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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凶邻 佚名 5014 字 4个月前

案例。杜朋在书中记录了一桩发生在一七二五年、一名住在海姆斯(rheims)的妇人妮可·米立特(nicolemillet)无端被烧死于一张毫无烧焦痕迹的椅子上之怪案。

嗜酒如命的妮可,被人发现时早已尸焦体毁,只剩残余的头骨及指骨。很快地,她的丈夫因涉嫌谋杀妻子,而遭逮捕起诉。不过,由于当时一名年轻的外科医师勒·卡特(lecat)出庭作证,证明人体自燃现象的存在,其夫才获无罪释放。

最后,法庭裁决妮可·米立特死于“上帝的惩罚”。

一八五三年,英国大文豪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dickens)的长篇小说《荒凉山庄》(bleakhouse),故事中描述了一个名叫库鲁克(krook)的邪恶酒徒,在未被纵火的迹象下惨遭烧死,现场只遗下大量油脂,从地板夹缝流滴至下层。

狄更斯在小说中,以人体自燃象征社会邪恶终将自我毁灭。他会将这类事件安排到故事情节中,显见人体自燃事件在当时已时有所闻。

然而,如此的文学手法,却遭文学评论家视为宣扬迷信。也就是说,有许多人仍不相信人体自燃现象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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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火刑都市(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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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德国化学家巴隆·冯·列比格也指出:“人能够自燃的说法,并不是建立在死因的知识之上,而是走向知识的反面,建立在对引起事故的所有因素和条件完全无知之上。”

由于许多案例的受害者都是酒鬼,列比格曾经假设,人体自燃可能是由体内酒精含量过多而引起的。当酒精浓度过高,便会释放出易燃气体,一遇火源便会燃烧。

于是他做了一个实验,将新鲜肉类注射不同浓度的酒精,希望能测量出多少浓度的酒精会引起自燃。实验否定了这项假设,无论浓度为何,都不可能使肉体焚化殆尽。

另外,著名法医学家卡斯波在《实用法医手册》则直接否定人体自燃现象:“在一八六一年的今天,如果还有诚实的科学家想去解决人体自燃的神话,那真是太可悲了。所有关于‘自燃’的证明都是完全不可信任的,是由没有专业知识的人所提供。”

尽管如此,匪夷所思的人体自燃事件依然层出不穷。

例如,在一九○五年英国南安普敦附近的某个乡村,基利夫妇在一场无名火中丧命。当天早上,从基利家传出尖叫声,邻居听见后立刻冲进屋内,却发现躺在地上的丈夫已化成灰烬。而太太坐在安乐椅上,虽然烧为焦炭,但形体仍依稀可辨。

警方调查后发现,屋内有张桌子翻倒,油灯也落在地板上,但灯火并未酿成大火。令人难以想象,一盏油灯竟然会瞬间焚毁夫妻两人的身体,而安乐椅却没有烧毁。咸信,这是一桩人体自燃一次波及两人的特殊案例。

根据三百多年来的统计,全球的人体自燃现象约有两百件以上,受害者有男有女,年龄范围极广,最老的有一百一十四岁,最小的是四个月大的婴儿;跟身材也毫无关联,有些案例还发生在走路、开车等行动中。

随着法医学日精月进,不断发生的人体自燃现象,也愈发不可思议。

有个研究者美国人查尔斯·福特,搜集了二十世纪以降在美国发生的人体自燃事件,并予以翔实纪录。

其中最著名的案例,发生在一九五一年七月二日的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

那天上午八点,一位女房东潘西·卡本特(pansycarpenter)想转交一份电报给房客──六十七岁的寡妇玛丽·里瑟(maryreeser),当她走到里瑟的房门前,却发现房门把手滚烫异常。

卡本特察觉事情不妙,大喊救命,两名油漆工人从对街跑来协助,合力将房门打开。

房门一开,屋内浓烟满布,一股热气不断涌出。待热气消散,他们才走进屋内,并发现客厅和厨房隔间木柱都有烧痕,里瑟惯用的摇椅则不见踪迹,地上只留下一团直径约一公尺的椭圆形焦痕,以及一只仍然穿着黑色拖鞋的小腿残肢。

