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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在东莞十八年 佚名 5018 字 4个月前

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每天与妮子通电话,忧郁的妮子被活泼泼的我感染,逐渐变得开朗起来。她说长大了最能赚钱养家、最体贴父母的是她,理所当然妮子的探亲假期被家人宠爱的让所有的姐弟们妒忌。也没羡慕得没法。

妮子是学古诗的,但她的功底和悟性不错,很快就学上手了,大家一起经常探讨,成了无话不谈的文友。渐渐的我发表的东西多了,自己的干劲也足了,吟香诗社成了方圆几十里人尽皆知的一块芳草地。当然,这是大家努力的结果,妮子的付出是最大的。

我把华介绍给妮子,我爱华,华却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我觉得他跟妮子很配,所以就和小芳自作主张向华推销妮子,希望她有一份好的姻缘,也但愿她们两个有此缘份。谁知,妮子没敢答应。我有点想不通,华那一点不好。后来得知,原来,妮子的命运跟我一样,从小就被双方父母定下了娃娃亲,许给了远房的姨表哥。

父母为她安排了姨表哥做她的未婚夫,是指腹为婚亲上加亲的好事,妮子说表哥的关爱让她无法拒绝,又无法对他有触电的感觉。但表哥是温柔善良且英俊潇洒的,妮子的心里很矛盾,恰恰家里年年催她回家完婚,妮子拖来拖去没找到自己心仪的人,而她的表哥已经等待了五年,她想想也太对不起人家了。她说她身边追求的男孩都跟表哥差不多,有些甚至于还差一些,她说她不如接受表哥算了。并证询我的意见:我说我是过来人,我的境况跟你差不多。我以过来的身份劝妮子。我说:“你父母糊涂难道你也不懂么?婚姻法规定近亲不能结婚的。”

此时妮子已跳进了一家电子厂做办公室文员了,工资是比图书馆要高好多。我对妮子走出图书馆大为震惊,非常遗憾。要知道,很多人想进图书馆工作还摸不着这道门的边呢!得知妮子要走,我写了两首诗,一首叫《你走了》,大意是既然选择了流浪,就只顾风雨兼程吧,别顾虑太多,伤感太多,只要自己认为是一条可行的大道就勇敢地向前。另一首是《我最怕》,我最怕妮子以后拿了高薪责任重了会丢了写诗这份才气,怕妮子不能保持往日的诗风和清纯,会不会觉得自己当初写诗的行为很幼稚,会不会忘记我们一起写诗的文友。其实,我最最怕妮子的走,使诗社很快就难办下去了,虽然她所在的工厂与图书馆仅一步之遥,但妮子整天忙于公司事务,两个月都出不到一期。渐渐的,稿件也越来越少,笔友们打工跳槽本就是常事,东一个西一个。不到一年,陈沥清回了四川老家不打工了。妮子却整天与表哥在一起打工,日久生情,最后在94年底回乡结婚了。之前,诗社本想移交给我,但我上班的地方又换了,离图书馆太远,实在难以接手,不得不宣告停刊。

这段时间,我忙着整理自己的诗稿,联系出版社,我想都没想就把辛苦积攒的七千元和一百多首短诗寄给了北京的一家出版社,我也没有多少时间跟妮子联系,日子也过得不太好,同事见我把钱和诗稿寄到北京去了。几个月后还不见书,有关心的、同情的,也有半开玩笑同情半嘲讽我的:“几时可以拿到书,是不是你给人家骗了?阿英。”妮子说:“我很佩服你有这胆量和勇气,要知道,这么多钱抛出去,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在农村可是个天文数字,可以盖一栋漂亮的瓦房的。”妮说这话时无不担忧。我只是淡淡一笑:“即使失败,也权当潇洒走一回吧,怕什么?大不了这两年算我白干了。至少,我可以为你们以后出书铺一条路呀。”

刊是停了,作者却培养了一大批,几年间,各个会员的作品都发到了省市级报刊杂志,有的因此成了作家,还有的走向了专业创作之路,这里面有妮子的一份功劳。

吟香诗社对我写作的影响最大,为我日后的创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常常感恩于妮子。没有她和文友的激励,我不可能有那么大的创作冲动和灵感。

前些天,偶尔再去图书馆,笔友三郎告诉我,妮子来过桥梓,要了我的一本诗集,并问起我的近况和地址。她说妮子在东莞的寮步镇一个工厂找了份文员的工作,做得不太开心。于是回了湖北老家,三郎说妮子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他说妮子很伤感,后悔当初没听我的劝告,她和表哥的婚姻是美满的幸福的,但却让大儿子成了痴呆症患者,一个近亲结婚酿成的苦果。

第七章第二节

2.

我最心痛的是第二朵玫瑰,爱诗爱画的芳,终成被囚的金丝雀。她可是曾经与我同床共眠过的同居女友啊!

