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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 佚名 4752 字 4个月前

下去,未免太难了。于是球和骑在上面的昆虫,滚成一团,掉落到地上。母亲从上面惊异地看着下面,不久就下来了,扶好这个球,重新做这个不可能成功的尝试。

一再的跌落之后,才放弃攀爬这个铁丝网。

就是在平地运输的时候,也不是完全没有困难的。差不多每分钟都会碰到隆起的石头堆,货物就会翻倒。正在奋力推的昆虫也翻倒了,仰卧着把脚乱踢。不过这只是小事情,很小很小的事情。西西弗是常常翻倒的,它并不在意。甚至有人也许以为它是喜欢这样的。然而无论如何,球是变硬了,而且相当的坚固。跌倒、颠簸等都是程序单上的一部分。这种疯狂的跳跃往往要继续几个小时!

最后母亲以为工作已经完毕,跑到附近找个适当的地点贮存球。父亲留守,蹲在实物的上面。如果它的伴侣离开太久,它就用它高举的后足灵活地搓球,用以解闷儿,它处置它珍贵的小球时,如同演戏者处置他的球一样。它用它变形的腿实验那个球是否完整。那种高举的样子,无论谁看了,都不会怀疑它生活得很满足——父亲会保障它子女将来的幸福的满足。

它好像是在说:“我搓成的这块圆球,是我给我的儿子们做面包的!”

它高高举起那个球,给每个人看看,这个是它工作的成果。这时候,母亲已经找到了埋藏的地方,开始的一小部分工作已经做了,已经开始做下一个浅穴了。可以将球推进浅穴。守卫的父亲一刻也不离开,母亲则用足和头挖土。不久,地穴已足够容纳那个球了。它始终坚决地把球靠近自己,它一定感到在洞穴做成以前,一定要前后左右地把它摇动摇动,以免寄生物的侵害。如果把它放在洞穴边上,一直到这个家完成,它害怕会有什么不幸的事发生。因为有很多蚊蝇和别的动物,会出其不意地来攫取,因此不能不格外当心。

于是圆球已经有一半放在还没有完成的土穴里了。母亲在下面,用足把球抱住往下拉,父亲在上面,轻轻地往下放,而且还要注意落下去的泥土会不会把穴堵住,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掘凿进行着,继续往下放球,非常的小心,一个虫往下拉,一个管理着落下去的速度,并清除那些阻碍工作的事物。经过再进一步的努力,球和矿工都到地下去了。以后所要做的事,是把从前做好的事再做一回,而且我们必须再等半天或几个小时。

如果我们仔细等待,我们可以见到父亲又单独到地面上来了,它蹲在靠近土穴的沙土。母亲为了尽它的伴侣不能帮助它的责任,常常要到第二天才出现。最后它也出来了,父亲才离开它打瞌睡的地点,同它一道走。这对重新联合在一起的夫妇,又回到它们从前找到食物的地方,休息一会,又收集起材料来。于是它们俩又重新工作,又一起塑模型,运输和储藏球。

我对于这种恒心很是佩服。然而我不敢公然宣布,这是甲虫确定的习惯。无疑,有许多甲虫是轻浮的,没有恒心的。但不要紧,我所看见的这点,关于西西弗爱护家庭的习惯,已经使我看重了它们。

该是我们查看土巢的时候了。它并不很深,我看到墙边有一个小空隙,宽度足以让母亲在球旁转动。寝室很小,这告诉我们父亲是不能在那里留很久的。当工作室准备好了的时候,它一定要跑出去,请女雕刻家来继续工作。

地窖中只储藏着一只球,一件艺术的杰作。和神圣甲虫的梨形状相同,不过小得多。

因为小,球表面的光滑和圆形的标准,更加令人吃惊,最宽的地方,直径也只有一寸的二分之一到四分之三。

另外还有一次对西西弗的观察。在我的铁丝笼下有六对,它们做了五十七个梨,每个当中都有一颗卵——每一对平均有九个以上的蛴螬。神圣甲虫远不及这个数目。什么原因使它产下这么多的后代呢?我看只有一个理由,就是父亲和母亲共同工作,一个家族的负担,一人的精力不足以应付,两人分担起来就不觉得太重了。

蟋蟀

一、家政

居住在草地里的蟋蟀,差不多和蝉是一样有名气的。它们在有数的几种模范式的昆虫中,表现是相当不错的。它之所以如此名声在外,主要是因为它的住所,还有它出色的歌唱才华。只占有这其中的一项,是不足以让它们成就如此大的名气的。一位动物故事学家拉封丹,对于它只谈了简单的几句,仿佛并没有注意到这种小动物的天才与名气。

