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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伦理学(txt下载) 佚名 5226 字 4个月前

的大思想家的个人生活

也是如此。这样做,自然是他们自由选择的结果。那么,这类独身生活又怎样呢?

康德在世界文化史上,不仅在德意志民族史上,而且在整个人类史上都堪称伟

人。他是科学领域和哲学领域里的革新者。他不仅创立了伟大的宇宙生成论假说,

宣称我们的宇宙是发展着的复兴者,甚至是首倡者。

康德一辈子过的是独身生活。顺便指出,在哲学家中这并不是什么稀奇的现象:

柏拉图、笛卡尔、霍布斯、洛克、莱布尼茨、休漠都没有结婚。心理分析家认为康

德不结婚是由于他对母亲的崇拜,这妨碍了他对别的女性的喜爱。哲学家的说法则

与此不同。“当我需要女人的时候,我却无力供养她,而当我能够供养她的时候,

她已经不能使我感到对她的需要了。”如果把这段自白同另一段话相对照那就更清

楚了,这段话是:“男人如果没有女人便不能享有生活的乐趣,而女人没有男人则

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由此可见康德没结婚实为环境所迫,而在他成年时期,这

种状况使他感到苦恼。

“犬儒主义者的纯净无欲和苦行僧式的禁钦主义对社会并无任何益处,这是对

美德的歪曲,使美德变成令人反感的东西。既然这些东西否定优美的情操,它们就

不能成为人道的东西。”康德在晚年时还是这样说的;可见,在他年富力强的时候,

那种僧侣式的禁欲主义当然就更不能使他受到鼓舞了。用康德的话说,性欲是一种

“强烈的肉体快感”和“特殊的快感”,它同“特殊的快感”,它同“精神之爱毫

无共同之处”。仅靠思辨是得不出这种结论来的。一个叫路易丝·列维卡·弗里茨

的女人在老年时一口咬定说哲学家康德曾经爱过她。按传记作家的计算,这应当发

生在60年代。鲍罗夫斯基(他曾目睹过康德相当长的一段生活)断定他的老师曾经

两次爱过女人和两次要结婚。

尼采(1844~1900)作为德国著名哲学家,是本世纪理论界所注意、同时又有

争议的人物。尼采一生也没有结过婚,一直过着独身的生活。据说与他的妹妹伊利

莎白有很大关系。尼采和妹妹的感情很深,由于妹妹与一个叫佛尔斯塔的小伙子恋

爱,并立志结合,而尼采却嫌弃这个小伙子的性格和思想,坚决反对妹妹与他结婚,

因此,在家里,妹妹把尼采的婚姻观念视为邪恶。尼采40岁那年,他感到若再不结

婚,就要错过了人生快乐的机会。当时,尼采与一位俄国姑娘恋爱,并想与这位异

国的爱情天使结成百年之好。可是,妹妹伊利莎白不能原谅、不能理解哥哥当初对

自己的态度,用尽了手段来反对尼采的婚姻。也许就是这些原因,使尼采的婚姻尝

试失败了,终生过着独身的生活。也许就是因为终身没有结婚,至使他晚年生活孤

独,造成精神失常,以悲剧结束了一位大哲学家的一生。尼采曾毫无顾忌地说:

“结了婚的哲学家有什么幸福。”但是,在他的心底,却沉积了无限的感情痛苦。

所以,我们有理由说,独身并不是通向幸福生活的通途。

尽管如此,独身主义的潮流依然在本世纪席卷西方社会。这又是为什么呢?

