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着酒劲,我的腿肚子有点发抖。当然,主要还是因为恐惧。
想反胡总倒相对镇定一些,她说:你们想干什么?
那些人都不说话。
这时候,有一个人突然开口了,说:胡小姐,我们半夜三更专门在这里等你,肯定不是想请你吃夜宵的。
我这才看到那人很胖,原来是白天见过面的胖金刚。
胡总听到他说话也显得比较吃惊,说:原来是你?
胖金刚说:我,当然是我,难道我会变成另一个人?
胡总说:我听出来了,你就是早晨给我打电话的那个人。
他愣了一下,说:那又怎么样?现在你已经落在我的手里,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已经很难说了。
胡总说:你想让我彻底消失?
他说:我电话里跟你讲的很清楚,让你从今天起,不要再出现在惠东,如果出现,一定打断你的两条腿,现在既然你不听我的话,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胡总说:你真的要打断我的腿?
他说:那当然,我是靠拳头和砍刀吃饭的,如果我说的话都不算数,那我还以后怎么在社会上混?而且这么多的小弟都是跟着我混的,我总的像个老大的样吧?
胡总说:我都不认识你,跟你无冤无仇,你混你的饭吃,我做我的生意,大家互不相干,为什么你要找我的麻烦?
他说:你以为我吃饱了撑的吗?没事看上了你那两条美腿?不瞒你说,老子手边的美腿有的是,想玩都玩不过来,想煲汤吃,又没那胃口,主要是有人出了一笔钱,从我手里买下你那两条美腿,所以我也没办法,只能来提货了。
胡总说:哦,原来是有人买你干的,老大,你也知道我家里有钱,谁出钱从你手里买我的腿,我也心中有数,你把钱退给人家,我给你双倍的,好不好?
他说:胡小姐,你是个做生意的,肯定知道生意场上的规矩,既然收了人家的钱,就表示我已经答应帮人家办事,怎么能够再把钱退回去?如果一退,我的牌子就被砸掉了,以后谁还会来雇我呢?你想让我和这帮小弟全部去当乞丐?这样,我们一单归一单,今天我先把人家交给我的一单生意做了,下次你也可以交一单生意给我做,只要价钱出到我动心,我还是很愿意为你效劳的。
胡总说:我知道,你们是要我从惠东彻底消失,让银基鞋城彻底垮掉,从此以后,你们就完全放心了,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了。但是,你们这样做,未免也太狠了吧?总得讲点天理吧?
他说:我哪里会管这么多,我只是承诺不让你在惠东出现,如果出现了,就把你的腿打断,我只是打一份工而已,根本不懂你们的事情。
胡总说:那你讲句实在话,还有没有的商量?如果放我走,要什么条件?
他说:我们从你的车开出惠东,就守在这里了,整整守了七个钟头,才守到你,要是把你放走的话,那等于把一条鱼放回海里去了,你胡小姐也不是一般的角色,这次是因为粗心才落到我的手中,而指望你下一次再粗心,就不知要等到哪年哪月了,所以你想想,我会放弃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吗?
胡总说:你,难道就不能通融一下?
他说:我没空跟你多讲,你也别指望利用这种办法拖延时间,想等人来救你,有一件事提前给你打个招呼,你胡小姐是出名的美女,特别是那两条美腿,更让很多男人想入非非,包括我的这些小弟,他们也是非常喜欢,现在要把它们打断,的确有点可惜,所以刚才我已经答应了小弟们,动手之前先好好玩一玩,要摸就摸,要舔就舔,反正以后你也用不上它们了,应该不会有太大意见吧?
胡总气得浑身发抖,说:你们……真不要脸!
他说:恩,你说对了,我们是干什么的?能要脸吗?哈哈,小弟们,把她拉到那边小树林去,轮流把她干了,注意啊,没人最多两分钟,速战速决!
就有几个人扑了上去,抓住胡总的手,往路边拉。
胡总挣扎着说:放开!流氓,放开我!
