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不在意离离的大吼大叫,轻轻道:“身在这烟花之地,早晚总有这么一天……”
离离怒道:“你不是行尸走肉,你完全可以避免有这一天!”她一生气,也就不再顾及什么,包括她丫头的身份,这个消息对她来说,完全无法接受,也完全不能理解。而偏偏有很多事,她只能放在心里。
面对离离的怒气,若菲反倒有些无措了,她沉默下来。
她的确是可以避免的,的确是可以拒绝的,她淡泊,不逐利,不在意那一箱金元宝,她爱静,不想见任何陌生人。而且,她从没想过真正有这一天,要出卖自己的身体。这个决定,对她自己来说,何尝不是一件痛苦的事。
可是,前思后想,她还是不能拒绝花雪月的流泪苦求,一百多条命,整个锦绣阁的命运,她不能不顾。
离离气呼呼地转过脸,正看到她的侧面,她低着头,安静地看着她,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这一刻,离离猛然住口。她心惊肉跳地想起:这,也是小姐在凡尘所要历的劫……
离离重重地喘了口气,闷闷地说道:“我收拾房子!”
她一下一下扫着地上溅开的胭脂,可是扫不尽脸上纵横交错的泪痕。
若菲不懂得她的悲伤是因何,但三天后即将面临的那些事情,已让她无心也无力来探究离离到底在想什么了。
离离出去了,她用那么悲伤的眼神看了她一眼,然后出去了。
若菲有好半晌迷惑于这样眼神的由来,甚至忘了时间的流逝。似乎有什么影子跃上了她的脑海,残影片断,怎么也看不清。可是,那份空落还在,那份悲伤还在,那份无奈还在。
这样的心绪,使她平静无波的心底,竟然也翻起了波涛。她尚不知道,她答应花雪月的那一刻起,有很多事就已超出了她的想像。
第 4 部分
怒马戎衣翻白羽1
花雪月走出她的房间,便开始按照黄金的主人的吩咐,把这个消息散布了出去。这样惊人的消息,这样新鲜的消息,这样突然的消息,这样喜从天降的消息,足以让那些沉迷声色的猎艳男子们疯狂。于是一传十,十传百,只有半天功夫,整个金陵已是无人不知。
这时,凌惊羽来敲门。
所以,凌惊羽被关在门外。
凌惊羽只见到了离离。
从离离的口中,证实了那些酒客们并非醉后胡言,而是真有其事。
从离离的口中,他知道这件事已经无可挽回。
只是,离离不知道真正的原因,所以,凌惊羽也不知道。
离离看着他,声音闷闷地道:“你去弄些钱吧,只有在小姐招婿那天你可以比其他人出得起更高的价钱,你才能与小姐有一夜相处的机会。这一夜相处,即使你不能帮小姐找回记忆,至少你和她的关系,可以跨出一大步!”
