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跤,弄得楼板咚咚直响。那光景好像赶庙会。其实并没有一个人真正吃饱,只是凭空地认为:我今天吃肉了,比平日有力气。生理上的感觉是会比平常餐后要好得不少,心理的满足则加倍放大。
照常理说,一顿一斤肉应该吃得饱了,但对于牢中饿鬼来说就不是这样,更何况实际上不可能给足量。那个年代外面的日子也艰难,有人从中揩油并非难以想像。不过,真正的问题恐怕还不在此。有一回近两个月不见肉来,我开始不停地追问干部,有点维权的意思。有位干部耐心地给我解释,说钱不够用。他给我算了笔账,国家拨到每个犯人头上是多少钱,饭要多少钱,菜要多少钱,稍不注意就超支,剩不下肉钱。平心而论,我认为他说的是实话。
但那一回我还是把他堵了回去。我争辩说:“既然国家规定了每月每人一斤肉,就必定给了这份钱。你的意思是说,国家只给定量不给钱?”那位干部当然无言以对。他说的是事实,我说的是道理。我是有点强词夺理,但我用的是当时盛行的逻辑,管教干部们也经常使用的逻辑。比如:你在牢里饭来张口,茶来伸手,粮食定量和外面居民一样多,你怎么可能挨饿?你是说,国家给居民的定量不够,外面的居民也在挨饿?所以我们感到饥饿的事实在理论上是说不通的,不能摆到桌面上来。摆到桌面上来也很容易把你给噎回去。这是题外话。
有一个词现在已不太有人用了,叫做“打牙祭”,原意就是吃肉。牢里吃肉,用这个词来形容最能传神。一个祭字,既表明稀少,又表明隆重。还有一个词叫“精神牙祭”,在牢里也非常适用。牢里聊天,谈得最多的话题就是吃。不是谈烹调,不是谈口味,就是直截了当地谈吃——“有一回我炖了四斤肉,全肥的,一点瘦肉没有。不加作料,只就着一碟酱油,一个人一口气吃了个精光。呵呵!”后面这个“呵呵!”是我加的,忍不住模仿如今网上的语气。当时那位说话人他没有笑,只是两眼在放着光,很认真地在回忆往日盛况。(想当年咱也阔过!)我受不了他们那种“精神牙祭”,时常会借故躲开。不是因为轻蔑,而是因为痛苦。明明肚子饿得火辣辣的,再说吃岂不是火上浇油?直到今日我都无法理解,“精神牙祭”到底能带来什么样的满足。
就是那位曾“一口气吃了四斤肉”的老兄(当年大约已有四十岁了),有一回出现便秘。牢里便秘的发生率偏高,通常是土法上马就地解决。那位老兄连喝了几次肥皂水都未见效,不免有些哼哼唧唧。我打趣他:“要不然你试试我的檀香皂?”没想到他两眼又放了光,好像真相信檀香皂比普通肥皂更有效。也许我该申明一下,那年头檀香皂在我们那个郊区看守所里也算得一件奢侈品,但在通便这件事上能有什么优势呢?只能猜测他觉得用檀香皂横竖要比用肥皂过瘾,又或者因为入了口,他觉得檀香皂比肥皂好吃?不管怎么说吧,他的心理活动让我觉得有点惨不忍睹。我没有拿檀香皂给他吃,而是在他大便通了以后,把檀香皂递给他说:“拿去洗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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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饿的概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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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更惨淡的故事。有一次出去倒马桶,院子里墙根脚不知什么人放了一束小葱,那当然逃不过我们的眼睛。有趣的是,一位平时最胆小怕事的老头竟顺手给抄了回来。不想这事让当值的管教干部发现了。我们刚进屋,干部就过来追问,老头吓得赶紧把葱从风门递出去。干部嫌他脏,不接,呵斥道:“给扔到马桶里去!”马桶放在屋角,不在管教视线之内,但那老头还是老老实实地把葱扔了进去。干部转身走了,这边厢老头又迅速将葱从马桶里捞了出来。马桶是刚倒过,也用水冲洗过,但那毕竟是马桶!若干人若干年拉屎拉尿藏污纳垢的马桶!我一下子血冲脉涨,觉得他的行为侮辱了我,忍不住对着他大吼大叫:“扔回去!你要不扔回去我可要报告干部了!”这是我惟一一次想请管教干部来处理号子里的事,实在是因为我当时即使揍那老头也不可能让他放弃他的葱。这一点我知道得非常清楚。
长期饥饿的确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人生经验。身体在防卫,心灵却已沦陷。那情景很像陷在一个烂泥塘里,挣扎的时候你肯定顾不得姿势。在这个烂泥塘里找不到什么具有审美价值的东西,所以文学作品就很少问津,当然这只是就我的阅读范围而言。
