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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的礼一样,黛玉的且放到后头去。

刘姥姥这么一个村妇,居然和太妃、皇妃取向一致,她们所代表的,可以说是从上到下的俗世对于宝钗和黛玉之间,孰优孰劣的一种精确选择。就是贾母,那么疼外孙女儿,给宝玉选媳妇,也是舍黛玉而取宝钗。

三 刘姥姥二进荣国府(6)

刘姥姥这个人的眼光真是非比寻常的厉害,这种厉害不是因为她学了哲学,或者会看人的心理,而是积年得来的民间智慧。这种智慧还表现在她对妙玉的态度上。妙玉对她的态度无从想见,不过因为她喝了茶,就连名贵的官窑茶杯都不肯要了,想必这个自命高洁的姑娘是绝不肯对这个母蝗虫假以辞色的。微妙的是,刘姥姥居然对这个人也如同对黛玉一样,有一种老于世故的圆滑和回避。贾母问她这茶怎么样,她说淡了些,再熬浓些就好了,这话里没有多少深意,不必挖掘,不过她的态度却大有深意,是燕子抄水一般地一掠而过。如果说姥姥代表的是俗世,那么妙玉代表的就是一个精神金字塔顶端的那颗珠子。高也罢,低也罢,反正妙玉是没有群众基础的。李纨也不喜欢她,“可厌妙玉为人,我不理他”,在这里,刘姥姥和李纨又成了同一阵线。刘姥姥这个人,真是具有非比寻常的亲和力。

四 刘姥姥三进荣国府

我不止一次地想像过刘姥姥回到家的样子,会不会拄上龙头拐,穿上老太太送她的绸缎衣裳,像个老封君一样咳嗽,叹气,看病的时候也要把帐子撂下来?可是她第三次来,居然还是一股村气,不像有的农村大学生进了城,回家就敢用普通话招呼自己的亲爹。这个老太太有本事,有定力,不被外界影响自己的人生观和幸福观,照旧快快乐乐过自己的小日子。

而且,她只会把贾府看作自己的恩人,心里决不会产生焦大那样的忿怨之气。焦大是有所求而无所得,刘姥姥是求的都得到了,甚至得的比求的更多,所以只会感恩,说不定会真的给贾母等人立长生牌位哩。

不过,从这次大包小裹地回去,她也必定成了焦点,不定多少人听她讲贾府里怎么怎么样,小姐的绣房什么样,公子的卧室怎么样,公子小姐吃什么,穿什么,长的什么样,贾府的老太太有多少人伺候着呢?唉呀连伺候她的丫环呀,都插金戴银,于是底下“哇”一片惊叹之声。凤姐穿的什么,戴的什么,她的房里挂着什么?他们每天吃的是什么,玩的是什么……然后她就在整个村庄里挂了号,时不时地有人问:“没有进城去看你的亲家呀?怎么还没有进城去看你的亲家呀?”她去不去呢?估计不会,因为王夫人捎话给她说,叫她以后别再求亲靠友的。若是去得太勤,不是要惹人家误会和小看吗?看啊,刘姥姥又来啦,又来打秋风啦,臊得慌。

她并没有想到,这个表面繁华的大家族,却在一步一步走向没落———像一座土做的城堡,渐渐风化,重新变成灰尘,在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到贾府真的倒了,被抄家了,能躲的恨不得全部推干躲净,认识的恨不得生出一百个嘴来说:“我不认识他家,我和他家毫无关系。”这个时候,她去不去?

这还用说?

去!

这是民间最普通也最沉重的报恩意识。咱怕什么哩?一个穷老百姓。难道连老镢把都不让拿了?所谓“无欲则刚”,不光是说的抗婚的鸳鸯,也是说的后来贾府大难中不避嫌的刘姥姥。

所以,当她第三次来,她可是真的完完全全报恩来了。她救了巧姐。凤姐应该感到幸运,这才真是“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

再回到文章的开头去。为什么有的农村人会残酷对待自己的亲人?皆因了利益关系。有用的时候好好待你,没用了,就把你一脚踢开。可是,贾府抄家,刘姥姥却自动送上门来。什么叫仗义?仗义居然不独是仗了剑舍身取义,甚至也可以表现在一个七老八十、手无寸铁的老婆子那里。不要奇怪,很多时候我们读的书多,认的字多,能讲出的道理多,吃的好东西多,床上铺的是他们一辈子也铺不到的真丝,思考的是他们永远不会思考的哲学问题———可是,我们却真的不如他们高贵。

