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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剑魂 佚名 5022 字 4个月前

小小的疤痕就一直留了下来。”

――“铁大师不仅善于铸剑,也善于相剑,他当时就看出这个针眼正好弥补了天涯纹路的不足,正好是针的克星。”

小秋的眼里忽然放出了光:“冥冥之中,天涯也许注定会成为针的克星。”

造物主的阴阳相克,优劣互补,是如何的奇妙。

“名剑虽好,关键在于用它的人。一把名剑落在凡夫俗子手中,跟一堆废铁差不多,而在一位善剑的剑客手中,它才是一柄利器。是人在用剑,人才是剑真正的主人。”纯眼里放出了光:“幸好天涯在菊花小秋手里。”

她看着小秋的眼神变得很复杂,这个冒充她丈夫的男人究竟有多大的本事?

――这里当然不是指床上的本事。

小秋似笑非笑看着纯,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你见过小秋吗?”

纯脸上泛起红晕,咬着嘴唇,轻轻地摇摇头:“没有见过。”

“真的没有?”

纯声音低得象蚊子:“嗯。”

小秋说:“我见过。”

纯也没见过小秋本来面目――林神医给小秋整容的时候她并不在场,这个和她做爱做得天昏地暗的男人,她居然没见过原貌。

她忍不住很好奇地问:“小秋本人长什么样子?我听说他长得很帅。”

小秋这是第一次在一个女人面前谈论自己的长相:“这个人长得很平常,既不丑也不帅。”

纯有些不信。

“真的,我不骗你。”小秋认真地说:“他确实是一个很平凡的人,做的也是很平凡的事,过的也是很平凡的生活。”

纯又问:“他家里有几个人?父母还在吗?有兄妹吗?”

她是真的想知道。

小秋叹了一口气说:“他三岁就被父亲抛弃,六岁母亲去世,家里没有别的人了。”

小秋想起了自己的往事,沉浸在痛苦的回忆中。

纯眼眶红了,她没想到小秋的身世这么悲惨。纯轻偎在小秋身边,轻轻地拉着他的手,此时无声胜有声,她要表达的关怀通过温暖的手传递给了小秋。

两人一时相拥无语。

“幸好小秋还有很多生死与共的朋友。”想到他的朋友,小秋精神一掁,说:“而且,不管他遇到什么困难,这些朋友都会与他在一起。”

一个人一生中要储存三样东西,一是健康的身体,二是金钱,三就是友情。朋友就是在你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在你身边,听你诉说,和你交心,为你排忧解难的人。

“白马啸西风”林啸风收到“飞鸟”信号之后一定会兼程赶到的。

邹夕锋是一个心狠手辣、足智多谋的人,“怡和钱庄”实力太雄厚,光靠小秋一人是无法独自对付的。

他需要朋友。

纯又问了一个早就想问的问题:“听说小秋很风流,是真的吗?”

“嗯。”小秋说:“是有一点点。”

纯声音有些不自然:“小秋有多少个女人?”

这个问题小秋自己都不太弄得明白,他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比如,一夜情算不算?

纯见小秋老是不回答,气得转过身:“不说就算了。”

女人真是说变就变。

“听说小秋这段时间被一个女人迷住了。”小秋故意慢慢呑呑地说:“你想不想知道这个女人是谁?”

纯的脸又红了。

“有次我和他一起到大澡堂子里洗澡,曾和他赤身相对,”小秋凑到纯耳边细语:“他的那个东西很大啊。”

纯啐了一口,笑骂道:“你这个死人。”

小秋揽着纯的腰,说:“我的下面和他差不多,你要不要尝试一下。”

纯变得浑身发软,连话都说不出了。

其实,在这样的时刻,说这么多话,只不过是为了让纯放松压力,不要太担心。

小秋心里却象压着一块巨石,喘不过气来。他内心深处有一种深深恐惧,仿佛看到了一个可怕的结局,却又无力改变。

如果你认为某件事情会发生,那么它就一定会发生。

滴血般的悲凉,深切的无奈、伪装的快乐。

他能改变这一切吗?能保护好纯和盼儿吗?能最终出“松庄”吗?能找出“针”吗?能击败邹夕锋吗?

