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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美丽温柔之处。外面披了一件雪白的狐皮短袄,吴邪觉得这袄子白得不像话,心里觉得一定是假狐毛做的。

他就这么神游太虚,混混沌沌的,被小花和黑眼镜护着,苏莹由伴娘和秀秀陪着,一起去各桌敬酒。因为桌数太多,所以只能挑重要的来。小花紧紧地盯着吴邪,一有酒就帮他挡,坚决不能让他沾上半滴。

幸好这次吴邪没有叫什么同学,在座的都是农村人或是长辈,没有人戏弄他们。

他们一路敬着,敬到后来,吴邪已经搞不清楚了,只看到所有人都长得一模一样,反正有人说恭喜他就说谢谢,黑瞎子把“酒”放到他手上,他就喝,喝下去也辨不出味道,然后又分烟又分糖,大家都说新郎乐傻了。

不过吴邪还是有点点印象的,当他走到某一桌时,有一个很奇怪的人,一直都低着头,没有正视过他,那中年人长得很普通,他根本没有见过,可就是无端觉得很熟悉,想仔细瞧瞧,无奈头实在晕得厉害,可是他还是不受控制地一把抓住那个人的手臂,迷迷糊糊地:“来,我跟你干一杯!”

突然,身后被人一拉,原来是吴三省的一个伙计:“小三爷,我可是看着你长大的,没想到你这小子,福气不小啊!今天非得干掉三大杯不可!”

旁边也有人起哄,吴邪被这么一闹,也只好应付着,等他再想起来,已经是走了好几桌以外,他再回头,那桌上的中年人已经不见了。

一直到闹洞房的人全部走散,几乎都是凌晨了。耳边总算清静下来,房间里只剩下了两个人,吴邪用手扶着额,倚着床沿。苏莹也不顾新娘子的羞涩,忙从床上站起来看着他:“你怎么了?不舒服?”

“我没事。太晚了,你睡吧。”明天还有回门这一关呢,天哪,这怎么没完没了的!

苏莹看着他几乎毫无血色的脸色,又看看床和四周,红着脸道:“要不然,挤一挤吧。总不能这么坐一晚上。”

“没关系,你先睡吧。我出去走走。”他站了起来。

苏莹看了看窗外,只是说了一句:“你穿件衣服出去,太冷了。”

“不用了。”吴邪轻轻打开房门,朝四周看看,确定没有人,才轻手轻脚地走了出去。

外面是冷到了极点,冷风一吹,吴邪倒是清醒了许多,不由精神振了振,他加快脚步,绕过屋子,来到了后门,那边是一大片田野,也没有像前面那么灯火通明。今天没月亮,一点浮云也没有,星星倒是在天空中密密麻麻,明天又是一个好晴天。

