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回忆录(一)(1 / 1)

洪范九畴 北石 3144 字 3个月前

我是王子良,都说退休的日子不好过,等到这一天到来的时候,我觉得顺从自然还是比较开心。在位的时候,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且事物繁多,很难有清净下来的时候。对于我的前任,大家总是抱着极大的兴趣,而且江湖上各种传闻都有,众说风云,我每次听到都觉得好笑,里面蕴含了极为丰富的想象力。

如果说有人活着的时候就成为传说,那一定是上任总统周易海。

虽然他在诛墨山的宣言大家都记得清楚,可是还有不少大家不知道的事情。大家以为他是圣人,其实他就是一个普通的人,和我们一样会生气,会高兴,会哭会笑。

我本来不打算把这些陈年旧事拿出来说,他的事情就当传说吧。可是北石,就是该书的坑爹作者,说如果我在书里写回忆录,他就把稿费分一半给我。我一听很动心,至少退休的生活会有保障。结果却出乎我的意料,等我的回忆录写好后,他说他的书扑街了,而且会断更,所以稿费…

好吧,没有办法,被他忽悠了。不过既然写出来了,就当做福利,江湖上也会安静一点。以后只要书中的标题是回忆录,那便是我写的,跟那个坑爹的作者没有任何关系。

江湖上都对周易海富可敌国的财富感到惊讶,有的说他找到了金山,还有的说他发现了一个黑晶矿,再有说他是掠夺了以前诸侯们的财富。却总没有一个人相信,他的财富是白手起家得来的。

刚认识他的时候,我不过十五岁,还是个愣头青。我家是泉城附近的普通农民,和一般家庭没有什么区别,父亲母亲,还有两个哥哥。两个哥哥都到了结婚的年龄,可是田地却有些缺少,等到他们分完后,就没我的份了。哥哥说到大城市里做工很赚钱,过几年就会成为城市人。我那时啥也不懂,听了哥哥的话,拿了些衣服,便到泉城来做工。

我懵懵懂懂到了一家酒肆做了小二,开始主要是在后厨干些粗重的活,劈柴挑水洗碗打扫,过了一个月满意后,老板娘看我还算面善,便让我到了前厅,做一个跑堂招呼客人的小二。

那时和我在一起的人我都还记得,有后厨的老牛,还有我一样的小许哥,大饼,板凳…当然还有掌柜老先生和老板娘。没过多久,我便第一次见到了周易海。

他的出场很普通,和一个女孩儿进了饭店,点了一桌子菜,还有两壶清酒。酒足饭饱结完帐后,我看得清楚,他居然跑到掌柜那里笑嘻嘻地问,这里的酒肆缺人不,他想在这里做一份工。掌柜的看他衣衫光鲜整齐,又不是穷光蛋,以为他是胡闹,赶紧挥挥手说店里不缺人,赶他走路。又僵持了一会,掌柜的还是不答应,我在旁边看了一会热闹,也觉得挺有意思。

刚才花了不少钱来吃饭,现在却要跑到这里来做工。那一顿饭大概要二两银子吧,我们这种学徒小工,包吃住一个月只有五钱银子,他要做上四个月才够吃一顿饭。估计是哪家公子哥闲的无聊,过来打发时间。

过了一会他走了,看样子是没有成功。我当做一个趣事,没过几天也就忘了。没想到后来他居然用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办法,逼得掌柜的没法子不让他进来。

再见到他的时候和上次一样,点了满桌子的菜,不同的是这次他就一个人,还要了两壶小酒自酌自饮。等到他吃饱喝足了,已经是下午,店里的人都走光了。他把我叫了过去,让我把掌柜的找来,说他没有带钱。

没有带钱?我听了后眼睛都瞪大了,他是来吃霸王餐的!他这次点的菜都是最贵的,足足有五两银子,掌柜的听到后不疯了才怪。

果真,等我把消息传达给掌柜的,掌柜眼睛都要瞪出来了。用他最快的速度,跑到了二楼雅座。至于两个人说了什么,我那时在下面,没有听到。后来我才知道,他那时告诉掌柜的,他没有钱。掌柜的让他回去取,找朋友借,等等,最后连威胁的话都说了出来。可是周易海根本不害怕,最后说,不如这样吧,让我在这里做工还钱。

掌柜的气急败坏,他心疼那一桌子的好菜,他一个月薪水也不过五两银子。最后说来说去没有办法,只好把周易海留了下来。谈好条件,只管吃住,在这里白干二年。

我后来想想,平均算下来,周易海的薪水比我还要高上一些。奇怪不,吃了霸王餐,就为了来酒肆做工,那时候的周易海就表现出了与众不同。

掌柜的心中也有打算,他始终以为周易海不过是来寻个开心,过不了两天等家里人找来的时候,便会把钱付上。

可是他想错了!

