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斯(aris,179o—1877),希腊人民反抗土耳其统治的民族英雄。
9基罗加(quiroga,1784—1841).西班牙军官,自由主义者,曾参加独立战争(1808—1814)和一人二○年的资产阶级革命。
它把雄浑的气概辐射到全球,正是由于顺着它的风向前进,拜伦寸死在梅索朗吉昂,马则也才死在巴塞罗那它是米拉波10脚底的讲坛,它是罗伯斯庇尔脚下的火山口,它的书刊、戏剧、艺术、科学、文学、哲学是全人类的手册,它有帕斯卡尔、雷尼埃、高乃依、笛卡儿、卢梭、伏尔泰,这些人物全是每一分钟也不能缺少的人物。莫里哀是每一世纪都不能缺少的人物,它使全世界人们的嘴唇都说它的语言,这语言就这样成了救世箴言。它在每个人的精神世界建立进步的思想,它所锻铸的解放信念是世世代代的枕边利剑。一七 八九年以来各国人民的每个英雄也都是由它的思想家和它的诗人的灵魂熏陶出来的,那并不妨碍它的野孩作风。巴黎这个被人们称为的大天才,在用它的光辉改变世界面貌的同时,也涂黑了忒修斯庙墙上布什尼埃的鼻子,并在各金字塔上写了“克莱德维尔匪徒”。
巴黎时时都露着牙,它不咬牙切齿之时便张嘴大笑。巴黎就是这样的。它屋顶上的烟是世界的思想。如果人们要那么说也未尝不可,一堆堆的稀泥和乱石,最主要的是它也有思想。它不仅只有伟大,它并且还是无边无际的。为什么?因为它敢。
敢,这是为求进步所必付的代价。任何伟大的胜利几乎总是大胆的成果。为了革命,单凭盂德斯鸠预感,狄德罗宣传,博马舍表达,孔多塞1演绎,阿鲁埃2准备,卢梭策划,都是不够的,还必须有丹东的敢。
“拿出胆量来!”3那一声吼是一切成功之母。为了促使人类前进,就必须从顶峰上不断发出鼓励人们勇气、振奋人意志高昂的教导。大无畏精神辉映着史册,并且是人类的夺目异彩之一。旭日东升的刹那是敢于冲破黑暗的。探索,前进,忍耐,坚持,忠贞不渝,与命运抗争,以稳若泰山的神态使苦难震惊,时而冲犯不义的暴力,时而咒骂疯狂的胜利,站稳脚跟,昂着头颅,这就是人民所需要的典范,也是感召他们的光辉,那种慑人心魄的闪电已从普罗来修斯的火炬移到康布罗纳的烟斗上4。
10比萨康纳(pisa,1818—1857).意大利革命者。英国诗人拜伦参加希腊人民反抗土耳其的民族解放斗争,一八二四年死于希腊的构索朗首昂。法国医生马则(mazet)一八二一年赴西班牙已墓罗那帮助扑灭鼠疫,自己染病去世。米拉波《mirabcau,1749—1791),十八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著名活动家,大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化贵族利益的代表者。
1孔多塞(dorcet,1743—1794),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学家,启蒙运动者,倾向吉伦特派,第一个制定了人的理性的不断完善是历史进步这种唯心主义理论。
2阿鲁埃(arouet),伏尔泰的原名。
3丹东在一七九二年号召法国人民消灭国内外敌人时说,“拿胆量来,继续拿出胆量来。”
4指康布罗纳在滑铁卢战场上临死时对英国军队的辱骂(见本书第二部第一卷)。
十二人民的未来世界
至于巴黎的人民,即便是成人,也是野孩;刻画了这孩子,便刻画了这城市,正因为这个原因我们才借这天真的麻雀来探究这雄鹰。
