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不见天日。她有着美学家的一切特点:善于挑选并操纵所获得的各种印象;不是那种创造性格的大师;喜欢把形式强加给自己的著作;心中也没有什么伟大的动机。那么,她是怎样做到避开相应的圈套,而能依然屹立在清新的空气之中,屹立在我们听得见的马童的靴子声中,或是船只的相撞声中,或是大笨钟的钟声中(也就是这个活生生的世界里)的呢?她是依靠什么挺立在这个我们可以亲口品尝新出炉的面包,可以亲手触摸真正的大丽花的世界之上的呢?
她有幽默感,这一点是千真万确的,不过我们的回答还必须比这个老掉牙的秘方更加深刻些。我认为,她之所以能够超脱,是由于喜欢把写作当做游戏。手中拿着笔使她感到快乐,用笔书写到比较严肃的阶段时,另一种欢愉也会迸发出来。她有一篇题为“论生病”(onbeingill)的随笔便是例证。文章开头提出论题,说文学中的病症,几乎从来没有得到过适当的处理(德昆西[dequincey]和普鲁斯特属于例外),小说家们对待主题的态度,是仿佛把它当做一块望得穿灵魂的透明玻璃,而这与经验是恰恰相反的。要使这个论题成立,应该具有各种各样的前提,可是她很快便对继续探究产生了厌倦,放弃了论证的努力。她转而自娱自乐起来,写满六页之后,就变得纯粹为了好玩而写下去了。她用讽刺的笔调描述那些到病房来探视病号的人士,强调奥古斯塔斯•海尔(augustushare)奥古斯塔斯•海尔(1834~1903),英国贵族,作家。的《两条高贵的生命》(twonoblelives)乃病人最需要的书籍,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如果愿意,她也可以描写一下生病的情状——譬如在《出航》(thevoyageout)中就是这样——不过写《论生病》时,她高兴地把这一点给忘记了。这篇随笔无足轻重,并不是为了公开发表而创作的,但是它仍然清晰地表现了她的思维习惯。文学既是令她忙得不可开交的娱乐,也是她的学习内容。这使她乐于阅读,而且也令她免于陷入艺术之宫。如果你总是时不时地想干些蠢事,那就一定无法进入艺术之宫,因为在那里只会停滞不前。当然,丁尼生(alfredtennyson)丁尼生(1809~1892),英国诗人,重视诗的形式完美、音韵和谐、辞藻华丽,被封为桂冠诗人(1850),主要诗作有《夏洛特小姐》、《尤利西斯》、组诗《悼念》、《国王叙事诗》等,称号为lordtennyson。男爵并不这么认为。你们应该记得,他的药方是,当艺术之宫住满所有的人,当他们立刻整肃自己的举止时,宫殿自然便会被净化。很明显,弗吉尼亚•伍尔夫找到了一个更加简单、更加合理的对策。
当然,也存在危险——危险是无处不在的。她可能会变成一个所谓的女独白艺术家,把自己更为宽广的感受,浪费在淘气的行为之中,而且她确实给那些见过她本人的客人留下了这样的印象。有时,她几乎看不到自己笔下所描绘的半身像面部的胡须,当这半身像属于某个现代人的肖像之时,不论它是头戴大礼帽的绅士,还是站立于铁塔之上的青年,它便不可能保持原应具有的崇高性了。不过,在她的作品里,即便在她较为轻松的文章中,控制全局的意图却是无所不在的。以这种复杂的才能来说,她确实是个大师。虽然我们大部分人喜欢一会儿用严肃的态度进行写作,一会儿用娱乐的心情进行写作,但是几乎没有哪个作家能够像她那样同时操控这两种冲动,以致能让它们相互鞭策,实现良性互动。
《岁月与海浪》第二部分弗吉尼亚•伍尔夫/摩根•福斯特(2)
