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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你,我觉得所有属于我自己的,还是节约一点为好,至少,这样,我和你就没有什么可以混为一谈的了。”她说。

“你说话别这么刻薄好么?今天看你心情好,我也不错,咱们还可以谈谈。也就是随便聊聊嘛。”

她在卫生间里“咔嚓”一声把门给别上了。我可以想像黎莉在卫生间里提着裤子把门扣上的模样。

我不晓得他们在讨论什么,但我晓得这和吵架差不离了。我看见林岑瞪起了一双愤怒的眼睛。他咬了咬牙,象电视剧里的大男人一样,大手一挥,用很标准的普通话憋出了一句:

“我走。”

他挺了挺一米八几的大个子,涨粗着脖子进了里屋。

其实,林岑对我还是蛮好的。他的回来,于我去他家没有丝毫影响。除了那双拖鞋被他穿在了脚上。好在天热,我就赤脚。他还会有话没话的跟我聊聊。有意无意地问我一些他不在家的时候黎莉的生活状况。我当然该说的说,不该说的我什么都不说。

“有你这么个小男孩来陪陪她,还真不错。”他说。“她很孤独。”

“你晓得她很孤独,干嘛还要出去呢?”我问。

“我在,她更孤独。”

他就走了。

这时候,我把自己当作个科学家(1)

我开学后,黎莉就每天自己去买豆浆。过后,她将在店里从老板那儿打听得来的事情转述给我,那是一场情杀,一个男人杀了一个女人。“一个上吊自杀的女人,脚下的凳子翻落下来,怎么会摔断凳脚?”老板这么说。“就是,那肯定是伪造的自杀现场。”黎莉说。“你说呢?”我不晓得。

她象过去我将外面听来的事情告诉她那样,现在她告诉我许多她从老板那儿听来的关于楼上的女人生前和死后的事情。她每天早上要去买豆浆,和老板见面,一起谈论这场情杀。黎莉就是要不断寻究细节,打探实情,老板就不断向她提供。她回来再对我复述。仿佛从复述里可以回味一些什么东西。但我觉得,实际上,她并不比我晓得得更多。她就是喜欢去听那个老板瞎七搭八的话,然后,再从对我的复述中去回味。

“那女人是个‘白虎’,你晓得什么叫‘白虎’么?”

我不晓得。

“我也不晓得。老板讲,就是女人身上没有毛的。老吓人的哦?”

“应该有毛才吓人呢。”

“你不懂的。”

电话铃响了。她去接电话。“喂……是你啊?你好。我……没在做什么。是么?打电话……你打好了,我把电话号码告诉你,就是让你有事就打电话的。不过,要我高兴的时候,不高兴的时候,我是不想多说的。嗯?现在还可以。什么?明天……你去啊?你老有劲的嘛。你大概老早跟她蛮好的。不然,你怎么晓得人家是什么‘白虎’?哦哟,我才不管了。嗯,嗯,……明天你去了,回来告诉我又看到了些什么,晓得么?嗯嗯……”她忽然将眼睛瞟向我。“别瞎三话四……我一个人,嗯,我总归是一个人的,真的,骗你做什么?好得呀,你别想得太多,作家就是要比别人想得更多是么?那就这样,再见。”

“这个人已经好跟你打电话啦?”我说。

“瞎讲八讲嘛,又没什么事的。他明天要去参加楼上那个女人的追悼会,又好晓得许多事情了。”

“他以后保证会跟你有什么事情的。”

“有什么事?谁晓得。人家在电话里又没说什么。你自己倒会瞎七搭八。”

“我看他不是个好人。”

“你凭什么?人家是作家哦,小说写得蛮有感觉的。还出过书。说话也蛮有道理的,有时候说起笑话来,听起来老开心的。”

“有啥好开心的。”

“我觉得蛮好的。我一个人,又没什么事情,有个人跟我说说,不是蛮好的?”

大人的事情,有时候眼皮一抬,就已经是另外一个样子了。大人们就光为了图个笑。几乎都要连自己也要骗。我不晓得大人们自己是怎么想的。不过,黎莉还不算太傻呼呼,她脑子老清楚的,是有自己的打算的。她的打算很简单,就是完全按照自己的喜欢,要怎么就怎么。有许多时候,她和我是一样来看大人们之间发生的许多事情。我们孩子可以在外面奔跑叫唤,哪怕撒野,在地上到处乱爬,而大人们就得老要装作是在读一本书,就象煞个读书人。黎莉好就好在她是个读书人,却又不象个读书人。她有许多时候更象我们小孩,贪婪地去念一本书,就为了看故事。如果遇到什么情感或风景的罗里罗嗦的描绘,就跳过去,也算象模象样地读完了一本书。这一回,黎莉把已经读过的一本书又去找了出来,去翻那些跳过去的几页,让一个男人再来罗里罗嗦,就为了图个笑,图个热闹。她一个人,时间长了,实在没事情做。她不能象我们那样,可以到外面去撒野。

