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 桃花惊劫 第一章 冯虎最近已不会常常想起陈风了,他不喜欢自己挂念一个男人比想念所有的女人还要多,就算这个男人是陈风。 只要一想起他就会连带的想起古月,然后又是公孙红颜,这样两个绝色却薄命的女子,一想起来就会掐心的疼。冯虎自诩惜花如命,古"> http://www. 桃花惊劫 第一章 冯虎最近已不会常常想起陈风了,他不喜欢自己挂念一个男人比想念所有的女人还要多,就算这个男人是陈风。 只要一想起他就会连带的想起古月,然后又是公孙红颜,这样两个绝色却薄命的女子,一想起来就会掐心的疼。冯虎自诩惜花如命,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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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惊劫 第一章

冯虎最近已不会常常想起陈风了,他不喜欢自己挂念一个男人比想念所有的女人还要多,就算这个男人是陈风。

只要一想起他就会连带的想起古月,然后又是公孙红颜,这样两个绝色却薄命的女子,一想起来就会掐心的疼。冯虎自诩惜花如命,古月的早逝,公孙黯然心灰,分外令人心疼。

再然后,又是西门无意,是吕方,是不虚,绝世贵公子,精明商贾,出尘的道人,陈风那些或可爱或可恨或可敬的朋友,每一个人都将为这个痞子忧心挂念,就仿佛十八寨的总把子冯虎一般,恼他,恨他,怜他,爱他.

如何天妒红颜,眼看着陈风爱得死去活来,爱得已不像他自己,爱得幸福到人眼红,然后,“咚”的一声,从天上坠入水底,越沉越深,越沉越深。

古月,面如春花,灿若朗星的女子,仅仅带给陈风两年的快乐,就连同他们未出世的孩子一起舍他而去,留下一个已经无法快乐的父亲,丈夫,留下一个冯虎几乎认不出来的老朋友.

冯虎认识陈风整十年了,刚认识时,彼此还只是江湖上的无名小卒,冯虎那天送信到潼关,看到几个市井流氓在围殴一个少年,那个少年被围在几双拳头中还带着笑容,纵然痛到忍不住叫出来,笑容依然没有消失,依然如故。

这个男人,笑得那么自信,那么不屑,就是不还手。

冯虎正是被陈风的笑容迷惑,才会出手赶走那几个流氓,这些仅仅凭借着身体强健些的蛮夫,对于习武十数年的冯虎来说根本就不在话下。

鼻青脸肿的陈风那时实在算不上好看,他就那么斜眯着眼睛,打量着冯虎,明亮的眼睛里带着浓浓的遗憾。“做一个江湖人,”他说,“你实在是失败。”

“人在江湖中,想要长命些,就要学会莫管闲事,”他起身,拍拍身上的尘灰,一身破旧寒酸的陈风,有极高的身量,极长的手臂,极纤细的手指,还有明亮得像星星的眼睛,“滥施同情心有时往往是替自己招致杀机。”

冯虎上下打量衬陈风,十七岁的陈风有不符合年龄的老成和天真,说来矛盾却自然。“你?”

陈风笑了,“我不能?”三个字说完,他的手指动了,那双又长又纤细的指头就扣在冯虎的喉头,坚定,有力,干燥,不带一丝丝的颤抖和犹豫,冯虎喉部的皮肤一阵阵的抽搐,一滴冷汗沿着太阳穴缓缓流下。

然后他又看到了笑得又自信又温暖又调皮的陈风,看到那双闪闪发亮的眼睛,冯虎也笑了。

那一天,冯虎二十五岁七个月又四天大,陈风十七岁,那一天,冯虎陪陈风 喝了一夜的酒,听他说自己被围殴的理由.

“因为他们的女人全部都看上了我啊,”陈风喝了很多的酒,脸却不红,手也没有抖,只是眼睛里,悄悄地出卖了一些清醒时绝对不会出现的疼痛的征兆。“如果是你,你会不会也想揍我几拳出气。”

冯虎只记得自己那时已经醉得一塌糊涂,没有知觉的点头,摇头,傻笑,发出自己也不敢相信的奇怪声音。

“知章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

汝阳三斗始朝天,道逢曲车口流涎,

恨不移封向酒泉。

左相日兴费万钱,饮如百鲸吸长川,

衔杯乐圣称避贤。

宗之潇洒美少年,举斛白眼望青天,

皎如玉树临风前。

苏晋长斋绣佛前,醉中往往爱逃禅。

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

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

挥笔落纸如云烟。

焦遂五斗方卓然,高谈雄辩惊四筵。‘

模模糊糊拍着节拍哼着歌儿的是陈风,一首千古《饮中仙》令得这个貌似复杂的少年终于率性终于脸不红,手不抖得醉了,睡了。

过去两年后,冯虎已经是十八寨手下最有为的一位堂主,而持一剑“片风”的陈风隐然已经是年轻一辈中唯一可以与西门无意媲美的剑手

冯虎清楚的记得,他只用了一剑就击败了“一剑无敌”霍英,这真是最大的讽刺。

那一天,冯虎听说了这个消息,为了一个女人,一个叫公孙红颜的女人,冯虎不知他究竟是疯了还是痴了。这时冯虎还不认识自此一役后名动江湖的公孙红颜,但是他认识霍英,霍英不象表面上那么豪气干云,他怕死更怕失败,他不会允许自己败,败在一个十九岁的毛孩身上。他也有资本抹去任何威胁他的人。

