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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传 佚名 5089 字 4个月前

谴责中山舰事件为反革命行为。第二军谭延闿常对人说,蒋介石的位置

提得太高了。第三军朱培德不愿受蒋介石的指挥,第四军李济深、第六军程 潜都对蒋介石不满意,第五军李福林也对蒋介石不满意。当时,假如提出来

要把蒋介石搞掉,这几个军都会赞成。至于第一军的官兵,更清楚地知道第 一军中的共产党员的艰苦作风、英勇精神是第一军战斗力的主要因素,对蒋

介石把共产党员赶出第一军也不满意。正如周恩来回忆说:“这时谭延闿、 程潜、李济深都对蒋介石不满意,朱培德、李福林有些动摇,但各军都想同

蒋介石干一下。”1第三,蒋介石也非常害怕共产党人对他进行反击。事变之 后,蒋介石发表一连串讲话,反复进行解释。3 月 22 日,蒋介石对黄埔军校

第四期学生发表训话说:“前星期发生一件事,我想大家都想要赶紧明白的, 便是中山舰无故移动的事。该舰刚才修整好,忽然开到黄埔来。当十九日正

午海军局代理局长李之龙打电话给我,说中山舰可否开回广州。当时我并不 知道中山舰已经开来了黄埔,我就问他,是谁的命令开去的。他答的话,是

很含糊的,答不出所以然。我当时就很奇怪,我就说你要开回来,就开回来

1 蒋介石:《苏俄在中国》(1953 年 12 月)。

1 《周恩来选集》上卷第 120 页。

好了。后来我研究中山舰为什么开来黄埔?究竟有什么作用。我当事出之后 问他,竟和昨日的话完全不同。他又说是教育长的命令,又说是校长的命令。

我要他拿命令来看,他说是电话。后来中山舰当夜开回省城,通宵不息火, 戒备甚严,我料他必有不法的行动,所以即派了兵登舰监视。这件事,是否

是不利于我们黄埔,或不利于政府和本党,现在还没有调查的确。但社会上 一般不明瞭的人,有很多的猜疑,很多的谣言。李之龙他自家说是个共产党

的党员。他是本校第一期学生。但是这回事情,现在尚未审问明白,即使他 如果有罪,也只是他一个人的问题,不能牵涉到团体的身上。李之龙这种行

为,如对于本校和本校长有不利,或者是有什么阴谋,我倒以为不是本校的 悲观,并且是件很可乐观的事情。因为我教学生的方针,是要他来监督我的,

并且是要他来革命的。如果我学生之中,有来革我命的学生了,那我教育方 针可以说是达到了;并且我本人自己也可以借此来反省,我果有违反三民主

义的地方没有,我是否已立在被革命的地位没有?这些事,都是于校长革命 事业上是有很大的益处的。所以我对于此案只有乐观。”25 日,蒋介石给军

事委员会送上了《为处置中山舰事件自请处分呈》,说:“惟此事起于仓卒, 处置非常,事前未及报告,专擅之罪,诚不敢辞。但深夜之际,稍纵即逝,

临机处决,实非得已。应自请从严处分,以示惩戒,而肃纪律。”26 日,蒋 介石又就关于中山舰案答中央通讯记者问。蒋介石回答了四个问题:第一个

问题是“日前三月二十省中戒严之事缘何时起?”蒋说:“在三月十九夜中, 余得有中山舰异动报告。因其犯有重大嫌疑,又事起仓猝,不及报明政府,

当由余以非常处置,捕获嫌疑犯数人,嗣经查究,其中无嫌疑者一律释放。 余现因办理此事先未得政府命令,近于专擅,已呈请政府严予议处。至于种

种谣言,纯系帝国主义走狗及奸人所造,乘机煽动,以遂其倾覆政府、分裂 革命势力之阴谋。”第二个问题是“当日举动是否牵省港罢工委员会?”蒋

说:“政府对于罢工抵制帝国主义,始终处于赞助地位。余更为拥护罢工政 策最力、反对帝国主义最烈之一人,当然绝无摧残罢工,破坏工人运动之理。

不过当日因追究中山舰行动,适扎兵于罢工委员会门前,致碍及会中人员交 通,一切谣言遂由此起。??余甚望工友要心勿为所动,军民一致,最后之

胜利终属吾人。”第三个问题是“东山之警戒情形又为何?”蒋说:“东山 适亦在警戒区域,乃因部下误会,致有妨俄顾问出入,此亦余所深致不安者。”

