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丹尼斯城郊的铁轨旁,矗立着一栋爬满锈迹的废弃厂房,铁皮屋顶被风雨侵蚀得坑坑洼洼,几处破洞用破旧的帆布勉强遮掩,风一吹就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像濒死之人的喘息。这里就是铁马酒馆——没人记得它真正的名字,也没人记得它作为机车酒吧时的模样,只知道它早就被遗弃在这片荒郊野岭,如今成了野狗帮的“产业”,一个藏污纳垢、弥漫着酒精与罪恶的窝点。
厂房的大门早已失去了原本的颜色,门板上布满了划痕和弹孔,边缘卷曲发黑,推开时会发出“吱呀吱呀”的刺耳声响,仿佛随时都会散架。走进门,一股混杂着酒糟、霉味、汗臭和劣质烟草的味道扑面而来,呛得人直咳嗽。地面上铺满了废弃的木屑和碎玻璃,踩上去咯吱作响,角落里堆着几个生锈的油桶,里面装着酿造私酒用的原料和废弃的勾兑容器,桶壁上凝结着黑乎乎的污渍,招惹着成群的苍蝇嗡嗡作响。
野狗帮能有今天,全靠吉多·马特利的庇护。这位黑手党大佬的规矩简单又冷酷,他只管收购私酒,从不插手酿造的过程,仿佛多看一眼这些粗制滥造的玩意儿都是对自己身份的亵渎。而关于私酒的品控,他只定了两条死规矩,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一是口感要够劲,能让那些瘾君子喝了就忘不掉;二是底线要守住,喝不死人——一旦出了人命,砸了他的招牌,野狗帮这群人,没一个能活过第二天。
为了守住这两条规矩,更为了能从吉多·马特利手里拿到更多的钱,雷蒙德几乎掏空了心思。他知道,私酒的口感是命脉,于是不惜重金,从墨西哥挖来了一个酿酒师,还直接让他当了帮派的二把手——卡洛斯·“老炮”·门德斯。
42岁的卡洛斯,个子不高,只有一米六左右,却长得矮壮结实,像一块被捶打了多年的老铁。满脸的胡茬又密又硬,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浑浊却异常锐利的眼睛,看人时像在打量一件没有生命的物品。他缺了两颗门牙,说话时会漏风,嘴角总是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冷笑,身上常年穿着一身沾满酒糟的蓝色工装,袖口和裤脚都磨得发白,上面还凝结着一块块暗红色的污渍,那是长期酿酒留下的痕迹。无论什么时候见到他,身上都萦绕着一股浓烈的酒精味,混杂着工业化学试剂的刺鼻气味,离得老远就能闻到,让人下意识地想躲开。
这个沉默寡言的墨西哥男人,话少得可怜,一天下来也说不了三句话,但做起事来,却狠得没边。他酿的酒,从来没有固定的配方,全凭自己的感觉来,而他对“够劲”的理解,近乎疯狂——为了让私酒的劲儿足够大,让那些喝惯了劣质酒的人一口就上头,他敢毫无顾忌地往酒里兑甲醇、工业酒精,那些能让人失明、甚至丧命的东西,在他眼里,不过是提升口感的“调料”。
每次新酒出锅,卡洛斯都会拎着一个浑浊的玻璃罐,面无表情地走到雷蒙德面前,递过去让他尝一口。雷蒙德每次都只敢抿一小口,那酒入口辛辣刺骨,灼烧感顺着喉咙一路滑到胃里,呛得他直皱眉,可他不敢说不好——他知道,卡洛斯的脾气,比这酒还要烈,一旦惹他不高兴,说不定下次兑酒时,他就敢多放一倍的工业酒精。
可看着卡洛斯这不要命的酿法,雷蒙德心里又犯了嘀咕。吉多·马特利的规矩摆在这里,“喝不死人”是底线,要是真因为酒里的甲醇放多了,喝死了人,别说赚钱了,他们整个野狗帮都得为这件事陪葬。雷蒙德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一边是卡洛斯酿出的“够劲”私酒带来的暴利,一边是随时可能降临的杀身之祸,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就在雷蒙德焦头烂额的时候,帮派的三把手,军师拉斐尔·“狐狸”·席尔瓦,给她出了一个主意。拉斐尔长得瘦小干枯,脸上布满了皱纹,一双小眼睛滴溜溜地转,总是一副算计的模样,因为脑子活、鬼点子多,被大家叫做“狐狸”。他凑到雷蒙德耳边,压低声音,用一种阴恻恻的语气说道:“老大,这有什么好愁的?咱们找个人试酒不就行了?新酒酿出来,先让别人喝,活下来,就说明酒没问题;死了,咱们就赶紧处理掉,神不知鬼不觉,既不违反马特利先生的规矩,又能保住咱们的生意,一举两得。”
雷蒙德一听,眼睛瞬间亮了。他拍着拉斐尔的肩膀,哈哈大笑:“狐狸,你可真是个鬼才!就按你说的办!”
从那以后,野狗帮就多了一项“日常工作”——试酒。每次新酒出锅,雷蒙德都会安排以赛亚·“铁拳”·霍金斯、米格尔·“巨熊”·托雷斯和小吉米·“小鬼”·华盛顿三个人,去圣丹尼斯的街头抓流浪汉或者乞丐。这些人身无分文,无家可归,就算失踪了,也没人会在意,是最合适的试酒工具。
以赛亚身高近两米,身材魁梧,肌肉虬结,胳膊比普通人的大腿还粗,身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疤,那是他以前在码头打黑拳时留下的印记。他原本是码头黑拳界的狠角色,一拳就能把人的肋骨打断,可后来因为得罪了人,被人打断了胳膊,再也打不了黑拳,走投无路之下,才加入了野狗帮。他话不多,性格暴躁,下手极狠,抓流浪汉的时候,从来不会手下留情,只要看到目标,上去就是一拳,把人打晕了,就像拖死狗一样拖回铁马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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