冯虎放下手上所有的事,跑死了五匹快马,赶了两千里路赶到了决斗地无望川。

他迟了半日,几乎虚脱的看着无望川上平铺的数十具尸体,空洞着眼神,死后仍然僵持着不相信的表情,谁还认得出这个眉心一点致命伤口的男人就是身前呼风唤雨威名远播的无敌霍英.

冯虎一脚踢开这个身前尊荣无比的大侠,他在寻找的是他的朋友,那个年轻人。

挣扎着爬出数十里,在河边干呕的人,浑身浴血,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冯虎看在心里,觉得很疼.

从此,陈风再也没有提及无望川一役。

从此,流星般耀眼的绝代剑手陨落无望川,只有那个用一手下九流的剑法败给一个个挑战者,渐渐被人遗忘的浪子。

这个浪子,除了西门二公子无意,武当长者不虚,任何剑手都忘记了他的光芒,他的剑。

冯虎从来没有跟人提过,那一天,陈风是哭泣着在他的怀里谁睡去。

无望川,人们唯一的收获就是知晓了公孙红颜,狐一般妩媚,蛇一般妖娆,却天女般圣洁的公孙红颜。

桃花惊劫 第二章

江湖,其实就是一个狗咬狗的大围栏,所有的狗都逃不出去,分别是一些够强壮一些,一些狗弱一些,一些狗活的久一些,另一些狗活得短一些。”陈风常常来找冯虎喝酒赌钱逛妓院,冯虎的手头积蓄经常去的很快,就算他现在已经高升至下一任总把子人选了。

冯虎看着牛饮的老友。“那我是什么样的狗。”

陈风举杯,“你是一只有钱的狗,而我,是一只虽然没有钱,却幸运的有个有钱朋友的狗。”

他醉了,冯虎知道,脸不红,手不抖却醉了,这种时候,他总会哼那首歌谣:

“知章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

汝阳三斗始朝天,道逢曲车口流涎,

恨不移封向酒泉。

左相日兴费万钱,饮如百鲸吸长川,

衔杯乐圣称避贤。

宗之潇洒美少年,举斛白眼望青天,

皎如玉树临风前。

苏晋长斋绣佛前,醉中往往爱逃禅。

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

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

挥笔落纸如云烟。

焦遂五斗方卓然,高谈雄辩惊四筵。‘

“那么,公孙呢?公孙红颜是条什么样的狗?”冯虎笑了。

“她啊,”陈风高举酒杯过头顶,醉眼朦胧,“一只狐狸,一只自以为可以摆弄所有猎犬,其实只是被摆弄对象的骄傲狐狸。”陈风放手,酒杯坠地,粉碎。

冯虎叹了一口气,其实公孙红颜并不像陈风想像的那么没用,至少她,成功的摆弄了一条有钱的狗。

冯虎知道公孙红颜只将陈风看在眼里,已经容不下任何人了,可是这个男人却永远不会将她摆在她想要的那个位置。

冯虎原以为没有人能够占据那个位置的时候,陈风带着古月出现了,古月虽然美丽,却未必及得上公孙红颜,但是,笑容甜美的古月也有陈风式的老成与天真。

二十一岁,陈风成为古月的丈夫。

二十三岁,古月带着怀胎七月的孩子死在家里,死因不明,陈风失去了他的“家”。

在古月墓前长坐七月的陈风,后来就消失了,他谜一样出现又谜一样消失,就算做为他的朋友,冯虎也从来不了解他的过去,家世,师承,后来想想,自己从来也不比别人知道得更多,除了他那些绝妙的言论。

可是,他绝对比其他人十倍百倍多得忧心这个眉宇清朗,笑容特别的男人,他的朋友。

冯虎喝着青阳米酒,想着又是阳澄湖大闸蟹膏黄的时节,假使往年,陈风又该在景泰楼,品尝极品大闸蟹。

虽然,等了四年,他也没有出现.