刘姥姥和焦大这两个人出场早,戏份少,却绝对有彩。焦大是“牢骚太盛防肠断”的狭隘,刘姥姥是“风物长宜放眼量”的豁达。两个人皆因和整体气氛的极不和谐,如同白布上的墨迹,或是黑布上的白绸,最为明亮耀眼,给人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

一 晴雯是个漂亮妞

人物小档案

姓名:晴雯 性别:美女 漂亮指数:五星级

脾气:爆炭 结局:冤死

教训:做人莫嚣张,嚣张别做人

命运判词: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她被赶出怡红院,孤零零趴在土炕上,宝玉偷偷去看她,她“强展星眸”。够了,“星眸”,这两个字用得多好!黛玉是美的,“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宝钗也是美的,“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但是,这些个美,都不是星星那样明亮的美。惟其晴雯,星眸强睁的一霎,让人的心像个玻璃杯,哗啦啦碎掉了。

要按常理,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要温柔些,再温柔些,像春天的湖水,月洞窗上挂的白绸帐子,风一吹,飘飘摆摆,才叫个美。但是很奇怪,晴雯发飚、乱蹦、骂人、说话不走大脑,居然也挺美。这就不止是长得好看的道理了。你看刚出生的婴儿,呱呱乱啼,没事啃手指,不是吃就是睡,无所用心,不也挺美?大凡一人一物,大概如新生幼儿、出壳小鸡、新迸稚笋,一派天真,才是最美。

二 粉红知己粉红士(1)

晴雯是个苦孩子。小白菜儿心里黄,三两岁上没了娘。别人家孩子还围着妈妈撒娇使性,她早被人卖了当奴才使唤。“晴雯,倒茶!”她就倒茶去。“晴雯,扫地!”她就抱一个比她还高的笤帚呼啦呼啦扫地。小小岁数就得学着抹袼褙、纳鞋底、做针线———她后来不是病补孔雀裘?这一手功夫肯定跟她从小受的魔鬼训练有关。后来辗转到了贾母手里,贾母见她千伶百俐,像个上足了发条的小玩具,心里喜欢,又把她赏给心尖子宝玉。

说实话,宝玉是个好孩子,最会心疼人。他的原身是神瑛侍者,从他连一棵草都心疼、没事就灌而溉之、结下这段要人命的“还泪”奇缘来看,就知道宝玉的心肠软,软得不行。他对所有的小姑娘都好,都爱。不过别的姑娘都是茑萝,一门心思往宝玉的身上缠,又乖又听话,不劳他多操心。倒是晴雯,生就的仙人掌脾气,咋咋呼呼,难缠得厉害。

要是宝玉像薛蟠,早就一顿巴掌拳脚,必要时操一根木棍上阵,打得她哭爹喊娘,从此见他就像见阎王。要是像贾琏,那更完了。凤姐这个阎王奶奶先就容不下这个“小贱人”,何况她又长得漂亮,还不被扎手背,打耳光,整得跟个烂羊头一样。所以说她命好,如果她是睡莲,怡红院就是一汪湖水;如果她是文竹,怡红院就是一片温阴的天;结果她是一株刺儿梅,宝玉就当了护花的园丁。她都长得像棵刺球儿似的了,他还在一旁一边欣赏,一边幸灾乐祸:“长得好,多长些!”于是她就多长些。

宝玉对晴雯,那真是不知道该怎么疼地疼。小姑娘感冒发烧,宝玉硬不叫她挪出去:“家去虽好,到底冷些,不如在这里。”那么一个家,又没有爹,又没有娘,粗茶碗,黄茶汤,破席片子苫土炕,左一碟子腌白菜,右一碟子腌白菜,哪里是回去休养,分明是下乡体验生活,忆苦思甜去了,有什么好!叫过一个大夫来,就在怡红院里看:

“有三四个老嬷嬷放下暖阁上的大红绣幔,晴雯从幔中单伸出手去。那大夫见这只手上有两根指甲,足有三寸长,尚有金凤花染的通红的痕迹,便忙回过头来。有一个老嬷嬷忙拿了一块手帕掩了。”

一个穷官儿家的千金小姐,估计也没有这个排场。三寸长的指甲上还染着凤仙花哩!