消防人员抵达后,从这堆椭圆形焦痕中,证实了这就是里瑟烧尽的身躯灰烬和碎骨渣滓。原先估计约有八十公斤的她,被烧成不到五公斤的残骸,像是进过火葬炉一般。

一公尺以上的天花板、墙壁尽数熏黑,黏满了一层气味难闻的油烟。除了里瑟所坐的摇椅、身旁的茶几被烧毁之外,其余家具都安然无恙。距离摇椅仅三十公分处的一份报纸,居然也没有遭到火势破坏。

另外,墙上的塑料插座、厨房里的塑料杯子和衣橱中的蜡烛也融化了。一个电子钟停在四点二十分,改插到其他插座后还能走动。

本案例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这是第一桩以科学方法来研究人体自燃的案件。

包括警方、fbi、病理学家、火灾专家及消防部门,都各自以不同的角度介入调查。然而,随着漏电、化学药剂、闪电、自杀与谋杀的可能性逐一否定,确定根本找不到任何原因后,当局最后承认调查失败。

当然,里瑟案又被归入人体自燃的现代案例之一。

事实上,人体自燃最令人无法理解的一点,是燃烧过后的人体几近成灰。火葬专家指出,若要使一具尸体化为灰烬,必须先经过摄氏一千两百度的高温燃烧至少九十分钟,续以一千度燃烧六十分钟至两小时半。

即便如此,火化之后仍会留下碎骨,无法像人体自燃的结果那么彻底。而且,环境如在一千度以上的高温下,周围的物品也会开始起火,不可能毫无损伤。

为此,种种异想天开的臆测也纷纷出笼。除了十九世纪的“高浓度酒精”假设外,还有著名的“人体积存过多可燃性脂肪”、“易燃衣物”、“过量磷元素”及“人体静电”的猜测等等,不一而足。其他诸如球状闪电、外星死光、体内核分裂、目光灼人、怒火中烧之类的胡说八道,当然更不值一究……

──读完这些网页,我发现夏卡尔的说法颇有几分道理。

我记得,辜明孝曾经提到,辜明卉的房间之所以被漆成黑色,是因为辜崇希想要遮掩墙上触目惊心的人形焦痕。

选择黑色油漆,当然是心理异常的行为。但所谓的人形焦痕,其实和里瑟案现场“一公尺以上的天花板、墙壁尽数熏黑,黏满了一层气味难闻的油烟”的描述极为雷同。

还有,仅仅烧毁躯体,没有波及其他家具──也是辜明卉案和人体自燃现象的类似之处。

网络上热烈讨论的人,通常看不到案件的全貌。那么,到底夏卡尔只是刚好猜中,还是他根本就与这些事件有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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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火刑都市(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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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凶手的犯罪动机如果含有“引起世人注意”的成分,那他在犯案之后,就很有可能重回现场──混在围观的人群中,窥视警方的办案行动。此外,他还会细心地搜集相关新闻消息,剪报整理成册。

有些凶手甚至会主动与警方联络,并嘲笑警察办事不力,例如十九世纪末在英国出现的开膛手杰克,就曾经写了许多语带讥讽的信件给苏格兰警场。

网络时代已然来临。新一代的连续杀人魔,会不会利用网络来宣示自己的存在呢?

无论是a小姐或辜明卉案,除了网络上的讨论,显然未曾引起警方的注意。假设这些案子真的是某个杀人魔所作,也许他确实会急于渴望得到警方的重视。

然而,杀人魔的杀人手法太聪明、太特别,令警方根本没有理由去怀疑a小姐和辜明卉两人是遭人谋杀。原本打算唬得警方团团转的诡计,竟然完全被警方忽略。

因此,相关讨论串必须愈来愈长,引发网络愈强烈的波澜,直至媒体大幅报导,警方才会扬弃原先意外或自杀的结论,重新展开调查,杀人魔也才能得到他所需要的世人目光。

这时候,凶手必须释出一些言之成理的线索……

那么,人体自燃现象,正是网络杀人魔使用的杀人手法吗?这种现象真的能够透过网络遂行谋杀吗?另外,这跟辜明卉房内的白色吊绳、电脑里的吊死女鬼影像文件又有什么关联?

在我的脑海中,不由得闪过一个念头──火焰魔法!

世界上真的有火焰魔法吗?

我回忆起影像文件最后几秒,画面上的女子恶狠狠地瞪视着我的景象,又联想起适才网页所提,关于人体自燃的一项荒谬假设──目光灼人。

美国恐怖大师史蒂芬·金曾经发表过一部小说《燃烧的凝视》,即是在描述一个八岁的小女孩拥有以目光点爆任何物体的超能力之故事。也许,金的故事原始构想亦是来自于人体自燃,而目光灼人的假设,在美国应该也得到某些人的认同。

难道说……难道说,辜明卉是从网络上下载了这份影像,并且模仿影像挂上吊索……甚至因为忧郁症,模仿影像上吊自杀,最后受到“燃烧的凝视”,因此才瞬间被魔火吞噬?

