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程、余飞、梁
辅丞、胡大海(即陈庆斋)、王克全、黄平等人,利用叛徒站马路、坐茶馆 指认共产党员,乃至重用叛徒,吸收叛徒参加其领导机构。王云程被任为北
平市党部调查室主任,邹春主(曾任我河北省委秘书长,1931 年叛变)被任 为湖南省党部调查室主任,吴振挺(曾任我满州 c·y 省委书记)被任为湖北
省党部调查室主任,以及卢福坦、余飞先后任上海区区长,季源溥任南京区 区长等。总计 1931 年至:937 年这一时期内,调查科对自区我党组织是作了
严重的破坏。据他们自称,在此时期内的方针是:“防制与争取并重,一方 面执行自首政策,扩大转变潮流,一方面肃清白区中共组组”,其成果是“逮
捕了顾顺章、向忠发、李竹笙、袁炳辉、余飞、卢福坦、盛忠发、胡均鹤、 徐锡根、王云程及破获红十四军、平津等市委组织、陕、甘、宁、晋、豫等
省委机关)民国二十二年清除苏、皖等地残余组织,民国二十六年铲除中共 特务队,破获上海电台,并限制一二九学生运动与全国的人民阵线。总计在
此时期,共捕获中共高干九十五人,中千二百九十人,下级与普通党员五万
六千人,一部送法院判罪,大部自首释放及派赴共党作内线”1。 第三项是设置“反省院”或“感化院”。1929 年 12 月,蒋介石指使国
民政府立法院第六十二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反省院组织条例》,说“为感 化反革命人,得依本条例于高等法院所在地设反省院”。由党务调查科遴选
各省市党部委员中的亲信人员,派任院长。这些院长按照所谓“有关‘反省 院’以及破坏我党与其它革命组织活动的反革命法规”,如《“反省院”组
织条例》、《各“省反省院”训育课程教材纲领》、《“反省院”训育主任 工作大纲》及《暂行反革命治罪法》、《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共产党
人自首法》,来开展其反革命的罪恶活动。当时进“反省院”的条件,1929
1 中统局 1942 年 11 月在国民党五届十中全会上提出的对共党方略的报告。
1 中统局 1942 年 11 月在国民党五届十中全会上提出的对共党方略的报告。
年 12 月 2 日公布的《“反省院”组织条例》第五条规定为:“凡有左列情形 之一者,入反省院。一受反革命罪刑之执行无期徒刑逾十年,有期徒刑逾二
分之一而悛悔实据者。二受反革命罪刑之执行完毕,仍有反革命之虞者。三 反革命宣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者。四依共产党人自首法第八条之规定移送
者。五经中央党部议决送反省院者。”1935 年 7 月 25 日修正的《反省院条 例》第五条经修改为:,“凡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入反省院。一犯危害民国紧
急治罪法或暂行反革命治罪法之罪受刑之执行无期徒刑逾七年有期徒刑逾三 分之一而有饺侮实据者。二犯前款之罪罪刑之执行完毕仍有再犯之虞者。三
犯第一款之罪宣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者。四依共产党人自首法之规定移送 者。五经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决送反省院者。”反省院的组织,名义上是省
一级高等法院的一个部门,实际上则是 cc 手中的特设监狱,借司法机关为掩 护,以实行其对政治犯的非法审讯和拘押。在实际执行中那就更随意了,有
些被国民党根据“治罪法”条文,无刑可判而释放了又不放心的“政治犯”, 如案情较轻而活动能力较强的青年学生等,就在其判决书上写明“押送反省
院”,又有些刑期较长的“政治犯”,外面如有反动地位较高的人说情,亦 不等刑期过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就可提前移送“反省院”。管制的方法,