芳总以为,写诗的女孩很忧郁很浪漫也很有诗情画意。于是,她放下写了很久却没写出啥名堂的小说不写,扬言要另起炉灶写诗,并要我辅导她,我说尽我所能吧。我自己也是不懂诗,瞎糊闹而已。

一九九三年,我是厂里的人事主管,工作之余创办了一份厂报,发表工人的作品,给工友提供一个互相学习交流思想,施展才华的园地,我以为芳只是虚荣心作怪,心血来潮。几天后,她真的写出了两首诗,一首《无题》,一首《跋涉》,前一首不怎么样,后一首稍作改动便发表在厂报上,后我又推荐给一家镇级刊物,居然也发表了。芳因此有了第一笔稿酬,便意气风发要做女诗人的梦。芳确实有悟性,我稍微点拨,要芳注意诗歌的韵味,美感和诗的意境。写诗,真正的功夫在诗外,让芳多读名家诗词,诗以诵志,诗以言情,才能水到渠成。想不到芳还真的可以,几乎每天都有作品给我看,让我帮她改,并且进步很快,小芳还充分发挥了她的绘画天才。于是,我要她给我的黑板报画插图,诗配上艺术书法和绘画,更吸引了许多读者,稿件日渐增多。

我每晚下班后都要请芳和我一起去小区的小吃摊吃宵夜,芳的工资少,每次都是我抢着付钱,我也乐意请芳吃宵夜。有时,我跟她聊到很晚就在她的宿舍睡了,我对芳像亲姐妹一样,芳也很喜欢有我这样的大姐关照。两人真的是形影不离。

芳是早熟的孩子,听芳说她在读高一时就爱上过自己的语文老师,芳读书作文写得好,经常被老师当作范文来念,这样芳就在同学面前很有面子,很神气。同学们都羡慕她妒忌她。后来就喜欢自己的老师,可是老师觉得她只是个孩子,对她根本没有那种意思。芳觉得读书没意思,就跟着招县劳动局属下招工的单位来东莞打工了。第一站就是我们这个玩具厂,刚来的时候她们不喜欢吃饭,叫囔着要吃面条、馒头、面包什么的。我火了:把他们一百多号人集中叫起来训了一顿。这件事情总算不费力就平息了,芳也对我多了一份崇敬。她觉得我行,可以镇住人。

再后来,芳被我推荐给公司做了车间统计员,但工资不高,她嫌累,我有个在珠海一家报社工作的哥们,芳也很熟,介绍她去珠海一家酒楼,她一天都没做到就跑了出来,在我那哥们的报社呆了十多天,看尽了珠海的美景和繁华,那家报社全是清一色的小伙子,那些小伙子们为她争风吃醋,她则对人家都好,对谁都不即不离,左右周旋,我真的弄不明白,芳长得高大丰满,谈不上漂亮,更别说美丽迷人了。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男孩追着她跑,后来我终于弄明白了,芳有一副让人怜爱的样子和一双忧郁的小眼睛,男孩子天生就有这种保护弱者的欲望,有做英雄的男儿本色。

芳自己说她很会讨男孩的欢心,会捕捉男人的心理,她说她看上的男孩,没有被逃掉的,她能让一个爱她的男人送她去另一个她喜欢的男人居住的城市,芳就是这种女孩。大概在珠海呆了半个月,芳没找到工作,还搞得那家报社鸡犬不宁,芳在珠海看尽了繁华,但很伤感没有她的一席之地,芳发誓要赚很多钱,过有钱人的日子。还说一定要深入生活,以至于写出更好的文章,她也要像我一样,出一本书来让自己成为作家。芳还没忘记这个文学梦想。

芳很失意地从珠海回到了常平,进了一家卡拉ok夜总会,当起了三陪女,她的解释是刚下车碰到那家夜总会的妈咪娟子,娟子是她的高中同学,读书时什么都不如她,来了南方却比所有的同学都过得好,活得潇洒。于是在同学的劝导下,芳就下水了。因为有同学作榜样,芳很快进入角色,让那些有钱男人为她掏出大把大把的钞票。年关将近,芳打来电话,说她买了机票准备回家,让我去见她一次,我买了几斤水果,一些饮料,要她带在路上吃,叮嘱她见好就收,别在红尘中混。如以后想出来打工,就跟我联系。

过了年,芳真的返回南方,那时刚好我待产回家,同事桂花就安排她顶了我的位。于是开始了她的白领生涯,这时的芳已经不是以前那个诗意浪漫的芳了,她做了一段时间,桂花就向我告状,说芳不仅挪用公司员工押金,还冒领那些离厂工人的工资,而且很小气很傲慢,她结识了一个本地的房地产商,做起了人家的“二奶”,还瞒着家里说是她嫁给一个本地的有钱的离婚男人,带着男人去老家河南大摆婚宴酒席,把他老爸气得吐血,扬言要断绝父女关系。其实,那个男人根本就没跟老婆离婚,只是好面子又爱虚荣的芳骗我们这群同事和朋友而已。