上面这些话,多多少少还只是导言。现在看来可以比较方便地对她真正创作过的作品进行一番回顾,并且略微谈谈她的成长道路了。早在1915年,她以《出航》——一本奇怪的、受到悲剧启发而写成的小说,叙述关于一群住在难以忍受的南美洲某家饭店里的英国游客的故事——开始了自己的文学生涯,她对真理和智慧的热情在这里已经可见一斑:对于前者,主要凭借无神论的形式;对于后者,则凭借音乐的形式。这本书让看过它的少数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它的续篇《夜与日》(nightandday)却令他们大失所望。它是关于经典现实主义的一次练习,并且不论是好是坏,都包含了过去两百年来英国小说的一切特点:对于人际关系的信念,对于幽默小插曲的依赖,对于地理概念的精确体认,对于社会现象细微差异的突出强调;当然,她在后来的《贝内特先生和布朗太太》(mrbennettandmrsbrown)里,又曾欢快地嘲弄上面所说的多数技巧。《夜与日》的风格已被规范化了,十分索然无味。不过与此同时,她还发表了两篇短篇小说——《邱园记事》和《墙上的斑点》(themarkonthewall)。这两篇小说既不枯燥也不落窠臼,它们是很可爱的小东西;她的风格尾随着她的步伐和语言而发展,皱褶之间粘着尘土和青草,在这里我们没有发现她早期作品中的精确性,反而感觉到了一些在英语中前所未有的、难以捕捉的东西。这两个短篇虽是可爱的小东西,但却似乎无法将我们引领到什么地方,有的只是一些细小的点和色彩斑斓的团块,它们是灵感启发下的屏息凝神,是信赖运气的悦耳的嗡嗡声或喘息声。就其自身而言,它们是完美绝伦的,不过那并没有带来什么发展,我们之中也没有人认为从那些花朵的花粉里会长出未来的参天大树。因此,1922年《雅各的房间》(jacobsroom)出现时,我们全都大为惊讶。在这部作品中,《邱园记事》的风格和敏感性都得到了保留,不过这些都被运用到人际关系和社会结构里去了。色彩的团块依旧飘移不定,可是其中却挺立着某位年轻人魁梧的身影,犹如一个密封的坛子般隔断了所有的飘移。原来不可能发生的事已经发生了;一种纯乎诗情画意的并且显然微不足道的方法,已被运用于小说创作之中了。对于新鲜手法所蕴藏的各种能量,她仍无法肯定。《雅各的房间》仍是一本不太稳定的小书,但是它却象征着她那伟大的开始,象征着对《夜与日》之错误开端的决然摒弃。它引领她将自己的天赋发挥到了极致,直至创作出《达洛卫夫人》(1925)、《到灯塔去》(tothelighthouse,1927)和《海浪》(1931)。这些成功的作品都充满了诗的特征,并为诗意所环绕。《达洛卫夫人》以伦敦的某个夏日作为故事结构的核心,由此发展出两种螺旋式交叠着的命运:一种是敏感而市侩的女主人的命运,另一种是神经质而身份卑微的精神病患者的命运;他们两人虽然从未有过接触,却被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同时又在我们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是一部温文尔雅的著作,其构思来源于作者的个人经历。在她的作品中,正如对待私人问题一样,对于疯狂这一主题,她总是表现得温文尔雅而且清醒睿智。她将这种特殊病症的狂热和极端加以削弱,使之仅仅限制在疾病的范畴里,并且剥夺了让它凭借胆怯或粗心而发展为邪恶的魔力;这是一种天分,为此我们必须感谢她。然而,《到灯塔去》的成功要伟大得多,部分原因在于它的主人公拉姆齐(ramsay)先生及其夫人,都是十分有趣的人物。他们深深地吸引住了读者,即使脱离了那个环境,我们还是会想起这两个人物,而且他们与全书的语境即诗的结构,是相当协调的。《到灯塔去》的故事在三重情节推动下展开,它被称为奏鸣曲式的小说,它的中心部分描绘时光的流逝,节奏舒缓,确实需要用有旋律的音乐来作比拟。当阅读这部作品的时候,我们感觉到了突然置身于两个世界的罕见的快乐,那种唯有艺术才能赋予的快乐:在一个世界里,那位小男孩一直想到灯塔上去,却总不能如愿,直到长成小伙子,感情发生了变化,他才得以到达灯塔;另一个是有着形式的世界,作者让无数观感滤过画家莉丽•布里斯科(lilybriscoe)的头脑,使这个世界得到了强调。接着是《海浪》的问世。在这部作品里,形式占据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它确实被突出了。作品以太阳和海水的律动为每个部分的序曲,在其间展开不受干扰的谈话,展开引号里的文字交流。