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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自传 佚名 5120 字 4个月前

。我自幼便是个穷人,在性

格上又深受我母亲的影响——她是个楞挨饿也不肯求人的,同时对别人又是 很义气的女人。穷,使我好骂世;刚强,使我容易以个人的感情与主张去判

断别人;义气,使我对别人有点同情心。有了这点分析,就很容易明白为什 么我要笑骂,而又不赶尽杀绝。我失了讽刺,而得到幽默。据说,幽默中是

有同情的。我恨坏人,可是坏人也有好处;我爱好人,而好人也有缺点:“穷 人的狡猾也是正义”,还是我近来的发现;在十年前我只知道一半恨一半笑 的去看世界。

有人说,《老张的哲学》并不幽默,而是讨厌。我不完全承认,也不完 全否认这个。

有的人天生的不懂幽默;一个人一个脾气,无须再说什么。有的人急 于救世救国救文学,痛恨幽默;这是师出有名,除了太专制一些,尚无大毛

病。不过这两种人说我讨厌,我不便为自己辩护,可也不便马上抽自己几个 嘴巴。有的人理会得幽默,而觉得我太过火,以至于讨厌。我承认这个。前

面说过了,我初写小说,只为写着玩玩,并不懂何为技巧,哪叫控制。我信 口开河,抓住一点,死不放手,夸大了还要夸大,而且津津自喜,以为自己

的笔下跳脱畅肆。讨厌?当然的。

大概最讨厌的地方是那半白半文的文字。以文字耍俏本来是最容易流 于耍贫嘴的,可是这个诱惑不易躲避;一个局面或事实可笑,自然而然在描

写的时候便顺手加上了招笑的文字,以助成那夸张的陈述。适可而止;好不 容易。

写成此书,大概费了一年的工夫。闲着就写点,有事便把它放在一旁, 所以漓漓拉拉的延长到一年;若是一气写下,本来不需要这么多的时间。写

的时候是用三个便士一本的作文簿,钢笔横书,写得不甚整齐。这些小事足 以证明我没有大吹大擂的通电全国——我在著作;还是那句话,我只是写着

玩。写完了,许地山兄来到伦敦;一块儿谈得没有什么好题目了,我就掏出 小本给他念两段。他没给我什么批评,只顾了笑。后来,他说寄到国内去吧。

我倒还没有这个勇气;即使寄去,也得先修改一下。可是他既不告诉我哪点 应当改正,我自然闻不见自己的脚臭;于是马马虎虎就寄给了郑西谛兄——

并没挂号,就那么卷了一卷扔在邮局。两三个月后,《小说月报》居然把它 登载出来。我到中国饭馆吃了顿“杂碎”,作为犒赏三军。

《赵子曰》

我只知道《老张的哲学》在《小说月报》上发表了,和登完之后由文 学研究会出单行本。自己的作品用铅字印出来总是件快事,我自然也觉得高

兴。《赵子曰》便是这点高兴的结果。我知道“老张”很可笑,很生动;好 了,照样再写一本就是了。于是我就开始写《赵子曰》。

材料自然得换一换:“老张”是讲些中年人们,那么这次该换些年轻的 了。写法可是不用改,把心中记得的人与事编排到一处就行。“老张”是揭

发社会上那些我所知道的人与事,“老赵”是描写一群学生。不管是谁与什

么吧,反正要写得好笑好玩;一回吃出甜头,当然想再吃;所以这两本东西 是同窝的一对小动物。

可是,这并不完全正确。怎么说呢?“老张”中的人多半是我亲眼看 见的,其中的事多半是我亲身参加过的;因此,书中的人与事才那么拥挤纷

乱;专凭想象是不会来得这么方便的。这自然不是说,此书中的人物都可以

——的指出,“老张”是谁谁,“老李”是某某。不,绝不是!所谓“真”, 不过是大致的说,人与事都有个影子,而不是与我所写的完全一样。它是我

记忆中的一个百货店,换了东家与字号,即使还卖那些旧货,也另经摆列过 了。其中顶坏的角色也许长得像我所最敬爱的人;就是叫我自己去分析,恐

怕也没法作到一个萝卜一个坑儿。不论怎样吧,为省事起见,我们暂且笼统 的说“老张”中的人与事多半是真实的。赶到写《赵子曰》的时节,本想还

照方抓一剂,可是材料并不这么方便了。所以只换换材料的话不完全正确。 这就是说:在动机上相同,而在执行时因事实的困难使它们不一样了。

在写“老张”以前,我已作过六年事,接触的多半是与我年岁相同的 中年人。我虽没想到去写小说,可是时机一到,这六年中的经验自然是极有

