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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域风流 佚名 4534 字 4个月前

那道金光,却是借着他手上无力的一瞬机会,突然窜飞而走,刹那间便消失在了夜色中!

“神兵利器,悉听我命,收!”张抗捏了一个法诀,紫郢剑在空中盘了一个圈子,落回了他的掌中。

鬼月老祖怔怔地看着张抗执剑而站,哑着嗓子道:“紫郢剑!紫郢剑!”能破他防身术的,也只有峨峨派的镇山神剑紫郢剑了!

他坐收渔翁之利,却不知张抗早就以紫郢剑削断了铁杆,趁他得意之间,从背后一剑将他刺伤,让宗九的元神趁机走脱!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正是这个道理!

“兔崽子,老道要拘你的元神,让你万劫不复!”虽然被张抗刺了一剑,但并没有刺中要害,而以鬼月老祖修练百多年的实力,这点伤势倒也难不了他!只是紫郢剑乃是天下有数的神剑,被它划破的伤口,除非以神药相敷,否则的话,根本就可能愈合!

他厉声嘶叫一下,本来还颇有几分道古仙风的脑袋居然变成了一个骷髅头!根本就没有眼珠的双眼直瞪着张抗,黑洞洞的两个窟窿闪动着两点微弱的火焰,如同地狱里的冥火一般!

卷二 第三章 疯马害人(上)

校鸡一词的由来子曰:“没有女朋友的男生都是相濡以沫的难兄难弟!”

——

这次活动莫言也跟着去了,其实商平之所以参加这次活动,很大原因是因为莫言想去,当时正是莫言疯狂骗女孩的时代。他认为这样的场合能有机会认识一些漂亮女生,更何况这三个院可是最出美女的院系了。作为色魔的他,怎么能错过这样的一个机会,可是他与这三个系毫无关系。于是就借商平的光也去了。但是那种场合哪有他显山露水的份儿,他只得像个傻冒一样,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看着美女们为别的男生喝彩。

回来以后,莫言气愤已极,他认为这三个系的女生是最浪、最骚、最烂的女生。发誓要无情的,无限的,无所的,狂骂着三个系的女生。于是他用自己在bbs上的一个网名叫做:大独裁者。用这个id在bbs上发表了这样的一篇文章,题目叫《这是那个系的女生?》

如果一个女生有十个男朋友,那么她一定是中文系的女生;

如果一个女生有和十个男人睡过觉,那么她一定是外语系的女生

如果一个女生为十个男人堕过胎,那么她一定是文艺系的女生

(注:文艺系的女生就是没文化,连避孕的知识都这么贫乏)

——

莫言显然最痛恨文艺系的女生,这仅仅只是说明了,他在文艺系女生面前碰的钉子最多。

如果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儿,总和外国人睡觉,那么她一定是外语系的女生

如果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儿,总和比她大二十岁的男人睡觉,那么她一定是文艺系的女生

如果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儿,和什么样的人都会睡觉,那么她一定是中文系的女生。

——

莫言以此来泄私愤,当时这篇文章在网上流行极广,影响极坏。很快就被版主给删掉了,甚至连大独裁者这个账号都被封掉了。不过这篇文章在网上得到了无数人的狂re,re他文章的人肯定都是一群吃不到葡萄喊葡萄酸的人。一时间此类文章风靡一时,共鸣无限。这些男生没有追女生的本事,却有骂女生的本事。他们追不到女生,非常郁闷,又不从自身找原因,反而怨恨女生。子曰:“没有女朋友的男生都是相濡以沫的难兄难弟!”——

由于莫言——也就是网上的大独裁者,给大家做了一个好的开端,那些无知的同学们以此为契机,开始了在bbs上狂骂女生的生涯。莫言这个王八蛋则立刻就停止了谩骂女生了,而是趁机继续他追猎女生的生涯。失恋王子就是和别人不一样,别人都骂女生,他恰好利用这个机会去追女生。直到很久以后莫言才意识到自己当年在bbs上骂女生这件事是多么幼稚,但是也很好笑。

不过当时,这三个系的女生也真是够争气的,很快就闹出了一些丑闻。一个中文系的女生堕胎;两个外语系的女生在校外酒吧里坐台卖淫,结果被警察抓获;还有一个文艺系的女生辍学,嫁给了一个五十几岁的老头子。

本来一个上千人的院系里,出几个这样的人是无所谓的,也在所难免。从概率的角度上说,是完全正常的。本来嘛!林子大了,什么鸟没有?