就是在各个郊区才会出现巴黎种,这一点是必须首要指出的。从那些地方出生的才是纯种,在那些地方长大的才是真面目,人民在那些地方吃苦耐劳,而吃苦与耐劳是人生的两个方面。在那些地方的普罗大多到不计其数,也不为人们所知,形形色色的人在他们当中躜动着,从拉白河码头的装卸工直到隼山的屠夫,无奇不有。“都市渣滓”,西塞罗1喊着;“乱党”,声色俱厉的伯克2补充着;贱民,下民,小民,这些字眼说来全不费事,干脆听其自然。那有什么关系?他们光着脚走路与我何干?他们是文盲,活该。你为了这点就要抛弃他们吗?你要以他们的苦难来责骂他们吗:难道光不能普照人群吗?让我们再次呼唤:“光!我们坚持要有光!光!光!”谁知道有朝一日黑暗不会通体透亮呢?革命不就是改变形象的行动吗?努力吧,哲学家们,要教育,要发光,要燃烧,要想得远大,要说得响亮,要欢欣雀跃地奔向神圣的太阳,到群众中去交兄结友,传播好消息,不要可惜口干舌燥,宣告人权,大唱《马赛曲》,散播热情,采摘古柏青枝条,想想那冲霄直上的旋风。群众会飞杨亢奋的,我们必须得心应手地运用在有些时刻劈啪抖颤的主义和熊熊烈火的美德。那些赤着双脚、光着胳臂、破穿衣服以及蒙昧、卑鄙、黑暗的状态是可以用来达到理想的,你深人体察人民,就能发现真理。砂砾任人践踏,没有多大价值,但如把它放在炉里,让它熔化,让它沸腾,它便会变成熣灿耀眼的水晶,并且正是由于它,伽利略和牛顿才发现了行星。
1西塞罗(),公元前一世纪的罗马执政官。
2伯克(burke,1729—1797),以诋毁法国革命闻名的英国演说家。
十三小伽弗洛什
本故事第二部分谈及的那些事发生后的八、九年左右,人们在大庙路和水塔附近,常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嘴边带着他那样年纪所常有的笑容,内心却是绝对苦闷与空虚,如果不是那样,他就非常确切地体现了我们在前面描绘过的那种野孩的形象了。那孩子确实穿了一条大人的长裤,但并非他父亲的,也披着一件妇女的背心,但也不是他母亲的。一些毫无关系的人由于施善给他穿上那样的破衣衫。他有父母。但是他的父亲不关心他,他的母亲也从不爱他。这是一个值得可怜的孩子,那种有父母、却又是孤儿的孩子。这孩子从来就觉得只有地上才是他安身之地。铺路石也没有他母亲的心肠硬。他的父母早就一脚把他踢进了人生。他也满不在乎地飞走了。
他是一个爱吵嚷、脸色铁青、敏捷、机警、贫嘴、神气活现而又有病态的孩子。他来去歌唱,作掷钱游戏,掏臭水沟,偶然也小偷小摸,不过就象小猫小雀一样,偷着玩儿,人家叫他小淘气,他就笑,叫他流氓,就生气。他无家可归,没有食物,没有火,没有温暖,但他快活,因为他自由。
这种可悲的小淘气,一旦成了大人,几乎都要遭受社会秩序这个磨盘的碾压,但是,只要他们还是孩子,个儿小,就可以逃脱。任何一点小小的隙缝便救了他们。
不过,尽管那孩子无依无靠,隔过两三个月,却也偶尔会说:“哎,我要去看看妈妈!”然后他走过了大路、马戏尝圣马尔丹门,走下河沿,过了桥,进入郊区,走过妇女救济院,到了什么地方呢?正好是读者所熟悉的那道双号门,五○一—五二号,戈尔博老房。
五○——五二号那所破房子常是空着的,并且一直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房间招租”。说也奇怪,这时,却有几个人住在那里,并且那几个人,彼此毫无来往,毫无瓜葛,那也是巴黎的常事。他们全属于那种赤贫阶层,以前就非常潦倒、然后逐步从苦难更深地陷入苦难、一直陷迸社会最底层的小市民开始,并以两种得不到文明好处的职业告终。清除污泥的阴沟工人和收集破衣烂衫的收荒贩子。
冉阿让时期的那个“二房东”已经死了,接任的是个同一类型的家伙,我不知哪个哲学家曾说过:“老太婆是从来不缺的。”这个新来的老妇人叫毕尔贡妈妈,她一生中有过三只鹦鹉,前后统治过她的灵魂,此外,再没有其他值得一提的事。在那破房子的住户中,最穷的是一户四口之家,父亲、母亲和两个已经相当大的女儿,四个人同住在一间破屋里,一间我们已经谈到过的破屋子。乍一看,这家人除了那种一贫如洗的窘态外,似乎毫无什么很特殊的地方,在开始租用那间屋子时,那个家长自称姓容德雷特。他搬家的情形和那二房东所说的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出奇的象,是“什么也没搬进来”,我们在此把那句话借用一下。住下来不久,这容德雷特曾向那看门、扫楼道、同时又是住户中资格最老的妇人说:“我说妈妈,如果有人来找一个波兰人或意大利人或西班牙人,那可就是我埃”这一家就是那快活的赤脚小孩的家。