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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的领域难于接触得多。大组织中经理人员的中心问题在于他必然同外界处于隔绝状态。这既适用于美国总统,也适用于美国钢铁公司的总经理。因此,目前的组织所需要的是对外界综合感觉的器官。如果当代的核查能做出什么贡献的话,那它首先就在这一点上。

三、对可衡量事件和不可衡量事件都需要核查。企业正好像其它任何一种机构那样,有些重要成果是无法衡量的。任何一个有经验的经理人员都知道,那些不能吸引或保持能干人才的公司或工业是必然要消亡的。任何一个有经验的经理人员也知道,这对一个公司或一门工业来说是比上一年的利润报告重要得多的一个事实。如果有一个符合逻辑的实事求是者对一位经理人员说,我这里有一份报告,它不能明确地下定义,是一份关于“非问题”的“非报告”。那他就会很快地——而且准确无误地——被作为是一个傻瓜而解雇。但这份报告却的确不能明确地下定义,更不能“数量化”。它决不是“无形的”,而是非常“有形的”(正如任何一个同这种企业打过交道的人很快就会发现的那样)。它只是不可衡量。而可衡量的成果在十年内也不会显示出来。

但企业也有着真正有意义和重要的可以衡量和可以数量化的成果。这些都是同过去的经济成绩有关的。这些都可以用经济领域中非常独特的衡量手段——金钱来表示。

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是“有形的”。事实上,绝大多数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事物是如此的“无形”(如折旧),以致它们在现实世界中没有任何事物可与之相称这一点超过了柏拉图的任何理念。但它们是可以衡量的。

由此可以看出,事实是这样的,可以衡量的成果是已发生的事,是过去的事。对未来没有事实可言。由此看出的第二件事是,可衡量的事件主要是企业内部的事件而不是企业外部的事件。企业外部的事件有着重要的影响,如决定着马车车鞭工业目前已消失以及国际商用机器公司成为一个大企业——更不用说美国公司在古巴的分公司被没收了。可是,企业外部的这些重要发展,直到它已发展到无法控制以前,一直是无法衡量的。

因此,在可以衡量的事件和不可衡量的事件之间进行平衡,是管理当局的一个中心的和经常的问题,并且是一个真正的决策领域。

因此,没有包含关于不可衡量事件的报告的衡量(或没有把不可衡量事件作为参数或限制条件的衡量),就会使人误入歧途。它们实际上给人以错误的信息。但是,我们愈是能把真正能衡量的领域数量化,我们就愈是想把全部力量放在这一方面,因而下述危险性就愈是大,即一个企业看起来似乎控制得更好了,但实际上如果不是完全失去控制,也是控制得更差了。

核查的规范

为了使管理人员能进行控制,

——它们必须符合经济性;

——它们必须是有意义的;

核查必须符合七项规范。

——它们必须适合于被衡量的现象;

——它们必须同被衡量的事件相称;

——它们必须适时;

——它们必须简单;

——它们必须是能被使用的。

一、核查必须符合经济性原则。达到控制的目的而所需努力愈少者,则控制的设计愈好。所需的核查愈少,则核查的效果愈好。事实上,核查增加得愈多,愈不能改进控制,而只能造成混乱。

因此,管理人员在设计或使用一种核查制度时所应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为了达到控制的目的,我必须知道的最低限度的信息是什么?”

各种不同的管理人员可能有不同的答案。公司的财务经理只需要知道投入存货的总资金额以及它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销售经理需要知道构成存货百分之七十的六、七种产品及其相当详细的情况。但存货总额对他并不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财务经理和销售经理一般都无需了解存货的完整数字,每年中只有一两次才需要了解这种完整数字,其余时间只需要了解相当少量的代表性的数字。而仓库保管员则需要每日的数字——而且要详细的数字。

电子计算机提供大量数据的能力并不能改进核查。相反的,真正有助于按制的,首先是这样一个问题,“为了了解一种现象并能够对之进行预测,所需的最少数量的报告和统计是什么?”然后再问道,“需要些什么样的最低限度的数据就可得到这一现象的相当可靠的全貌?”

