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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汉 佚名 5018 字 4个月前

道。

深深呼吸了一口蕴含着丰富的渭河水气的咸阳城的空气,我带着审食其几人,走进了这座天下第一城。

自始皇决定迁天下十二户万豪富进咸阳之后,随着富户们的陆续抵京,咸阳城也空前的繁盛热闹起来。说是十二万户,也许事实上只有万余户,但若每户的主人、妻妾、子女、门客、侍卫、仆从、家丁等加起来仅有十多人,那咸阳也将一下子新增一二十万人。

在这个时代,一二十万也是个恐怖的数字。

进了咸阳,我才发现,这座城市远比我想象的先进得多,且不说那些连绵的宫殿楼宇,便在我随意住下的客栈里,我居然就发现了成系统的排水管道。老天,现在居然就有了排水管道,这真是让我欣喜若狂。

真到了咸阳,我又有些茫然了,不知道自己,想在这座巨大的城市里做什么。于是,连着多日,只在城里闲逛。后又想起要看阿房宫的事,便向客栈掌柜的打听,掌柜的想了半天,方慢慢道:“客倌,皇上在渭河之南先后倒是盖了二百多处的宫殿,可就是没听说过有什么阿房宫的。”他陪笑道:“或是小人消息不灵,客倌不如再向他人打听打听。”

我惊诧莫名,阿房宫居然消失了?忙令审食其向他人打听,竟然也是没有。我顿觉郁闷,不知道自己如果连阿房宫都看不到,还待在咸阳有什么意思,可若要走,岂不是对不起这一路的风尘。

掌柜又笑道:“客倌若是寻好玩的去处,不如便去兰池。便在渭水河南,灞水之边,那可是咱咸阳一等一的好去处。便是朝中亲贵闲暇之时,也多爱去那里赏柳踏青。”

“哦。”我点头,心道,看不到阿房宫,也只有去兰池转转了。

与咸阳遥遥相对的渭水南岸,有一条叫做灞水的河流从莽莽南山入渭,两岸生得大片大片柳林,苍茫摇曳覆盖百余里,逢得春日,柳絮飘飘如飞雪漫天,北岸咸阳遥遥望去竟是茫茫如烟,蔚为奇观!便在这灞渭交汇柳絮如烟的地带,不知何年何月积起了一片方圆数十里的清澈大湖,周边花草葱茏林木茂盛,人云有芝兰幽香,故被咸阳人称为兰池。

始皇帝亦深爱此处风景,于兰池边建了一座兰池宫,将故去皇后的遗体停灵于此,只待百年之后与自己合棺同衾。

我与审食其和红玉来到兰池边时,已是初夏,所谓灞桥柳絮如飞雪的美景是看不到了,唯见郁郁杨柳,葱茏成片,间或有一二朱红色的宫殿勾斗跳跃其间。

忽而想起了柳永的那首《雨霖铃》,想起那句“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竟自痴了。

在这个世上,我,只是孤零零的一个人罢。

红玉侍立在边,见我好半晌无语,只是怔怔发呆,忍不住轻轻碰了碰我,“小姐,怎么了?”

我回头淡淡笑了笑:“没什么,有点渴了。找个干净些的茶肆买几碗水喝。”

兰池边确有几间茶肆,多有客坐,看来生意很是不错。在一间茶肆挑了一副靠窗的座头坐下,审食其自去唤来茶水、小点,我则翻转捏弄着手里的一只小陶碗,一时郁郁不语。红玉也不知我为心情突然变差,与审食其对视了一下,也不敢说话,默默的坐在一边。

这一坐,便坐到了黄昏。我叹了口气,正欲起身离去,忽听得数声琴音传来,茶肆里突然沸腾起来,众客连声道:“来了,来了。好幸,今天倒没白等。”一径往门口挤去。

我诧异得抬起头,才发现这茶肆里的客人,居然个个都是一脸激动,兴奋的表情。想是我刚才心事重重,竟没有发现他们的神色有异。

我站起身,向窗外望去,只见灞河之上一叶扁舟悠悠荡荡顺流而下,舟尾一名老者摇橹,舟首则一站一坐着两名男子。琴音正是从这坐着的男子横放于膝上的古琴上传来。

我忙问掌柜:“店家,不知这两位是?”

“客倌可是第一次来兰池?”掌柜笑道:“若是,那客倌可是有眼福了,扶苏公子与子婴公子同游兰池,那也是难得一见的。”

“扶……扶苏?子婴?”我结结巴巴地问,忙又凑近窗口细看,只见舟上弹琴那人约有二十左右岁,容貌清丽绝伦,姿色竟比女子胜似几分。他手抚琴弦作奏,脸却望向了站着的那人,似乎在说着什么。而站于舟首之人约在十七八之间,剑眉星目,英姿勃发,却是一个俊美英挺的少年。低着头,看着那弹琴之人,仿佛兰池边围观的人众都只是空气般不存在。

兰池夜

“店家,店家”我急声叫道:“哪位是扶苏公子,哪位是子婴公子?”