他到了那里,满目尽是穷相、苦相,更难受的是见不到一丝笑容,他感到的只是炉膛里的冰冷的和亲人心间的冰冷。他进去时别人问他:“你从哪儿来?”他答道:“从街上来。”他离开时别人间他:“你到哪儿去?”他答道:“到街上去。”他母亲还对他说:“你来这儿干啥?”那孩子就这样生活在缺乏爱的状况中,犹如地窖中萎蔫的草。他并不为此感到伤心,也不埋怨任何人。他根本不明白父母究竟应该是怎样的。尽管如此,他母亲还是爱他的两个姐姐。我们忘了说,在大庙路上,人们叫那孩子小伽弗洛什。他为什么叫伽弗洛什呢?很可能是由于他父亲叫容德雷特。某些穷苦人家的本能就是斩断骨肉关系。过道底里最后的那间房是容德雷特在那所破屋里住的房间。一个极穷的青年男子,叫马吕斯先生住在它隔壁的那问小房里。让我们来讲讲这马吕斯先生是个什么人。
第二卷大绅士
一九十岁与三十二颗牙
在布什拉街、诺曼底街和圣东日街现在还有几个老居民,他们还记得一 个叫做吉诺曼先生的老人,并且在说到他时总难免产生一些向往之情。在他们还年轻时那老人就已上了年纪。对那些满怀惆怅之心回忆那一片虚无飘渺的幢幢黑影——所谓过去——的人来说,他的形象还没有在大庙附近那些迷宫似的街道里彻底消失。在那些地方,在路易十四时代,人们用法国所有行省的名称来为街道命名,和我们今天的蒂沃利新区用欧洲全部首都的名称来命名一样,是绝对相似的。顺带说一句,这是向前,其中进步意义是显然的。那位在一八三一年依然健康到过头的吉诺曼先生是那样一个奇人仅仅由于长寿而值得一看,同时他也是一个在从前和所有人都一样而现在和任何人完全不一样的怪人。他是一个特别的老人,确确实实是另一个时代的人,是一个真正原封原样、稍带傲气的那种十八世纪的绅士,死抱住他那腐朽发霉的绅士派头,恰如侯爷珍视他的侯爷爵位一样。他已活过九十高龄,但仍步履稳当,声音洪亮,目光有神,喝酒不搀水,能吃,能睡,能打鼾。他有三 十二颗牙。除非读书,他不戴眼镜。他还有兴致自诩多情,但他又常说,十 年以来,已完全干脆拒绝了女人。他说他已无法讨人的喜欢。另外,他不说“我太老了”,而只说“我太穷了”。他常说:“要是我的家产没有衰败的话??嘿嘿!”,他的确只剩下一五万千法郎左右的年息了,他的梦想是希望能继承一笔遗产。能有十万法郎的年金,好找小姑娘玩玩,我们可以看出,他与伏尔泰先生绝不相同,他绝不是那种一生都是要死不活、与鬼魂为邻的八十岁老翁,这不是一位风烛残年的寿星,这位壮心不已的老人向来非常健康。他是肤浅、急躁、易动肝火的。他动辄大发雷霆,经常违悖事理。假如某人不愿迎合他的意思,他就经常举起手杖打人,好象他仍生活在大世纪1似的。他有一个女儿,五十多岁了,没有结婚,他一发脾气就痛打那个女儿,恨不得用鞭子抽。在他眼里,他好象只有八岁。他经常凶狠地咒骂佣人,常说:“哩!坏女人!”他骂人的话中有一句“破鞋堆的破鞋”!偶尔,他又镇静得出奇。他每天要一个得过神经病的理发匠来为他刮胡子,那理发匠可真厌恶他,对吉诺曼先生有点犯酸。原因是他那女人,一个风骚漂亮的理发店老板娘。吉诺曼先生相当欣赏自己对所有事物的分析能力,自认聪敏过人。他说过这样的话:“说实话,我很有辨识力,跳蚤咬我时,我有把握说出那跳蚤是从哪个女人身上跳到我身上来的。”他最喜欢用的一些字眼是“多感的人”和“造化”。他对“造化”的解释和我们这个时代对这词的解释不同。他坐在炉火旁,按自己的意思,把它编进自己的俏皮话里,“造化,”他说,“为了使文明什么都有一点,就连野蛮状态的有趣的标本也都给了它一些。欧洲有亚洲和非洲的一些样品,只是尺寸稍小些。猫是客厅里的老虎,壁虎是袖珍鳄鱼。剧院里的舞女是玫瑰妖婆。她们不吃人,但会把人咬伤,也可以这么说:‘一群女妖怪!’她们把人变成牡蛎2,再把他们生吞下去。加勒1路易十四当国时期(1661—1715)称大世纪。
2牡蛎是傻子的意思。
比人3只有骨头不吃,但她们也只有贝壳不吃。这就是我们的时尚。我们不吃人,但会咬人,不杀人,但会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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