把他带到酒肆的后院,那里有一间房便是我们这些下人睡觉的地方。他笑嘻嘻地跟着我,一点也没有不开心的样子。

真是奇怪,我完全摸不到头脑。他那时的想法在我看来,就和大街上的疯子一样不可理喻。

“就是在这里了。”我指了指其中的一个空床位。

“谢谢,你叫什么名字?”他笑着问我。

“王子良。”我不爱说话,短短地回了他一句便不说话。

“我叫周易海。”他伸出了手,我那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现在明白,他想和我握手。我尴尬地看着他,不知道他想让我做什么。

“哦,不好意思。以前的习惯还是改不过来。我以后就叫你阿良吧。”他开开心心地就给我起了个小名。我也没有不高兴,因为那时大多数的时候,我是被称为小二。况且我觉得阿良也是个不错的叫法,便默认了。

我的震惊还不止如此,他居然从包裹里拿出了一套我们的平时穿衣服,等他穿好后,和我们几乎一模一样。

有人来做学徒,居然还自备了衣服。我的眼睛都看直了,这个人是个疯子。

“怎么样?效果不错吧。是不是像一个小二了。”他做了一个鬼脸。

我点点头,表示很满意,我想掌柜的也会满意的。

等我把他再带到掌柜面前的时候,掌柜的还没从心痛中恢复过来,心不在焉的安排了一下周易海的工作,便忙起他的事了。

他是在考虑该如何给老板娘汇报这件事。

我又带他见了见小许哥,大饼,板凳…和大家都打声招呼,新来了一个小二。

等到以后相熟的时候,我问过他为何要选我们这家酒肆。他的回答很简单:“整个泉城我几乎都吃了一遍,我觉着金陵酒肆的菜和酒味道都很好,从这里开始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大家知道他就是吃霸王餐的小子,纷纷好奇不已,同时也表示同情,要干上两年才能还清那顿饭钱。不过周易海自己不在乎,他接到任务就去忙活了。

他的活都是最重的,挑水劈柴烧火,我把他教会便去前厅招呼客人了。

掌柜的把事情告诉老板娘后,老板娘倒是觉得有趣的很,只说了一句:“他愿意干就让他干吧。”老板娘是个寡妇,据说老板娶回她没多久,还没有孩子,便身染重疾过世了。老板留下了两个酒肆,一个是金陵酒肆,还一个是在风灵城。老板娘便一个人当起家来,两个酒肆轮流照看。

过了几天后,掌柜的就发现他要了周易海完全没有错,甚至有些喜悦。因为周易海干的活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料,不但干完了预定的劈柴烧火挑水等等重体力活,而且在晚上打烊的时候,帮忙收拾桌椅,扫地拖地,样样都干。

我们几个又是开心又是惊讶,开心的是他把我们要做的活都分担了不少,惊讶是因为看他的样子像个公子哥,没有想到这么能吃苦。

小许哥,大饼,板凳这几个和我比较相熟的都是赞不绝口,时间最长的小许哥更是乘机多休息,偶尔还会偷懒不少。

“你天天干那么多累不累啊。”我有点不解,他以前的活我也干过,挑水劈柴都是重体力活,我干了一天下来腰酸腿疼,根本没有力气干别的。

“不累,小意思。”他总是笑着说,时常还捏着下巴,“我会一点功夫,这个没用多少力气。”

看他的样子比我高大,身体也魁梧一些,或许对他来说不算累吧。

“你的家在哪里?”他问道。

“嗯,离泉城不远,走上一天就到了。”我回道。

“那还不远?”周易海吐了吐舌头,“那你为何来这里?”

我心想除了你这种吃霸王餐才来这里的人,谁不是有原因的呢。我把家里的情况告诉了他,他听后笑了笑,说道:“来这里好,总比在家里闹矛盾的好。”

我当时不明白,只是点了点头,便上床休息了。后来想想,如果我那时聪明一点便会懂得,两个哥哥是把属于我的那块地给分掉了,然后把我赶了出来。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呢,正因为如此我才见识到了外面的天地,也认识了周易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