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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有闳宇崇楼,珠玉犬马,尊显胜于凡人。有闻其言,孰不腾笑?……今试履中国之大衢,当有见军人蹀躞而过市者,张口作军歌,痛斥印度波兰之奴性;……盖中国今日,亦颇思历举前有之耿光,特未能言,则姑曰左邻已奴,右邻且死,择亡国而较量之,冀自显其佳胜。(《摩罗诗力说》,作于1907年)文明古国虽已显露出历史性的衰败之相,但要国民自觉地认识到这一危机却极为困难。鲁迅批判了对历史光荣的一味陶醉和轻蔑较早沦为列强殖民地的同类国家的国民心态。在《阿q正传》中,这种精神心态清楚地体现在阿q身上:“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他虽然苦恼于自己头皮上的癞疮疤,但却因王胡又癞又胡而给予非常的藐视。

阿q本来近乎“完人”了,可偏有一点癞疮疤的烦恼。为此,他讳言“癞”以及一切近于“赖”的音,连“光”、“亮”、“灯”、“烛”都成了禁忌,对于触犯禁忌者,他如烈火般狂怒。阿q的这种怪癖,恐怕与明太祖朱元璋有点渊源关系。中国自古以来,在语言上素有禁忌:当触及天子及祖上的名字或相关的文字时,发音或者书写时须改音、改字或者减笔,这叫“避讳”。朱元璋登基之后,诛杀许多此前与他患难与共的宿将、功臣。他对禁忌极为敏感,冒犯者往往处以重罪,大兴文字狱。特别有名的是徐一夔案。徐在颂扬朱皇帝的上表文中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转引自黄溥《闲中古今录》),竟被处以极刑。朱元璋幼时家贫,入庙为僧,而后又曾投奔过红巾军,因而忌讳“光”、“生”(与“僧”同音)、“则”(与“贼”同音)字。鲁迅把朱元璋的这种行为视为其奴性的表现,把它叠印在阿q身上。后来,他这样谈到朱元璋:二十多年前,都说朱元璋(明太祖)是民族的革命者,其实是并不然的,他做了皇帝以后,称蒙古朝为“大元”,杀汉人比蒙古人还利害。奴才做了主人,是决不肯废去“老爷”的称呼的,他的摆架子,恐怕比他的主人还十足,还可笑。

《“人”与“鬼”的纠葛》 第三部分“鬼”的生态之一(2)

这正如上海的工人赚了几文钱,开起小小的工厂来,对付工人反而凶到绝顶一样。(《上海文艺之一瞥》,1931年)阿q不是当权者,然而他的想象力十分发达,在想象中青云直上,高踞权力者的宝座。可是归根结底并非朱元璋的阿q,禁忌一旦被犯,“口讷的他便骂,气力小的他便打”,“然而不知怎么一回事,总还是阿q吃亏的时候多”。于是,阿q采取了“怒目主义”。谁知道阿q采用怒目主义之后,未庄的闲人们便愈喜欢玩笑他。一见面,他们便假作吃惊的说:

“哙,亮起来了。”

阿q照例的发了怒,他怒目而视了。

“原来有保险灯在这里!”他们并不怕。

阿q没有法,只得另外想出报复的话来:

“你还不配……”这时候,又仿佛在他头上的是一种高尚的光荣的癞头疮,并非平常的癞头疮了……鲁迅在《随感录三十八》一文中,把许多中国人中都存在的“合群的爱国的自大”心理的言语表现分为五类:甲:“中国地大物博,开化最早;道德天下第一。”

乙:“外国物质文明虽高,中国精神文明更好。”

丙:“外国的东西,中国都已有过;某种科学,即某子所说的云云。”

丁:“外国也有叫化子,——(或云)也有草舍,

——娼妓,——臭虫。”

戊:“中国便是野蛮的好。”又云:“你说中国思想昏乱,那正是我民族所造成的事业的结晶。从祖先昏乱起,直要昏乱到子孙;从过去昏乱起,直要昏乱到未来。……(我们是四万万人,)你能把我们灭绝么?”鲁迅认为,这种“自尊”是同敢于以“独异”向庸众宣战的“个人的自大”迥异的庸众的自尊心。从甲到戊,都是以幻想、遁辞与善变掩饰自身的衰退,保持“自尊心”。《阿q正传》里被称为“精神胜利法”的思维方式正与此相通。尤其是戊“反以自己的丑恶骄人”,达到了这种“自大心理”的极致。鲁迅在《随感录三十五》(1918年)里又把“国粹”比作脸上的瘤、额头的疮,说那即使确是与众不同显得特别也不足以引为骄傲,还是将其割除的好。阿q因为癞头疮长在自己的头上就仿佛那是一种“高尚的光荣的”东西,这正与上述“国粹”心理相似。

