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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错误了。人家相信你的话吗?不,我的正直和毫无隐讳的坦白相反更加激怒申诉人。他揭穿了我,知道我在利用他。他怨恨的是我,活着的我,包括现在和过去,他深知我依然如故,而我却扔给他一具僵死的遗物,为的是乐于感到我自己像初生的孩子。到头来,我发火了,对这个鞭尸的狂怒者很不满意。反之,如果有人提醒我说在某个场合我表现不错,我一摆手就把此事忘了。人家以为我谦虚,其实恰恰相反,我认为今天干得好一些,明天还要好得多。中年作家不喜欢人家过分肯定他们的处女作,而我敢说我最不喜欢这类赞扬。我最好的书是我正在写的书,然后才是最近出版的书,但我心里已经开始腻烦了。要是批评家今天觉得这本书不好,他们也许会使我不快,但六个月之后,我差不多会同意他们的意见。但有一个条件,那就是不论他们认为这本书如何贫乏和无价值,我毕竟要求他们把它放在比它更早写出的东西之上。我同意所有作品被全盘贬斥,只要把它按出版时间加以评论就行,惟有出版顺序能给我写好书的机会,明天写得更好,后天写得好上加好,最后以一部杰作告终。

自然我明白这是办不到的,事实上我们经常炒冷饭。但这一点我新近才觉悟到。我旧时的信念动摇了,不过还没有完全泯灭。我一生中有几个严厉的见证人,他们不放过我的任何小毛病,经常揪我的辫子,说我重蹈覆辙。他们直言相告,我相信他们言之有理,最后为之庆幸:昨天我多么盲目啊。我今天的进步就在于明白了我停滞不前。有时我自己成了原告的证人。例如,我想起两年前写过一页东西,可以供我使用,但找来找去找不着。心想这也好,我一时懒惰,想把一页旧货塞到新书里,现在既然找不着,干脆重写,今天写得肯定要好得多。等我写完后,却偶然发现了那页一时丢失的文字。实在令人惊讶:我两次写的,除了几个标点有差别外,无论内容和用词,一模一样。我犹豫了一下,终于把这页过时的东西扔进字纸篓,留下新写的文字。新写的似乎总比旧写的要高明。总而言之,我自我陶醉:幻想破灭之后,继续弄虚作假,尽管老朽昏庸,仍想享有登山运动员那种青春的活力。

十岁的时候,我还不了解我的怪癖和唠叨,怀疑是跟我不沾边的。我跳跳蹦蹦,嘁嘁喳喳,为街头的景象所吸引,不断脱颖新生,听得到旧壳一一脱落的声响。每当回到苏弗洛街,我每跨一步都感到在五彩缤纷的玻璃橱窗里倒映着我生活的节奏和规律,反映出我那对一切都不忠的任命。万物皆备于我。外祖母想配齐餐具,我陪她去陶瓷和玻璃制品商店。她指着一只盖上有红圆顶的大汤碗和一些印花盆子说,这些不太称她的心,她要的那种盆子上除有花外,还有沿花茎往上爬的小虫。老板娘生气了。她很清楚我外祖母要的货,曾经卖过,但三年来不生产了。而这些新近出的盆子质地精美,至于花上有没有小虫,无关紧要,花总是花呗,谁会吹毛求疵注意小虫呢?我外祖母不以为然,她坚持让人去看看有没有库存。去看库存当然可以,但要时间呀。老板娘一个人在店里,伙计刚下班走了。人家把我安置在一个角落里,叮嘱我什么也别碰。我被遗忘在那儿,不知所措地望着周围那些易碎的物品,那些布满灰尘的闪光的器皿,还有已故帕斯卡尔帕斯卡尔(1623—1662),法国学者,思想家和作家。的面具和画有法利埃尔总统法利埃尔(1841—1931),法国政治家;一九○六至一九一三年间任共和国总统。肖像的便壶。不管表面上如何,我只是个虚假的配角。有些作家正是这样把“不重要的角色”推到前台,而把主人公放在不显眼的地位,这叫做伏笔。但读者不上当,他先翻阅最后一章看看小说是否圆满结束,已经知道这个靠在壁炉上的苍白的小伙子肚子里装着三百五十页书,三百五十页爱情和历险的故事。其实我至少有五百页,我就是长篇故事的主人公,结尾圆满。这个故事,我早已停止对自己讲了,有什么用呢?无非使自己感到浪漫罢了。尴尬的老妇人,陶器上的花朵和整个商店被时间往后抛。黑裙子褪色了,声音模糊不清了,我可怜的外祖母,故事的第二部分肯定见不着她了。我则是故事的开始、中间和结尾,三者集中在一个小小的孩子身上,所以也可以说我是老小孩,死小孩,在此地默默无闻地被埋在比我还高的盆子堆里,在外面,在遥远的地方,则享受着声誉带来的无上哀荣,我是处在行程起点的原子,也是与终点撞击后反弹回来的振波。起点和终点集中于我,两面向我夹攻。我一手碰到我的坟墓,一手抓住我的摇篮。我感到自己生命短暂而辉煌,好似一个消失在黑暗中的闪电。