概括地说,独身主义的兴起有其广泛的社会原因。本世纪初,很多女权主义者

都情愿过独身生活。未婚的妇女常常可以从与妇女的友谊中得到感情的满足。在那

些从未结过婚的职业妇女的回忆录中,几乎没有对此表示过遗憾。这些妇女用致力

于事业和其他妇女的亲密友谊代替了罗曼蒂克的恋爱和对家庭的献身。她们是那个

时代的“妇女独特文化”的一部分。很多女权主义者根据另外一些理由对感官享乐

持怀疑态度。在19世纪改革的思想中——从自由恋爱的倡导者到妇女基督教禁酒联

盟的领导人——有一种主导的观点,即男人过度的性要求是建立在女性受压抑的心

灵上的,而男人无法控制他的迫切的性欲,则导致了广泛的卖淫和性病的传播。这

种观点一直持续到20世纪。夏洛蒂·吉尔曼论述了关于“过度纵欲”的危险性,而

社会女权主义者则发起让男人节制性欲运动,而不是让妇女获得性的自由。这些妇

女所向往的,是她们称之为道德上的“普遍通用标准”。这个标准不是她们希望消

灭一夫一妻制婚姻,也不是她们要提倡妇女方面的肉体享受,她们希望创造出一种

精神谐和的婚姻。

进入80年代,独身主义不仅掀起巨潮,而且出现了新的特色。美国未来学家约

翰·奈斯比特在。大趋势。中指出:80年代美国家庭的多种多样,犹如鲁比克发明

的魔方那样错综复杂。虽然一些主张维护传统家庭的保守组织激烈地反对,家庭这

个词的含义正在不断扩展,包括了那些与血缘和婚姻无关、纯属自愿结合的重要的

人际关系:未婚的男女,亲密的朋友或者长期同室共居者,由居住在一起的集体住

户发展成的社团等等。但是更多的是,一个家庭,或者说一个住户,只由单身一人

组成。社会的基本建筑构件正在从家庭转变为单独的个人。今天过着单身独居生活

的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多。现在每四户人家就有一家单身户,而在1955年每十户

人家才有一个单身户,相比之下,变化很显著。这些独身的个人是一些尚未结婚的

年轻人、上了年纪的人和新近离了婚的人。今天他们的人数是如此之多,以至于社

会的基本建筑构件变成了单独的个人,而不再是家庭。

据《加拿大日报》报道:加拿大有160万人是单身独居的,占全国“家庭”数字

的20%。这个比例比1971年多了一倍。以绝对数来说,在10年之内,独身居住的人

口增加了71.4万人。所谓“单独居住”是指一个人单独居住在一间屋或一个单元。

独身父母与儿女一起居住并不属于这一类。请注意:“单独居住”和“单独生活”

是两个稍有不同意义的概念。因为人的生活是多方面的,“单独居住”的人并不就

是“单独生活”,人除了家居生活之外,还有社交生活、工作生活和其它所谓的

“精神生活”、“物质生活”等等,甚至还使人联想起“性生活”。毫无疑问,此

类潮流必然会对中国的两性关系有所冲击。

我们的着眼点也恰恰在于寻求正确解决中国社会独身问题的途径。《婚姻与家

庭》杂志的一位作者提出了有关对策:在对独身问题的认识和解决上,应坚持两个

基本原则:其一,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利。就是说,尽可能地让当事人自己在实际

生活中对自己的婚恋大事做出合适的抉择。其二,尊重婚姻发展的规律。违背婚恋

发展的规律去解决婚恋问题,会使良好愿望导致可悲的结局。现代社会对独身者的

真正帮助,首先应当运用社会的力量,创造一种适合解决独身问题的社会环境和观

念意识,并且采取一些实际步骤,如心理、生理咨询服务,扩大社交机会等,为独

身者交流感情创造条件。从这样两个原则出发,我们的社会如果能在独身问题上采

取不提倡、不非议和不强迫的“三不主义”,可能会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在上述

“三不主义”中,“不提倡”作为一个基本的指导思想,其真正实现,有赖于“不

非议”与“不强迫”的实现。从实际的情况来看,“不提倡”并不难办,而“不非

议”和“不强迫”,则还需要社会去做很多工作。

我们以为,上述对策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同时,我们还想指出,解决问题的关

键还要靠我们继续深刻认识当代中国独身现象的特点及其社会根源。

独身有两个极端类型。第一种类型的主人公说:“我是独身主义者。独身可不

等于禁欲。我是个人,人离不了异性,只是方式不。同罢了。而禁欲却等于慢性自

杀。在对待异性的问题上,我是攻击型,我总是主动寻找战机,并多数获胜。我从

不象伪君子似的表白自己正经。”第二种类型的主人公说:“我是个老处女、但我

讨厌‘老处女’这三个字!一切和处女有关的字眼儿我都讨厌!这是我的一块心病!