《“人”与“鬼”的纠葛》 第三部分“鬼”的生态之一(3)

可是,正当阿q将要说出“癞头疮”一词时,他猛然意识到这是自己的禁忌,便将话咽了回去。尽管如此,闲人们还是撩惹他,终而至于打。阿q在形式上打败了,被人揪住黄辫子,在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闲人这才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阿q站了一刻,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于是也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阿q自尊心强,对大受村民尊敬的赵太爷、钱太爷在精神上也不表格外的崇奉,因为他想“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挨了赵太爷的嘴巴,他想“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儿子打老子”。清代的法律规定,殴打父母者斩首,致死者处以凌迟。赵太爷既然是儿子,“儿子打老子”,又是按律当死,这样想来,阿q渐渐地觉得自己了不起了。

阿q脑子里所构筑的阶梯,甚至伸展到异类。不仅向上自以为是“老子”可以自鸣得意,而且向下自充“畜生”也能获得“优越”感。村里的闲人们知道了阿q有“精神胜利法”这种“妙法”,在揪住他黄辫子开打之前就对他说:“阿q,这不是儿子打老子,是人打畜生。自己说:人打畜生!”阿q不争气地告饶说:“打虫豸,好不好?我是虫豸——还不放么?”但闲人们并不那么容易罢休,仍旧给他碰几个响头,然后才心满意足地离去。然而,阿q复原得快,一想到自己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便也心满意足地走了。“第一个”便足以自慰,“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

关于这种“精神胜利法”,鲁迅在后来的文章中这样写道:中国人的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在这路上,就证明着国民性的怯弱,懒惰,而又巧滑。(《论睁了眼看》,1925年)鲁迅以其富于机智的轻快笔调,描写了阿q在这“奇妙的逃路”上接连不断的颠簸。在这样一种阿q形象中,首先显现出“国民性”之“鬼”。

如果这样寻绎阿q的“妙法”,就不能不注意到在阿q的脑子里存在着结构性地支撑着其“妙法”的“阶梯”。前节已经征引过的《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及著者自叙传略》所说的“亡灵”(“鬼魂”),就是这一“阶梯”。鲁迅在《灯下漫笔》(1925年)中指出,中国人向来就未曾实现过“人”的价值,至今充其量也不过是“奴隶”,甚而下于奴隶的事情也颇为不少,中国的历史可以归结为“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与“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这两种时代的循环,他呼吁青年创造全新的第三种时代。在这篇杂文中,鲁迅淋漓尽致地论述了古代“圣贤”所制定的等级观念不仅支撑了两种时代循环的历史,而且至今仍支配着国民的意识。有贵贱,有大小,有上下。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别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一级一级的制驭着,不能动弹,也不想动弹了。因为倘一动弹,虽或有利,然而也有弊。我们且看古人的良法美意罢——

《“人”与“鬼”的纠葛》 第三部分“鬼”的生态之一(4)

“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左传》昭公七年)

但是“台”没有臣,不是太苦了么?无须担心的,有比他更卑的妻,更弱的子在。而且其子也很有希望,他日长大,升而为“台”,便又有更卑更弱的妻子,供他驱使了。如此连环,各得其所,有敢非议者,其罪名曰不安分!这种等级观念(名分观念),不仅在官僚制度中,而且在极为重视贵贱、尊卑、长幼、内外的父系制家族制度中,都成为社会意识的基本观念。这种意识深刻而广泛地浸淫于社会各个角落、各个阶层,人与人的关系由此被消解为上与下、主与奴的相对性与循环性,确立人的价值、即“人”、“真的人”的意志被吞噬、扼杀。因此,人们无法理解他人的痛苦,人间成为彼此隔膜的散沙。这是鲁迅对本民族的基本认识。

“他妈的”,这一阿q与地保口头禅一样使用的骂人话,被鲁迅称为“国骂”。据他考察,这话隐含着硬要做人家父亲乃至祖先的意思,实则是对由等级制度、宗族制度所支撑着的社会的“反抗”,但是“卑怯”的“反抗”。“中国人至今还有无数‘等’,还是依赖门第,还是倚仗祖宗。倘不改造,即永远有无声的或有声的‘国骂’。”(《论“他妈的!”》)