我在大牢中经常温习的有这么两篇东西——
一篇是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生命之爱》(一译《热爱生命》)。一个饿得走不动路只能爬行的男人与一条饿得咬不动东西的狼在沙漠中遭遇,互相虎视眈眈又彼此无可奈何地同行了一段路。最后是男人的生存意志终于强过于狼,咬断了狼的脖子喝了狼血,这使他重获精力走出了沙漠。杰克·伦敦喜欢歌颂原始的生命力,这个故事已经写得像是发生在动物世界的故事。设想把狼换成另外一个男人,故事里壮美的色彩恐怕立即就会消失殆尽。杰克·伦敦的最后一笔回到了人的世界。历劫归来的主人翁并没有变得更坚强。相反,与我在牢里所见相仿佛的那种心理焦虑发生了:他的床单底下总是藏满了饼干!杰克·伦敦好像熟悉这种焦虑。但他写的毕竟已是某种后遗症,不是饥饿时分的挣扎。
还有拜伦的长篇叙事诗《唐璜》中有一个小节也写到饥饿。遇海难乘救生船漂泊在海上的一船人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所有饥饿的眼睛都显露出一个相同而且彼此都能读懂的意思,那就是该吃人了。但他们没有像动物一样互相撕咬,他们还是人,没有失去理智。经过简短的讨论之后,他们决定抽签——抽到被吃签的人只能自认倒霉!尽管有些极端,但这是发生在人类世界里的故事,拜伦写的是人性。只是他关注的焦点是“抽签吃人”这种社会行为,个人的内心挣扎被忽略不计。
对于我来说,以上两篇东西的确也丰富了饥饿的概念。但是,我总觉得它们还是不能搔到我的痒处——真希望有什么作家能用如椽之笔把饥饿写它个回肠荡气!
写于200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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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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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人格,犯人有犯人格。”这话不是什么名人名言,是我从大牢里听来的。
说话人姓彭,当年五十多岁,也就是我现在这个年纪,我们都叫他彭老者。我入狱的时候,他已经在那里坐了五年。关于他的出身,我所知不详,只听说他原先是靠着在茶馆里说评书为生。在牢里他有时候也会“砸上两板”、说上两段,模样是像吃专业饭的。不过,在茶馆里说书,显然是没混进专业剧团,身份还应该是“社会闲散人员”。那年头“社会闲散人员”在人们眼里跟“坏人”已差不了多少,因为当时的“好人”都呆在“单位”里。“好人”一犯错误,大家就爱说是“受到社会上的影响”,仿佛“好人”倒是生活在社会之外的!
在我的牢狱生涯中,这位彭老者也算得一个有趣人物。他自称“五毒俱全,解放前解放后都坐过牢”。还说:“好马不离槽,好汉不离牢嘛!”这话容易让人想起《水浒传》里的那些好汉,尤其容易想起武松武二郎。牢房在他们只好比江湖上的一家客栈。当然,说书人和书里的人物不是一回事,以彭老者近乎孱弱的身体和实际上很小的胆子,哪里干得什么“杀人放火的勾当”?他的“五毒俱全”,充其量不过是吃喝嫖赌而已,估摸着在外面他顶多被定了个“坏分子”。所谓“坏分子”是当时所定“五类分子”(专政对象)中的一类,也是其中惟一没有“政治身份”的一类——你可以说“坏分子”就是“坏人”是不足以定性为“地主”、“富农”“反革命”或“右派”的所有“坏人”。
见官就赖:犯人格的第一准则
这位“坏分子”所说的“犯人格”,从来就没打算用来表达武松宁吃一百杀威棒也拒不贿赂管营的气概。后来我琢磨,他要说的主要意思大体上是这样:做了犯人,就要像个犯人——里面有里面做人的规则,不要把外面那一套带进来!那意思很接近电视连续剧《北京人在纽约》里姜文饰演的男主角说的:“到了纽约,你就把脸抹下来揣进裤兜里吧!”(大意如此)
印度的尼赫鲁回忆牢狱生活时曾经说过:“监狱能让人性的丑陋赤裸裸地暴露无遗。”(又是大意如此)我同意他的这一看法。可惜他没说为什么会这样。依我的体会,其原因一多半是因为人到了牢里就觉得所有的遮羞布都是多余的了——一点尊严都没剩下的时候,还遮着丑处干嘛呢?话说得难听一点就是,都走到这一步了,你丫就别再装了。又或者可以说得好听一点:你要是穿着衣服进了裸泳场,那你就犯规了。我们都崇尚人体美,但大街上的人如果全都裸着,你就会发现好看的身体其实不多,难看的恐怕不少。同理,全裸着灵魂会是什么景观呢?自己想去吧。