掌柜的凑了过来,用手指点着:“喏,那位坐着的就是子婴公子,那位站着的就是我们大秦的长公子扶苏。”

“子婴怎么可能和扶苏的岁数差不多。”我简直说不出话了。这场景彻底颠覆了我那些可怜的历史记忆,子婴不是继秦二世之后为王的吗?他怎么可能和扶苏一样大?

只见那子婴突然宛尔一笑,琴音突转,弹起了一首古曲。扶苏也低头微笑了一下,竟在舟头便拔出了佩剑,作起了剑舞。岸边围观之人都倒抽一口气,一声“哇”字压在嘴边,只屏住呼吸看着这绝美的一幕。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

山有桥松,隰有游龙。不见子充,乃见狡童。”

这是诗经《山有扶苏》,原应为女子所唱,但那扶苏且舞且唱,竟丝毫不见柔媚之态,唯有朗朗英气于其中。

这两个人,一个壮志未酬身先死,被同父异母的弟弟矫诏赐死,一柄利刃断送了万丈雄心。一个则是有心杀贼无力回天,虽然用雷霆手段除掉了奸臣赵高,却再也无力挽回大好江山,四十九天的帝位,一朝陨命。

这两个,灞河边,兰池畔,弹唱着《山有扶苏》,仿佛神仙中人般的青年。

我听着悠然如仙乐般的《山有扶苏》,不禁呆了。

此后,我常常带着审食其和红玉往兰池边走走,然都没再见过扶苏和子婴其中的任何一人,听说他们来兰池边的机会原也极少。如今朝廷与匈奴和南疆的战事纷纭不断,蒙恬大将军已经已经领兵三十万出征匈奴,而南越,更隐秘的消息是领军大将尉屠睢在越人的反攻中战死沙场,秦军在南越一带损兵折将已达十万以上了。

在这种情况下,想来,贵为帝国长公子的扶苏以及堂兄公子子婴是不会有什么心情再来游山玩水。我这时也才弄清楚,子婴原来竟是始皇帝同父异母弟弟成蟜的孩子,而非我一直误以为的扶苏的儿子。

在咸阳又闲居了月余,审食其来告诉我一个严重的问题:我们,快没钱了。

“呃?”我问,“钱呢?”

审食其严肃地道:“小姐,我们这次出门原没打算来咸阳这么远的地方,这一路上人吃马用,处处都是钱。小姐又不似我们,随随便便就算了,一概用度总要说得过去,这钱也就省不下来了。我算了一下,若再不回去,恐怕连回程的费用都没有了。”

“那你想个来钱的法子吧。”我说。

审食其想是有气,反倒笑了一下,“小姐,这钱又不是地里长出来的,说来就来。”

我想了一下,“沧海公不是送了我一块玉壁吗,收在红玉那里,你找他要来,找个识货的把玉卖了,我看那玉好像还值不少钱的样子。”

“玉卖了以后呢?”审食其却没走,站在那里想要个说法。

“行了,”我不知为何也开始有些生气,“这点小事也难倒你了,没钱,咱们就再开饭馆,反正饿不死你。”

审食其静了一下,道:“小人知道了。”转身走了出去。

以审食其的能干,他把那块玉壁卖了一个相当高的价钱。拿到钱以后,他和红玉几人商量了一下,居然真的捣腾起饭馆起来。反正审食其原是从店小二做起,一概事务俱熟,半月过去,居然便在咸阳开起了一家“五味天”,还租了一间小宅子搬了过去。这些事情,他都没有再禀报我,和红玉商量着就办了。可能,他也认了,摊上这么个主子,就得想着法子供给她吃用,没有条件也得创造条件。

而我,撇开了辛苦工作的审食其和红玉,依旧日日在咸阳游荡。

我原不是这样的,似乎也有着一点雄心,不然也不会勤快的去开办什么“五味天”,开什么当铺。可是,自从离开单父,遇到了绝色美女虞姬,又遇到了神仙中人般的扶苏和子婴,一颗心却突然沉静下来,像是沉到了极深极深的水里,怎么也浮不上来,喘不过气。

我只是茫然的游荡着,有时跑马一整天,到咸阳东边的骊山陵墓,坐在山上看那些役工挥汗如雨地工作,冷眼旁观那些生命在夏季的烈日下慢慢凋零,有时又漫无目地的游走在兰池边上,坐在灞柳之下,一坐便坐到夜深人静。