说实话,宝玉要是不宠她,她干不出“撕扇子千金一笑”的事;宝玉要是不疼她,她也不肯抱病“勇补孔雀裘”。她的撕扇、补裘已经申请了专利,神仙也冒充不来。

(一)撕扇

晴雯撕扇、湘云醉卧、宝钗扑蝶、黛玉葬花,这是书中少有的四大香艳之笔———不是那种皮肤淫浸的香,眉目传情的艳,也不是尤二姐尤三姐那样红尘里打滚的香,潘金莲那样陷在男人堆里的艳,却是香也无心、艳也无心、风晴日暖、鸟语花香的那种香与艳。

早间因为晴雯无意跌折了扇子,宝玉嘟囔了两句,两个人闹了大大的一场气。待晴雯气消,宝玉给她讲道理。这个呆公子的道理真特别:“这些东西原不过是借人所用,你爱这样,我爱那样,各自性情不同。比如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着玩也可以使得,只是不可生气时拿他出气。就如杯盘,原是盛东西的,你喜听那一声响,就故意的碎了也可以使得,只是别在生气时拿他出气。这就是爱物了。”

叫我想起一个人:周幽王。这个倒霉的皇帝因为娶了个不会笑的褒姒,看着这个冷美人一筹莫展:“美女,你要什么你说啊!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要呢,虽然你很有诚意地看着我,可是你还是要跟我说你想要的。你不是爱听撕帛么,后宫还有三万匹,都撕给你听,好吗?”

褒姒依然冷静。

于是后宫里风声雨声撕帛声,声声入耳。

还是不笑。

周幽王:“算你狠。来人,点烽火,招诸侯!”

于是国就亡了。

幸亏宝玉不是王。

也幸亏宝玉身边只有这么一个敢说敢干的俏晴雯。宝玉把自己用的好扇子递给她,她接过来就嗤的一声,撕了两半,接着嗤嗤又听几声,然后大笑。

二 粉红知己粉红士(2)

这种天真烂漫的女儿香真是千金不换,不过,也只宜独此一家,别无分店,要不然的话,袭人、麝月、秋纹,别的大小丫头们听了这话,一哄而上,你摔盘子我砸碗,你撕扇子我裂帛,稀里哗啦响成一片,那就不叫香艳了,叫乱弹。

(二)补裘

贾母送宝玉一件孔雀裘,偏偏去舅舅家赴宴烧了个洞。外面的能干织补匠人和女红全都找了,没人敢接。宝玉是活龙,他一发急,就如同裁判员响了发令枪,一屋子人急得团团转。晴雯正病得厉害,她是最不用着急,可以作壁上观的一个,却硬把这活接了下来:“这是孔雀金线织的,如今咱们也拿孔雀金线就像界线似的界密了,只怕还可混得过去。”

凭空想着,也许界线就是把一条细花线用手指刮过几遍,丝缕分开,一条一条用针纫了,依着衣服本身的纹路,细细织补。绣花线那么细,再分成几缕,估计得戴着显微镜才能干。又得眼尖,又得心细,又得手儿巧,针儿快,只有晴雯这个小丫头片子会。

要是以往,这也不过就是加个夜班。现在不一样。感冒发烧,病了好几天,贾府的秘方儿,一感冒就饿着,早饿得瘪瘪的,哪还有补裘的力气?“坐起来,挽了一挽头发,披了衣裳,只觉头重身轻,满眼金星乱迸,实实撑不住。”整本书里,曹雪芹花大篇幅叙说宝黛之间的心理,却只有这一处说到晴雯,只此一句话,叫人的泪哗哗就下来了:“若不做,又怕宝玉着急。”

这是全书的精华之一。她所有的一切霸气、娇气、憨气、痴气,都有了着落,有了解释,有了道理。青年男女,一股两个人都懵懂不觉、清新深长的爱慕之气。全凭了它,她才肯不顾命地细细做来。

从掌灯起,直补到自鸣钟敲四下,也就是说,一个指顶大的洞眼,整补到凌晨四点钟。嗽一阵,又嗽一阵,再嗽一阵,拼着命补好了,身不由主倒下去。到最后,晴雯还是死在这个病根子上面。这个孔雀裘,叫它“杀人裘”倒蛮合适。

春秋战国时期有四大死士:豫让为了智伯刺杀赵襄子,专诸为了公子光刺杀吴王僚,要离为了吴王阖闾刺杀庆忌,聂政为了严仲子刺杀韩相侠累。而晴雯之于宝玉,也是粉红知己粉红士,粉红色的“士为知己者死。”

三 粉红双星耀戏台(1)

怡红院是个大戏台,宝玉身边的红粉二将出台率最高:一个是袭人,一个是晴雯。

宝玉不是圣人,也会生气,也会窝火。晴雯失手把扇子跌折,他随口唠叨两句:“蠢才,蠢才!将来怎么样?明日你自己当家立事,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

换了袭人,立马道歉:“爷,是我不小心。”换了麝月秋纹,可能一句也不说,拾了破扇下去就是,偏偏碰到晴雯这个刺儿头,事儿就闹大了。

她先就听不上“明日你自己当家立事”。当哪个家?立什么事?哦,你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