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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传 佚名 5048 字 4个月前

与主权,便是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那时候便只有拼民族的生

命,求我国最后的胜利。”第四点,他再一次表明“和平根本绝望之前一秒 钟,我们还是希望由和平的外交方法,求得卢事的解决”。这个和平解决是

有四条最低限度的立场,即“一,任何解决,不得侵害中国主权与领土之完 整。二,冀察行政组织,不容任何不合法之改变。三,中央政府所派地方官

吏,如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哲元等,不能任意要求撤抉。四,第二十九 军现在所驻地区,不能受任何约束。”他说:“这四点立场是弱国外交最低

限度,如果对方犹能设身处地,为东方民族作一远大打算,不想促成两国关 系达于最后关头,不愿造成中日两国世代永远的仇恨,对于我们这最低限度

之立场,应该不至于漠视。”在这次演讲的最后,他说:“我们希望和平而 不苟安,准备应战而决不求战。”又说:“如果战端一开,就是地无分南北,

年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地抗战之责任,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

8 月中旬,蒋介石针对 7 月 15 日周恩来在庐山上交给他的中国共产党《为 公布国共合作宣言》1,在南京同中国共产党代表周恩来等举行第五次谈判2。

蒋介石企图拍宣言中的三项基本政治主张删掉,只留四项保证,周恩来拒绝 了这种修改。正在这个时候,爆发了“八一三”淞沪抗战,蒋介石被迫同意

将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任命朱德、彭德怀为正副总指挥。22 日,国民党 政府正式发布了改编命令。

9 月下旬,蒋介石同中国共产党代表举行第六次谈判,继续商讨宣言发 表等问题。22 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了《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