但是在这个谩骂女生的时代里,被人们在一篇文章里同时列举出来,又在网上被无数人狂re。倒显得这样的事似乎是非常普遍的了。不过大独裁者在网上发表的文章中指出:

——被揪出来的“校鸡”只是反革命分子中的一小撮。还有更多的烂货,需要人民来褫其华衮,示其本相。——我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

网上的大独裁者首次将这些女生称为“校鸡”。于是“校鸡”一词迅速在bbs上广泛流传了起来。作为网上唾骂女生的先驱和领航人,大独裁者这一次为那些从事卖淫活动的女大学生下了一个准确的定义。

一个适当的名字就像是一句精彩的广告词一样,它确实可以使得一种产品或是一个行业充满活力。据说后来很多嫖客都以玩“校鸡”为荣。

莫言本人也从来都没有想到自己对校园色情行业曾经做出了如此巨大的贡献。因为正是他的一个精确的定义,使得那些一直在阴影中生活着的校园中的卖淫女生,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字。就像是奴隶社会中的奴隶一样,有了名字往往就意味着有了自由,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名字,就意味着获得了新生。“校鸡”很快就成为了一个伟大的字眼,而且在社会上名声大震。

如果要是为妓女写一部史书的话,“大独裁者”一定会成为当代妓女史中占据着重要的历史地位。自从“校鸡”一词的出现,妓女这个行当逐渐向知识化和高品味化发展了。教育水平的提高使得妓女这个行业有了新的突破。由此我们看到的知识对一个人重要程度,一切都要以人为本。看来要想成为一个出色妓女,也得从娃娃抓起!

卷二 第三章 疯马害人(下)

将乾坤袋彻彻底底地搜了一通,发现只有一件白丝织成的长衫可以立刻武装了起来,而不会像其他的东西那么突兀——里面有柄长有两米的巨锤,若是张抗扛着它的话,恐怕马上就要被抓回牢房了!

虽然不知道这件长衫有什么作用——可恶的老头,这些天全都给他讲解天魔功的奥妙上了,鬼都知道要结成内丹的话,起码也要花上几十年的时间,这么早告诉他功法的玄奥又有什么用——但能被宗九收藏起来,必然是好东东,张抗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将这件衣衫穿了起来,把农家衣物给套在了外面,再将紫郢剑的剑鞘寻了出来,挂在了自己的腰间。虽然有些不伦不类,但在江湖中也应该不泛这种衣着朴素的剑客吧!

装束完毕之后,又搜了一下那匹马上的背囊,居然发现了三四个银锭,略一掂量,好像也有四五两重。张抗立刻眉开眼笑,除了马鞍之外,将那匹马上所有与官府有关的东西全部扯了下来。做完这一切之后,他这才施施然地牵马而出,向远离小镇的方向走去。

眼下人生地不熟的,先得买张地图再来,再混迹到“江湖”、“武林”中去。以陈雪儿如此的美貌,无论在哪里出现,都应该会引起哄动才是。

他屁股痛得厉害,根本就不敢坐在马背上。但光靠两条腿的话,效率还真是低下之极,走了半天,回过头看看,原先的那片森林却仍是没有从视野中消失。

无奈之下,他只好重新骑到了马背上。而那匹马似乎性子极野,刚才被张抗牵着不能快行,此时立刻欢嘶一声,迈出四蹄就跑。昨天张抗一心脱险,自然希望它跑得越快越好,但此刻才知道这种疯马真是危险,一路颠簸下来,臀部顿时伤上加伤,连某个重要部位也是受到了牵连!

这匹马虽然算不上什么名马,但跑起来倒真是如同拼命三郎,就是一个劲地疯跑,连张抗策缰相挽都是无用。他自己痛得厉害,也使不上什么大力来,堂堂大九天魔的传人,居然连匹疯马也摆不平,若是让宗九知道,恐怕非得亲自将他一掌给毙了,以维持自己的威名!