而后,芳就在我的邻镇区租了个摊位,做时装生意,整天进货出货,生意时好时坏,挣不了钱又很辛苦,最后还是关门大吉。有了钱的芳很瞧不起我们这般穷秀才,还经常说:“以前真的很幼稚,为写作浪费了时光,并叫我也改行算了,你汪洋出过诗集有了名气又怎样?还不是穷光蛋一个。”对于芳的这番言论,我一笑置之。

不可否认,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的方式,我们没有理由要求她如我们这般过活,但也不屑于过她那种安于现状,甘于被囚的金丝鸟生活。

去年,我见过芳一次,芳生了个女儿,之前也生了个儿子,带到三岁因病夭折了,芳没有变老,已是三十岁的女人了。芳的男人在外面又有了“三奶”、“四奶”,芳也就死心了,孩子缠身的芳,也有了些许悔意,并流露出自己好几年没出家门,有与这个时代脱节的恐慌,这种恐慌随着年龄的增长也日渐滋长,从芳羡慕我工作的那种得意劲中,从芳的眼神中也能捕捉到这点。芳因为物质生活的丰裕,每天坚持做健身操,真的越来越漂亮,越来越有少妇的韵味了。我与芳咫尺天涯,却不曾再有那种当初的友谊,原先的浪漫情怀。随着时光的变迁和芳的蜕变,在我们中间却像隔着什么,恍如陌路?那天,我在央视看到一组关于河南省艾滋病村的报道,离芳的家乡汝南县不远,便想到那里去做些采访,我就想找芳了解些交通情况,也想让芳与我同行,于是我拨打芳的家里电话,竟是空号,再打手机竟是一个陌生男人接的,我问她是否认识芳,他说这手机本身就是他买的,他也不认识什么芳呀草的。这让我好一阵迷茫,那边挂电话了,我还愣在那里沉思。

芳:你现在哪,搬家了?还是别的?

芳:这些年来,你有钱的愿望实现了,够你出好多本书了,你的文学梦早被你抛到了九霄云外,你已经不记得你的文学了,出书的钱倒是有,而你却写不出来东西了。

好久不见,芳,你快乐吗?

第七章第三节

3.

第三朵玫瑰—捧打鸳鸯鸟,媛选择愚孝,所以也选择了不幸。

媛是我一生挚爱的文友,我珍惜这份友谊如同珍惜眼睛一样,我永远也走不出媛的灵魂深处。媛是智慧的,她给了我太多的启示与激情。

媛是和我同年同月出生的老友,也是我的同县老乡,文友。八九年我重返常平的建达厂打工,分在803房,房间里的一则要求大家遵守作息时间的宿舍规则,写得文采飞扬,幽默风趣,妙趣横生,令我捧腹大笑。没想这间小屋有这个一位文采飞扬的女孩,规则就规则嘛,写得像幽默散文一样。我佩服执笔者的用心,即提醒大家下班别吵醒上夜班的她,又巧妙地安排每天的值日及作息时间而又没得罪人,底下的署名是“隐真”。

我放下行李,这时她刚好冲完凉回来,看见我便问,你是新来的老乡吧。欢迎你!她一脸的热忱,我问她:“老乡,这是谁写的,文笔那么幽默,谁是隐真?”她笑笑:“我呀。”“是你呀,你才气逼人!”“过奖了。”她说着放下自己的衣服帮我铺床,见我带了很多笔记本和书本,就拿起来看,原来,你也写作呀,她惊讶地望着我。我说:“没事的时候,信笔涂鸦,但从没投过稿。”她说:“我也是啊!以后我们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吧。”

媛告诉我,这个宿舍全是我们永新县的老乡,她们没什么业余爱好,就是喜欢吵吵闹闹,不知道怎样安排作息时间,有时闹到下半夜两点还不睡,又不怎么注意卫生,扫地每天除了我还是我。我倒是乐意做清洁工,跟她们相处得挺好,她们都管我叫大姐,现在我们七车间改上夜班了,也就每天帮不上她们,就制定了这则宿舍规则,每天轮流扫地,又不吵我睡觉。看起来我跟她们相处得挺融洽,但我是孤独的,没有一个人与我有共通语言,她们不理解大家每天玩的时候不玩,该乐的时候不乐,在书堆里埋头苦读,现在好了,你来了,我算是找到了知音,你叫什么名字?我说叫我阿英吧。我很喜欢你的这则规则。

以后的日子,我们都上白班,她上夜班,彼此很少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