1 《宣言》提出了抗日的三项基本主张:“(一)争取中华民族之独立自由与解放。首先须切实地迅速地

准备与发动民族革命抗战,以收复失地与恢复领土主权之完整。(二)实行民权政治,召开国民大会,以

制定宪法与规定救国方针。(三)实现中国人民之幸福与愉快生活。首先须切实救济灾荒,安定民生,发

展国防经济,解除人民痛苦与改善人民生活。”为了实现这三项总的目标,促成国共合作的成立,又重申 了共产党的四项保证。

2 从 1937 年 2 月中旬到 7 月中旬,国民党代表蒋介石、宋子文、顾祝同、张冲等,先后在西安、杭州、庐 山举行了四次谈判。

3。第二天,蒋介石发表谈话。他说:“此次中国共产党发表之宣言,即为民 族意识胜过一切之例证。

宣言中所举诸项,如放弃暴动政策与赤化运动,取消苏区与红军,皆为 集中力量,救亡御侮之必要条件,且均与本党三中全会之宣言及决议案相

合。”他明确表示:“今日凡为中国国民,但能信奉三民主义而努力救国者, 政府当不问过去如何,而咸使有效忠国家之机会;对于国内任何派别,只要

诚意救国,愿在国民革命抗敌御侮之旗帜下,共同奋斗者,政府无不开诚接 纳,咸使集中于本党领导之下,而一致努力。中国共产党人既捐弃成见,确

认国家独立与民族利益之重要,吾人唯望其真诚一致,实践其宣言所举之诸 点;更望其在御侮救亡统一指挥之下,人人贡献能力于国家,与全国同胞一

致奋斗,以完成国民革命之使命。”蒋介石的这番谈话果然是站在他的立场 讲的,但实际上是承认了中国共产党的合法地位。至此,国共第二次合作宣

告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

在此期间,蒋介石还多次对国内外记者发表谈话。7 月 29 日,他就平津 失守后答新闻记者问。一方面他承担平津失守的责任。他说:“余身为全国

军事最高长官,兼负行政责任,所有平津失败问题,不与宋事,愿由余一身 负之。”另一方面他提出今后对日的方针。他说:“今日平津之役,不过其

侵略战争之开始,而决非战事之结局”,“我政府对日之限度,始终一贯, 毫不变更,即不能丧失任何领土与主权是也。我国民处此国家之存亡关头,

其必能一致奋斗到底。余已决定对于此事之一切必要措置,惟望全国民众沉 着谨慎,各尽其职,共存为国牺牲之决心,则最后之胜利,必属于我也。”8 月 31

日,他答路透社记者问。他认为日本侵略中国,不仅是“在摧毁中国而 谋其自身建立一大陆帝国”,而且威胁“国际间整个之安全”;中国的抗战,

“也不仅为中国本身战,且为根据条约之神圣以生活于此领土上之其他各国 侨民利益战,特别的是那些在中国商业利益被敌人摧毁代表被人驱走的国

家”。他表明了对抗战的态度:“中国必须保全其主权,维护其行政与领土 之完整”,“我个人坚强的自信,假如日本继续侵略,中国一定不为日本所

败。中国将要保护其领土以至于最后之一弹一卒”。9 月 20 日,他对巴黎晚 报记者谈话。一方面他表示:“如日本在中国境内从事武力侵略一日不止,

则中国抗倭之战争一日不止,虽留一枪一弹,亦必坚持奋斗,直至日本放弃 其侵略政策,并撤回其侵略工具之武力之日为止。”另一方面他切望:“国

联此次能切实执行其在国联会章下应有之义务,对日本作有效之制裁。”

3 当时国民党发表的题为《中国共产党共赴国难宣言》。

第二节 国民党军队是怎样抗战的?

一、抗战的准备

抗战爆发时,国民党的兵力,陆军步兵有一百八十二个师、四十六个独 立旅,骑兵九个师、六个独立旅,炮兵四个旅、二十个独立团;海军约十一

万吨;空军各种飞机共约六百架(战斗飞机仅三百零五架)。这些兵力能用 于第一线作战的只有步兵八十个师、九个独立旅,骑兵九个师,炮兵二个旅、

十六个独立团。当时,国民党对日本军力的估计是:兵员四百四十八万一千 人(作战兵员一百九十九万七千人),海军约一百九十余万吨,空军飞机约

二千七官架(陆军飞机一千四百八十架,海军飞机一千二百二十架)。

在战前,蒋介石是有一定准备的。首先,将全国战场分为五个方面:一 是北正面,包括山东区(淮河阵地、鲁南阵地、鲁西阵地),冀察区(平津

张据点、沧保阵地、德石阵地),河南区(豫北阵地、归兰阵地、汴郑阵地、 巩洛阵地),徐海区(海州阵地、运河阵地、徐州阵地、蚌埠阵地、淮阴阵

地)。二是晋绥侧面阵地,包括山西区(晋东阵地、晋北阵地),绥远区(绥 东阵地、绥北阵地)。三是东正面,包括江苏区(京沪阵地、南通据点、首

都阵地),浙江区(沪杭阵地、宁波阵地、温台据点、京杭间阵地)。四是 南海岸,包括福建区(龙延阵地、闽厦据点),广东区(潮汕据点、雷琼据

点、广惠据点)。五是警备区,包括陕甘宁青区,湘鄂赣皖区,广西区,滇 黔区和川康区。其次,1935 年秋,蒋介石命令林蔚文(蒋的老幕僚,时任国

民党军委会铨叙厅厅长)拟定一个“国防计划”,主要内容是在郑州、开封、 徐州、海州和京沪杭一带设置防御。在国防工事的构筑上,采取的总方针是:

“以首都为中心,逐次向国境线推进,其构筑之方式,系首先完成各阵地之 骨干,以后依经费状况,再行分别缓急,逐渐加强,最后乃将阵地整个编成

之。”1具体构筑情况,有的是落实的,有的是空头计划。要求所构筑的工事 是用钢骨水泥,按德俄最新建城教范,内有机关枪掩体、小炮掩体、观测所、

掩蔽部等,每个平均约需三千元,对于步兵各种枪炮弹,及百磅以下飞机炸 弹,均能抵抗。当时,在江浙区的五个分区、十六个阵地(京沪分区的淞沪

阵地、吴福阵地、锡澄阵地,沪松甬分区的乍平加阵地、海盐嘉兴阵地、乍 澉甬海岸阵地,首都分区的首都城厢及沿江及东南阵地、江西北面阵地、镇

江附近阵地、芜湖阵地,江北分区的南通靖江间阵地、淮阴附近阵地、蚌埠 阵地,徐海分区的海州附近阵地、徐州附近阵地、运河阵地)上,计划建造

二千六百零六个工事,至 1937 年 2 月,已建成二千二百六十四个工事。在山 东区,鲁东阵地计划建成三十三个工事,至 1937 年 2

月均已建成,鲁东阵地 和鲁北阵地拨款给韩复榘(山东省主席)办理构筑工事。在冀察区,由宋哲

元、刘峙办理。在晋绥区,拨款交阎锡山、傅作义办理。在河南区的豫北分 区九个阵地(彰河北岸阵地、道滑浚阵地、汲新辉阵地、安阳淇阵地、封延

阵地、焦博沁阵地、内黄附近阵地、巩洛阵地和归兰汴阵地)上,计划建造 一千三百五十三个工事,至 1937 年 2 月已建成一千二百七十三个工事。其他

三个区(广东区、福建区和广西区)都在计划中,没有具体数字。在具体执 行过程中,蒋介石是把京、沪、杭设置防御作为重点来抓。当时在军委会内

1 何应钦:《对五届三中全会军事报告》(1937 年 2 月)。

秘密设立一个执行部主持其事,由唐生智负责,南京一线由谷正伦(当时任 南京警备司令)负责,上海一线由张治中(当时任京沪警备司令兼国民党中

央陆军军官学校教育长)负责,杭州一线由张发奎负责。前后用了一百几十 万元,由驻军八十七和八十八而师担任构筑任务,到 1937 年春完成了全部工 事。

这么大批的工事建造,不仅需要建造工事的材料,而且需要配置一定数 量的在当时认为是先进的武器。这时,蒋介石就同德国拉上关系。1935 年 4

月德国政府派遣特使克兰来华求见蒋介石,商谈以货款贸易的方式向国民党 政府出售军火、兵工厂设备和重工业设备的合约,蒋介石欣然允诺,立即授

意孔祥熙通过克兰与德国政府经济部沙赫特签订了“中德经济合作”条约。

1936 年 2 月 22 日,克兰在国民党政府代表抵德前自柏林发给翁文灏(当时 国民党资源委员会秘书长)一份电报,表示:“??2、代表团之特种委托1

当尽现有存量应予供应。3、翁秘书长一切委托,已由国防部交付国立机关遵 办,务于最短期内实施完备,以资供应。又敝方所供器械自以最新最优者为

标准。4、承示钨砂样品 200 斤,伫候到达,关于三月间允赐敝方钨砂、农产 一节,敝国防部及民食部谨致感之忱。5、中德合作必由平等信义亲善途径以

求实现,对于此点务恳蒋委员长赐予确信,敝方自应使委座满意。??”2 国民党代表抵德后,在柏林签订了一亿金马克的信用借款合同,规定国民党

政府可以在一亿马克的限度内,向德国购买军火,兵工及重工业设备。

抗战爆发后,1937 年 8 月 12 日,国民党最高国防会议及党政联席会议 决定了抗战大计,推蒋介石为陆海空军大元师,以军事委员会为抗战最高统

帅部。27 日,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决议授权蒋介石组织大本营,行使陆海 空军最高统帅权,以统一指挥各个政党。当时蒋介石认为中国没有正式对日

宣战1,不必另立名目,即以军事委员会为抗战最高统帅部。于是将军委会扩 大编制,设秘书厅和六个部,分掌军令、军政、经济、政略、宣传、组训等 事宜。20

日,军委会统筹全盘战局,划河北豫北、晋察绥、苏南浙江、闽粤、 山东淮北为第一至第五战区,策定了作战指导方针为:“国军一部集中华北

持久抵抗,特划注意确保山西之天然堡垒;国军主力集中华东,攻击上海之 敌,力保松淞沪要地,巩固首都;另以最少限兵力守备华南各港口。”2

南京失守后,1938 年春,正式打出蒋介石为陆海空军最高统帅的旗号, 同时在军委会内设参谋总长,由何应钦任之,“作为委员长之幕僚长,指导

本会所属各部会厅,襄助委员长处理本会一切业务”3。在军委会内将原来的 六个部改制为军令、军政、军训和政治四个部。其具体职责,军令部“设总

务厅及第一第二两厅,掌理左列事务:一、国防建设,地方绥靖,及海陆空 军之动员作战。二、后方勤务之筹划运用。三、情报,及国际政情之搜集整

理。四、参谋人员,陆军大学,测量总局,及驻外武官之统辖与运用。”军 政部“设总务厅及军务,军需,兵工,军医等署,掌理左列事项。一、陆海

军之建设改进,人马之维持补充,交通通讯之整理,及全国总动员之筹划。

1 所谓“特种委托”就是指向德国购买军火。

2 国民党政府财政部档案(3)470,转引自陈真:《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三)第 714 页。

1 中国正式对日宣战是 1941 年 12 月 9 日。

2 《第二次中日战争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