吴邪就这么绕着田梗一个人走着,他没有喝一滴酒,虽然不太舒服,但走得还算稳。这田梗他小时去上学,每天必走两次,当时觉得好长好长,可现在,才走了几步,就到头了。

于是他转了一个弯,又走另一个田梗,这离新房有点远了,回头望望,只剩下了一点灯光。

按照习俗,新婚第一夜,是不能关灯的,要亮一晚上,所以不怕回不去。吴邪确定这灯光很远了,才停了下来,然后,整个人一软,便仰躺在了地上。

他的背贴着冰冷潮湿的泥地,一股极强的寒气,冲进了身体里。

他把手放进口袋里摸索着,摸了半天,摸出一张折得四四方方的纸条来,展开来举在眼前,可是实在太暗了,他看不清上面的字。虽然那些字,他背也背得出来。

他就这么看着,很仔细,就像看得很清楚似的,那一笔一画,刚劲有力的字体,他几乎完全可以模仿得出来。

田野里奚奚索索的,不知道是风还是虫子,一滴夜露不知道从哪里落下来,落在了他的脸颊边,停了停,又滚落了下来。

他被冷得一冰,以为是泪,忙用手一抹,却只是夜露,他的眼睛,仍然又干又涩,完全挤不出眼泪来。

此时此刻,吴邪并不知道,就在不远处的山坡上,也躺着一个人。

这个人也是仰躺在杂草地上,他用手枕着头,他的眼睛,看着对面那几乎看不到的一点灯光。

那是吴邪新房的灯光,他知道,今天一晚上,是不会灭的。

他不知道此刻新郎新娘在做什么,他也不去想,就想这么躺一躺,看着满天的星光,偶然,看一眼对面那若隐若现的灯光,静静地想一想。

他在想自己将来,该怎么走下去。

吴邪也在想,他把纸条重新折好放进了口袋里,小心地放好,枕着头,看着星空。

过了今天,还有明天,还有后天。他未来的路,还好长好长。终究是要走下去的。

他不会再哭了,也不会再软弱得像个孩子,他现在是真正的上有老,下有小,生活的重担与责任,全部都已经压了下来。

再也没有人护着他,没有人把他拉到身后,没有人对他说:“吴邪,有我!”

这条路是他自己选的,他没有必要再去计较是错还是对,是悔还是恨。

从此以后,闷油瓶,将你深埋心底。

爱你,是我的事,与你无关!

一道流星在夜空中划过,山坡上的张起灵的眼眸晶亮,寒冷而清澈。

再见了,吴邪。

从此以后,爱你,与你无关!

————————————《清减》完——————————————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能看到这里!

下半部《成全》还将继续,所以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求评啊!求评!

☆、第一章 熟悉的陌生人(一)

北京的秋天,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

从十五楼的办公室落地窗望出去,蔚蓝的天空万里无云,阳光和煦而又灿烂,犹如情人温暖的目光,可以让人暖到心里去。

如果俯视的话,就会发现在高楼林立的大厦底下,汽车犹如一只只忙碌的五颜六色的甲壳虫,穿梭在各个立交桥与马路之间,飞速地形成了繁复的蜘蛛网,让人目不暇接。

但是张起灵却没有闲心走到窗边好好地品味一下这难得的好天气,此时的他,正埋首在一堆汉代的陶器中间,这些都是前期从一个汉墓里出土的陪葬用品,由于是成套出墓,且制作精美,恰好过段时间有个中外文化的交流会,这批陶器也被选中去参加展览。

他此时做的就是检查这些器具的破损程度并予以修复。

其实这些工作早就不需要张起灵去做了,他现在也不再是那个默默无闻刚入考古界的一名小菜鸟。几年来,他的职位也像这办公室的楼层一样,从最初在二楼一个小房间里与几个人拼一台电脑,到现在挤入考古所十五楼的精英专家行列。他不但拥有了自己独立的大办公室,并且在办公室外,还有好几个协助他工作的助手。这些人无一不都是佼佼者,而今,也只能给他打打下手而已。

当然,除了他自己的刻苦勤奋外,这一切与奚跃华的栽培不无关系。早就升为副所长的奚跃华,一直都很看好他,力排众异,将最难最重要的工作都交给他这个所谓没有工作阅历的毛头小伙子,直到他每次都交出一份完美的答卷,才让所里上上下下都心服口服,再无半点微辞。

但是职位越高,张起灵却反而感到不自在。越来越多的冗长会议,没完没了的报告,以及那些不得不去参加的应酬,实在让他极为反感。尽管奚跃华已为他推掉了许多,但有时候还不得不去应付。尤其是这段时间,奚跃华出国考察,所里的许多事务都压到了他的头上,让他不胜其烦。

但他毕竟不再是几年前那个我行我素目空一切的张起灵了,一连串不堪回首的往事,让他懂得了在这个世界生存,总还是不得不依循做人的法则。可是太累太烦,而且现在也不再有目标,无论他的职位有多高,多受人尊重,那最初的目的,已经离他很远了。

所以他也常常想,是不是要放掉这一切,重新回到习惯的独来独往的过去,反正一切都已没有意义。何况自己不老的容颜,也是难在这里做长久的。然而,每每想要下这个决心,却不由得又会犹豫。他不知道为什么,仿佛心里那一簇早已死去的火苗,总是会不时地冒一缕烟出来,烧灼着他的旧伤口,总是要伤到体无完肤才肯罢休,也因此迟迟不肯结痂好转起来。

“叩叩。”外面传来有礼貌的敲门声,随即便是助手小单的声音,“张先生,我可以进来吗?”