这时候,我把自己当作个科学家(2)

她怕一个人。她说的。

“好了,好了,你帮我推拿,好么?”她说。

她合扑在沙发上。我小心翼翼地坐在她身上。这时候,我把自己当作个科学家。我用鼻子采集她身上的水果气息,我要用于做一种香料;我的手指在她身上使劲,弄出一种节奏来,以符合她的心率和内在的跃动;我把她的肤色和皮肤上的纹线当植物和昆虫的标本,收藏在标本集里;我把她的脚趾,当作一个个鸟蛋,我轻轻地捏起这些个鸟蛋,我想像,为此我钻进灌木丛中,荆棘划破了我的脸和赤裸的双脚。她大腿内侧上的疤痕,看来就要由我来疗理根除,我用自己发明的一种揉搓法,抚平疮疤;我相信我为她所做的一切,具有特殊的意义。至少于我,有一种舒坦,我的手在她身上轻轻抚过的时候,自己的周身体验着温情,这是绝非同龄人的,也绝非是所有人的。我由此而认定,我是个好人,我喜欢的人也一定是个好人。黎莉,她是我的老师,是这个世界上多得到处都有的各种各样面孔和身材的女人之一,也是我在以后的好多年、好多年直至永远的为之迷恋的一条昆虫,一只蝴蝶,一片树叶,一羽小鸟。为了她,我开始由衷地放任自己。我第一次发现我原来是如此的喜欢读书,热爱知识。她的身体,她的肤色,令我为之着迷,那就是自然课本和美术画册中的彩色插页。

我终于找到了将自己渴望得到的美好据为己有的办法,很简单,把美好说成是自己的。

红军走了,胡汉山回来了(1)

红军走了,胡汉山回来了。我是说,林岑走了,这个叫史秋宝的酒店老板来了。那天,我放学后去她家,林岑的大拖鞋已经被史秋宝穿在了脚上。他们在说,死是不可避免的。

“痛,我痛死了,痛死了……”史秋宝说,女人留下了张纸条,上面写了这些字。女人活着的时候落下个病,这种病老痛的,不晓得是什么病,反正,是痛得吃不消。公安局凭这张字条推断,女人熬不住痛,就寻死了。

原来我以为死是离我们很远的事儿,就象我在剥巧克力的锡纸时,大人说多吃巧克力会造成血脂高血管硬化心脏病什么的,滑稽得很。现在我把头抬起来,去看天花板。死就在我头顶上。有点痛就要死人的。我又听到那声震响。死亡趁我们在画画的时候,砰的一声震响就落在我头顶心,闯进了这个房间。我和黎莉在一起做着无忧无虑的梦被吓醒了。我的手在头顶上又摸到屑屑垃垃的感觉。每个人都在说着死人的事儿。我面对画板,听见史秋宝悄悄地对她说:

“不要一个人呆着。”

怡和酒店在夜里照样生意很好。

史秋宝让我和黎莉坐在角落的长沙发上,等了一会,就在里间的包厢唤我们进去。依照黎莉的喜爱,要了两客排骨年糕和牛肉汤。这家酒店的包厢,令我感到有点奇怪的是,竟还有人在这里斗蟋蟀。有好几个蟋蟀盆叠起来,放在墙角落的电视机柜旁。后来,黎莉和我吃了一点东西之后,就要跟史秋宝出去,好象是一起去看电影。我们一起出了店堂,她和他拦了辆出租车。车门关上的时候,有闷闷的“砰”的一声,接下来该是发动机发出轻轻地突突声。可我没听见什么声音,那车就不见了。我就只好自己嘴里弄出几声突突声,再嘀嘀叭叭来几下,才好受些。就想起电影里的汽车开起来,轮子都是倒转的,不晓得怎么会弄成这个样子。天气有些凉意了,我连打了几个喷嚏,顺手用刚刚在餐桌上拿的餐巾纸擦擦鼻子。

那晚我一直睡不着。我老要从我的窗口去看对面黎莉家的窗口。不知什么时候,又滴嘀嗒嗒地下起雨来了。对面的窗户没有灯光。在中央台的体育新闻的时候,我忍不住又去张望了一下,这一次我想好,如果再没有灯光,我就躲到卫生间去用那只副机给她打个电话,她可能早就回来了,因为下雨或忽然心情不好,现在早睡在床上了。跟史秋宝怎么会有好心情呢?那个黑呼呼的窗口非要我说到做到,让我第一次去卫生间给她拨电话。