路上颇有些行人骑马而行,那匹疯马就见马就超,赶过对方之后,居然还回头对旁的马匹吐气示威!张抗心中乱骂之余,倒也不得不佩服这匹疯马倒还颇有傲气,只是并非名种,未免狂得有些不合道理了。

遥遥地看到两匹骏马正在前方驰行。对方的速度并不快,马背上的两人正在说话,模样儿甚是轻松。虽然张抗被颠了个七上八下,但仍是能够分得出,对方是一男一女,而且那女子的身材极好——他的眼睛毒得很,搜寻异性的能力超强!

“嘶”,那匹疯马连叫几声,脚下再度发力,七八个起落之后,已经赶上了对方。四蹄再迈,瞬间便超越了对方,冲出了几有三四丈的距离。

那匹疯马照例回头摆了个马脸出来,而张抗基于天性,也是回头向那女子看了一眼。这一人一马倒也主仆得宜,俱是一脸古怪的表情,这一齐齐回头,还真是有趣之极。

那女子身着火红的衣裙,不过十八九岁的年纪,头上挽着三丫髻,虽然马匹颠簸,看不清对方到底长得怎么样,但以轮廓而言,应该也算得上是一个美人。但她看到张抗与那他那匹坐骑都以那种挑衅似的目光看向自己时,不由地怒哼一声,喝道:“大胆狂徒,竟敢偷看本小姐,看我不将你的眼珠子挖了出来!”

她虚打马鞭,座下那匹骏马顿时如飞般窜出,向张抗追了过去。

纵使听不到她先前说的那句话,但光看她眼下这副气势汹汹的样子,就知道她绝对不会是前来向他这位异界客人表达爱慕之情的。虽然不怕打架,但同女人打的话,赢了也没有什么面子,输了的话,那就更没有面子了。况且他还背了一个官司在身上,当前主要的问题又是寻找陈雪儿,哪里有功夫与她蛮缠,忙回过头来,策动那匹疯马狂奔。

不过,那匹疯马本就容不得旁的马匹比它跑得快,哪还用张抗拿刀架在脖子上,早就狂奔起来。虽然它的脚程赶不上那少女座下的银鬃马,但以它疯狂的脾气,倒也能弥补其中的差距,那少女追上了三丈之后,便一直与张抗保持了两丈左右的距离。

她的马匹名贵,但同伴的马匹却只是平常良驹,本就跑不赢银鬃马,况且起步晚了很多,只见眼前两道轻烟荡起,张抗与那少女已经变成了一个小点。

如果有可能的话,真想将这匹疯马关进鳄鱼池里,让它被几百只鳄鱼追杀,尝尝痛苦的滋味。但见红衣少女追得正急,张抗只好一手勾着马脖子,以免掉落下来;另一只手则捂着可怜的臀部,嘴巴里乱七八糟地呼起痛来。

那少女见张抗居然对着她做出“摸屁股”的下流动作,当即气得花容变色,娇叱道:“狂徒,下马与我相斗,我非要将你的肋骨一根根拆出来!”

这女人的智商有限!有哪个正常人肯将肋骨让她一根根拆出来——至少张抗不会!

见张抗对她毫不理睬,那少女越发得恼怒,但对头就在两丈之外,可怎么也没有办法缩短这个距离。无奈之下,只好将火气出在底下的坐骑上:若不是这头畜牲无用,又岂会追不上对方!

可怜这匹银鬃马虽然不算罕见,但在市场上也要卖上一百两银子,足够普通人家一年花销,落在这少女的手里,真是不幸之至!

两人一个跑得不慢,一个追得甚紧,居然从早上一口气跑到了傍晚,早就将少女的同伴甩得连影子也看不到了。那少女却兀自不觉,好像打定主意非要将张抗拿下,狠狠地教训他一顿。

那匹疯马虽然疯,但毕竟还是凡马之躯,负了张抗走了起码有三百多里后,终于支撑不住,步子开始缓了下来。而那匹银鬃马也差不多到了极限,虽然前方的疯马速度大缓,但它也未能借机一举赶超对方。

“笨马,快点跑,就要超过它了!”红衣少女已经从原先的“擒下张抗、狠狠地教训一顿”,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