在怎么会……”

想到这里,他继续开始回忆,回忆自己当年在大学学过的一些诗集,比如著名的莎士比亚的诗歌,还有自己学过,也背诵过的一些英文课文,结果,都能完整的默背下来,甚至连自己看过的英文小说他也能完整的记起来。

默背到这里之后,他吓了一跳,不过接着他就继续开始回忆。这次他的回忆不再仅限于这些,甚至包括以前曾经看过、听过的东西跟事情,总之自己前生经历过的,他都拿来回忆,而无一例外的,都记的十分清楚。

“奇怪,我脑子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做完尝试,唐欢微微张大了嘴巴,“我这,这简直是过目不忘么。不对,过目不忘是指学东西,我这根本是超级记忆,因为我过去曾经看过听过的东西,都能够很轻易的就回想起来才是。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我穿越了,身上,不,应该说是灵魂发生了什么异变?”

想到这里后,他很快笑着摇摇头:“我靠,管他的,这样也不错啊,以前的事情都能清楚的记起来,那还不够臭屁的?嗯,这穿越人士,最怕什么?最怕的,就是前世的东西记不清楚,白白第二次再错过机会。现在自己能把过去的事情都记清楚,这就是超级作弊啊。嘿嘿,上天对我还真是优待。”

想到这里,他忽然又想,既然自己过去的记忆如此清晰,那么现在记忆东西,或者说学东西会不会也是过目不忘呢?

想到这里,他悄悄的伸手进抽屉,摸啊摸,终于摸到一本厚厚的小书,根据经验,他知道这应该是字典。

拿出来一看,果然是一本《新华字典》。

随意的翻了一页,迅速的浏览一下,一下就记住了。然后继续翻页,继续快速浏览,继续快速记住。等他翻了大概二十页的时候,他已经能够完整的记住这二十页的内容了。

“嘿嘿嘿!”唐欢忽然合上字典,然后再也忍不住的笑了起来,“超级记忆,超级记忆啊!”

然而,就在唐欢还在为自己拥有这种超级记忆暗自窃喜,正要考虑能靠着这个能力干什么的时候,一声清脆的女音打断了他的yy。

“报告!老师,唐欢他作弊,不做题!”

第八章、你不做题,就是不对!

这一清脆的女声,可以说立刻让整个班级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大家都开始不约而同的看向唐欢。

唐欢也被这一声叫的微微一愣,抬头一看,发现站起来打报告的正是他来这个班之后就一直没看一眼的女同桌:白衬衫、红领巾,脸蛋挺清秀,长发往后披,头上戴个红发卡,好像名叫杨爱玲的女孩儿。

“嗯?”正坐在讲台上刻习题的秦老师听到这一声,立刻放下笔,站了起来,发现许多同学都在看唐欢这桌,立刻喝斥道,“看什么看,继续做题。”

被她这么一说,其他同学继续开始埋头苦干,只有唐欢的同院张志坚向他吐了下舌头后才继续埋头做题。

等喝斥完,秦老师走下讲台,一直走到唐欢这桌,看了看站着的杨爱玲,又看了看一脸平静的唐欢。

“到底怎么回事?”秦老师问。

“你看。”杨爱玲一指唐欢手上的词典,“他不做题,他作弊!”

听到她这么说,老师还没说什么,唐欢反而微微一笑:“这位同学,现在是数学测验,而我手上的,却是《新华字典》,如果用这个作弊,起码是语文测验才对吧?难道《新华字典》还能给数学测验作弊?那可真是太厉害了。拜托,你下次先搞明白状况再告状好不?”

“你,你。”似乎也发觉《新华字典》的确不能给数学测验帮什么,加上又受了唐欢的这一点小讽刺,杨爱玲的小脸立刻就红了,“反正,反正,你不做题,就是不对!”