第四个问题是:“外人有因此疑及联俄政策有变更者,果何如?”蒋说:“苏 俄已成为世界革命之中心,中国国民革命又为世界革命之一部分。吾人即尽

力于国民革命,自当努力促成世界革命。若谓革命同志而竟互相伤害,而竟 不相联合,宁有是理?实则此亦敌人故散此谣言以惑我革命民众。吾民众果

已认识革命至理,则决无受骗之可能。”当 3 月 29 日西山会议派在上海举行 所谓国民党二大并致电“训勉”蒋介石等,夸奖他们制造中山舰事件为“功

在党国”,鼓励蒋介石努力“清理党籍”的时候,蒋介石即于 4 月 3 日发表 为中山舰案驳西山会议派通电。电文说:“三月二十日镇压中山舰一案,全

系局部问题,已由中正个人负责,呈明政府,自请处分在案。??今接上海 国民党伪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电希图颠覆政府,摧残本党,不使吾同志同

归于尽不止。其煽惑挑拨之伎俩,已图穷匕见。此种托庇于帝国主义势力范 围下之行动,既甘为帝国主义者之工具,复敢不法通电,视中正为傀儡,言

之滋痛。今特敬告本党同志与全国同胞,中正誓为总理之信徒,不偏不倚, 努力国民革命,凡与帝国主义有关系之败类,有破坏本党与政府之行,或障

碍革命之进行,必视其力之所能及,扫除而廓清之,以维党国,而慰我总理 与已死诸同志在天之灵。耿耿此心,惟共鉴之。”4 月 9 日,蒋介石在给汪

精卫的复信中,不仅把中山舰事件引起的责任推给汪精卫,而且认为这是“自 卫”性行动。蒋说:“当三月初旬,吾兄召集孙文主义学会及联合会员训活

时,闻兄有土耳其革命成功,乃杀共产党,中国革命未成,又欲杀共产党乎? 此言也,不知兄何所指?而军官听者,无不惊骇,皆认兄此语,是引起共产

党与各军官之恶感,无异使本军本校自相残杀也。所以三月二十日之事,一 触即发,以为共产党员闻兄之言,必有准备,所以各军官亦不得不出于自卫

之一道。盖本校出身之军官,对于共产党员幼稚者之行动,固多不满意,而 谓其有杀共产党之心,则弟保其绝无之事。盖一般军官皆知现在革命战线之

不能撤散,与其杀共产党,不如谓自取灭亡也。且当时事实,可证明其动作 皆出于自卫,而无攻人之行动也。”20 日,蒋介石又就关于中山舰案,在宴

请退出第一军的党代表及官长席上发表演说,认为在事件发生前,“就有一 派人想诬陷我,并想拆散本校,就造出一种空气,说校长是不革命的”。还

特地点名指出政治主任教官高语罕在黄埔军校里“每次演讲,有形无形之间, 诋毁本校不革命的言论是公开的,大家知道,不必我说了”,“他的用心,

先暗示一班同志,对我失了信仰”。于是,蒋介石说:“只因为我们内部团 结的精神,远不如前,使得外人有挑拨离间的机会,所以有前月二十日这事

情出来,”蒋还故弄玄虚地说:中山舰事件的经过情形,“要等我死了之后, 才可以完全发表。因为这种内容太离奇太复杂了,万万所想不到的事情,都

在这革命史上表现出来。如果我不是当着这件事的人,我亦不相信会有这件 事情”。在宴请席上,蒋介石还就李之龙看管的情形回答了大家的提问。他

装模作样地说:“李之龙的事情,你不问我,我就忘掉说了”,又说:李之 龙“是代理海军局长,不能不负责任。这是当时的情形。其余的话,现在还

不能发表。总之现在这事情还没有十分明白,我亦不愿意十分追究。李之龙 究竟是自己的学生,如果我的学生不好,就是我自家不好,然而现在一时是

不能释放的。”到了 6 月,蒋介石在一次黄埔军校总理纪念周上说:“我绝 不承认三月十八那天的事件,共产党有什么阴谋在内”,“我可以明白:三

月二十日的事件,完全与共产党团体是没有关系的,”蒋介石除了发表这一 连串讲话外,行动上也将王柏龄免职,限令立即离开广州;陈肇英也被免去

虎门要塞司令,并责令离开广州;吴铁城被免去本兼各职,送虎门要塞监禁; 欧阳格、陈策、徐桴等都受了处分。蒋介石还亲自到汪精卫家里,好象是负

荆请罪的样子。总而言之,鉴于上述三个方面的有利条件,是完全可以反击 的。但是,陈独秀却反对反击,而是采取让步。1926 年 4 月 3 日,陈独秀在

《向导》上发表了《中国革命势力统一政策与广州事变》一文,说:“蒋介 石是中国民族革命运动中的一个柱石,共产党若不是帝国主义者的工具,决

