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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干得不错!告诉大家,我一定为大家向皇上请功;还有,厚葬死去的兄弟,那些伤员要好好照顾,不能让一名战士在战场外死去!”何常青意气风发地道。这一场剿灭土匪之后可能又会升官,因此他毫不吝啬地将这些蝇头小利当作收买人心的资本。

说罢何常青就带着自己的亲卫飞快地向合肥城中驰去,留下那位“军师”满脸的感动之色……

与先前的死气沉沉和惶恐不安完全相反,现在的合肥城中一片喜气洋洋,每个人脸上都露出笑脸;那些早先逃出合肥的巨贾富商们也相继回来,不过那些普通老百姓的消息没有这么灵通,回来的只是很少一部分(属于那种有田有地或者做些小买卖的),更多人干脆离开合肥到外地另谋生路。

这时一阵密集的马蹄声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几名骑士渐渐映入人们的眼帘。当先一人年轻英俊、作将军打扮,不用猜就知道是这次击溃土匪的一个首领,因此街上的民众对他真是夹道欢迎、热烈欢呼,将他当作了救命大恩人!

骑在马上的何常青心中充满了得意,做了这么一件小事就让自己的声誉提高这么多,看来这次跟皇上出来还真是对了,回京之后还不封官加爵!想到这儿,手下不自觉得加重力道,马儿吃痛之下更加跑得快了,转眼间合肥知府衙门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现在的知府衙门可说是乱作一团,失去了主心骨的几个文官面对如狼似虎的土匪没有逃跑已经算是不错的了,那还指望他们能够正常地处理公事?何常青来到知府衙门时正好看到几个经历司躲在房间里写着“辞官”或者要求调任的书信。

何常青的到来无疑是将这几个文官最后一点权力给剥夺了,现在合肥最大的官就是何常青了,况且他本人是皇上面前的红人兼且奉皇上之命前来剿匪,所以即使是已经死去的钱守义生前也不敢得罪何常青半分,更何况是他们!

于是理所当然的,何常青暂时接管了合肥,并且以代知府的身份拜访了因死去父亲而憔悴不已的钱灵秀。

钱灵秀自从钱守义死后,一改她那顽皮好动的性格,整个人沉静多了,也开始变得成熟起来,连她的好姐妹华秀梅看到她如此也感到很是惊奇!悲伤可以使一个人的性格发生如此大的变化,这是从未有过失去亲人痛苦的她所想不到的。

对于何常青的到来,钱灵秀显得很是平静,只知道他是击溃了土匪并且暂代自己爹爹位置的一个领兵将军,表现得只是微微的感激;而何常青则完全不同,看到钱灵秀那出色的容颜加之满面的脆弱,真是我见犹怜,心中不禁升起了爱慕之意,并且在神魂颠倒之时,大胆地表白(心高气傲的他根本此时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

如果换作是钱守义生前,又或者是在另一个适当的环境下,像何常青这么出色的人物想要让钱灵秀产生爱意或许并不太难,但此时的她怎么提得起这种精神,更将他这种行为看作了恶意欺压之举。因此听了何常青的那些肉麻话后,怒气上涌,将堂堂的御林军指挥使骂得体无完肤,激动之下更着下人(还是比较忠心的几个,否则谁敢与这位大将军为敌)将何常青轰出门去,连华秀梅的劝解也不听半句。女人呐,疯狂起来比男人更加不堪……

我们知道这件事时已经是第二天晌午,刚刚吃完午餐的一行人准备等华秀梅回来后就辞行;安徽方面的工作已经算是告一段落了,再留下去也没有什么必要,倒是香香说是要离开之前要去一下钱府,我当然不反对。对于这位才见过一面的美女的丧父之痛,我也很是同情,但我可不敢明目张胆地表现出来,小兰这妮子总是盯着我生怕我出去“再勾一个女孩子进门”,要是被她知道可是吃不了兜着走。

小兰正准备陪着香香一起前往钱府,顺便也好向华秀梅告辞,前脚刚踏出客栈大门,华秀梅一脸疲惫地回来了。华秀梅神情焦急,大略地向我们提了一下钱灵秀大骂何常青的事情,说完那略显黯淡双眼满怀忧虑地瞧着我。

看我有什么用!既然何常青喜欢钱灵秀就绝对不会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最多只是骚扰几次罢了,断不会用强取豪夺的手段来逼迫于她,这可是对他的仕途有很大的影响。

还看我!告诉你们我可没有这么大的本事!人家是皇帝面前的红人耶,随便在那个难得出皇宫半步的皇帝耳边说几句话,你们夫君我可就是掉脑袋的大罪!