接着,她转向秦老师:“老师,你看他,做错了还……”

“行了,不用说了,你先坐下吧,老师知道该怎么做。”秦老师摇了摇手,等杨爱玲气鼓鼓的坐下后,这才故意板着脸瞪了唐欢一眼,“唐欢,站起来!”

听到她这么说,唐欢只好站起来。

他知道,老师这是故意的表情严肃兼加重语气,这样做就是要让孩子先心里怯了,之后就好审问了。

可惜,他已经不是孩子了,至少灵魂不是,心灵没那么脆弱,何况他也自认为的确没有做错什么。

实际上以前,不,将来,不,也不对,是前生的将来……怎么这么别扭。总之,他前生当老师的时候也对自己的学生用过这招,可惜那时候这招对大部分学生已经不管用了。别说自己教的那些高中生平时见多识广,对这种威吓丝毫不惧,就算是小学生,也不怎么怕这套了。

“好吧,就算字典没关系,可你这本子上写的什么?”秦老师忽然拿起唐欢刚才抄写歌曲的作业本,“这是什么?嗯?我不是说了,做测验,桌面上只能有打草纸么?你这上面写了什么?说!”

“这个么,”唐欢略微迟疑一下,但还是继续开口了,“这是我……创作的歌曲。”

“什,什么?”听到他这么说,秦老师才是真的有点搞不清状况了,“你说什么?你说,这是你创作的歌曲?”

“嗯。”唐欢点点头,“不信自己看。”

秦老师再次皱了下眉头,接着就打开那本作业本,详细的看了起来,而她越看,嘴巴就越大,越看,眉毛就皱的越深……

终于,她合上本子,略微清了清嗓子:“咳,好吧,唐欢同学,我承认你没作弊,不过,这是数学测试,你不做题还写别的东西就是不对,你这会影响他人的,知道么?要搞创作,可以,老师不是不支持,但你可以课余时间做,你这样上课时间做这些就是不务正业你知道么?好了,这本子我先没收,你继续坐下做题。”

说完,秦老师拿起唐欢那本作业本,就要往回走。

“秦老师。”唐欢忽然出声叫住秦老师,“不好意思下再,试卷么,我已经做完了。”

“哄……”

如果说,刚才那个杨爱玲说唐欢作弊是在平静的水面扔了一颗小石子的话,那么唐欢现在说的话,就是往蜂窝里扔了一颗重磅炸弹。那些看似在继续做题,实际上耳朵却往这边听的同学立刻呜殃起来,跟蜂群出动一样,让整个教室显得吵杂的很。

也是,二十分钟不到,这么难的数学试题,他竟然做完了!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他不做题或者乱写答案,而这简直就是在挑战老师的权威,可佩可叹。

“安静,安静!继续做题!”秦老师继续大声道。

等同学们再次安静下来,秦老师才转过身对唐欢微微皱了下眉头:“你说什么?做完了?真的?”

“还是那句,不信你看好了。”唐欢耸了耸肩膀,“事实胜于雄辩。”

看到唐欢这个样子,秦老师半信半疑的拿起试卷,看了一会儿之后,再次皱紧了眉头。

之后,她点了点头:“果然,的确是做完了,而且大部分都对了,不像是乱写,不过……”

说到这里,她放下试卷,继续对唐欢道:“既然做完了,为什么不报告,不交卷?”

“这个,我不是看大家都没做完,要发扬风格,等一起交卷么。”唐欢再次一笑,“否则太打击人了不是?”

“哼,油嘴滑舌!狡辩!”秦老师依然面无表情,顺手收起唐欢的试卷,“好,既然你做完了,那就交卷吧,不过,鉴于你上课乱写别的东西,还影响他人……这样吧,先跟我去办公室一趟。”

说到这里,她忽然朝一个方向叫了一声:“王学勤!”

“到!”随着秦老师的这一声吆喝,一个白衣蓝裤红领巾,胳膊上还带着三道杠的男同学蹦了起来。

“王学勤,你是班长,又是大队长,平时要给同学们做表率作用。我现在要带唐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