另外,还有一位法国寓言作家曾经写过一篇关于蟋蟀的寓言故事,但是很可惜,太缺乏真实性和含蓄一些的幽默感。而且,这位寓言作家在这个蟋蟀的故事中写到:蟋蟀并不满意,在叹息它自己的命运!事实可以证明,这是一个多么错误的观点。因为,无论是什么样的人,只要曾经亲自研究过蟋蟀,观察过它们的生活情况,哪怕仅仅是一点表面上的观察与研究,都会感觉到蟋蟀对于自己的住所,以及它们天生的歌唱才能,是非常满意而又愉快的。是的,这两点所给它们带来的名气真的足以让它们感到庆幸了。

在这个故事的结尾处,他承认了蟋蟀的这种满足感。他写到:“我的舒适的小家庭,是个快乐的地方,如果你想要快乐的生活,就隐居在这里面吧!”

在我的一位朋友所做的一首诗中,给了我另一种感觉。我觉得这首诗所要表达的更具有真实性,更加有力地表现出蟋蟀对于生活的热爱。

下面就是我的朋友写的这首诗:

曾经有个故事是讲述动物的,

一只可怜的蟋蟀跑出来,

到它的门边,

在金黄色的阳光下取暖,

看见了一只趾高气扬的蝴蝶儿。

她飞舞着,

后面拖着那骄傲的尾巴,

半月形的兰色花纹,

轻轻快快地排成长列,

深黄的星点与黑色的长带,

骄傲的飞行者轻轻地拂过。

隐士说道:飞走吧,

整天到你们的花里去徘徊吧,

不论菊花白,

玫瑰红,

都不足与我低凹的家庭相比。

突然,

来了一阵风暴,

雨水擒住了飞行者,

她的破碎的丝绒衣服上染上了污点儿,

她的翅膀被涂满了烂泥。

蟋蟀藏匿着,

淋不到雨,

用冷静的眼睛看着,

发出歌声。

风暴的威严对于它毫不相关,

狂风暴雨从它的身边无碍地过去。

远离这世界吧!

不要过分享受它的快乐与繁华,

一个低凹的家庭,

安逸而宁静,

至少可以给你以不须忧虑的时光。

从这首诗里,我们可以认识一下可爱的蟋蟀了。

我经常可以在蟋蟀住宅的门口看到它们正在卷动着它们的触须,以便使它们的身体的前面能够凉快一些,后面能更加暖和一些。它们一点儿也不妒嫉那些在空中翩翩起舞的各种各样的花蝴蝶。相反的,蟋蟀反倒有些怜惜它们了。它们的那种怜悯的态度,就好像我们常看到的一样,那种有家庭的人,能体会到有家的欢乐的人,每当讲到那些无家可归,孤苦伶仃的人时,都会流露出一样的怜悯之情。蟋蟀也从来不诉苦、不悲观,它一向是很乐观的、很积极向上的,它对于自己拥有的房屋,以及它的那把简单的小提琴,都相当的满意和欣慰。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这样说,蟋蟀是个地道正宗的哲学家。

它似乎清楚地懂得世间万事的虚无漂渺,并且还能够感觉到那种躲避开盲目地、疯狂地追求快乐的人的扰乱的好处。

对了,这样来描写我们的蟋蟀,无论如何,总应该是正确的。不过,仍然需要用几行文字,以便把蟋蟀的优点公之于众。自从那个动物故事学家拉封丹,忽略了它们以后,蟋蟀已经等待了很长的时间了,等待着人们对它加以描述,加以介绍,加以重视。它们的朋友——人类忽略了它们。

对于我,一个自然学者而言,前面提到的两篇寓言中,最为重要的一点,乃是蟋蟀的窠穴,教训便建筑这在上面。

寓言作家在诗中谈到了蟋蟀的舒适的隐居地点;而拉封丹,也赞美了它的在他看来是低下的家庭。所以,从这一点讲,最能引起人们注意的,毫无疑问,就是蟋蟀的住宅。

它的住宅,甚至吸引了诗人的目光来观察它们,尽管他们常常很少能做注意到真正存在的事物。

确实,在建造窠穴以及家庭方面,蟋蟀可以算是超群出众的了。在各种各样的昆虫之中,只有蟋蟀在长大之后,拥有固定的家庭,这也算是它辛苦工作的一种报酬吧!在一年之中最坏的时节,大多数其它种类的昆虫,都只是在一个临时的隐避所里暂且躲避身形,躲避自然界的风风雨雨。因此,它们的隐避场所得来的方便,在放弃它的时候,也并不会觉得可惜。

