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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之罪 劳伦斯.布洛克 5032 字 4个月前

顿海茨山庄一处酒吧,那儿警察喝酒免费。有两个孩子来打劫,出门前一枪打中酒保心脏。我追到街上,打死其中一个,打中另一个的大腿。他这辈子别想再好好走路。”

“我明白。”

“不,我看你不明白。那不是我第一次杀人。我很高兴死掉了一个,也很遗憾另一个活了下来。”

“那——”

“有一枪失误,反弹出去,击中一个七岁小女孩的眼睛。子弹反弹后,力道削掉了一大半。再高一英寸的话,也许只会划过她前额。有可能留下个疤痕破相,但没有大碍。可是射进眼里,都是软绵绵的东西,自然就捣进脑子里。他们告诉我她当场毙命。”我看着我两只手。抖得不厉害——肉眼难以察觉。我拿起杯子,一饮而尽。我说:“不可能把我定罪。事实上,我还得到局里嘉奖。然后我递上辞呈。我不想再当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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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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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离开后,我多坐了几分钟。我迎上特里娜的视线,她为我端来另一杯搀酒的咖啡。“你的朋友没啥酒量。”她说。

我同意她的说法。我的声调八成泄漏了我的心情,因为她二话不说就坐在汉尼福德的椅子上,把手放在我的手背上,然后挪开。

“有麻烦吗,马修?”

“也不算。有事要办,但我宁可不办。”

“你宁可坐在这儿,把自己灌醉。”

我龇牙一笑,“你什么时候见我醉过?”

“从来没有。不过每次看到你,你都在喝酒。”

“喝而不醉,功夫到家。”

“这样对你不太好吧?”

我希望她能再碰碰我的手。她的手指纤长,摸着舒服凉爽。“天下有什么事是对每个人都有好处的?”我说。

“咖啡跟酒。奇怪的组合。”

“是吗?”

“酒叫你醉,咖啡叫你清醒。”

我摇摇头,“咖啡从来没法叫人清醒,它只能撑着你不睡。拿壶咖啡给酒鬼,两样加到一起只是个睁眼酒鬼。”

“这就是你的写照吗,宝贝?睁眼酒鬼?”

“我眼睛睁不开,但也没醉倒,”我告诉她,“所以才得喝下去。”

四点过后不久,我到存钱的银行。汉尼福德给的钱我存了五百,剩下的全提出现金。这是我今年元旦后第一次来,所以他们在我的存款簿上加算利息。有台机器一眨眼功夫就算了出来,但数字小得实在不该劳驾机器浪费时间。

我从五十七街上踅回第九大道,然后往上城走去,一路经过阿姆斯特朗酒吧和罗斯福医院,抵达圣保罗教堂。弥撒已近尾声。我等在外头,只见几十个人三三两两走出教堂。大多是中年妇女。然后我走进去,把四张五十元钞票塞进捐助箱里。

我照圣经所说,把所得的十分之一奉献给神。不知道为什么。我已经养成习惯,就像我上教堂也已成了习惯。我是搬进旅馆“定居”后不久就开始这样。

我喜欢教堂。我喜欢坐在那里思考。我坐在中间靠走道的位子。我想我在那里大概待了二十分钟,也许更久。

两千块钱从凯尔汉尼福德那儿转到我手上,两百块钱从我这儿转到圣保罗的捐助箱里。我不知道这钱他们会怎么花。也许买食物和衣服分送穷人,也许买林肯轿车给牧师代步。我其实并不在乎他们怎么花。

天主教堂从我这儿拿到的钱此别人要多。不是我偏心,只是因为他们开门的时间较长。非周末的时间,基督教堂大部分都关着门。

天主教堂还有一个好处。可以点蜡烛。我出门时点了三根。一根给永远活不到二十五的温迪汉尼福德,一根给永远活不到二十一的理查德范德普尔。还有,当然,一根给永远活不到八岁的埃斯特利塔里韦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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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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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分局在西区十街。我到那儿时,艾迪凯勒正在他的办公室审阅报告。他看到我一点也不吃惊。他把文件推到一旁,朝桌边一张椅子点了点头。我一屁股坐下,伸手跟他握了握。两张十块和一张五块的钞票从我手上转到他手上。

“我看你得添顶帽子。”我告诉他。

“这话不假。帽子再多,我也觉得永远少了一顶。你看汉尼福德怎么样?”