江户川乱步也写过一篇《不可思议的犯罪》,创造了“模仿上吊”的犯罪手法,但是,诚如作品名称,这样的构想,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到底程序如此复杂、明显违背人性求生意志的行为顺序,会是火焰魔法的真相吗?老实说,我不相信。但一思及辜明卉生前沉溺网络的病态行为,却又不敢百分之百确定了。

至于夏卡尔,我并不想马上断定他必然有嫌疑。但我认为他并不是个简单人物。

在本案中,他很可能也扮演了关键的角色。

于是,我打开outlook,用字谨慎地写了一封e-mail,寄信到夏卡尔在讨论串里所留下的电子信箱地址。

我希望,能尽快与对方见个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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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生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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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睡眠时做梦,是为了避免清醒时出现幻觉……我们有理由相信,快速眼动睡眠还提供另一项保障:预防精神病。

──艾伦·霍布森《梦与疯狂》

翌日上午,夏卡尔回信给我,说他很乐意跟我见面。

不过,他并没有留下任何联络方式,只在e-mail里注明,四月十五日以前不行。四月十五日以后,他都可以配合我的时间。

和如纹确定了本周客户的预约行事历,我选了几个空下来的时段,再回复给对方,请他选一个。

为什么选择四月十五日,我不清楚。不过,从第一封回信中,我感觉夏卡尔是个颇有自信的人。我在前信提到,我是个征信社探员,因为接了一个状况有点类似的案件,上网搜寻相关资料才发现他的意见,所以希望跟他见面。

想不到,他竟然自信满满地回答我,他知道我是受了谁的委托。因为,他已经掌握了这几桩离奇火灾事件的全貌!

他的回答实在令我意外。也就是说,尚未被注意到的类似事件,已经在台湾逐渐蔓延开来。遭到火焰魔法杀害的,并不只有a小姐和辜明卉。

而对于夏卡尔的真实身份,我也愈发感觉好奇。

他说,他完全可以配合我的时间,除了暗示了他并不是一般的上班族或学生,也表示他非常乐意与我见面──不过,倘若如他所说,他已经掌握了几件火灾案的全貌,为何他并未立即采取行动,直接向警方报案呢?

夏卡尔是否别有目的?廖叔告诫过我,要我小心判断网络上线索的真伪──但,我亲身进过辜明卉的房间,夏卡尔的人体自燃假设很有可能是真的。难道对于这些案件,他还缺少了什么环节?

而在这个环节,他需要我的协助。

我认为,夏卡尔应该是个赋闲在家的青年。至于为何赋闲在家,为何对这些案件充满兴趣,也只有见了面才知道。

等待下一封来信之际,我也没有浪费时间。尽管辜崇希精神状态异常,我却不能完全否定他所提供的线索。他曾经谈到,网络杀人魔在网络上挑了一些受害者,利用疯狂、残忍的寻人游戏来玩弄这些被害人,让他们永远离不开网络。

我无法确定这条线索的真伪,依然有过滤的必要。

在辜明卉的个人电脑里,我找到一些她注册过的bbs和网络聊天室的账号。为了确认她生前的网络活动,我非得逐一查验不可。

下午两点,我前往复兴北路上的一家网咖连锁店,准备一一试验这些账号是否仍然可用。

虽然还是上课时间,网咖里仍有七八个染着金发的学生流连沉迷。看起来是同一所学校的同学,但彼此极少闲聊,各自在网络游戏的炫丽画面前全神贯注,电脑喇叭传出雄壮鼓击声,间歇夹杂着阵阵呐喊。我知道这个网络游戏──当然,就是“人狼城online”。

隔壁走道突然间爆出疯狂的欢呼声,一名少年高举双手大叫,但其他人仅犹如突然被吵到般向他白了一眼,并不关心他方才的欢呼所为何来。

这大抵就是新生代年轻人的行为模式。

女服务生端来冷冽的绿茶,喝了一口,我的手指开始在键盘上敲打。

辜明卉一共注册了四个bbs站,但只有一个上站的次数较多。令我惊讶的是,此站的注册时间才两个多月,信箱里积存的信件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