冯虎,再也没有等到他出现。

湘南湘北十八大寨的总把子在他奇迹般高升到最高位,猝死在总寨密室。那密室是江南葛庐术数机关的得意之作,窖藏有天下第一匪帮百年劫掠来的无数奇珍,包括神剑的卢,贵妃金缕,还有一匣东晋葛洪的仙丹秘书与传说中的龙犀宝药,尽是寻常人梦中也梦不到的稀世之物。

这样号称水淹不进,火烧不透,斧劈不烂的精钢密室里,冯虎伟岸的躯体就横躺在宝物堆中,头颅却出现在百里之外的青宏集市里。

酉未年六月初七,冯虎大殓后三天,继任的总把子悬赏天下,以万两黄金的赏格缉拿凶徒。

酉未年八月初四,“女中诸葛”“江湖第一美人”公孙红颜被人击杀于绣楼,死状可怖,容颜尽毁。

酉未年九月初九,不虚道人仙逝,死状甚是不雅,赤条尸体高悬于武当清虚殿中。

酉未年十月十七,洛阳一算卦老人被人一剑穿心,惨死家中。

日日夜夜时时刻刻都在发生着谋杀与被谋杀的江湖,这几个人的相继死亡并没有引起 更多的联想。只是剑术精绝已臻化境的不虚道人被格杀于武当主峰,冯虎的离奇死亡,还是令人不安。

这一长串死者名单,都指向了同一个方向,同一个人,一个被人遗忘的传奇。

吕方知道,吕方知道若是不采取行动,下一个死去的就是他。因为他也是这些具有共同点的人中的一个。

陈风的至交,陈风的红颜,陈风的师长,陈风的养父都已经死去,下一个要么是他吕方,要么是那一位傲气凌人,风采盖世的西门剑庄的二公子,剑中谪仙的西门无意。

吕方是个商人,一个成功的有钱商人,他有大宅美酒佳人,他有所有人梦想中的一切,他哪怕一点点都没有想死的念头。

可惜,有本事杀死冯虎,杀死不虚的人,杀他吕方只比杀死一只蚂蚁困难一点点。他这只蚂蚁还想留着命享受他辛苦得来的一切

就事实来说,吕方就算不是最聪明的那只蚂蚁,至少也是最聪明的其中一个。他终于在被谋杀之前走到了活命的道上。

冬至过后,黑龙江方圆的地域落满了厚厚的雪,一色素白,满目苍凉。每日短短两个时辰的日照比没有好不了多少,沿此北去,便是严苛的东西伯利亚,蓝眼眸黄头发的异族在中原人想象不来的苦寒之地生存,保持着与华族最北端微弱的联系。

因为这点微弱的联系,孤萤般缀在苍郊雪原的客栈才有生存的契机,总有人贩去米粮药材,换来异族手中的宝石金块,玛瑙翡翠,正是这些披霜笠雪的勤劳商人,不着人烟的荒原才残存着一点点的生机。

狐裘的客商打了一只雪兔,雪原的兔子远较寻常兔子肉质坚韧滑爽,却极难逮到,数量稀少是一个原因,其速快愈奔雷又是一个原因。在如此惨烈的环境中,生存下来本就是极为不易的事,何况是柔柔弱弱的兔子,更得有一两样远胜其他猛兽凶禽的本事方可保住小命。谁知,最后却命丧在这个畏寒的南方客商手中。

一身华美狐裘的客商身材魁梧,步速平缓轻松的走过尺深的积雪,仅仅在雪原之上留下浅浅的脚印,轻功底子甚是不弱。他瞧准了那块看似顽石无异,却透出丝丝火光的陋屋奔去。

“一片店”是方圆百里内唯一的旅栈,厨子手艺不错,价钱也公道,而且,此店地域从未发生强人杀人掠伙的事件,不少商人就是绕几天的路也要赶来此处投栈,是以名声相当不错。

但是通商的季节早已过去,入冬的酷寒与大雪早已断了北去东西伯利亚的通路,没有哪个商人会拣这个时候行商,所以客栈自然也陷入了淡季,两个月没有一个客人了。

老板并一厨子、伙计守着这家粗云杉搭就的小旅栈,每日清扫积雪。若是搁上三两天,这小旅栈便被雪完全埋住也说不定。

于是,当狐裘的客商抵达“一片店”,便瞧见十来岁的一个小伙计坐在楼顶铲雪,天气虽寒,却流着热汗。

桃花惊劫 第三章

“老纪,有客到。”小伙计也是一眼瞧见了这客商,清亮的一声吆喝,身子便如轻盈的鸿雁一般跃下,年轻敏捷又似练过几天功夫的样子,伙计像大多数这个年纪的少年一般,健康朝气,勃勃,殷勤的让人喜欢。

伙计接过兔子,领着客商走进简陋的厅堂,那堂中央熊熊燃烧的烈火燎拭着一口自房顶吊下的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