“可怜的家伙。”

“是啊,也只能这么说。事情发生太快,他只有张着嘴巴傻在那里。击垮他的就是这个,你知道。时间因素。如果我们逮凶手花个十天半个月、一个月的,或者说开庭审讯,拖个一年左右。那样一来他就好过多了,他可以有机会跟着案情发展慢慢适应。但照现在这样子,砰一下,事情接二连三赶着来,他连女儿死掉都不知道我们就已经拿住凶手,等他好不容易他妈的回过神,坐飞机赶来,男孩已经吊死了。汉尼福德适应不了,因为他时间不够。”他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所以我想到该找个老伙计,让他趁机捞一笔。”

“是啊,为什么不呢?”

他从烟灰缸里拿出一支熄灭的雪茄重新点上。换支新的抽,他绝对负担得起。第六分局炙手可热,而他的职位又有不少油水可捞。他大可三言两语打发了汉尼福德,犯不着为了抽二十五块蝇头小利引荐给我。积习难改。

“拿本便条纸,到现场附近散个步,找人问问话。花几个小时就可以收了。到时候报上一个礼拜的工作量,狠狠敲他个一天一百块,花费另算。全天下没有比这更好的差事。”

我说:“我想瞧瞧这案子的档案。”

“干嘛多此一举?你啥也找不到的,马修。案子还没开审就已经结案了。我们连那狗娘养的干了什么事都不知道,就已经把他上了铐。”

“只是例行公事。”

他眯了眯眼睛。我们年龄差不多,但我比他要早进入警界,他还在警校受训时,我就已经做了退休打算。凯勒现在看起来老了很多,下巴松垮垮的,长期的办公桌生涯坐得他臀部全是赘肉。他眼里有些东西是我不喜欢的。

“浪费时间,马修。何必自找麻烦?”

“就当这是我的办案方式好了。”

“档案不对外人公开,这点你该清楚。”

我说:“让我看看,就再给你添顶帽子。另外我也想跟抓住犯人的警官谈谈。”

“这个我可以帮你问问,安排碰面。不过答不答应在他。”

“当然。”

二十分钟后,办公室只剩我一人。我钱包里少了二十五块,我面前的桌上多了个牛皮档案袋。钱花得有点冤枉,纸夹没多提供什么新的资料。

巡警刘易斯潘科夫,抓住罪犯的警官,写了一份报告。我有一阵子没读这种东西,它让我重温旧梦:从“例行的徒步巡逻任务,目标往西的方向行进”一直到“在此时刻,肇事罪犯被移往男囚狱责行监禁。”他的警察术语真特别。

潘科夫的报告我读了两遍,记了些笔记。报告如果用白话来说,其实还算是挺清楚的事实陈述。四点过十八分,他在银行街往西走。他听到一阵嘈杂,没多久便碰到一些人告诉他说,贝顿街有个浑身是血的疯子在那儿手舞足蹈。潘科夫立刻跑过街角到贝顿街,发现“被举报的刑事犯人,其后查证出是贝顿街一九四号的理查德范德普尔,他衣衫不整,浑身看似血液之物,嘴里高喊猥亵之语,并对路人展露他的私处。”

潘科夫头脑清醒地把他上铐,好不容易才问出他的住处。他领着嫌犯上了两层楼梯,进入范德普尔和温迪汉尼福德同住的公寓。他在那儿看到温迪汉尼福德,“显然已经身亡,身无蔽体之物,戳刺致死,显然是利器造成。”

潘科夫马上电话报告警局,其后便是例行公事。验尸人员看过后,证实潘科夫的判断正确——温迪的确已死。摄影小组拍下照片:几张血迹四溅的公寓照片,多张温迪尸身的特写。

无从得知她生前的长相。她因失血过多死亡,这点麦克白夫人1颇有体会。实在难以想像,人体在死亡过程流失的血液可以多到什么地步。要是拿根冰钻刺人心脏,衬衫前襟有可能连一滴血也看不到。但范德普尔割了她的乳房、大腿、肚子,以及喉咙,整张床如同血海。

他们拍下尸体以后,移尸解剖检验。由验尸官简吉尔验尸。他表示受害者是二十多岁的白种女性,最近有过性交,包括口交及性器接触;遭利器割了二十三下,很可能是剃须刀,但没有戳刺伤口(他判断是剃须刀或许原因在此);许多动脉、静脉(名称他全一一指出)在这非人道过程中,或遭全部,或遭局部割开;死亡时间大约是当天下午四点,误差是二十分钟;而且他推断,伤口不可能是自行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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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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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这点他的立场如此坚定,实在叫我佩服万分。档案夹其余部分全是零星记载,日后都得由司法机器的其他部门发出正式报告加以补充说明。有条附注指出,犯人在第二天就被带到法官面前,正式以杀人罪名被控。另一条则注明法庭指派的律师名字。还有一条指出,理查德范德普尔在礼拜六早上六点前不久,经人发现死于牢中。