主要是以教育训练为名,实际则采用刑逼或利诱的方法,使政治犯出卖同志, 背叛组织,向国民党“立功自首”。当时浙江反省院的阴谋与活动是这样的:
总的是采取所谓“监管”与“感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种阴谋活动,以 迫使入院的共产党员及其他革命人士叛离革命。具体的,一是根据所谓“反
省人”的文化程度,强制性地学习《三民主义》、《建国大纲》、《苏联五 年经济计划》、《马列主义批判幻二是特约叛徒讲演、“名人”讲演和“反
省人”讲演,举行辩论会,学习《浙江反省院月刊》;三是强制书写所谓“自 白书”、“论文”或“心得”。通过这些活动来胁惑“反省人”叛变投敌。
第四项是在各种组织中的“党团运用”。“党团运用”是什么意思呢? 在国民党的总章规定有所谓“党团运用”一项。即凡有国民党员所在的机关
团体或学校,于基层组织之外,指定个别党员,专负对党外人士进行监视、 调查,并随时向党组织密告,必要时还要接受组织的指示,在所在单位进行
种种阴谋活动。在“清党”之后,国民党中央组织部曾三令五申在各单位的 党员多方设法打入非党的群众中监视其进步活动,特别以调查共产党员的活
动和进行检举破坏为其主要任务。因此,在 1928 年以后,各机关团体和各学 校中布满了白色恐怖,社会人士随时都有被扣红帽子的危险,人人自危,朝
不保夕。cc 分子,特别是 cc 中的特务分子,借“党团运用”为名,以实行
其报复陷害的事实屡有出现。 第五项是控制各级邮电检查机关。为了严密防止社会上的进步活动,由
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通过内政部及各地的警察部门,在各大中城市的邮电机关 内设新闻及邮电检查所,以 cc 在各省市党部的调查统计室为主体,吸收少数
邮电工作人员,专对各地的报刊和信件、电报等,事先进行拆封检查,发现 有进步的书信和盾件、电报立即非法扣留;认为必要时则寻根追底、对有关
人员罗织成罪,施以种种迫害。
二、复兴社的活动
蒋介石为什么在当时要搞一个复兴社呢?这得从当时的形势说起。1931
年“九一八”后,全国人民爱国热情空前高涨,抗日救亡运动势如排山倒海, 无可遏止。在这种形势下,蒋介石感到:如果仍然继续反共而下表示抗日,
不但会激起全国人民更大的愤怒,即对自己的主要爪牙黄埔系军人来说,也 很难压制得下他们作为一个中国人所不能没有的民族义愤和爱国热情。怎样
把这股抗日的热潮同反共统一起来,而且把这股热情拿来为反共服务呢?这 是蒋介石当时不能不考虑的一个问题,于是,一面他标榜复兴民族,复兴革
命,充实国力,准备抗日;另一面他又宣传抗日必须充实国力,首先尤在国 家统一。这样,就把抗日与反共这两者统一起来,把抗日的热情引诱过来反
共。挂羊头卖狗肉的所谓“民族复兴运动”,就是蒋介石在当时这种形势下 为达到反共目的所玩弄的一个阴谋手段,最终的目的当然是为了加强他的国
家机器,实行更凶恶的统治。
靠什么人来搞这个“民族复兴运动”呢?在蒋介石看来,忠实的骨干只 有利用其亲信的黄埔学生来担任。黄埔学生绝大多数是小资产阶级出身,他
们一方面为了升官发财,跟着蒋介石反共反人民,但是另一方面他们眼见国 家灭亡已迫在眉睫,却又不能不激发爱国天良,因而他们有一定程度的抗日
要求。即如一贯反共最力的复兴社主要骨干桂永清,也有这种倾向。当 1935 年蒋介石举行全国童子军大检阅时,桂永清任评阅长,当桂在绕场察阅一周,
到最后见了只有稀稀落落的几十个人的东北童子军代表时,桂永清竟至痛哭 失声,向蒋介石报告时还埂咽得说不出话来。抗日与反共,本来在黄埔学生
的思想感情上是一个很难统一起来的矛盾,但是蒋介石却运用这个所谓民族 复兴运动的阴险手法,来利用他们这个思想矛盾。
有了这班人马,怎么来搞呢?当时,蒋介石想学习与运用苏联对反革命 斗争的组织形式——“格柏乌”(政治保卫局)来为他服务。他就指使贺衷
寒来具体办这件事。贺是黄埔军校第一期的学生,后派往苏联留学,1926 年 入莫斯科伏龙芝军事学院学习,1928 年 1 月毕业回国。1929
年春,经蒋介石 批准又去日本学习军事、政治,1931 年 2 月应召口国。在蒋介石第二次下台 期间,贺衷寒加紧了这次工作的进行。待蒋介石在 1932
