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自身自觉的社会生活过程及其认识,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
他人关系,在内心形成的具有稳定性倾向的道德品质和表现在语言、行为上的素质
构成,它可包括性心灵美、性气质美和性仪表美三个层次。
性心灵美是性伦理美的核心。心灵美和伦理美在许多场合具有相同的内涵,但
后者常比前者包含更广义的内容,它不仅是内心的自然美和道德美,还包括建立在
炽热的道德感情基础上的道德意志、道德信念在行为整体中表现出来的品质的特征
和一贯倾向。它是在处理社会道德关系中表现在思想、语言、行为上的真善美的统
一,它把两性理想与情操、爱情与事业、生活体验和道德判断等展示两性美的所有
领域都包融在一个和谐的精神统一体中,使两性心灵美具有真实、醇厚的可感性。
性气质美,是通过两性的文化、道德、知识修养,并通过外部表征(眼神、举
止、谈吐等型化)反映出来,是抽象的精神的快感体验。气质具有一定的先天性,
但不象外在美的自然因素那样不易改变。气质美更大程度上是由后天的文化教育、
艺术修养及社会环境决定的。两性气质美还借助于性感体征、体形,以及合而不露
的神秘感。
性仪表美可包括本体美(即人体美)和附着美两大类,前者又包括静态美(形
体美、容貌美、肤色美、发型美)和动态美(日常动态美、表演动态美)。后者包
括衣着美、服饰美、化妆美等。费尔巴哈说,大自然的美全部集中于,而且个性化
于两性的差异上。美感源出于生理快感,但不停留在生理快感上,它升华为一种高
尚的心理体验,达到美感。美感是理性化了的快感,从美学意义上说,性人体美同
样具有这些特征。人的面貌是美的荟萃,它把所有外形美集中地反映在面容上,形
成美的个性。面容是人的外在美的更好体现,是心灵的外露,它通过面部表情直接
表现一个人的内心感受,又通过面部表情与他人进行情绪交流,这是任何语言所不
能达到的。面容是人审美的重要客体,它把生理美和社会美统一在丰富的情感交化
中。在性爱中,容貌,特别是女性的容貌,往往成为男性审美的重要客体,并以其
作为两性接近的前奏。人体美丰富了人们情感交流、心理交流和情绪交流。附着美
是人的外在表征美的第二层结构,主要指人的衣着、装束、打扮。性附着美必须符
合自己体型、肤色和气质特征,适当地运用各种服饰、装束和文化增加其美感。它
是反映时代精神的一面特殊的镜子,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类文明发展的程度。
性心灵美、气质美、仪表美三者是相互联系的,对于塑造性伦理美来说是缺一
不可的。两性不仅需要仪表、风度、气质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外在美”,而且还需
要更深沉的“内在美”,它往往通过理想、信仰、事业、情操、丰富知识,充实思
想,使自己的心灵、气质、仪表达到高度完美的统一,把性伦理美作为完善自身的
崇高道德理想。
在当代中国,性伦理学的审美原则对于提高人们的性艺术鉴赏能力,抵制色情
文化的侵蚀,对于净化社会的性观念有着重要的现实价值。
1988年12月22日,熔艺术性、学术性和创造性为一炉的“油画人体艺术大展”
在北京中国美术馆开幕。此次展出的120幅作品,皆为中央美术学院教师近年来的新
作,包括写实、抽象和变形三大类。举办如此规模的油画人体艺术展览,在我国还
是首次。当天,美联社记者便从北京发出如下一则报道:数以千计的人今天挤进中
国第~流美术馆参加为研究裸体画而举办的北京首届画展开幕式。在中国一些最优
秀的画家创作的油画前面观看的有诗人、政府高级官员、中小学生、青年夫妇和工
人。有些人摇摇头,简直不敢相信展现在他们面前的竟是裸体画。还有一些人以好
色的眼光斜眼一瞥。更多的人是细细观看,显然很欣赏。著名诗人艾青指出:“在
衣服里面,大家都是赤身裸体,而且大家也都清楚这一点,那么,当我们想茵出自