这些昆虫在很多时候,也会制造出一些让人感到惊奇的东西,以便安置它们自己的家。比如,棉花袋子,用各种树叶制做而成的篮子,还有那种水泥制成的塔等等。有很多的昆虫,它们长期在埋伏地点伏着,等待着时机,以捕获自己等待已久的猎物。例如,虎甲虫。它常常挖掘出一个垂直的洞,然后,利用它自己平坦的、青铜颜色的小脑袋,塞住它的洞口。如果一旦有其它种类的昆虫涉足到这个具有迷惑性的、诱捕它们的大门上时,那么,虎甲虫就会立刻行动,毫不留情地掀起门的一面来捕捉它。于是,这位很不走运的过客,就这样落入虎甲虫精心伪装起来的陷阱里,不见踪影了。

另外一个例子,是蚁狮。它会在沙子上面,做成一个倾斜的隧道。这里的牺牲者是蚂蚁。蚂蚁一旦误入歧途,便会从这个斜坡上不由自主地滑下去,然后,马上就会被一阵乱石击死。这条隧道中守候猎物的猎者,把颈部做成了一种石弩。

但是,上面提到的例子统统都只是一种临时性的避难所或是陷阱而已,实在不是什么长久之计。

经过辛辛苦苦的劳作构造出的家,昆虫住在里面,无论是朝气蓬勃、生机盎然的春天,或者是在寒风刺骨、漫天雪飘的冬令时节,都让昆虫无比地依赖,不想迁移到其它的任何地方去居祝这样一个真正的居住之所,是为了安全以及舒适而建筑的,是从长远的角度考虑的,而并不是像前面所提到的那样,家是为了狩猎而建的。或是所谓的“育儿院”之类的延期行为。那么,只有蟋蟀的家是为了安全和温馨而建造的了。在一些有阳光的草坡上,蟋蟀就是这个隐逸者的场院的所有者。正当其它的或许正在过着孤独流浪的生活,或许是卧在露天地里,或许是埋伏在枯树叶、石头和老树的树皮底下的昆虫正为没有一个稳定的家庭而烦恼时,蟋蟀却成了大自然中的一个拥有固定居所的优越的居民。由此可见,它是有远见意识的。

要想做成一个稳固的住宅,并不那么简单不过,现在对于蟋蟀、兔子,最后是人类,已经不再是什么大问题了。在与我的住地相距不太远的地方,有狐狸和獾猪的洞穴,它们绝大部分只是由不太整齐的岩石构建而成的,而且一看就知道这些洞穴都很少被修整过。对于这类动物而言,只要能有个洞,暂且偷生,“寒窑虽破能避风雨”也就可以了。

相比之下,兔子要比它们更聪明一些。如果,有些地方没有任何天然的洞穴可以供兔子们居住,以便躲避外界所有的侵袭与烦扰,那么,它们就会到处寻找自己喜欢的地点进行挖掘。

然而,蟋蟀则要比它们中的任何一位更聪明得多。在选择住所时,它常常轻视那些偶然碰到的以天然的隐避场所为家的种类。它总是非常慎重地为自己选择一个最佳的家庭住址。它们很愿意挑选那些排水条件优良,并且有充足而温暖的阳光照射的地方。凡是这样的地方。都被视为佳地,要优先考虑选龋蟋蟀宁可放弃那种现成的天然而成的洞穴,因为,这些洞都不合适,而且它们都建造得十分草率,没有安全保障。有时,其它条件也很差。总之这种洞不是首选对象。蟋蟀要求自己的别墅每一点都必须是自己亲手挖掘而成的,从它的大厅一直到卧室,无一例外。

除去人类以外,至今我还没有发现哪种动物的建筑技术要比蟋蟀更加高超。即便是人类,在混合沙石与灰泥使之凝固,以及用粘土涂抹墙壁的方法尚未发明之前,也不过是以岩洞为隐避场所,和野兽进行战斗和大自然进行博击。那么,为什么这样一种非常特殊的本能,大自然单单把它赋予了这种动物呢?最为低下的动物,但却可以居住得非常完美和舒适。它拥有自己的一个家,有很多被文明的人类所不知晓的优点:它拥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