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陈大状登场:临海第一流氓律师(1 / 1)

百祥律师事务所。

名头挺大。

其实就开在火车站旁边的一条破巷子里。

门口挂着的铜牌都生了锈,还要跟旁边的「成人以此」店共用一个楼梯。

二楼。

屋里没开空调,只有一台老式风扇「嘎吱嘎吱」地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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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掉漆的办公桌后。

陈百祥正把两条腿翘在桌子上,露出一双破了大洞的红袜子。

他嘴里叼着半截牙签,手里抓着一把零钱。

有一块的硬币,也有五毛的纸币。

数得津津有味。

「三百八…三百八十五」

「叮铃。」

门上的风铃响了。

陈百祥头都没抬,不耐烦地挥挥手:

「离婚案出门左拐找王大妈,讨债出门右拐找黑皮。」

「我这儿只接大案子。」

「不想坐牢的,先交五千谘询费。」

「我不离婚,也不讨债。」

一道清冷的声音响起。

紧接着。

「啪!」

一张轻飘飘的纸片,被一只修长的手按在了那一堆零钱上。

陈百祥愣了一下。

他眯起绿豆眼,透过油腻的刘海看过去。

是一张支票。

上面的零,多得让他眼晕。

「个丶十丶百丶千丶万…」

陈百祥猛地把腿从桌子上放下来,牙签都掉在了裤裆上。

「五十万?!」

他抬起头,这才看清了来人。

深灰西装,金丝眼镜一脸斯文。

但这身行头,跟这个破烂的办公室格格不入。

「你是…那个李青云?」

陈百祥虽然混得惨,但这几天的新闻还是看的。

这就是那个把林家搞得鸡飞狗跳的狠人。

「陈律师好眼力。」

李青云拉过一把椅子也没嫌脏,直接坐下。

「五十万,定金。」

「事成之后,再加五十万。」

「咕咚。」

陈百祥咽了口唾沫,贪婪地盯着那张支票。

一百万啊!

够他去澳门挥霍半个月了!

但他没伸手去拿。

这人虽然贪,但不傻。

能在临海市律师圈混出「第一流氓」的名号,靠的可不仅仅是不要脸。

还有真本事。

「李少。」

陈百祥点了根烟,努力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

「钱是好东西,但这钱有点烫手啊。」

「你爹那个案子,我听说了。」

「十年前的旧帐物证确凿,还有污点证人。」

「经侦大队王刚那个死脑筋亲自抓的人。」

陈百祥吐了口烟圈,摇摇头。

「这案子,是死局。」

「要是好办,我找你干什麽?」

李青云推了推眼镜,目光如炬。

「我听说,陈大状有个规矩。」

「只要钱到位,死人也能让他开口说话。」

「怎麽?现在钱到位了,陈大状不敢接了?」

激将法。

陈百祥嘿嘿一笑,露出一口大黄牙。

「别激我,没用。」

「我是流氓,不是神仙。」

「那把刀上有你爹的指纹,那件血衣上有受害者的DNA。」

「这就是铁证。」

「除非你能把这地球倒着转,否则神仙来了也得判。」

李青云没说话。

他只是从公文包里掏出了一份复印件。

那是王刚出示的物证清单。

「铁证?」

李青云冷笑一声,手指点在「凶器」那一栏上。

「陈律师,你仔细看看。」

「这把刀,是在哪发现的?」

陈百祥扫了一眼:「在公司保险柜里啊,怎麽了?」

「十年前的案子。」

李青云身体前倾,压低了声音。

「一把砍过人的刀,一件带血的衣服。」

「正常人谁会留着?」

「留着过年吗?」

「更何况我爸虽然莽,但不是傻子。」

「这东西,十年前就该销毁了。」

陈百祥眼睛一亮,坐直了身体。

「你的意思是…」

「证据链有问题。」

李青云语气笃定,那是前世金牌律师的专业素养。

「这十年,这把刀在哪?谁保管的?有没有被人动过手脚?」

「如果没有持续的监管记录,这把刀就是『孤证』。」

「它是怎麽『突然』出现在保险柜里的?」

「是谁放进去的?」

「那个污点证人张承安,他和这把刀是什麽关系?」

李青云每问一句,陈百祥的眼睛就亮一分。

到最后,那双绿豆眼简直在放光。

「卧槽!」

陈百祥一拍大腿。

「精彩!」

「这叫『证据污染』!」

「只要证明这把刀脱离过警方的视线,或者被人为操控过。」

「那它就不能作为定罪依据!」

「还有!」

陈百祥兴奋地站起来,在屋里转圈。

「追诉期!」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追诉期是十年到二十年。」

「但这案子当年已经结案了,受害者签了谅解书!」

「现在翻案,得有『新证据』。」

「如果这个『新证据』本身就不乾净…」

陈百祥猛地转身,死死盯着李青云。

像是在看一个怪物。

「李少,你学过法律?」

「这切入点,比我都毒啊!」

李青云笑了笑,没否认。

「略懂。」

「怎麽样,陈大状这案子能接吗?」

「接!必须接!」

陈百祥一把抓起桌上的支票,生怕李青云反悔。

他在支票上亲了一口,满脸油光。

「不仅要接,还要打得漂亮!」

「用一把来历不明的刀就想定罪?」

「真当我们律师是吃乾饭的?」

「只要咬死『证据链断裂』这一点,再加上那个张承安的动机不纯…」

陈百祥抓起挂在衣架上的西装外套,胡乱套在身上。

那件西装皱巴巴的,还沾着油渍。

但他穿出了战袍的气势。

「李少,你想要什麽结果?」

陈百祥一边系领带,一边问。

「无罪释放?」

「不。」

李青云站起身,帮他正了正领带。

「那个太慢了。」

「我要取保候审。」

「三天之内,我要见到我爸走出看守所的大门。」

「三天?」

陈百祥皱了皱眉,随即咧嘴一笑。

「有点难度。」

「得加钱。」

李青云二话不说,又掏出一张支票。

「二十万,辛苦费。」

「爽快!」

陈百祥接过支票,塞进那个破公文包里。

他拿起桌上那副墨镜,架在鼻梁上。

虽然是在室内,虽然外面阴天。

但他觉得此刻自己光芒万丈。

「走着!」

陈百祥大步流星地走向门口,皮鞋踩得震天响。

「去哪?」李青云问。

「还能去哪?」

陈百祥回头,露出了一个极为嚣张丶极为欠揍的笑容。

那是属于「临海第一流氓律师」的自信。

「去经侦大队。」

「找那个王刚吵架去!」

「我就不信了。」

「在临海这地界儿。」

「只要我想捞人,阎王爷也得给我三分薄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