这些交谈颇为奇怪,因为六个人物——伯纳德(bernard)、内维尔(neville)、路易斯(louis)、苏珊(susan)、珍妮(jinny)、罗达(rhoda),他们几乎没有彼此对话过,甚至可以将他们(像达洛卫夫人和塞普蒂默斯[septimus]一样)视做同一个人的不同方面。他们也不进行内心独白,然而却又彼此相关,而且都和从没与其说过一句话的珀西瓦尔(percival)关系密切。最后,作者通过即将成为小说家的伯纳德作出总结,完美地平衡了关于他们的布局,也淡化了那个形式。《海浪》是一个异乎寻常的成就,它是《邱园记事》和《雅各的房间》中已显示的无限可能性的广阔延伸。它站立在悬崖边颤抖不已:少写一笔——那么它将失去诗的品质;多添一笔——那么它将会越过边缘坠入深渊,成为乏味而附庸风雅的东西。《海浪》是她最伟大的作品,尽管我最喜爱的是《到灯塔去》。
随后问世的是《岁月》(theyears)。它是关于现实主义传统的另一次试验。小说通过纪实性的方式,记录了一个家族在某个时期的命运兴衰。如同《夜与日》一样,她抛弃了诗的意境,所以又一次失败了。但是在她去世后出版的小说《幕间》(betweentheacts,1941)中,她又回到了我们熟悉的手法上。这部作品的主题关乎一场乡村庆典,它展现了英国的整个历史,最后连读者自己也被吸引进去去续写那段历史;小说的结束语是“幕布被拉起了”。《幕间》的构思富有诗意,关于庆典的大部分正文都以诗句写成。她热爱自己的祖国——她的祖国就是“那个国家”,那个形成于深不可测的往昔之中的国家。她在精致的最后颂词里将我们带回到往昔,指引我们继续前行,并且以她诗歌式的朦胧,向我们揭示了某种比爱国主义的历史更为坚固的东西,某种更加值得人们为之献身的东西。
对于此类小说,滋养着它们而且也受到它们滋养的,便是其他作品的迅速成长。两卷《普通读者》显示了她广博的知识与深邃的文学才能的契合,举个例子,谁若认为她是个优雅的因循者,那么就让他去读读她对猎狐者杰克•米顿(jackmytton)发表的看法罢。作为批评家,她会讨论一切话题,即一切存放在过去之中的话题;面对同时代的东西,她有时会感到棘手。值得一读的还有那些既具幻想性又真实的传记。需要指出,《奥兰多》(orlando)是一部富有独创精神的著作,第一部分写得极好:它描绘的“大霜冻”已经为公众所接受,并已被视做英国文学中的一个“段落”(passage)——不论它可能是什么样的段落。在性的方面发生变化以后,我们的女作家似乎对自己的魅力失去了信心,并且因此而变得疲惫不堪了,所以这部传记是以合适的方式,而不是以富有才气的方式收尾的;就更大的程度而言,它一直是个奇想,我们可以发现她正开始对此心生倦意。不过,《爱犬富莱西》(flush:abiography)却大获成功,其效果与预先设想的完全一致,素材、方法、长度,被绝佳地协调在了一起。它是有关一条小狗的传记,却并不显得愚蠢无聊,而且通过狗眼中的地毯或沙发脚的高度,使我们得以窥见极其浪漫的各色人物,并使我们获得了一个观察他们的行为方式的崭新视角。关于罗杰•弗莱的传记——按理我们的话题不该从狗的身上直接转到斯拉德教授的头上,不过弗莱是不会介意的,狗儿们也无所谓——它显示出她的能力的一个新方面,即超越自身的才能。她沉迷于某个形式,但却从不将自己的个性强加于其中,也从不过度地挥霍她的盈余;对主题的尊重主宰着她,所以唯有在偶尔出现的情况之下——比如她描写弗莱画室的混乱状况之时,用绝妙的章法提到静物画道具和鸡蛋上面所标贴的“请勿接触”字样——唯有这种时候,她才允许想象自由发挥。传记常被视为“爱的努力”,《罗杰•弗莱传》确乎属于这一类别:一位艺术家怀着热爱去写另一位艺术家,以使后者能被人们铭记在心,并且可以受到公正的对待。
最后还有她的女权主义著作——《一间自己的房间》和《三个几尼》(threeguineas)——以及几篇短小的随笔等,其中一些作品非常重要。人们评判她时,会把她视为一个小说家。可是她的其余作品我们也必须记住,一部分原因在于它们所具有的价值,另一部分原因则在于(正如威廉•普洛梅尔\[williamplomer\]威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