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重要的是,我出生在蛮荒之地,对蛮荒有着很深的感情(1 / 1)

看到程浩安然无恙地又回来了,众人更是觉得惊悚。

虽然母凤凰速度很快,但是,还是有人看到了她的虚影。

程浩被一只巨大的凤爪,给抓走了——

凤凰为什么抓他?

把他抓去了哪儿?

会不会弄死他?

为何他却没死?

虽然,大家也都在揣测着这些事。

但是,这些事却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

这小子究竟是什么人?

竟然有资格被凤凰给抓走。

竟然能够如此近距离地闻到凤爪的味道。

虽然,蛮荒十族跟岚国百姓所信奉的神灵,差别很大。

但是,对凤凰这种神鸟的认知,却都是一样的。

也就是说,凤凰在蛮荒十族眼里,既是鸟,也是神。

而且,还是至高无上的神。

这当然要归功于合龟族的老祖宗,飞升之后,跟这只母凤凰有了一腿。

或许,曾通过神识传话下来,让子孙把凤凰当神来膜拜。

再通过合龟族往外这么一传,于是,凤凰的地位,顿时就高了起来。

当然,这只是推测。

真实情况是,凤凰跟龙一样,一直都是超然的存在。

这种超然的存在,在这数万人当中,竟然眼里只有程浩,也只针对程浩下爪。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程浩就不是一般人。

相对于他们来说,绝对也是高山仰止般的存在。

否则,也不配被凤凰这种神鸟给拎走。

………………

程浩当然不想让这些人知道,自己被凤凰拎走的真正原因。

为了震慑一下他们,撒谎的习惯,直接派上了用场。

“各位,实在是不好意思。

方才,那位母凤凰,是我在上界的干姐,我一般都称她为凤姐。

她有点急事,想找我上去商量一下。

其实,上界的事,我不太想介入。

所以嘛,就简单聊了点家常。

然后,还跟上界的大舅二舅问了个安。

怕各位等得太久,这不,就急慌慌地赶下来了。”

这话一出,直接把众下说得一愣一愣的。

这小子,不仅法力惊人。

竟然在上界还有这么强硬的关系。

那谁还敢得罪?

罢了,认服吧……

“程公子,以后,我们蛮荒各族,都唯公子马首是瞻,决不背叛!”

程浩很大度地连忙摆手。

“那倒不用,我程浩的目的,就是想让你们蛮荒十大部落,跟岚国一起,共享和平。

你们无端侵扰岚国,我不愿意。

岚国如果无端侵扰你们,我也绝不接受。

所以,诸位放心,在这事上,我绝不偏袒!”

“诸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做吗?”

众人一个劲地摇头。

“你们可能并不了解我的身世……”

众人一听,这不废话吗?

他们直到今天,才知道这小子,竟然是岚国镇北王程延的儿子。

除此之外,对程浩完全就是一无所知。

“其实,我是镇北王在蛮荒之地,捡回去的。

也就是说,我并非他的亲生儿子,而是他的养子。”

“噢?”

众人这才惊奇起来。

“既然公子是出生在蛮荒之地,莫非也是我们蛮荒十族之人?”

程浩两手一摊:“完全有这种可能。”

“所以,我一直怀疑,我必定是你们其中某一个部落的人,所遗弃的。”

程浩接着道。

“如果公子所言属实,那你绝对就是我们奇挞族的。”

“奇哇首领,你为何如此笃定?说不定,他还是我们合龟族的呢。”

“你难道没看到,他的原身就是一个巨人。”

“就算是巨人,也不是你们奇挞族的巨人啊,除非变异。”

“…………”

“…………”

结果,一帮首领为了跟程浩套近关系,竟然争起来了。

程浩只得让他们打住。

“其实,我是哪个部落的人,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出生在蛮荒之地,对蛮荒有着很深的感情。

自然就把蛮荒十大部落,都当成了自己的族人。

所以,在你们眼里,看起来我好像在偏袒岚国。

其实,我内心真正想袒护的,却是你们。

所以,这段时间,我会跟家父一起协商,与你们十大部落,签属一份世代和平的契约,如何?”

可众人的反应,并没有程浩设想的那种欣喜与激动。

仔细一看各位首领的面部表情,可以说是参差不齐,各不相同。

可谓是,有人欢喜有人忧。

“不知诸位可有什么顾虑?

如果有的话,你们都我的娘家人,不妨毫不保留地告诉我,咱们一起想办法。”

程浩这话一出,末隆部落首领末雷,直接站了出来。

“其实吧,这蛮荒十族跟岚国的战争,有时候吧,它也不是完全就是为了争地盘。

当然了,也不是大家闲得没有蛋拽,非要去找个茄子拎。

不怕公子笑话,我们蛮荒部落,之所以隔三岔五地去侵扰一下岚国,主要是为了抢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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