对手的强大、可怕、阴险、狡诈都是前所未有的。

小秋从未感到过这样无助。

午后。晴。

古城,长街。

林啸风根本没有到。

他只进了城,却连钱庄的边都还没有到,更别说“松庄”了。

“飞鸟”是林啸风与小秋事先约好的暗号。

他们约定以“飞鸟”为暗号,只要一人发出“飞鸟”暗号,就表示他处境十分危险,急需帮助,另一人必须立刻赶往救援。

多年来,这是小秋第一次发出暗号。

江南四大公子之一的“白马啸西风”林啸风听到“飞鸟”暗号,立刻告别友人,挥别美女,从“清风观”出发,骑一匹白马,携着重铸的、轻灵如风的“秦淮剑”,往“怡和钱庄”方向绝尘而来。

事情就发生在刚入城之后。

“怡和钱庄”很大,它所在的城市更大。

这是一个古老繁华的城市,曾是六朝的古都。

象江南四大公子之一的“白马啸西风”,翩翩佳公子,骑一匹白马,携一柄长剑,这种招牌形象恐怕没有几个人看不出来。

尤其是那些还在思春、整天做白马王子梦的少女们。

说好听点是玉树临风,坏处说其实是树大招风,平时还没有什么,可是在这种节骨眼上,事情就麻烦了。

所以林公子风尘仆仆入城不久,“快剑”余七就知道了,这消息让他兴奋得象一个刚中了状元的进士。

余七和琴赶到的时候,林啸风正萧洒地行进在长安大街上,受到街道两侧少女们热烈的围观,这种场面他早就习惯了。他行进的样子哪象是来救人的?倒象是一个将军在检阅两边的士兵。

林啸风正在自我陶醉的时候,前面突然有一男一女当街拦住了去路。

男的是位二十出头、精力旺盛,英气勃发、象头豹子一样的年青人,腰上随随便便挂着一柄长剑,一副随时准备拨剑的样子。

女的是一位十分美丽的小姐,身材健康丰满,皮肤白得就象月下的锦缎。脸上是近乎无邪、单纯、明快的笑容。一边笑眯眯地看着林啸风,一边抹着风中额前飘散的刘海。

这两人当然就是余七和琴。

两人都一脸兴奋地望着林啸风。

余七是来比剑的。

这个机会他已经等了很久了。

和所有这个年纪、喜欢闯荡江湖的年青人一样,余七一心想的是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一心想的是挑战天下最著名的剑客。

那是每一个练剑的少年都有过的梦想。

男儿自当重纵横,拨剑四顾江湖行。

余七很后悔没有找到机会与小秋比剑。这个机会竟然曾经与他擦肩而过,而且以后再也不会有了――江湖上的人都以为小秋在“怡和钱庄”长街一战之后,已经死了。

余七也不喜欢雍大总管的方法,那简直是不择手段,有违剑的精神和道义,他总觉得剑客之间应当一对一的公平决斗。雍大总管至少应当给他和小秋一个这样的机会。

今天这个梦寐以求的机会不期而至,能与江南四公子之一“白马啸西风”林公子一战,死而无憾。

琴是来观战的。

这种热闹场面她当然不会错过。

不管结果如何,这一战必定会名动江湖。

少年不共此山齐

第三十八章

满街的人都望着他们。

林啸风对拦路的两位阳光一样的少年男女很有好感。

他也有过花样年华,热血年纪。

于是,林公子立刻拉紧缰绳,白驹止步,在马上客客气气地拱拱手,说:“二位有什么事?为什么拦我的路?”

余七蓝袍衣角一甩,拱手为礼,高声道:“阁下是不是江南四公子之一的林啸风林公子?”

“正是。”

“在下余七,见过林公子。”

“余七?”林啸风不禁为之动容:“是不是号称快剑的余七?”

“不错。”

余七挺胸:“在下是来请林公子比剑的,请林公子务必拨剑。”

那是一个剑的时代。

剑客就是那个时代比较受人尊敬的特殊的群体。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剑客不等于杀手,杀手可以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剑客要遵从一些准则,比如,比剑就讲究双方一对一公平决斗,外人只能看,不能插手。而且一方提出比剑,另一方原则上不能拒绝――那是很没有面子的事情。

林啸风不想比。

他快马加鞭赶来,是来找小秋的,不想节外生枝。

“我知道你走了很远的路。”看着林啸风一身的风尘,余七说:“你一定很累,很饿,你可以先休息一会,吃点东西填饱肚子,我还可以陪你喝一点酒,然后我们再公平比剑。”

这确实是一个很合理的建议,何况在长安大街两旁如此众多的少女崇拜的目光注视之下,林啸风实在说不出“拒绝”两个字,他实在丢不起这个人。

他可不能砸了“白马啸西风”响当当的金字招牌。

权力、金钱、美女、名利是最容易让人迷失的东西。权力、金钱、美女比较直观,大家都看得到,可是名利这东西就不一样,它是人们脑海中的一种观念,是一种无形资产。就象一种精神鸦片,慢慢就会上瘾,最终无法摆脱。

林啸风就为“名”所累。

长街并不是适合决斗的地方。

房顶上却再合适不过了,既可以有足够的空间施展,又可以让更多的人参观。如果没有人看,没有人喝采,岂不成了锦衣夜行?