不会采用这种破坏中国革命势力统一的政策。”1进而,在 6 月 4 日,陈独秀 给蒋介石写了一封信,发表在《向导》上。信中写道:“从建立黄埔军校一

直到三月二十日,都找不出蒋有一件反革命的行动”,而且表示,中国共产 党若阴谋倒蒋,就应该起来打倒中国共产党,共产党员若阴谋倒蒋,就应该

枪毙。由于陈独秀把持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承认既成事实,蒋介石就成为当时 的核心人物。周恩来总结这一次让步说:“如果这时党中央的政策给蒋介石

1 《向导》第 148 期。

以有力的回击,毫无问题,事情是有办法的。但当时却采取了继续退让的政 策,不了解蒋介石这时还没有足够的力量,他是不敢分裂的,却以为蒋介石

是要分裂,就向蒋介石说这是误会。蒋介石于是乘机立刻放了人,表示误会。 这是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第二次向蒋介石的大让步。这是军事上的大让步。”

2第三起,是怎样对待 1926 年 5 月的“整理党务案”。

蒋介石在陈独秀机会主义的让步下,巩固了政治上军事上的地位,接着 又从党务上对中国共产党展开进攻。1926 年 5 月 15 日至 22 日,国民党召开

第二届二中全会,蒋介石以“消除疑虑,杜绝纠纷”,“改善中国国民党与 共产党间的关系”为幌子,提出一个《整理党务案》。在这次全会上曾反复

进行了讨论,作了四次决议。在 5 月 17 日通过的《整理党务第一决议案》中, 提出了四条规定:“(一)改善中国国民党与共产党间的关系。(二)纠正

两党党员妨碍两党合作之行动及言论。(三)保障中国国民党党纲党章的统 一权威。(四)确定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之地位与其意义。”在同一天通过

的《整理党务第二决议案》中进一步地比较完整地提出了九条规定:“(一) 凡他党党员之加入本党者,各该党应训令其党员明了国民党之基础,为总理

所创造之三民主义,对总理及三民主义,不得加以怀疑或批评。(二)凡他 党党员之加入本党者,各该党应将其加入本党党员之名册,交本党中央执行

委员会主席保存。(三)凡他党党员之加入本党者,在高级党部(中央党部, 省党部,特别市党部)任执行委员时,其额数不得超过各该党部执行委员总

数的三分之一。(四)凡他党党员之加入本党者,不得充任本党中央机关之 部长。(五)凡属于国民党籍者,不许在党部许可以外,有任何以国民党名

义召集之党务集会。(六)凡属于国民党籍者,非得有最高级党部之许可, 不得别有政治关系之组织及行动。(七)对于加入本党之他党党员,各该党

所发之一切训令,应先交联席会议通过,如有特别紧急事故,不及提出通过 时,应先将此项训令请求联席会议追认。(八)本党党员未受准予脱党以前,

不得加入其他党籍,如既脱本党党籍而加入他党者,不得再入本党。(九) 党员违反以上各项时,应立即取消其党籍,或依其所犯之程度加以惩罚。”

很明显,这九条基本上是条条对着共产党的。在 19 日通过的《整理党务第三 决议案》中,对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作了规定,明确提出常务委员

会职权之一是“依照整理党务第二决议案第二条之规定,将加入本党之他党 党员各册妥为保存”。在 20 日通过的《整理党务第四决议案》中,提出五条

对全部党员重新登记的规定。另外,在 17 日还通过了《联席会议组织大纲 案》,其内容:“(一)本会议以国民党代表五名共产党代表三名组织之。

(二)本会议之议题范围,为审查两党党员妨碍两党合作之行动言论及两党 党员之纠纷问题,并协定两党有连带关系之各种重要事件。(三)国民党员

对于共产党员,或共产党员对于国民党员,有怀疑或不满之处,应呈诉或报 告于各该党中央委员会,提交本会议审查后,交各该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分别

执行。(四)联席会议之代表,有代表其党之全权。(五)联席会议聘第三 国际代表为顾问。(六)国民党或共产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