我为自己处女膜的不完整而揪心。曾经有好几个男子追求过我,我也爱过他们。他

们几乎每个人都想和我发生性关系,我不肯。我矛盾极了。我理解他们,我们都是

大龄青年,他们情欲是正常的。我其实也想,我也已经不小了,性的欲望常常骚扰

着我,但我不敢。不是为别人,是怕他们发现我不是处女而怀疑我过去不干净。我

打算今生不再恋爱,也不结婚。我是处女,我永远是这该死的处女!我只有不让一

个男人碰我才能证实我确实是处女……”这种盲目固守传统处女观的独身,在表现

形式上显然与前一种全盘性自由化的独身是对立的。但是,对于社会主义性伦理学

来说,都不可取。

问题的难点在于,当代中国的许多大龄青年,特别是为数众多的女性,实在是

相当被动(或者说是相当不情愿)地踏上独身之路的。其中确有一些社会因素,诸

如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所施加的影响,几乎是他们不可抗拒的。我们理解他们的

处境,但我们面对严峻的现实只能说:这是婚姻关系的社会进步历程必然伴有的社

会现象;整个社会的进步,往往要以一部分人的“牺牲”为代价。

潘光旦编译的《优生原理》一书就提出富有远见的“择优的姻选”理论,指的

是男女在选择的时候,彼此立意的要觅取在某一个品性或某几个品性上高人一等的

对象。假定没有高人一等的对象,他或她就根本不预备结婚。在今日的文明社会里,

终身找不到配偶的分子不在少数。就全部的人口而论,“统计学家认为终身不娶的

人要占到10%,而在有的国家,百分数要高得多,即决不止10%。然则如果这些终

身不婚的分子,在品性上和结婚的分子有些显著的区别的话,这其间势不能不发生

择优的婚选现象,是显而易见的。

美国统计学家德勃林曾经算过,一个满30岁以上未婚男子要多活5年而在此5年

内设法完婚,他所有的机会是1/2,而同样的一个女子的机会只有1/4。当代的女

子时常发出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并不是不想结婚,但合适的男子又在哪里?”这

问题是很容易答复的。在任何时代里,“合适的男子”本就不多,而在她们发问的

时候,最合适的一部分大概都已经结婚了。因此,一个女子,或因主张关系,或因

漠不关心的缘故,或为情势所迫,以致过了25岁,才开始考虑到这个问题,她的选

择的范围势必已经是非常之狭窄,她的教育造诣越高,心目中的标准越严,这狭窄

的程度就越发增加。就大体说,特别是就今日的情形说,智力与社会身份的类聚婚

姻的一般趋势和择优婚姻的趋势多少有些抵牾,而前者的地位往往不免为后者所侵

夺。因此,智力与地位低的女子反而占了便宜,而高的反而吃了亏。要补救这种不

平衡与“错配”的现象,我们以为一面应当教育男子,使他们于择偶的时候,更要

小心仔细,要审察实际的身心品性,而勿惑于浮光掠影,而一面对于智力卓越的女

子的环境要力求整顿。在教育的环境方面,要使教育的结果更能准备她们走上婚姻

与家庭的路;在社会的环境方面,要使她们更能和智力卓越的男子发生接触,发生

交际的关系。

这里,有必要再引用中国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数据:1987年与1982年相比,农村

独身人口占全国独身人口的比例有所下降,其中男性比例下降了13.87%,女性的比

例下降了13.10%。与此同时,市、镇独身人口的比例则有所上升,尤其镇男性和市

女性的比例上升较快,前者上升了11.11%,后者上升了8.41%。

农村独身人数之所以逐步下降,根本原因在于近年来中国农村实行了卓有成效

的经济改革,生产全面增长,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从而在一定

程度上增强了农民缔结婚姻的经济基础,特别是使为数众多的男性农民有钱娶媳妇。

这表明,解一决中国独身问题的根本出路,是要继续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大力

发展生产力,不断地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城镇独身人数之所以有所增加,重要原因则是,近年来中国城镇的婚姻价值观

发生了新的变化。其基本趋向是人们日益重视对象的个人素质。调查表明,居住在

小镇中的独身男性文化素质一般偏低,很多人难以被镇中的女性看中。居住在城市

的独身女性,文化素质等一般偏高。以大学毕业这一层次为例,1982年独身男性人

数为独身女性的2倍,1987年的男女之比为1.68:1。由于许多男性与低层次文化素

质的女性缔结了婚姻,致使一部分素质较高的女性成为独身者。这表明,解决中国

独身问题的重要途径,是要在加强物质文明的同时,大力加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