二、核查必须是有意义的。这意味着,被衡量的事件必须本身是有意义的(如市场占有率),或者它们至少标志着有意义的发展趋势(如劳动力离职率和故意旷工的突然上升)。

决不应该对微不足道的事去衡量。人们只有核查少数对工作成绩和成果能有重大影响的发展,才能达到控制的目的。人们如果试图核查无数对工作成绩和成果无关紧要的事件,就不能达到控制的目的。

核查应该始终同关键目标及其中排在前面的“关键活动”和“良心领域”(见第四十二章)有关。换句话说,核查应该以一个公司关于其业务是什么、将来是什么和应该是什么的定义为依据。

核查应该以战略为依据

凡对达到公司的目标没有重要意义的项目,不应经常核查,而只应以防止情况恶化为限。它应严格地用“例外”来控制.即应该树立一种标准,定期地进行衡量,并且,只是进行抽样衡量,只有当情况比较明显地低于所制定的标准时才子以记录并加以注意。

我们对某件事物能加以数量化并不是我们要加以衡量的一个理由。问题应该是:“这是一个管理人员应该认为重要的事情吗?”“这是一个管理人员应该集中注意的事情吗?“这是真正的关于企业基本情况的一个报告吗?”“为了进行有效的控制,即以最大的努力达到经济上的有效的指导,应该把重点放在这上面吗?”

如果我们在设计核查制度时不提出这些问题,我们最终会使得企业基本上没有控制——因为,到了那个时候,我们除了使控制的信息多到无法登记的程度以外,根本没有其它补救办法。

三、核查必须适合于被衡量现象的特点和性质。这可能是最重要的规范,但人们在实际设计核查制度时,却最少注意到这一点。

因为核查有着重大的影响,所以,我们单只选择恰当的核查项目是不够的。为了使核查能提供出正确的图景并成为采取有效行动的基础,衡量必须适合于现象。这就是说,核查必须在结构上提供被衡量事件的真实形式。单只形式上正确是不够的。

正式的抱怨即劳动力中的不满通常以“每一千个职工每月有五项不满事件”的形式来报告。这在形式上是正确的。但在结构上它是否正确呢?或者,它会使人误入歧途吗?这个报告给人的印象是,首先,不满是以随机形式分布于劳动力之中的,即似乎是一种u形的高斯分布。其次,从上述印象得出的结论是,这只是一个小问题,特别是当每一千个职工每月有五项不满事件时。这在形式上虽然是正确的,但却完全错误地提供了错误的信息,因而会使人误入歧途。

不满是一种社会现象。自然界中并没有这种现象。而社会现象几乎从来不按自然界的“正态分布”来分布。社会现象的正态分布几乎总是按指数方式分布的——即其典型曲线是双曲线。换句话说,工厂中雇用百分之九十五劳动力的绝大多数部门一般在一年中甚至连一项不满事件也没有,而在只雇用少数人员的一个部门中却存在着严重的不满。所以,“千分之五”可能意味着以每年平均人数计算的一种严重不满情况(我所举的这些数字,是从一个实际例子引出来的,的确代表着一种严重不满情况)。如果这个存在着严重不满情况的部门是总装部门,所有的产品都必须经过这个部门才能装配出去。如果管理当局从其核查材料误以为职工的不满并不严重而未加注意,这个部门的职工罢工了,其影响是极为重大的。它曾使得一家公司陷于破产。该公司至今已不再存在。

同样的,一个企业百分之九十的产值往往集中在百分之二到五的产品种类上,而百分之九十的订货单却只占产值的百分之四或五——其成本却占百分之九十或更多。一架现代的战略轰炸机可能有上百万个零件,而其成本的百分之九十可能集中于很少的一些零件,如五十左右的零件;其维护人工的百分之九十也可能集中于很少的一些零件上。虽然不幸的是,占成本百分之九十的一些零件同占维护人工百分之九十的一些零件很少是同一些零件。

无论一个研究实验室有多么大,实际上其全部创新工作只是由研究人员中很小一个比例做出的。还有,通常的情况是,一个公司中百分之八十的销售人员至多只占销售量的百分之二十,而百分之十或更少的销售人员却占销售量的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