凌惊羽知道在凡俗,有些事便只能按凡俗的游戏规则,可叹他一个异世大陆的神,也只能灰头土面去筹钱。
宇文殇的心情很不错。
任何人在可以左右别人命运的时候,心情总不会差。
宇文殇不过用了六箱金元宝,就让清逸如水,飘然如仙,淡泊如云,神秘如雾的慕容若菲不得不改变初衷,不得不走到抛头露面待价而沽无奈卖身的这一步,不得不在他的安排下,去“选婿”。谁说凡世的事不是用钱来衡量的呢?谁说持守和信念是无价的呢?不过是钱多钱少而已,只要出得起价钱,你就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你可以左右任何人的命运。
想到这里,他几乎要笑出来,那张一直冷硬如冰的脸,也突如冰雪消融般有了柔和的曲线。一个衣着媚惑眼波如水的红纱衣女子依在他的身侧,蛇一般缠绕着他,白晰如玉一样的手指慢慢顺了他宽厚的胸抚摸,一路向下,一路向下,极尽挑逗妖媚之能事。
宇文殇端坐不理,顾自将一杯酒送到口边,略一停顿,便一饮而尽,扬起的眼眸里,是邪气的笑意和野性的冷酷。
那红衣的女子诱人的躯体在纱制的衣裳里若隐若现,欲盖弥彰。她纤细的手指还在他的胸前绕着圈,宇文殇移回目光,落在她的脸上。
美是美的,妖艳的美,蛊惑的美,邪媚的美,成熟的美,诱人的美,还有那曲线曼妙的躯体所散发的原始的美。
宇文殇伸出手,抬起她的下巴,瞄了一眼,这张脸,这双眼,这么明显的顺从,这么张扬的欲望。为什么不是她,不是她……
怒马戎衣翻白羽2
那是完全不同的,是超然物外的淡泊,是遗世独立的飘逸,是与世无争的宁静,是雍华从容的高贵,是清水芙蓉的自然,是脱俗绝尘的清丽……
弦若菲,你是我的,不管经历几世,不管是在异世大陆还是这凡尘俗世,你都是我的,你逃不出我的手心,逃不出我为你精心织就的网!
宇文殇放开手,又执了酒杯,杯中的酒清香扑鼻,淳厚绵长,这一杯清酒之中,他似乎看到了那张脸,那美绝尘寰的一张脸。
宇文殇在凡世见到弦若菲的时候,是一百年前,那是她轮回的第三世。那时,她姓萧,在那个建国不到百年的国家里,还是显赫的大姓。只是,她的身世并没有那么显赫。
那个国家,叫辽。
辽国人人勇悍,宇文殇就是凭这勇与狠,三年时间,从一个无名小卒一路畅通无阻地升为将军,镇守一座城池。
一将功成万骨枯,他的手上,已不知沾染了多少鲜血,所以,对那些飞溅起来的红色的液体,他早已麻木。
有那么一天,他带领着手下两百城卫围猎。
当没有对手可以战斗的时候,他总是把他过剩的精力用来对付那些山野从林中的野兽,射猎的快感并不逊于他将刀挥出,斩断对敌之人头颅的感觉。沙场上的敌手,不正如虎豹豺熊诸野兽般又狠又猛又有攻击力,对敌的过程不是如打猎一样危险而又刺激么?
他的心情很好,因为半个月前,他带兵围剿了一个不服他号令的族落,血洗全族,免除了心头之患。
是秋季,天高云淡,草黄马肥,猎物自然也肥。他一身短衫,马背上,挂着弓箭,腰畔悬着长剑。他不喜欢穿盔甲,嫌那些东西太过麻烦,何况打猎之时,更适宜轻装简从。
他记得,当时他是在追一只黄獐。
那只獐跑得飞快,他的马也飞快,流星赶月一般,他已将他的城卫远远抛开。
这一片,都是他的势力范围,早清过场,何况以他的身手,他完全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马背上,他已张弓搭箭,他瞄准的,是黄獐的眼睛,只要寻到一个好的角度,箭只可以只从它的双眼对出,而不伤皮毛。这是宇文殇的习惯。他箭法高强,勇武悍然,他需要的,不是猎物,而是射猎过程中的快乐和成就感。
怒马戎衣翻白羽3
看着那只慌乱而乱蹿的黄獐,就像看着走投无路的对手狗急跳墙又无墙可跳的狼狈,他唇边慢慢泛出一丝冷笑,手一松,“嗖”的一声,那支箭就如同电矢流星,直向黄獐而去。
这一箭,带出隐隐风声,狠而且准。
他对自己的射猎之技,一向自信而满意。他几乎可以想像当箭只穿透黄獐的眼睛时,它痛苦痉挛的样子。