然而,无聊仍一直纠缠着我,时而不引人注目,时而使我反感,等无聊到忍无可忍的时候,我便屈服于最致命的诱惑:俄耳甫斯操之过急,结果失去了欧律狄刻典出希腊神话传说,俄耳甫斯是善弹竖琴的歌手。他的妻子欧律狄刻死后,他追到阴间,获准把妻子带回人间,条件是在路上不许回顾。但俄耳甫斯急不可耐,当他接近地面时违约回首看妻子在不在,结果欧律狄刻又回到阴间。;我操之过急,结果常常晕头转向。我苦于无所事事,有时旧病复发,又疯狂起来,而恰恰这时应忘记疯狂,应暗中控制疯狂,并把我的注意力转移到外部事物。凡遇到这种情况,我就想当即认清自己,一下子抓住纠缠我的全部东西。真倒霉!进步,乐天,令人愉快的背叛和秘而不宣的归宿,总之我自己创造的一切土崩瓦解了,惟有皮卡尔夫人的预言尚存。但尚存的预言对我有什么用处呢?这种权威性的判断空洞无物,旨在笼统地挽救我失去的分分秒秒。未来一下子变得干巴巴,剩下一个骨架子。我感到在这个骨架子里生存极为困难,但是我发现根本无法摆脱。

第五部分:文字生涯我一生以逃避开始

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有一天在卢森堡公园,我坐在一张长凳上:安娜—玛丽要我坐在她身旁休息,我浑身是汗。那是跑得过多的缘故。这至少是事情的顺序。我无聊至极,竟狂妄地把顺序颠倒过来:我奔跑,为的是出一身大汗,好让我母亲有机会唤回我。一切行动的目的地是长凳,一切行动必须在长凳结束。长凳起什么作用?我不知道。对此我不在乎,但整个过程的各个印象,我却记忆犹新,反正全部有一个目的。这个目的,我迟早会知道的,我的侄儿们将来也会知道的。我摆动两条不着地的小腿,看到一个人走过,他背着一只包裹,原来是一个驼子:这有用处。我得意地对自己重复道:“我坐着不动极为重要。”但无聊反而加剧了,我憋不住偷偷观察自己:我不想获得什么了不起的启示,只想捕捉我此时此刻的意义,体会其迫切性,享有一点未卜先知的机能,我认为缪塞和雨果便有这种机能。自然,我如同坠入五里雾中。抽象地要求肯定自己的不可缺少性,顿悟自己的存在其实并无目的性,这两者并行不悖,既不打架,也不混淆。我一心想自我逃避,重温腾云驾雾的神速。俱往矣!魔法已破。我的腿弯发麻,身体扭动起来。巧得很,正在这时,上苍委任我新的使命:我重新奔跑极为重要。于是,我跳下地,飞奔起来,跑到路头,转身一看:什么也没有变化,什么也没有发生。但对这次失望,我用语言向自己掩饰:我声称,一九四五年在奥里亚克的一间带家具出租的房间里,这次奔跑将产生不可估量的意义。因此我欣喜若狂地宣布,我十分满意。我强迫圣灵做出反应,向他表示信任:我疯狂地发誓不辜负圣灵给我的机会。这一切十分微妙,而且非常伤脑筋,我心里明白。母亲已经急匆匆过来,又是毛衣,又是围巾,又是外套,我乖乖地让她一层层地裹,最后成了一个包裹。还得忍气吞声地回苏弗洛街,瞧门房特里贡的小胡子,听液压电梯的劈啪声。不管怎么说,多灾多难的小追求者终于回到书房,从一张椅子坐到另一张椅子,拿起书,翻阅一本扔掉一本。我走近窗户,发现窗帘下有一只苍蝇,我把它赶到窗帘的一个皱褶里,逼得它走投无路,然后向它伸去一只凶杀的食指。这个时刻不包括在总进程表里,纯属额外,不算数的,绝无仅有,僵死不变,而且天机不会泄漏:那天晚上不会,以后也不会,奥里亚克城的人永远不会知道这起纠纷。人类已熟睡,而杰出的作家——这位圣人决不会伤害一只苍蝇的——已经退场。孩子单独一人,一时感到烦闷没有出路,需要强烈的感受,那种想凶杀的感受。既然不让我有人的命运,那我就来主宰一只苍蝇的命运。我不慌不忙,让苍蝇猜猜扑向它的巨人是谁。我摁下食指,苍蝇成了肉酱,结果受愚弄的却是我自己!真不应该杀死它,天晓得!所有的生物中只有这个小生命怕我,现在谁也不买我的账了。既然杀了虫,我便取代受害者,自己成了虫子。我成了苍蝇,而且一直是苍蝇。这次我把事情讲透了。现在没有别的事可干,只好从桌子上拿起《科科朗上尉的奇遇》法国作家阿弗雷德·阿索朗(1827—1896)的小说,全名为《科科朗上尉奇妙而真实的奇遇》(1867)。,一屁股坐在地毯上,随便翻到哪一页,反正已翻阅无数次了。我感到非常厌倦,非常忧伤,甚至麻木不仁了。但一开始读故事,我就忘乎所以了。科科朗在空无一人的书房里打猎,腋下夹着卡宾枪,背后有母虎跟随。丛林的矮树匆匆地在他们周围后退。远处我安排了一些树,猴子在树枝间跳来跳去。突然母虎路易宗大吼起来,科科朗停住不动:大敌当前!这是我选择的激动人心的时刻,我的光荣有了归宿。人类惊醒,求我援救,圣灵悄悄地在我耳边下达振奋人心的启示:“如果你不是早跟我结下不解之缘,你就不会来找我了。”这句恭维话算是白说了,因为此地除了骁勇的科科朗之外,没有别人听得见。顶天立地的作家却好像在立等这句恭维话,听了之后立即重新上场。一个曾侄孙侧着金发的头在阅读我的历史,泪水润湿了他的眼睛。未来的光明使我的心充满阳光,我沉浸在无限的爱中。我乖乖地读下去,阳光终于消失了。我什么感觉也没有,只感到一种节奏,一种不可抗拒的冲击。我开动了,其实早已开动。我在向前进,马达隆隆。我感觉到心灵在飞速跳动。