那儿根本没人接。

其实我已经估计到她就是还没回家。那种下雨或心情不好之类也不过是我自己在骗自己。我在打电话之前就想好,她不在,我今天哪怕是不睡觉,也要看到她回到家,开亮灯。

红军走了,胡汉山回来了(2)

我要在第一时间里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所以,我索性就趴在窗口,眼光一刻也不离开那个窗口。倒霉的是,那天夜里,不知道吹的是什么风,连奶油巧克力的味道也没有。

在等待她的时间里,我有一刻内心充满了对她的怨恨,我甚至希望在这个夜里,她最好出些什么事情,但不要出大事,最好是诸如让车擦破了一点皮,上楼梯的时候脚脖子扭了。这样她就会后悔跟那个史秋宝一起出去了,明天我就可以给她擦破的伤口涂点红药水,给她扭伤的脚脖子推拿揉捏一阵,一边对她说,我就是为她担心。这是真的。

当她家的窗户亮起来的时候,我激动得差一点叫起来。我掰着手指数着我们分开了几个钟头,然后就打了个呵欠。我该去睡个好觉了。我拥起被子耷拉起眼皮,她现在该和我一样地拥起了被子。忽然,我又转了最后的一个念头,她会不会真的让车擦破了皮或脚脖子扭了。有许多时候,我的预感是很准的,比如上学的路上会碰上谁,今天晚上父亲和母亲会不会吵架,这个星期天会不会下雨,等等。那个念头促使我从床上蹦起来,我看到那窗口的窗帘还透出黯淡的光,那是她开着的床头灯,我又躲到卫生间去给她拨了电话。

“你回来了?”我说。她听出了我的声音,有点惊奇,我说我一直在等你。她叹息一声,说:

“你这样不好的。”

“我是想问问你,你没有受伤吧?”

“你在说什么?”她显然有些生气。“你这样下去,我以后就不再教你了。”

“我……喜欢画画。”我说。

“我晓得了。”她没有再说话。我听见在电话里传来那头有水声稀里哗啦。另外还有个人在洗澡。我可以想像她躺在床上的姿势,电话的话筒正对着没有别上的卫生间的门。

她把电话挂了。

那夕阳陷在城市楼群的缝里(1)

那夕阳陷在城市楼群的缝里,就象荷包蛋里的蛋黄

黎莉是个从不说假话的人。这很特别,我的意思是,现在的人一点都不作假几乎没有。就连我,也会把刚才在路口碰上史秋宝的事对她瞒了。她说他刚走,“你碰上他么?”我说没有。其实我一进来就知道,史秋宝才走。我换上的大拖鞋还带着点余温。令我不舒服的是,我老觉得这个人从头到脚都不干净,脚臭是肯定的。

到傍晚的时候,我感到有点饿了。我现在经常会在下午和傍晚就饿得发慌。这天,黎莉的心情看来蛮好,她在我练完了素描后,就去弄晚饭了,她会煎蛋,把蛋打在平底的锅里煎成一个个方块型的,一面是煎成焦黄的,一面是嫩嫩的,盘子端上来的时候,滚圆的蛋黄还在晃晃悠悠。太阳落在西边,从厨房的窗口看出去,那夕阳陷在城市楼群的缝里,就象荷包蛋里的蛋黄。这时候的天似乎更加明亮,我们象是坐在一个透明度很高的彩色气球里。她让我在她这儿吃点东西。“你有点饿了。看你那副馋佬胚的样子。”我说那些荷包蛋真逗人。她说我的身体要发育了,要多吃蛋。“我从来没有煎蛋给人吃过,连林岑也没吃到过。”她还端上了一些象古钱币一样的香肠片。我胃口真好,在她家,我没少吃过东西,但象这样的正儿八经的吃饭,我还是第一次。我看她心情好,就问:

“那个人老来做啥?”

“他说他要跟我结婚,你说滑稽么?”

我的心就跳起来。“他不知道你有林岑么?”

“那是我的事情。”她说。“他待我蛮好的。人也很聪明,写过很多文章。说起故事和笑话,一套一套的,听起来老扎劲的。你晓得么?他还要弄电视剧,他弄得到投资,自己写剧本,拉个剧组,准备让我去当制片人,这很有劲的。他说我最适合做制片人了。”

她看我不响,就对我说:“你是小孩,有些事是不懂的。你看我这样,这么多年,都是一个人,心里是很不平的。别人靠不住,靠自己,总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