还看!……

好了,输给你们了!不单是华秀梅和三位好老婆,连只知道贪玩的阿三和阿强也用“哀怨”的眼神瞧着我却又不说话,仿佛我做了什么天理难容的事,看得我心里直发毛。

人们说“一失足成千古恨”我还真不相信,但是在答应为钱灵秀搞定那个财雄势大、从昨天见到她起就整天绕着她打转的何常青后,我就发觉自己捅了一个马蜂窝。原本凭借着我手中的那块“九门提督”的令牌可以将这件事压下去,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何常青不敢再明目张胆地来钱府骚扰。但是自今天我们一行集体来到钱府想要找个办法将何常青赶走时,生性冲动而又泼辣的小兰看不过何常青围在钱灵秀身边嗡嗡作响,不知哪来的“灵感”,跳将出来,指着何常青大骂“调戏有夫之妇”,而可怜的“夫”当然是我这个“玉树临风”、“天下无敌”、“威名赫赫”……的一代豪侠!

唉,听得我自己也感到十分羞愧,我有那么好吗?!这不是给你老公脸上抹黑吗!不过这全不是重点,何常青所在意的是我这个莫名其妙冒出来的钱灵秀未婚夫(仔细一想,原来小兰是将我救香香的那一招用上了),立即询问钱灵秀本人。

不知是基于什么原因,钱灵秀转首看了看我,眼中闪过戏谑之情,接着就说出了让我接下来的一年之中受尽磨难的一句话:“是的,‘杨公子’确实是奴家的未婚夫,原本我们打算下个月再举行婚礼的,现在不得不缓一缓了。”说完秀目中再次滴出几滴眼泪,这样的表白还真是不容人怀疑啊!可是她“杨公子”三字说得特别重,应该就是说“我要嫁的人可是杨公子,跟你这个人一点关系都没有”,还真是奸诈啊!不过从此看来,这位饱经伤痛的美女已经从痛苦中解脱出来,能够正确地运用智慧保护自己了。

钱灵秀一说完,何常青双眼爆出精光,直直地投在我身上,其中充满了嫉妒、怨恨以及一丝丝无奈和阴狠。最让我害怕的就是那丝若有若无的阴狠,虽然只是那么一丝丝,但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杀了他爹娘般的仇恨,难道那些富家公子都是这一种德行,拿不到手就要用武力来争夺?也太老套了吧。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早应该有这样的觉悟的,自己却空想着事情能够向好的方向发展。毫不理会何常青杀人的目光,我径自走到心里正偷着笑的的钱灵秀身边,自然地拥住了她,轻柔地道:“别难过了,有我在谁也欺负不了你!”

钱灵秀很是配合地破涕一笑,可爱的小脑袋靠在我的胸前,双肩一耸一耸,在外人看来还真以为她是在闷声哭泣,不过只有我知道这是小妮子在暗中偷笑,只是忍得很辛苦罢了。

何常青再也受不了这种气氛,冷哼一声,拂袖而去。待他走远之后,大厅里响起一阵欢呼,三位老婆大赞我演戏天份十足,将来落魄的时候可以考虑考虑去当个白脸小生(咦,那不是说我是小白脸!?),听明白小兰语中的含义,我再也忍不住,一个身法绕到小兰背后,左臂环住不多一丝赘肉的小蛮腰,右手不客气地在丰满的臀部狠狠地打了几下以泄心头之恨,今天可是被她耍了够。