他唇边淡淡的笑意突然收敛,好像是错觉,他觉得那支箭并没有射向黄獐,而是奔自己而来。尽管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似乎无稽而且绝无可能,但久经沙场的敏锐和机警还是让他瞬间做出应变,他忙沉腰低头,电光火石间将身子沉入马腹。
“嗖”地一声,果然一只雕翎擦着马背过去。
这一箭,如此的狠,如此的准,时间把握得如此的好,这一箭和自己的箭同时出手,掩盖了箭羽穿空的声音,几乎与他射向黄獐的箭同时抵达目标,他甚至还可以从侧面看到远处那只黄獐双眼被对穿而过时徒劳的挣扎。
宇文殇汗透重衣,这一刻,他清楚地闻到死亡的味道,他即使在战场厮杀的时候,也没感觉死亡离他这样近过,这突如其来的一箭,甚至让他有片刻的怔忡。
然后,他马腹下微微仰起的脸上现出一丝惊异,他看见了,那是一匹枣红色的马,扬开的四蹄,向着的,正是自己的方向。马背上,一个白色戎装的女子斜背着一张弓,背后箭壶里几根白羽在外一颤一颤,她的手中,握着一柄剑。
那柄剑泛着微微的青光,张扬着难抑的杀气,剑尖上,那一点星亮是太阳照射的光泽。
那时,他迎着阳光,看见她背光而来,马蹄翻飞中,她的秀发在风中就那样飞扬飘舞,她的衣襟不住向后飘摆,那么英气勃勃,那么威武逼人,那么刚毅果决,那么不顾一切……精致的面容,紧抿的嘴唇,柳叶弯眉,黑幽却亮如星光的一双眼睛。
那双眼里,喷薄着仇怨和忿恨。
他认识她,也许她不认识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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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野空旷清风展1
三年前,宇文殇还不是将军,只是一个兵卒。他永远记得那一次,那么惨烈的战争,满眼飞溅的鲜血,天空中都漂浮着死亡的气息,无数秃鹰在俯瞰盘旋,寻找着尸体,天昏暗阴沉,像带兵将军的脸。
这是部族之间的兼并之战,生死存亡只在刀口枪尖。
这场战争,让宇文殇重伤数处,将他再也无力挥剑的时候,他像一截木头一般倒了下去。醒来时,他们的队伍早已撤离,整个战场,除了死尸和鲜血,再不见一个活物。重伤的他被他的队伍抛弃了。
他仰躺在那里,三只秃鹰俯视着,他还清楚地记得那黄色的圆圆的小眼睛,那是冷漠中带些兴奋,残忍中带些攫取的眼神。那眼神就如此虎视眈眈地从高处俯瞰着他,他知道,只要他闭上眼睛,他身上原本已血迹斑斑的肌肤便将成为它们尖锐的嘴下丰盛的美餐。
他不想死,求生的欲望一旦强烈,便可以做到超出他身体所能承受的行为。他不敢在这个死亡气息如此沉厚的地方多待。他支撑着遍体鳞伤的身子,抬起已被血污喷溅而看不清本来面目的脸,看着远远的地方,然后,一点一点地爬。
他不知道他爬了多久,他是在听到一阵马蹄声的时候昏迷过去的。昏迷的那一刻,他绝望而忧伤,他以为他到底没有逃过死神的追袭。
是一缕清香和一片清凉让他醒来,他睁开眼睛,迷糊之中,几疑是见到了神仙,那张脸如此的清丽,却没有一丝丝的妖媚;如此的灵秀,却没有一点点不羁;稳秀而自然,大方而沉静,但眉宇间却是英风飒爽,虽带女儿家的妩媚,却不带女儿家的娇气。他的意念里,觉得只有神女才有如此的风华。所以,他的第一句话是:“我死了吗?”
如果不是死了,怎么可以见到神女?
如果死了可以见到神女,那死也并非这么可怕。
只是一说话,他就感觉到唇齿之间的一点清凉,那是清水入喉的感觉。他知道他没有死,如果死了,不会感觉到伤口的痛;如果死了,不会感觉清水的甘甜;如果死了,不会看到天空追踪而来的秃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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