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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的眼里,宦官(即我们平常所说的太监)不过是伺候人、打杂跑腿的下人差役。由于所伺候的对象是皇帝,或者皇族的王爷(在没有皇帝之前是周天子或者诸侯),这些享有众多妻妾的人,恰好对自己的性占有权特别在意,或者特别没有自信,所以,这些伺候人的人,被摘掉了命根子,成了阉人。

对于宦官,历史评价负面的多,宦官专权被史家列为历代王朝三大祸患之首,每每提起赵高、十常侍、刘谨、魏忠贤之辈,大家都恨的牙根痒痒,到今天也余恨难消。不过,宦官专权必然有昏君当朝,宦官的恶跟昏君之昏,每每有绝对的正相关,也就是说,宦官专权之权,实际上是从昏君那里趸来的。专权的宦官让人怕,不专权的宦官同样令人忌惮三分。纵然是严嵩这样的权臣,上朝的时候也得对旁边伺候的小太监拱拱手才上去。有清一朝,鉴于前朝之弊,对宦官干政防范特严,但聪明的大臣对于皇帝身边的太监却一直陪着小心,甚至刻意笼络,绝对不敢怠慢。个中的道理,最近读史读到的两个故事也许能说明一二。

一个来自《左传》,是定公三年的事儿。一个小国邾国的国君邾庄公,一天晚上和大夫夷射姑饮酒,喝得差不多的当口,夷射姑出来小便,看门人(阍者)问他讨肉吃,大概凡是君臣饮酒的时候,大夫都会顺便给看门人点什么吃的,可是,夷射姑已经有点醉意了,不但不给肉,还一把抢过看门人手里的木杖,敲人家的头。喝罢了酒,夷射姑离去,第二天,看门人用水把门庭弄湿,邾庄公从房间里出来,看见门庭里是湿的,问看门人怎么回事,看门人说,这是夷射姑撒的尿。邾庄公恰好是个有洁癖而且性急之人,马上下令把夷射姑抓起来,从人出去以后,不知怎么,半天没有抓到,邾庄公急的直跳脚,一个绊子摔到火炉上,“烂,遂卒”,一命呜呼。一泡似是而非的尿,就这样断送了一个国君的性命。

第二件事发生在三国时期孙权的儿子孙亮做皇帝的时代。一次,孙亮想吃梅子,要宦官(小黄门)到库里取蜜渍梅,取来之后,发现蜜里居然有老鼠屎,召来管库的藏吏,库吏呼冤叩头。孙亮问库吏,黄门是否跟你讨过蜜吃?库吏回答说,是的,但我没有敢给他。孙亮说,那事情就明白了,老鼠屎必是黄门放进去的。黄门不服,左右大臣提议交付司法审断,孙亮说,此事想弄清楚很简单,把老鼠屎剖开,如果外湿里干,则是后放进去的,如果里外皆湿,则是收藏时就有的,剖开,果然外湿里干,黄门服罪。

邾国的阍者,虽然不知道是否为阉人(是阉人的可能性很大,左传里已经有很多寺人,即阉人行动的记载,都是国君身边的人),但没有证据表明邾君对他有所宠信。同样,对于孙亮身边的那位小黄门,似乎也不可能很得宠,一来孙亮是史书上记载的聪明正直之主,从无信宠宦官的记录,否则他被权臣废的时候,这一条肯定会被当作一大罪状;二来那位小黄门如果真的受宠的话,估计库吏也不至于连一点蜜都不肯给他。就是这样两个根本谈不上得宠的帝王身边人,居然闹出了大事,出人命的大事。前一个故事,仅仅由于夷射姑大夫没有及时到案,而且邾君性子又过于急,才阴差阳错,死了国君逃过了本该丢命或者亡命的大臣;后一个故事,如果不是摊上聪明的孙亮,那么十有八九,得罪了小黄门的库吏,小命是保不住的,弄不好还要连累家人。

刘安升天成仙的时候,把家里的鸡犬也都带了上去,在仙人周围过活,哪怕再低贱,也沾了仙气。同理,处在权力核心的人,无论你是干什么的,能否得到有权者的信任,哪怕是烧饭、理发、看门的,也都有可能沾了“权气”,得罪不起。不知什么时候,什么机会,使一个小绊儿,就能送了你的命。只要人家在有权者身边,而且这个有权者的权力又足够的大,而且足够的霸道,那么这种机会就非常多,多到令人防不胜防的地步。

小人不可得罪(2)