用的。这成全了“老张”,但委屈了《赵子曰》,因为我在一方面离开学生生 活已六七年,而在另一方面这六七年中的学生已和我作学生时候的情形大不

相同了,即使我还清楚地记得自己的学校生活也无补于事。我在“招待学员” 的公寓里住过,我也极同情于学生们的热烈与活动,可是我不能完全把自己

当作个学生,于是我在解放与自由的声浪中,在严重而混乱的场面中,找到 了笑料,看出了缝子。在今天想起来,我之立在“五四”运动外面使我的思

想吃了极大的亏,《赵子曰》便是个明证,它不鼓舞,而在轻搔新人物的痒 痒肉!

有了这点说明,就晓得这两本书的所以不同了。“老张”中事实多,想 象少;《赵子曰》中想象多,事实少。“老张”中纵有极讨厌的地方,究竟是

与真实相距不远;有时候把一件很好的事描写得不堪,那多半是文字的毛病; 文字把我拉了走,我收不住脚。

至于《赵子曰》,简直没多少事实,而只有些可笑的体态,像些滑稽舞。 小学生看了能跳着脚笑,它的长处止于此!我并不是幽默完又后悔;真的,

真正的幽默确不是这样,现在我知道了,虽然还是眼高手低。

此中的人物只有一两位有个真的影子,多数的是临时想起来的;好的 坏的都是理想的,而且是个中年人的理想,虽然我那时候还未到三十岁,我

自幼贫穷,作事又很早,我的理想永远不和目前的事实相距很远,假如使我 设想一个地上乐园,大概也和那初民的满地流蜜,河里都是鲜鱼的梦差不多。

穷人的空想大概离不开肉馅馒头,我就是如此。

明乎此,才能明白我为什么有说有笑,好讽刺而并没有绝高的见解。 因为穷,所以作事早;作事早,碰的钉子就特别的多;不久,就成了中年人

的样子。不应当如此,但事实上已经如此,除了酸笑还有什么办法呢?!

前面已经提过,在立意上,《赵子曰》与“老张”是鲁卫之政,所以《赵 子曰》的文字还是——往好里说——很挺拔利落。往坏里说呢,“老张”所

有的讨厌,“老赵”一点也没减少。可是,在结构上,从《赵子曰》起,一 步一步的确是有了进步,因为我读的东西多了。《赵子曰》已比“老张”显 着紧凑了许多。

这本书里只有一个女角,而且始终没露面。我怕写女人;平常日子见

着女人也老觉得拘束。在我读书的时候,男女还不能同校;在我作事的时候, 终日与些中年人在一处,自然要假装出稳重。我没机会交女友,也似乎以此

为荣。在后来的作品中虽然有女角,大概都是我心中想出来的,而加上一些 我所看到的女人的举动与姿态;设若有人问我:女子真是这样么?我没法不

摇头,假如我不愿撒谎的话。《赵子曰》中的女子没露面,是我最诚实的地 方。

这本书仍然是用极贱的“练习簿”写的,也经过差不多一年的工夫。 写完,我交给宁恩承兄先读一遍,看看有什么错儿;他笑得把盐当作了糖,

放到茶里,在吃早饭的时候。

《二马》

《二马》是我在国外的末一部作品:从“作”的方面说,已经有了些 经验;从“读”的方面说,我不但读得多了,而且认识了英国当代作家的著

作。心理分析与描写工细是当代文艺的特色;读了它们,不会不使我感到自 己的粗劣,我开始决定往“细”里写。

《二马》中的细腻处是在《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里找不到的,“张” 与“赵”中的泼辣恣肆处从《二马》以后可是也不多见了。人的思想不必一

定随着年纪而往稳健里走,可是文字的风格差不多是“晚节渐于诗律细”的。 读与作的经验增多,形式之美自然在心中添了分量,不管个人愿意这样与否。

《二马》在一开首便把故事最后的一幕提出来,就是这“求细”的证 明:先有了结局,自然是对故事的全盘设计已有了个大概,不能再信口开河。

可是这还不十分正确;我不仅打算细写,而且要非常的细,要像康拉德那样 把故事看成一个球,从任何地方起始它总会滚动的。我本打算把故事的中段

放在最前面,而后倒转回来补讲前文,而后再由这里接下去讲——讲马威逃 走以后的事。这样,篇首的两节,现在看起来是像尾巴,在原来的计划中本

是“腰眼儿”。为什么把腰眼儿变成了尾巴呢?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我到 底不能完全把幽默放下,而另换一个风格,于是由心理的分析又走入姿态上