如前所引,等级观念的亡灵(“鬼魂”)还存在着,不仅存在而且还更加猖狂,连一个人的身上也分出等差,手把脚视为下等的异类。在赛神时的赌摊上,一堆洋钱才归他所有,就在昏头昏脑中不翼而飞,这时的阿q,无论是想被儿子拿去了,还是说自己是虫豸,总是提不起神来。正在想这一回他才终于失败了时,阿q马上就扬起右手用力打起自己的嘴巴来。于是,他觉得似乎打人的是自己,而挨打的是别的什么人,他睡着了。鲁迅所说“连一个人的身体也有了等差”,正是《阿q正传》第二章里这最后一个场面的作者的注释。

等级观念支配着不仅一个阿q而且是整个未庄的状况,在第一章“序”的插曲里就有鲜明的表现。赵太爷的儿子中了秀才的消息传到未庄时,阿q说这于他也很光彩,因为他与赵太爷原来是本家,并且他还比秀才长三辈。阿q的这番话颇让村里的人们肃然起敬。可是第二天此话是否当真就成了疑问,阿q被叫到赵太爷家里。太爷一见,满脸溅朱,喝道:

“阿q,你这浑小子!你说我是你的本家么?”

阿q不开口。

赵太爷愈看愈生气了,抢进几步说:“你敢胡说!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本家?你姓赵么?”

阿q不开口,想往后退了;赵太爷跳过去,给了他一个嘴巴。

“你怎么会姓赵!——你那里配姓赵!”

阿q并没有抗辩他确凿姓赵,只用手摸着左颊,和地保退出去了;……知道的人都说阿q太荒唐,自己去招打;他大约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的。然而阿q也决不认输,他心里想“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儿子打老子……”

《“人”与“鬼”的纠葛》 第三部分“鬼”的生态之一(5)

第三章《续优胜记略》,描写了常胜的阿q竟遭遇了两次屈辱事件,但屈辱过后终获大胜。那是有一年的春天,阿q在同他平日所轻视的王胡捉虱子竞争中输得恼羞成怒,“恃强凌弱”,结果一败涂地。这是他生平经历的第一件屈辱,“因为王胡以络腮胡子的缺点,向来只被他奚落,从没有奚落他,更不必说动手了”,“阿q无可适从的站着”。这件事情给阿q的冲击,正与甲午战败给中国带来的历史性的冲击相似。败给自古以来属于汉字文化圈、沐浴中国文明恩惠的东瀛小国,与鸦片战争中败给英国不同,给中国社会,尤其是给知识分子的冲击更为强烈。阿q败给王胡与此类似,这是作品自身的逻辑的归结,也是一种暗合。

接着阿q碰上了“假洋鬼子”。“假洋鬼子”是未庄与赵家一样有钱有势的钱家的少爷,也是秀才,后来留学日本,剪掉了辫子(他母亲说辫子是被坏人灌醉了剪去的),如今装了条假辫子。鲁迅自身也在留学日本时剪掉了辫子,归国之后在上海买了条假辫子,绍兴人反应尤其强烈,嘲笑他是“冒失鬼”、“假洋鬼子”。这一经历,在先前提及的小说《头发的故事》里有所反映,“假洋鬼子”倒在《阿q正传》里作为阿q的仇敌登场了。如果阿q=“阿鬼”说成立,那么,在后来的“鬼”与“假的洋鬼”的对立成为重要环节的这部作品中,这也可以说是恰好的配合。

碰上“假洋鬼子”时,正值阿q为败给“王胡”而生气,不知不觉地“秃儿。驴……”便出了口,结果挨了一顿手杖——阿q所说的“哭丧棒”。这是他生平第二件的屈辱。阿q之所以轻蔑“王胡”,是因为他是长了一部不像中国人的、令人看不上眼的络腮胡子的“毛虫”,即“异类”;阿q敌视“假洋鬼子”,也是因为他是装了假辫子的“异端”、“里通外国的人”。所以,败在他们手下,就给平日里迟钝的阿q以深深的屈辱感。

幸而凭借祖传的宝贝“忘却”之力,阿q从第二件屈辱的冲击中恢复过来。这时,对面走来了小尼姑。阿q便在平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