所以,无论皇帝是否明白,是否宠信宦官,给皇帝当差办事的人,都不敢轻易得罪这些原本地位低下而且缺少关键零件的人。

洋人遇见兵

俗话说,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其实,洋人遇见兵,有时也挺麻烦的。庚子以后的中国兵,对洋人很怵,一方面被八国联军打怕了,一方面担心人家再说自己是拳匪,不文明。所以,即便在革命时期,交战双方的革命党和清军,都竞相保护洋人,动粗的时候,只要碰上洋人,不管西洋还是东洋,都客气极了,革命军满大街追着人剪辫子,碰上给洋人当差的不乐意,只要洋人出来说句话,辫子就留下了,还要道声歉。

不过,误会总会有,尤其在打仗的时候,西洋人还好说,毕竟长相有别,东洋人就麻烦,一个不留神,弄错了,就有麻烦。

辛亥革命后不久,袁世凯和革命党人就闹翻了,革命党二次革命,南京闹得最凶,先后两次枪声响起,打了又打。袁世凯用来镇压南京革命党人的干将,是号称辫帅的张勋。张勋拖辫子,是为了表示爱皇帝,满清的皇帝,张勋和手下的辫子兵,辫子粗,手也狠,打散了革命党人,张勋放假三日,放手让这些丘八在城里烧杀抢掠,一时中外舆论大哗。放肆够了的辫子兵,整队集合的时候,张大帅一点名,发现人少了很多,原来不少人抢够了就开溜回家享福去了。兵少了,但张勋却堂而皇之地住进了从前的两江总督府,每日吹号放炮,过过民国的“两江总督”的干瘾。

然而,没想到辫子兵烧杀杀过了头,把三个日本人也报销了,惹出了外交事端,日本公使不依不饶,非要把张大帅撤职查办不可,外务部好说歹说,千陪情万陪钱,才保住了张勋的官位,但是条件是,张大帅必须放下身段,亲自率领辫子兵,到南京的日本领事馆道歉。辫子兵遇见洋人,凶不起来,尽管有一万个不情愿,张勋只好带着部下,拖着辫子到日本领事馆道歉,鞠躬如仪之后,日本领事指着张勋脑后的大辫子说:这玩意不卫生。

不卫生的大辫子,张大帅后来一直拖着,不过,从此以后学乖了,不再误伤洋人,即使在最得意也最失意的复辟时期,也是如此。所以,复辟失败,才可以躲进荷兰使馆,在洋人护佑下,全身而退。

爱皇帝爱得不得了的张勋,遭遇了洋人,直不起腰来,很是委屈,讨厌皇帝讨厌得不得了的冯玉祥,也遭遇过洋人,同样是东洋人,却有几分潇洒连带几分滑稽。那是在几年之后,身为旅长的冯玉祥被派往湖南常德做镇守使,其时,中国的民族主义正在兴起,常德也有反日示威,日本商人于是推领事去找冯玉祥,要求制止反日行为,保护日本商人。冯玉祥痛快地承诺,每个日本商店派两个士兵“守护”,荷枪实弹,刺刀明晃晃的,只要有人进店,士兵就前去盘查,一来二去,弄得日本人的商店门可罗雀,日本商人受不了,只好请求撤去保护,民众反日的事儿,也不好提了。

北洋时期,是个军阀自己对自己的官衔说了算的时代。中央政府要想解除一个手握兵权的军阀的官职,比登天还难,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出此下策,即便出来这个下策,实际上也执行不了,对军阀而言,大不了去一个空头衔,但对中央政府而言,却添一个敌人。满清时代,洋人在地方碰到麻烦,公使到总理衙门一交涉,中央政府一个命令,地方都害怕,军人也不例外,只有让步“保护”的份。但北洋时期这种事有点行不通,只要地方军阀安心找洋人的晦气,中央也无可奈何,除非洋人肯自己出头,派兵过来,但是一般的小事又不值得大动干戈,所以,碰上冯玉祥这样的人,不仅派兵“保护”过日本人,而且据说还动过粗,跟鬼子骂过街,洋鬼子也拿他没办法。实际上,其实当时只要张勋挺住,大可以不必受那个委屈。不过话又说回来,对于那些见了洋人硬气不起来的人而言,不管什么时候,也不管自己什么地位,摊上事儿,遇见洋人,总归要低头。

说了不白说,做的必须做(1)

我们的各种机关是特别喜欢发布禁令的所在,每年都有新的禁令出台,从不许上班时间打扑克,到禁止领导拥有女秘书,不一而足。有些禁令保持了跟法律条文的高度一致,比如不许受贿,不许贪污,不许泄露国家机密,禁止强奸幼女等等。有些禁令则保持了跟日常生活的密切关系,比如婚事不许大操大办,吃饭限制几菜几汤,禁止接受异性按摩等等。不过,无论什么样性质的禁令,命运都一样,两个字:没用。既然没用,却还非要有,每年叙旧翻新,禁令套禁令,年复一年,谁都记不得到底哪个禁令是旧瓶旧酒,哪个是新瓶新酒,哪个是新瓶旧酒,反正不管新旧,禁令总是要出的。