我的这一系列动作把大厅中的几人给看呆了,想不到在光天化日之下我居然这么大胆,根本不顾忌外人的存在。香香和小幽倒还好些,毕竟和我在一起这么久了,也熟悉了我有时爱恶作剧一下,况且这种动作在她们看来只是相互之间表示亲昵的一种方式罢了。可在一旁的“双秀”则完全不同,两人可还是黄花闺女,平时连男人的手都没有牵过,更何况是接触到如此香艳的情景,一时看呆了,只是眼珠子随着我的手而上下起落。一旁的香香和小幽看到两个女孩子的样子,在一边偷偷掩嘴而笑;而另一边的我正在享受着拍打臀部的乐趣,不过怀中的小兰居然和我一样对此十分享受,真是大违我的本意。不得已下只能放弃这次不算惩罚的惩罚,抬头看到各人的表情,我尴尬地搔了搔头,即使是再厚脸皮的人被一群人这样看着也会不好意思的。

“呵呵……”此时最聪明的方法莫过于装傻了。面对着众位美女装傻其实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不信有机会你试试看!

总而言之,钱灵秀的事算是告一段落了,以后有什么麻烦何常青只会找我这个“罪魁祸首”,与钱灵秀毫无关系,当然如果我死了,何常青就可以用各种借口接近钱灵秀,那时钱灵秀一样逃不过何常青的手心。就这样,钱灵秀和我的命运阴差阳错地联系在一起,这也是后来钱灵秀死赖着我当她“保镖”的“义正词严”的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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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踏上征程

在何常青来报仇之前,我们离开了合肥这个留给我很多值得回忆的地方,也带走了一个大麻烦——钱灵秀。这不是我所能决定的,她的好姐妹、我的好老婆香香第一次擅自作了这么个决定,理由是好朋友之间不应该分开(?),说这话时,小花和阿三、阿强猛点头,看来这几个小东西全都被钱灵秀的几串糖葫芦给收买了,特别是“小迷糊”梅儿居然是一个超级高手(???),相当于红楼“妈妈”的级数,这恐怕是做梦也想不到的事吧。以前我难以想象这么迷糊的她居然可以好好过着舒服的日子而没有被别人拐骗,原来是资本雄厚,跟不能不怕那些街头混混,恐怕他们见识过这位小丫头的本事之后,就离得她远远的了,哪还敢在这只母老虎身上拔毛!

现在车队简直成了麻雀窝,整天在我耳边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烦得我不得了,无奈的我只能在路上又买了一辆宽大的马车,我总不能让这些女孩子骑马吧。由于天气寒冷的缘故,车里的东西也特别多,因此几个女孩子钻入后就没有多少空间了,我只能对着热烘烘的马车直叹气。但是我很快找到了心里平衡:

“阿三、阿强,你们出来!”正窝在女人堆中的两个小子不甘心地探出头来,碰到刚好吹来的冷风缩了缩脖子,闷声道:“师父,您叫我们出来有什么事吗?”

“什么事?”我撇撇嘴道:“师父从来没有好好教过你们武功,从现在起每天我会亲自指导你们练习两个时辰;徒儿们听到这些话你们应该很开心吧?”不自觉地,我脸上露出了两个小家伙今后称之为“恶魔的微笑”的笑容。看到两个小子露出了苦笑的小脸,我心中终于出了一口气,嘿嘿,小子们,苦难正等着你们呢!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一路停停歇歇前往湖南。对于长这么大只出过两次门的我来,湖南还真是一片陌生的地方,而以孟达为首的这几个“天欲宗”菁英更是大门不出的家伙,平时呆在杭州的秘密分舵埋头苦练武功,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更不要说是那些繁复的地名了。不过还好,老李总算活了有百八十年吧(老李:抗议!老夫今年才六十又二!!!),再怎么说作为一个活了这么多年的武林高手,不,人,也应该知道一点地理常识吧,否则活这么大岁数干什么?当然表面上这些话可不敢说出来,否则老头子发起飙来也不是好惹的。

所以一路上原本就像是个太爷般的老李简直成了众人的头领,他走到哪儿,我们就跟到哪儿,丝毫不敢违逆,不过酒是少不了他的。每到一处新地方,只要有酒铺,他就会甩下我们独自一人跑去将他那个不知从哪儿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