档案夹往后必定日益茁壮。案子已经宣告侦破,但第六分局的档案会像尸体上的头发和指甲一样不断生长。查牢房时发现理查德范德普尔吊死在蒸汽管上的监狱管理人员得交份报告。同样得交报告的还有宣布他死亡的医官,以及斩钉截铁判定他死因的那位。他撕开床单绑成绳,系住自己的脖子吊死了。最终法医的检验报告会总结说:温迪汉尼福德遭理查德范德普尔谋害,而理查德范德普尔则畏罪自杀。第六分局,以及其他与此案有关的人员,已经定下这个结论。而这个结论的前半部分,他们早在范德普尔入狱之前就已定下。

我回头重看某些资料。照片我一张张拿来细看。公寓看来并不特别凌乱,这表示凶手是她的熟人。我回到验尸报告。温迪的指甲缝没有皮肤,没有明显的挣扎痕迹。脸部瘀青呢?是有。这样看来,他在割她时她有可能已经昏迷。她可能是过了一段时间才死透。如果他先割喉咙,而且把颈静脉划开,她应该可以走得快点。问题是她躯干上的伤口失血太多。

我挑出一张照片,塞进衬衫。我不确定目的何在,但我知道没人在意。我认识布鲁克林圆石丘一名内勤警员,他习惯性地会把经手的每张恐怖照片复印收藏。我从没问他原因。

凯勒回来时,我已经收拾好所有文件,放回档案袋里。他换了支雪茄抽。我从他书桌后站起,他问我是否满意。

“我还是想跟潘科夫谈谈。”

“都安排好啦。我知道你他妈的死脑筋,不可能改变主意。那堆垃圾里头你捞到啥个宝贝没?”

“我怎么知道?连要找什么都不清楚。听说她拉客,有证据吗?”

“没铁证。不过要找的话,准能找到。衣柜里都是名牌,手提包里好几百块,看不出她靠啥生活。答案再明显不过。”

“她为什么跟范德普尔同住?”

“那小子有根十二英寸长的舌头。”

“不开玩笑。他帮她拉皮条吗?”

“可能。”

“他们俩都没前科,对吧?”

“没有,没坐过牢。等他割了她以后,两人才上官方记录。”

我闭了一会儿眼睛。凯勒叫我的名字,我抬起头。我说:“只是个念头闪过。你说过一切发生得太快,汉尼福德措手不及。除了你提的两种情况以外,我还想到一层:如果杀她的人身分不明,你就得把她过去两年的生活查得一清二楚,放到显微镜下看个仔细。问题是案子还没开审就宣告落幕,调查她的过去不再是你的工作。”

“对啊。所以现在变成你的工作。”

“嗯。他拿什么杀她的?”

“医官说是剃须刀。”他耸耸肩,“也是猜的。”

“凶器下落呢?”

“是啊,我就知道你要问这个。我们没找着。不过你可抓不到我们小辫子。有扇窗户开着,也许从那儿扔下去了。”

“窗户外头是什么?”

“通风井。”

“你检查过?”

“唔。谁都有可能捡到刀子,随便哪个路过的小孩。”

“检查过通风井里有没有血迹?”

“你开啥玩笑?格林威治村的通风井?有人从窗户尿尿,丢卫生巾、垃圾什么的也大有人在。十个通风井有九个可以找到血迹。你会去查吗?何况凶手又已经畏罪自杀?”

“不会。”

“反正啊,忘了那个通风井吧。他攥着把刀蹿出公寓。或者是剃须刀,不管是他妈的什么东西。他把凶器扔在楼梯。他冲上街以后把它扔到人行道上。他把它扔进垃圾箱里。他把它丢进下水道。马修,我们没有人证看到他跑出大楼。必要的话,我们可以找到一个,不过那狗娘养的在他干掉女孩三十六个钟头以后就死了。”

说来说去老回到这点。我现在做的是警察的份内工作——如果他们有必要做的话。但理查德范德普尔省了他们的麻烦。

“反正我们不知道他是啥时闯上街的,”凯勒说,“潘科夫逮到他前两分钟?十分钟?这么长的时间,他要嚼烂那把刀吞下肚里都没问题。”

“公寓里有剃须刀吗?”

“你是说老式剃须刀吗?没有。”

“我是说男用剃须刀。”

“唔,他有把电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