综上所说,我的一生以逃避开始,外部力量使我逃避,从而塑造了我。宗教通过陈旧的文化观念,作为原型,显露出幼稚性,这对孩子来说,再容易接受不过了。人们教我圣史、圣经、信条。却没有给我提供相信的手段,结果引起了混乱,而这种混乱造成了我的特殊品性。信念,如地壳褶皱似的发生了周折,大大转移了。我对天主教的神圣信念转移到了纯文学;我成不了基督教徒,却找到了他的替身:文人。文人的惟一使命是救世,他活在世上的惟一目的是吃得苦中苦,使后人对他顶礼膜拜。死亡只是一种过渡仪式,万古流芳成了宗教永生的代用品。为了确信人类永远与我共存,我主观上确定人类将无止境地存在下去。我在人类中间瞑目,就等于再生和永存。但要是有人在我面前假设有朝一日大难降临,地救毁灭,哪怕要五万年之后,我也会惊恐万状。如今,我虽已看破红尘,但想到太阳冷却仍不免感到忧虑。我的后人在我死后第二天就把我遗忘,我倒不在乎。只要他们世代活下去,我就能长存在他们中间,无名无姓,不可捉摸,但始终存在,如同在我身上存在亿万我不认识的死者,我使亿万死者免于遭受灭顶之灾。但人类一旦消亡,那么世世代代的死者将同归于尽。

这种神话其实非常简单,我毫不费劲就心领神会了。我既是耶稣教徒,又是天主教徒,这种双重教派的属性妨碍着我信神,即一般人所称的圣人、圣母、上帝。但是某种巨大的集体力量深深感染了我,在我的心里扎下根。时刻注视着我,这就是他人的信任。通常被信任的对象只要换个名称或作表面的变动,立即就被这种力量识破,遭到它的攻击,受到它的重创,然而乔装改扮却使我受骗上当。我自以为献身于文学,其实我接受了神职。在我身上。卑躬屈膝的信徒所持的信念变成自命不凡的天降大任。为什么上天没有降我大任呢?一切基督教徒难道不是预定灵魂得救的人吗?我野草似的生长在天主教教义的沃土上。我的根吸取其养分,从而制造自己的液汁。由此导致我自以为清醒,实为盲目,害了我三十年。

第五部分:文字生涯无日不写作

一九一七年在拉罗歇尔的一天早晨,我等同学一起去上学,他们迟迟不来,我等得不耐烦,无事可干,决定想想上帝。转瞬间,上帝从九重天上滚落下来,无缘无故地不见踪影了。我颇为礼貌地表示惊讶,心想:上帝不存在。从此我以为万事大吉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的确如此,因为后来我从未想使上帝复活。但他人依然存在,即看不见的人,圣灵,此人确保我的委任,并以无名而神圣的伟大力量指导我的一生。要摆脱他,我感到困难重重,因为他躲在我的脑后,化装成概念,让我用来了解自己,确定自己的地位,为自己辩护。长期以来,我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