为何如此?其中的奥妙历史上早就有明示。清朝秕政,高官家的门子收“门包”,即对有事来见者索取贿赂,要算不大不小的一个。此风晚清尤甚,庆亲王奕劻多年秉政,权倾朝野,本事有点,但贪心更大,因此他家门子门包收的最多,也最横。不管是谁,也不管是公事私事,想见庆王爷,都得留下买路钱,否则概不通禀。奕劻家门包的名声大,大到连西太后老佛爷都知道。知道归知道,老佛爷也管不了,对前来打小报告的人,顾左右而言他。一次,一位官员获派江西提学使(这是新政之后的官),按规矩得拜访各个军机大臣之后才能赴任,奕劻为首席军机,不能不拜,可巧这位官员是个穷京官,掏不出据说达72两之巨的庆王府门包,因此被挡驾。最后官员急了,指着门房墙壁上贴的奕劻严禁收受门包的手谕说,王爷说了严禁,你们怎么还收?门子道:王爷那个话不能不这么说,我们也不能不这么做,总而言之,大人您的银子不能省。

清朝的门子是一绝。说起来,这属于有技术含量的职业。有师承的想从事这个职业,得交学费学拜师傅学,类似幕僚,即我们一般所说的师爷。凡是做门子的,官场上的事儿都门儿清。所以,《红楼梦》里贾雨村官场初入,居然得听门子的,了断葫芦案(不听估计不行)。门子的那番教诲——对案情之了然,对官场之谙熟,对世态(当地巨族)之明白,令看官瞠目结舌。无怪乎毛泽东要把载有门子教诲的这一回(第四回)视为《红楼梦》的纲。这一次,奕劻的门子又说到点上了。

说的不能不这么说,也必须这么说,作为禁令,必须说得字正腔圆,义正辞严。上级号召什么,老百姓反对什么,都要收到禁令里去,推陈出新。这不仅是官样文章,而且是官场公务。说,代表着一种态度,一种表态。但凡需要下禁令的时候,往往是官场某种陋行惹出麻烦,已达上听而且引起关注了。下禁令,白纸黑字,说明本级领导对这个问题已经重视了,表了态,要禁止或者遏制这种行为。做到这一步,至少上头再来查的时候咱有话可说。所以,说,说了,不白说。至于下了禁令有没有效果,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可以真禁,也可以明禁暗不禁,更可以似禁非禁。总之要考虑压力,计算成本,没有人会干亏本的买卖。至少,下了禁令而禁不了,遁辞比较多,可以讲困难,谈国情,论条件,实在推不了,也无非技术问题,能力问题,只要态度正确,政治正确,一切ok。

这种现象,我们可以说是潜规则吃掉了明规则,隐性制度吞噬了显性制度,但是细究起来好像又不全是那么回事。一来,禁令所禁止的也不尽为潜规则,往往只是潜规则实行过程中的一些后果。禁止这些后果,自然要中止潜规则,但造成令不行禁不止的现状的,却并不是这些所谓的潜规则,而只是一些历史悠久而且适应一切事务的官场积习。这种积习,不仅对禁令产生作用,对别的官场行为也起作用,好事固然干不好,坏事有时也干不太坏;二来,禁令也说不上是明规则,因为在多数情况下,它几乎没有制度的意义,禁令贴出来,大家就在禁令下面照做“禁事”(这样的新闻照片,已经非常多了)。因为大家都知道,那仅仅是一种表态,一种对上不对下的表态,只有上面下来检查的时候,它才有临时的制度价值,上面的人一走,价值也就跟着走了,时间效应非常短。

说了不白说,做的必须做(2)

从根本上讲,禁令不是法制社会的产物,不过是人治社会的一种治理方式。即使对那些认真对待禁令的官员而言,禁令也有因人设政的随意性,人亡(或者走)政息是难免的下场。而且对于这些人来说,禁令一多,往往就把某些原本法律规定的东西变成了政策性的禁令,这样做固然有强调的意思,但也有化法为政的嫌疑,一旦政随人亡,法也等于亡了。更何况,禁令式的治理必然伴随边际效益递减的规律,无论治理者个人有无良好的道德愿望,个人品质如何,最后都会走向禁令归禁令,做事归做事的老路上去,禁令变成了例行公事,变成了没完没了的表态。

谁的红色?何来经典?(1)

八个“样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