绝大多数有关销售成绩的衡量,无论是就总的销售人员来说,或就个别销售员来说,都是按其销售总金额来计算的。但这在许多企业中却是一个不恰当的数字。同样的销售金额,有的可能意味着有巨大的利润,有的完全没有利润,有的有相当大的损失——这取决于所出售的产品组合。因此,没有同产品组合联系起来的销售的绝对数字并不能提供任何控制——既不能为个别销售员,又不能为销售经理或高级管理阶层提供任何控制。

这些都是基本的事实,但似乎很少有管理人员了解这些事实。传统的信息系统,特别是会计,不是表明这种适合性,而是把它掩盖了起来(特别是在间接费用的分配方面,常常使经济和社会现象的真正分布状况模糊了)。

如果没有能清楚地表明事件的真正结构的核查,管理人员不仅不能了解情况,而且会做错事情。因为,管理人员日常工作的重担迫使他按事件数量的比例来分配其力量和资源。经常会有这样一种趋向,把力量和资源投入到提供成果最少的地方,即投入到占数量很多而实际上没有什么效果的现象上去。

四、衡量的尺度必须同被衡量的事件相称。艾尔弗雷德·诺思·怀特黑德(a1fred north whitehead,1861—1947)是一位杰出的逻辑学家和哲学家。他经常提醒人们防止“虚假的具体性的危险”。如果被衡量对象的确实程度只能在一定的幅度内,如百分之五十到七十的幅度内(而且假定可以有增加或减少百分之二十的误差),那么计算到小数点以后第六位,并不能使之更为精确。这是一种“虚假的具体性”,实际上是大大地不精确,反而会使人误解。

某种现象可能无法作精确的衡量,但可描述为在一定的幅度或范围内,那么它仍不失为一项重要的资料。说“我们占有市场的百分之二十六”,听起来似乎很精确,事实上常常是一种不确切的报道,而且是无意义的。它的真正意义常常是“我们在市场上不占统治地位,但也不是最差的。”即使这样讲,其可靠程度也不会高于对所讲的市场情况作一番描述。

管理人员的责任在于仔细考虑一下,同被衡量的现象相称的衡量尺度是什么。他必须知道,什么时候“近似值”比起似乎很确切的详细数字更为确切,什么时候一定的幅度比近似值更为确切。他必须知道,“更大”和“更小”、“更早”和“更迟”、“增加”和“减少”也是定量的用语,而且常常比任何具体数字或数字的幅度更为确切、事实上更为严密。

五、核查必须适时。核查的时间方面同核查的相称性非常相似。经常的衡量和非常迅速的“回报”不一定提供更好的控制,事实反而会使控制受到影响。核查的时间方面必须适应于被衡量事件的时间幅度。

近来谈论“实时”核查即立即并持续地提供信息的核查已成为一种时髦。有些事件很适于采用“实时”核查。例如一批放在发酵槽内的抗生素,如果温度或压力超过了一个狭窄的范围,很短一会就会变质,那显然应该持续进行“实时”监控。但需要进行这种核查的事件很少。而且绝大多数事件根本不能这样进行核查。真正的控制不能采用这种“实时”的时间幅度。

孩子们在花园中种了萝卜以后,往往忍耐不住,一当露出叶子以后就连根拔起看看是不是已长出根来了。这是“实时”核查——但应用错了。

当一种新产品首次投入市场时,产品经理可能需要市场试销的每日报告,并尽可能地接近于“实时”核查。六个月以后,当他已制定出了该种新产品的推销战略以后,“实时”核查的每日报告只能使他“连根拔起看看是不是已长出根来了”。到了那个时候,他必须仔细考虑一下,在哪些领域中和在什么期间,他必须得到些什么成果才能达到其目标。然后,他必须十分注意在关键的时刻及时地对成果进行衡量。可是,如果他只是关心于每日的“实时”衡量,他几乎一定会使他自己和他的同事处于一种混乱状态并使最好的战略也遭到破坏。

同样的,企图经常地衡量研究的进展也可能影响到研究成果。正常的研究的时间幅度是相当长的。应该每隔两三年对研究工作的进展和研究成果进行一次严格的评价。此外,一位有经验的研究工作经理并不去干预研究工作。他只是留意观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