己的身体时,为什么有这么多中国人认为这是件怪事呢?我认为这是好事。”组织
这次画展的中央美术学院讲师说:“我们的宗旨是让人们了解有关裸体画的知识,
并通过这些画向他们表明我们是如何评价生活的。过去,社会的道德观念有点落后,
仿佛我们都害怕自己的身体。我们希望通过这次画展开辟一条新路。”
当然应该看到,与人们正常的性生活相比,人体艺术是审美的更高层次。这里
有必要引用一句经常被引用的某著名哲学家的话:任何一个裸像,无论它如何抽象,
从来没有不唤起观者的零星情欲,即便是最微弱的念头。将探像作为艺术主题的许
多困难正是:观赏一个裸像时,人们不可能隐藏其本能的欲念;本能总是徘徊在前
景,不免影响对于艺术品的反应的整一性,而一件艺术品却要从这种整一性中获得
独立的生命。话虽如此,裸像艺术品所能容纳和消化的色情内容,其份量还是相当
高的。
英国最著名的美术史专家之一肯尼斯·杰拉克(1903—1976),在其力作《裸
体艺术——理想形式的研究》中告诉读者:一个普遍的看法是,赤裸的身体本身就
是一个赏心悦目的物体,人们很愿意见到被描绘的裸体。但是任何一个人,如果他
经常光顾艺术学校,看到那些被学生们孜孜不倦地描绘着的不成模样、可怜巴巴的
模特时,就会发现上述看法是一个错误。人体并不是一个通过直接临摹就可以成为
艺术品的物体;一大群赤裸的身体并不会使我们进入移情境界,而是使我们失望、
沮丧;艺术家并不想临摹他们,而是使之完美。克拉克进一步分析说:公元前480年,
克里托斯的《青年》成为艺术中第一个美丽的裸像。从它那里,我们第一次感觉到
人体给人带来的快感。克里托斯的作品是以道德理想为基础的。形式的问题是从属
于道德理想的。对公元前5世纪的希腊人说来,人体意味着一套价值观。它的克制、
平衡、谦虚、比例和其他一些东西既可以用于伦理范畴,也可以用于美学范畴。克
里托斯可能看出了两者间的真正区别。在他的作品面前我们会不假思索地说出“道
德”一词。这个词虽然是含糊的,但并不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它一直回响在裸像周
围,直到19世纪的学院时期。
历史永远不会中断。正是在19世纪,黑格尔在“总论美的概念”时,阐发了更
为深刻的见解:“审美带有令人解放的性质,它让对象保持它的自由和无限,不把
它作为有利于有限需要和意图的工具而起占有欲和加以利用。所以美的对象既不显
得受我们人的压抑和逼迫,又不显得受其他外在事物的侵袭和征服。”[注]我们把
审美原则引入性伦理学,根本目的就是要服务于人的解放。
有必要强调指出,正常的、健康的人体美是一个健康向上的民族所应有的审美
观。只有正常健康的审美观才能帮助人民提高鉴别力。对人体美的正常欣赏和爱好
是人类的正常要求,这是禁止不了的。越是压制人类正常的要求,越使人们产生不
正常的好奇和不必要的过敏。由于我国的封建传统很顽固,很多人得不到健康的人
体美的审美教育,即使很有水平的同志也往往分不清黄色和人体美的界限。于是一
见全裸体、女的和男的在一起就认为有伤风化。其实不然。早在民国初年,蔡元培
先生任教育总长的时候就委托鲁迅先生写了一本叫作《美育》的小册子。鲁迅先生
在这本小册子中介绍了大量的欧洲的裸体艺术作品。接着徐悲鸿先生和刘海粟先生
以及许多艺术教育家都坚持不懈地做着这一工作。1965年毛泽东还曾亲自就画裸体
模特儿的问题给6位政治局委员写信:“画男女老少裸体model是绘画和雕塑必须的
基本功,不要不行,封建思想,加以禁止,是不妥的。即使有些坏事出现,也不要
紧。为了艺术学科,不惜小有牺牲。”[注]这是科学的态度,也是有信心、有力量
的体现。
为此,我们不仅要注意提高全社会的审美水平,尤其要大力加强人们的性伦理
观念,以使审美原则逐步地在中国的性伦理生活中切实地发挥其巨大功能。
第四章 婚姻关系中的性伦理
性与之联系最密切的领域就是婚姻。性伦理则是伴随着婚姻关系的演进而逐渐
地形成、发展和完善化,并进而成为维护特定的婚姻关系和婚姻制度的理性的、甚