尼赫鲁可能另有所见。那没关系,我说的是我们自己。我们的情况正如彭老者所言:“见佛要拜,见官要赖”——吃了官司你就别再惦记着自己的人格。所以古时候的中国老百姓以“三代不见官”为荣,那不仅关系到一个家族的清白,也关系到一个家族的尊严呀。只要见了官了,尊严就必然扫地了。
对了,这“见官要赖”四个字就可以视为“犯人格”的第一准则。怎么个赖法?我有过亲身经历,且听我慢慢道来。
入狱之初,多少有些出乎我意料的是,我成天都在担心违反监规后被罚——差不多成了一种焦虑!罚其实一般也并不可怕,就是给你戴上手铐。戴上手铐的确有诸多不便,吃饭睡觉且不说,单是解大便擦屁股一事就够烦人的。但这些都有办法解决,而且事出无奈也就不那么难以忍受。问题在于,你要是不向管教干部认错求饶,那铐子就不会从你手上拿下来。认错不难,我们从小到大谁还没有向老师或领导“诚恳检讨”过自己的错误?求饶却不太容易,因为那不是一般的求,而是要撒娇耍赖地求。“赖”字出来了吧?
你也许会觉得撒娇一词用得太过,其实不然。借用现在的说法,那是一场“秀”。犯人不仅要装得很诚恳,更重要的是要装得很可怜。说话要带着哭腔,尾音要拖长,能挤出两滴眼泪来则效果更好。话其实就是那么几句,差不多是公式化的:“干部,我错了,以后再不敢了,你饶了我吧,给我开了吧,我好疼啊,哎哟……”关键在于态度,也就是说话的腔调和姿态。要让对方感觉到你是个弱者,是个早就服软认输的弱者。那腔调和姿态有时候会让人想起挨打的小孩对父母求饶。初来乍到的管教人员会很不习惯:“又来了,又来了!摇头摆尾的!”时间长了就会反过来,不习惯你不用这种腔调和姿态了:“你怎么了?你怎么了?你想翻天?”不限于求饶,平时犯人和干部说话也是如此,只不过程度稍弱因而不那么刺目聒耳而已。
我怕这种求饶。所以有那么几天我多少有点神经质,翻来覆去地向老犯们求证(问了这个问那个):“有没有一直到出狱都没有戴过铐子的?”老犯们大概都不屑于回答我,多半只是笑笑,顶多说一句:“你自己等着看吧。”从他们的眼神我知道答案是否定的,没有人能逃脱这种惩罚。但我还是不信,因为我抱定了一个错觉,就是我坐牢不会坐得太长。尽管里面的人大多是呆了两年以上的,我却相信我的情况跟他们不一样,不出两三个月我就可能获释。这两三个月我小心一些不犯监规不就行了?后来想起来觉得好可笑,我给自己定的时间也忒短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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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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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焦虑很快就解决了,因为不到半个月,铐子已经上了我身。理由是随便找的,我自己都不知道犯了哪一条。老犯们的说法是,这是惯例,要给新犯一个下马威,所以我再小心也没用。犯不犯监规,本来就不由犯人说了算。已然铐上了,我的心也就放下了。戴铐子的痛苦我还能忍受,一时间我倒轻松起来,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这时候那班不屑于回答我的老犯们却着急了,可着劲地敦促我去向干部求饶——“你不求,这铐子几时才开得了?”“你不求,莫不成要干部来求你?”他们七嘴八舌,是真急,急得也像是一种焦虑。听上去他们是在关心我,但那种焦急却让我觉得他们好像是在替干部担心,担心干部怎样才下得了台。或者说,那种僵局让他们感到莫名的紧张。
我终于屈服于他们半哄半吓的压力,开始向干部求饶。我像一个不会演戏的新手,那么简单的台词都背不下来。老犯们就着急地在我身后提词。结果是他们小声说一句,我就照着大声说一句,结结巴巴,语无伦次。那表情就不难想像,要多傻有多傻。这样的表演当然不合格,但我居然还再接再厉地表演了十来回,不用说是在同犯们的鼓励下。十来回也没什么进步,所以干部每次总是没听我说完便扭头走了。按老犯们的看法本来最多只戴三四天的铐子,我那一次却戴了一十六天。有意思的是,在第十六天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