年 1 月重新上台后, 马上就打出了”“复兴社”的牌子。社章有四条,即:1、本社定名为“中华
复兴社”。2、本社以团结忠勇爱国的青年复兴中华民族为宗旨。3、本社以 蒋介石先生为社长。4、凡中华民国之青年,年满十六岁以上,经社员两人之
介绍,小组通过,社长批准(以后改为分社的批准),举行入社宣誓后,得 力本仕社员。誓词大意是这样的:“余誓以至诚遵守本社社章,服从社长命
令,保持本社秘密。如违誓言,愿受极刑。谨誓。”纪律条例的主要内容是:
1、不得违抗命令。2、不得有小组织。3、不得泄漏秘密,4、不得倾陷同志。 违犯以上四条之一者,处以极刑。5、不得贪赃纳贿。6、不得狂嫖滥赌。7、
不得娶妾。违犯以上三条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据说,蒋介石拿出一张写有“驱逐倭寇、复兴中华、平均地权、完成革命”
四句话的纸条交给他们,并说:“你们把这四句拿去做纲领好不好?”1932 年 3 月初,复兴社在南京开成立大会,蒋介石亲自主持。参加会议的四十多
人。一开场,蒋介石讲了话,宣布复兴灶正式成立,鼓励参加青要一心一意 地好好地把这个组织发展起来。大会进行了选举,蒋介石为“真命”社长,
贺衷寒等九人为中央干事,戴笠等三人为候补干事。在复兴社以下,除设总 务、组织、训练、军事、文化等部门外,另设立唯蒋是从,成为终身职业的
专门进行阴谋暗害活动的特务处。经胡宗南推荐,蒋介石授命戴笠主持。这
个特务处正式建立于 1932 年 4 月 1 比所以此后即以每年的 4 月 1 日为军统局
照例举行纪念的所谓“我们的工作纪念日”。建立伊始,参加的主要人物有
(除戴笠外)郑介民、唐纵、徐亮、林桓、周伟龙、邱开基、张炎元、赵世 瑞、吴乃宪、王天木、陈恭澍等,即所谓“戴笠十弟兄”(其中有两人不是)
复兴社有三位理论家和宣传家——贺衷寒、邓文仪初刘健群。这三个人 在当时到处演讲,发表了很多文章,还出版了一些小册子,如贺衷寒的《一
得集》和《学与干》,邓文仪的《青年战争革命》,刘健群的《复兴中国革 命之路》等等。贺衷寒一贯以黄埔系和复兴社的唯一政治理论家和指导者自
居,他的著作虽不多、而长篇大论的讲演很不少。他对于蒋介石“教义”的 阐发和注疏,自命力第一人,如他写的《新生活运动的意义》一文中,即为
蒋介石的法宝——“礼义廉耻”,作了当时颇受某些人“称道”的注解。他 说:”礼者理也,循规蹈矩,谓之礼;义者宜也,舍己济人,谓之义;廉青
守也,安分守己,谓之廉;耻者疵也,刺激奋发。”总之一句话:不可反抗, 只能服从。邓文仪在《中国革命》周刊上发表的《今后革命的观察》一文中
提出:“以恢复民国十三年国民党改组时的精神为目标,本德国、苏俄、意 大利、土耳其民族复兴的历史与经验教训,注重组织,注重纪律,注重行动,
注重风气,注重时间,注重空间,不尚空谈,实事求是,以致力于清剿赤匪, 澄清吏治。艰苦力行,求中华民族的复兴,卧薪尝胆,准备抗日雪耻,安定
社会,繁荣农村改进教育,发展经济。”他在 1933 年在《中国革命》周刊上 发表的《动员战斗》一文中,更明确提出:“督促全国军民群起作彻底有效
的抵抗!拥护唯一的最高统帅蒋委员长统一中国!取消一切有害无益的组织! 改革腐败的政治、社会与人心!限期剿灭各地赤匪,取缔一切反革命运动!
铲除贪官污吏与腐恶的武人政客!实行全国总动员,扩大青年壮丁的军事训 练!”刘健群在《复兴中国革命之路》一文中说:“我们对于中国革命今后
的进展,必须把握着三个要点——第一,我们坚信中国革命不能离开三民主 义,要实现三民主义,必须坚决主张厉行党治。第二,如要集中力量,统一
指挥,必须坚决主张领袖独裁。第三,如要实行统制经济,发展国家资本, 必须铲除贪污,要铲除贪污,必须主张严格限制官吏及党员的私产。这三个
要点连成一套,便是复兴中国革命、复兴中华民族一个有效的办法,一条正 确的道路。”总而言之,他们三个人所讲的和所写的,千言万语,翻来复去,
不离一个共同的逻辑,就是:要抵御外侮,首先必须充实国力,要充实国力, 首先必须国家统一,要国家统一,必须剿除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