的取笑,笑出以后便没法再使文章萦回跌宕;无论是尾巴吧,还是腰眼吧, 放在前面乃全无意义!第二个是时间上的关系:我应在一九二九年的六月离

开英国,在动身以前必须把这本书写完寄出来,以免心中老存着块病。时候 到了,我只写了那么多,马威逃走以后的事无论如何也赶不出来了,于是一

狠心,就把腰眼当作了尾巴,硬行结束。那么,《二马》只是比较的“细”, 并非和我的理想一致;到如今我还是没写出一部真正细腻的东西,这或者是

天才的限制,没法勉强吧。

在文字上可是稍稍有了些变动。这不能不感激亡友白涤洲——他死去 快一年了!已经说过,我在“老张”与《赵子曰》里往往把文言与白话夹裹

在一处;文字不一致多少能帮助一些矛盾气,好使人发笑。涤洲是头一个指 出这一个毛病,而且劝我不要这样讨巧。我当时还不以为然,我写信给他,

说我这是想把文言溶解在白话里,以提高白话,使白话成为雅俗共赏的东西。 可是不久我就明白过来,利用文言多少是有点偷懒;把文言与白话中容易用

的,现成的,都拿过来,而毫不费力的作成公众讲演稿子一类的东西,不是 偷懒么?所谓文艺创作不是兼思想与文字二者而言么?那么,在文字方面就

必须努力,作出一种简单的,有力的,可读的,而且美好的文章,才算本事。

在《二马》中我开始试验这个。请看看那些风景的描写就可以明白了。《红 楼梦》的言语是多么漂亮,可是一提到风景便立刻改腔换调而有诗为证了;

我试试看;一个洋车夫用自己的言语能否形容一个晚晴或雪景呢?假如他不 能的话,让我代他来试试。什么“潺浮”咧,“凄凉”咧,“幽径”咧,“萧

条”咧??我都不用,而用顶俗浅的字另想主意。设若我能这样形容得出呢, 那就是本事,反之则宁可不去描写。这样描写出来,才是真觉得了物境之美

而由心中说出;用文言拼凑只是修辞而已。论味道,英国菜——就是所谓英 法大菜的菜——可以算天下最难吃的了;什么几乎都是白水煮或楞烧。可是

英国人有个说法——记得好像 george gissing(乔治·吉辛)也这么说 过——英国人烹调术的主旨是不假其他材料的帮助,而是把肉与蔬菜的原

味,真正的香味,烧出来。我以为,用白话著作倒须用这个方法,把白话的 真正香味烧出来;文言中的现成字与辞虽一时无法一概弃斥,可是用在白话

文里究竟是有些像酱油与味之素什么的;放上去能使菜的色味俱佳,但不是 真正的原味儿。

在材料方面,不用说,是我在国外四五年中慢慢积蓄下来的。可是像 故事中那些人与事全是想象的,几乎没有一个人一件事曾在伦敦见过或发生

过。写这本东西的动机不是由于某人某事的值得一写,而是在比较中国人与 英国人的不同处,所以一切人差不多都代表着什么;我不能完全忽略了他们

的个性,可是我更注意他们所代表的民族性。因此,《二马》除了在文字上 是没有多大的成功的。其中的人与事是对我所要比较的那点负责,而比较根

本是种类似报告的东西。自然,报告能够新颖可喜,假若读者不晓得这些事; 但它的取巧处只是这一点,它缺乏文艺的伟大与永久性,至好也不过是一种

还不讨厌的报章文学而已。比较是件容易作的事,连个小孩也能看出洋人鼻 子高,头发黄;因此也就很难不浮浅。注意在比较,便不能不多取些表面上

的差异作资料,而由这些资料里提出判断。脸黄的就是野蛮,与头发卷着的 便文明,都是很容易说出而且说着怪高兴的;越是在北平住过一半天的越敢

给北平下考话,许多污辱中国的电影,戏剧,与小说,差不多都是仅就表面 的观察而后加以主观的判断。《二马》虽然没这样坏,可是究竟也算上了这 个当。

老马代表老一派的中国人,小马代表晚一辈的,谁也能看出这个来。 老马的描写有相当的成功:虽然他只代表了一种中国人,可是到底他是我所

最熟识的;他不能普遍的代表老一辈的中国人,但我最熟识的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