至神化为超理性的屏障。对此,人们不但是了解的,而且似乎习以为常了。于是,
有些人把关注的目光投向婚外的性关系,更多的人则被动地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传统
伦理的变革之中。然而,如果不首先研究婚姻关系中的性伦理,又怎能正确评价婚
外性关系中的种种现象呢?况且,婚姻关系中的许多伦理课题,诸如婚姻关系中的
性的伦理价值,婚姻关系的伦理基础,婚姻关系的理想模式,性与婚姻的冲突,以
及离婚等等,也都是社会现实要求性伦理学必须予以回答的。为此,性伦理学在深
入研究性伦理的具体领域时,自然应该把婚姻关系中的性伦理摆在首位。
一、性在婚姻中的价值
性伦理学重视性在婚姻关系中的伦理价值。
概括地说,性是婚姻的基础因素之一。婚姻作为人类一种社会性的行为,应以
性作为前提。如果从发生学理论来看,性不仅是婚姻的基础,也是婚姻的主要内容,
这是性与婚姻的本质联系。
具体地讲,性在婚姻中的价值是同性在人性中的价值联系在一起的。
日本学者津贸宏曾经形象地指出,性永远是窥视人性存在的重要窗口。大家知
道,性腺激素的多少是动物进行性交的主要生理因素。当然,除此之外还有营养的
好与差、不安的消除、异性的存在等因素,这些都是能使动物回复到其生物、生理
状态的现象。在动物中,越是低级动物,这些状态的决定性的重要意义就越是明显。
但是,人并非如此。人能根据情况激起性欲,能经常性地进行不一定与生理因素有
关的性行为。同时,人在精力旺盛的时候具备禁欲的意志力,从而标志人从生理即
性的自然达到了自律的境地。换句话说,性的生物、生理的基础尽管根深蒂固,并
对人的行为的决定作用依然颇为强大,但人类已经有了超越它的能力。因此,把人
的性行为仅仅视作是遵循自然的欲望,即单纯的本能的行为是错误的。当然,人为
了从生理上进行必然的调节,需要伦理意识的控制,失去了这种控制力的人无限止
地纵欲,最后决定损害健康,以至陷入了比动物都不如的堕落的境地。正因为人有
可能抵抗和节制强烈的生理欲望,动物却不可能,所以人是最独特的动物,摆脱了
自然的限制,进入了自由的境界。
在性伦理学看来,人类的性由自然走向自由,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卓越之处。
然而,人性赋予人类的这种广博的自由,可以导致人类性行为朝两个极端发展——
既可能变得不如动物,亦可能变得“高尚”而近似于神。人在神性和兽性并立的情
况下,即人作为矛盾的存在还没有统一的情况下的性活动,不能使自己得到升华。
婚姻则从根本上推进了人类两性关系的性伦理进步。
不难证明,性的满足是缔结婚姻的基本动因之一。如同婚姻关系中的其他各种
因素一样,性牵涉到个体之间的行为。双方的反应都随其情绪、身体状况及其相互
间关系的波动而不同。只要在生理上有正常的性器官,再加上一些性知识,夫妻俩
在合作的心情下便能享受性的结合。即便是在缺乏爱情的情况下,夫妻之间也可以
用性行为来缓减相互关系的紧张,并从中获得另一种乐趣,尽管这种情况下的满足
感比较少,也比较容易引发挫折。在当代婚姻关系中,婚姻当事人最关心的莫过于
以性为主的爱情的满足。因为如果仅仅是友情的满足,就不必依赖异性了。正如比
维尔所说的那样:“性表现为肉体和精神的溶合,性行为是在他人的实际存在中确
认自己存在性的行为。”没有性行为,婚姻就无从谈起。
婚姻不仅以性为缔结的前提,同时又是广泛地满足社会成员性的欲望的伦理途
径。弗洛伊德在作于1908年的《“文明的”性道德与现代人的不安》中指出:人类
的多种性本能——已经超越了动物所具有的周期性,而发展得远比大多数的高等动
物还要强烈。这样涓涓不绝的性本能,拥有一个明显的特色,便是当它受阻时(阻
力总是很大的),能转移其目标而不损其强度,因而为“文化”带来了巨量的能源。
这样地脱离原先的目标,凭借着强弱不一的心理联系,攀缘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