“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审食其和红玉想是担心的,所以每当我出门,必然派一名家奴缀在后面,远远的保护我。好在我此刻不过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身量未成,更兼咸阳是大秦的首都,律法犹为严峻,故而游荡多日也并未惹出什么是非。后来,他们也渐渐的不太在意了,人手紧的时候,也就放任我一个人在咸阳城晃来晃去。

但,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不惹是非则已,我一惹就惹了一个大麻烦。

后来我向审食其和红玉解释这桩麻烦的时候,只说了两句话:“天太黑了,我哪知道他们都是谁。”

事情是这样,那日我依旧在兰池边待得很晚才往回走,走到路上,就戏剧性的碰到了两帮人互相厮杀。一方是三个黑衣人,而另一方有五个人,不过动手的只有四个,另一个人站在后面,似乎很生气的样子。

我没有动,悄没声息地躲在角落地阴影里,尽量缩紧了身体。被任何一方看到了,我肯定都是死路一条。

七个人杀得很起劲,好象都算是高手,偶尔还有高来高去的动作,让我咋舌不已。黑衣那一方渐渐落了下风,毕竟是少了一个人。

其中一人惨叫一声,显是中了招,没什么希望了。另一人叫了声:“主子,你快走!”然后就不要命似的向对方四人冲去。剩下那人顿了一下,纵身向黑暗中遁去。

但他显然还慢了一点,站在后面一直没动的那人忽然一抬手,手中一柄精致的手弩中射出了一只弩箭。黑衣人的身影像是被人重击了一下,猛的向前一冲,踉跄了几步,却还是逃走了。

射弩之人一跺脚,喝了一声:“你们两个,去追,死活不论。你,传内史来见朕,还有你,带上这两个贼子的尸首跟朕来!”

朕?我突然睁大了眼睛,难道我居然目睹了一场对秦始皇的刺杀?

两帮人都消失后,我赶紧离开这个是非地,可以想见,接踵而来的必然是一场全城大搜捕,这个时候不赶紧回到自己温暖的小窝,岂不自找麻烦。

然而麻烦并未结束,距离事发地两里多路的地方,我居然再次碰到了那个遁走的黑衣人。他正自躲在巷道的角落里,手里握着一把短弯刀,恶狠狠地盯着一头撞进这条巷子的我,像一头在黑夜里择人而噬的狼。

一头受了伤的狼。

要约

“我知道是你。”这匹狼唇角微动,锐利的牙齿闪出一道冷冷的光。他招了招手,“过来吧,小姑娘。”

我逃不掉,在他的面前,我的力量微弱如一只雏鸟。

走到他面前,他低头打量着我:“又见面了啊。”我这才认出是他居然就是栎阳城外的那个黑衣人。他似乎松了口气,身子向墙壁上靠了靠,“你住哪儿啊,小姑娘,可能,”他嘴角微弯,露出一丝自嘲的笑意,“可能是要到你那儿借住几天了。”

“他们有狗。”我干巴巴地说,提醒他很快秦兵就会带着嗅觉敏锐的獒犬来搜捕他,而他身带着一身血腥味,是绝对走不脱的。

“我知道。”他说,“不过,天底下还没有能找得到我的狗。”他似乎有些疲惫,“现在,带我回你家吧。我真是有点,有点那个,嘿,累了。”

我瞪着他,想着从哪里找根大棍子把这个大麻烦一棍子敲死。

但是最后,我还是把他带回了家。在他向我保证绝对不会有狗能嗅得出他的味道的前提下。他说:“我身上撒了药,这药是用来对付草原上的狼的,狼都不在话下,何况是狗。”

“真的,”我狐疑的问,用力嗅了嗅,似乎真的闻到一股淡淡的奇怪的味道。

“对我有点信心吧,小姑娘,”他说,“我还不想这么早死。”

第二日,秦皇下诏,关内大索二十日。

我庆幸审食其他们早就在咸阳租了一套房子,独门独院,却也隐秘。把这个大麻烦带回去以后,红玉他们很是慌乱了一番,幸好夜已经深了,我们三个人连家奴都没敢惊动,就把这个家伙塞进了我的屋里。我的屋子一向是不让人进的,跟我时间长的人都知道这个规矩。这件事毕竟干系重大,知道的人还是越少越好。

在这二十天里,我们租住的地方被搜查了三遍,每一次都要吓得我要好半天才回过魂来。幸好,白日里家奴们都随审食其去食肆帮工,家里只有我和红玉两个人,搜索的官兵见只有两个怯生生的小姑娘,便也不太在意,常常不过是随口调笑两句,四处翻上一翻便离去了。

每一次官兵搜索的时候,我救回来的那个人就躲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