“进来。”他头也不抬地说。

门被轻轻推开,小单走了进来,他是一个二十多岁,个子矮敦敦的小伙子,浓眉大眼,看上去挺稳重,但做起事来还是有点浮躁。

小单手中拿着一本记事本:“张先生,下星期的工作安排我已经发到你邮箱里了。”

张起灵“恩”了一声,仍然低着头整理手里的东西。

小单并没有走,他已经做助手年余,对张起灵的脾气多多少少了解一点,他知道如果自己不提醒,张起灵可能到下个月都不会去看邮箱。别看他做起事情来一丝不苟,但是在平时的生活中,却总是丢三落四的,对于没兴趣的事情,抛到脑后是很平常的。所以又说:“要不然,我先和你简单说一下?”

“随便。”

小单点点头,打开记事本,清了清噪子,便说道:

“下星期一下午你要去市里开个会,这会本来是奚所长去的,不过他不在,所以得你去了。题目是‘怎么培养和提高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张起灵皱了皱眉,没说话。

小单偷偷看他一眼,见他有了反应,知道他听进去了,便说下一条:

“周二上午,要去秦汉文化博物馆,给一批新上任的讲解员做两小时的指导。”

“知道了。”

“周三晚上,北京市电视台有个鉴定的节目录制,希望你去做嘉宾……”

还没说完,张起灵就抬起头来了,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你第一天做事吗?”

“张先生。”小单为难地抓抓头发,“我不是不想推掉,可是这次有好多领导去现场,他们指名要你去……”

“不去。”重新低下头做自己的事。

小单只好拿起红笔在这条上面划掉,然后又说:

“周六下午,在王府井,有一家百年古董老店要重新装修开张,希望你去现场剪彩……啊!张先生,你不用看我,我知道我知道,我一定帮你推掉它!”

小单举起双手做投降状,迎接着张起灵两道冷冷的目光,然而他又马上不死心咕哝了一句:“可是他们出了好大的价格,不去可惜……那个,张先生,我还有事,我先出去了!”

立正站好,迅速地低头就走,以免被那两道冰冷的寒光活活冻死。

然而一打开门,却差点和外面冲进来的一个人撞个满怀。

随之便是一声清脆悦耳的喊声:

“张起灵!你好了没有?”

来人是个二十出头的女孩,身材高挑,穿着一件淡黄色的职业套装,白色细高跟鞋,十分优雅成熟的造型,但她的语气神态可完全没有半分淑女的样子。短短的略为凌乱的头发下面,是一张十分标准的瓜子脸,但由于头发短,所以显得脸蛋稍稍圆了些,眼睛是她脸上最讨喜的部分,并不是很大,但很灵活,就像会说话似的。

她几乎一头冲了进来,要不是小单反应快,两人肯定会来个大拥抱。

“小溪!”小单也见怪不怪了,“你找张先生?”

“废话!难道找你?”

来人正是奚跃华的独生女儿奚晓清,学的也是考古专业,去年刚刚毕业,也顺利地进来参加工作。但她并不依赖父亲的关系,现在仍是一名底层的半实习人员,但因为她从小就在考古所里玩,上上下下对她都很熟悉了,大家也都亲切地叫她小溪。四年前秦陵那会儿,她刚好放假,去西安看望父亲,恰好就救了张起灵。

但两人之间真正熟悉起来,还是一年前她正式进入所里开始工作。当然所谓的熟,也是她一个人的感觉。她性子比较大大咧咧,和谁都称兄道弟的,对张起灵的感觉又比较特别,所以自然而然和他走得近些。

要是以前,张起灵肯定会敬而远之,但奚晓清她对古物上也有自己许多独道而新鲜的见解,不同于一些死读书的同事,有时候也挺能聊几句,因此他也并不排斥她,再加上她是奚跃华的女儿,又救过自己,所以在所里,他还能给她几分耐心。

小单做了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