既为“名”,当然希望知道的人越多越好。

“尽管骑了半天的马,不过,请放心,我身体素质很好,并太不累。”林啸风露出让少女们发疯的微笑,音调柔和,说得声音刚好附近的人都能听到:“我来的时候在枣林园吃了一碗鸡汤面,现在也没有饿,要比剑我们现在就可以比。”

“好”余七很高兴。

琴嚷道:“我来给你们当裁判。”

“谢谢姑娘。”林啸风在马上欠欠身:“请。”

首先纵上屋顶的是余七,他比谁都急。

他的轻功实用而有效。

――“武功不是用来看的。”这是他最喜欢的一句话。

林啸风却不急,他本身就以轻功见长,当然要在人们面前卖弄一下。

他用的轻功叫“登云梯”,只见他就从白马上轻飘飘地纵起来,身体在空中连变几个姿势,轻飘飘地落在屋顶翘起楼檐的一块瓦片上。

姿势优美,如行云流水,引得长街一片叫好之声,有些少女竟然看得痴了。

白衫长剑,仿佛不食人间烟火。

房屋纵横,一间连着一间,屋顶上两人一白一蓝,迎风傲立。长街上万人涌动,人人翘首屏息而待。

人群中有一个人,披着一件藏青的袍子,双手袖在袖笼里。半眯的双眼死盯着林啸风,眼里象有把刀子。

这个人就是雍大总管。

他的信息一点也不比余七慢。

林啸风还在来城的路上他就已经知道了。

当世著名的铸剑大师卞三剑所铸的剑中,有两把剑为名剑,一曰秦淮,一曰电。

秦淮是卞大师年青时所铸。当时他风流倜傥,是周游秦淮烟花之中的名士,所以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电是卞大师中年所铸,这时候正是春风得意、雄姿英发,他强调剑的精髓全在一个快字,他希望这把剑快如闪电,取人性命于瞬息之间。

这两把剑一在林啸风手里,一在余七手中。

――林啸风请名师再铸秦淮之后,剑法早已一日千里。

――余七使剑以快着称,深得剑之精髓,是当世少年之俊杰,否则,邹夕锋也不会让他作女儿的保镖了。

这样两个人碰在一起会碰出什么样的火花?

两强相争,“秦淮”和“电”孰优孰劣,林啸风和余七谁强谁弱?

答案就将在这一战中见分晓。

所有的声音都静了下来。

余七是一个很随便的年青人,一身蓝袍随随便便披在身上,一头长发也是随随便便绾了个结,风一吹,乱发在风中飞扬,一柄名剑就这么随便便便挂在腰间,甚至连剑匣也没有,人也以一种非常散慢的姿势、随随便便站在屋顶。

可是他的整个人在一刹那竟充满了野性和劲力。

林啸风不一样,头发梳理得非常仔细,还戴着一顶冠,一袭白衣一尘不染,衣服裁剪得很合体,衣料、手工都是一流的。气质高贵不凡,连站立在屋顶翘起楼檐的一块瓦片上的姿势也是一丝不苟,找不出任何瑕玼。

整个人看起来,风流俊朗,已非人间。

你根本想象不出,昨夜他只小睡了片刻,为的只是让白马休息加料,从昨天到今天,他几乎都是在马上奔驰,心急如火、十万火急地奔来,早已累的人疲马乏。

林啸风参加过很多比剑,以武会友,切磋技艺,最刻骨铭心的一次是与小秋比剑。

那次他败在小秋手里。

――小秋是他最好的朋友。

小秋用一柄素有秦汉古风的“天涯剑”,砍断了他那把轻灵如风的“秦淮剑”。

“天涯剑”宽而短,“秦淮剑”长而窄,两者各有千秋,这一战公平而又合理。

失败并不一定是坏事――它会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