其中一个人就用砍刀往她下巴下面一搁,刀口贴在她的咽喉处,她就不敢乱动了。
胖金刚说:动作快点!
一个身材瘦长的人一手抓住胡总的手臂,另一只手就迫不及待地朝她胸口摸去。胡总想躲避,但两边全是人,双手被抓住,喉咙口又被刀逼着,根本躲避不了,只得带着哭音喊道:放开啊!救命啊……
我站在一边,看着他们。可能是因为我的个子不高,或者我没说话,但我想主要还是因为只有我一个人,而他们有十多个人的缘故,动起手来我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所以他们基本就忽略了我的存在。
那么,我该怎么办呢?
我想到了逃跑。也许这是最好的选择。趁着他们把注意力都集中在胡总身上,突然撒开腿冲人缝里钻出去,跑到马路对面的菜地里去,很快就能把他们甩开。而且,他们的目标不在我身上,不一定会派太多的人追我。我的腿劲还可以,毕竟是干体力活的,我估计他们跑不过我。只要跑出去一段路,我就可以打电话报警。
是啊。如果我不跑,在现场也解决不了问题,打,又打不过他们,求饶,他们也不会理睬。说不定,他们收拾完胡总,觉得也不能轻易放过我,顺便把我的两条腿也打断了。一想到从此往后,我变成了一个残疾人,整天拄着两根拐杖,那是多么悲惨啊。
虽然胡总对我不错,让我从一个民工,变成了一个有身份的人,但是民工总也有口饭吃,只要干活时小心点,没有从脚手架上掉下来,或者被砖块石头砸到,也不一定会变成残疾人的。要是今天被他们把腿打断了,或者把我的眼睛打瞎了,那我还有什么?就算我还是当一个有身份的人,又有什么用?到时还想娶老婆吗?小英还会嫁给我吗?
看来,我赶紧得跑。跑了以后就报警,让警察赶来救胡总。如果警察赶不及,那也不能怪我,因为我已经尽到力了。
我的眼睛朝前后左右瞄了一下,寻找从哪个口子更容易出去。
这时候,我就看到五、六个人,推的推,拉的拉,在把胡总往路边转移。那个用刀子放在胡总咽喉处的人,继续逼着胡总,在一步一步往后退。
我还看到,那胖金刚站在一边,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而我也进一步想到,如果我以最快速度逃跑的话,能够顺利逃脱,至少需要五分钟左右,然后打电话报警,警察赶到这里,大概也得二十分钟。这段时间,胡总就在那帮如狼似虎的人手里,让他们随便乱来。会是一个什么结果呢?
傻瓜也能想到,会是一个什么结果。何况,我比傻瓜还是稍微聪明一点的。当然就更加明白,我跑掉后的将近半个小时,对于胡总,究竟意味着什么。于是我就感到有点于心不忍,觉得挺对不住胡总的。
但是,不跑又能怎样呢?
而且我还意识到,他们马上就要关注到我了。一旦他们关注到我,再想逃跑就没那么容易了。现在我已经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了。我暗暗说:胡总,你别怪我啊,我也是实在没有办法,只能先丢下你了,我不是只顾自己逃跑的,我是去找人来救你的啊……
然后,我就决定逃跑。
第二十八章:最后一招 文 / 周秋鹏
我是在开始逃跑的时候改变主意的。
我就像股市里的一匹黑马,正打算突然启动,拔腿狂奔,脑子里就想起一件事情,我还有一招没有使用。那就是前几天郭同和张厚专门教我训练的格斗技术——致命一击。
虽然我还没有打够到他们规定的100万遍,在速度和力量上面有限,但是到了这种紧急关头,如果不用来试一试招,还是有点可惜。反正我要逃跑了,临跑之际打上一拳也用不到太多时间。
我朝两边扫了一眼,寻找打击的目标。
按照郭同他们教我的理论,当你独自对付一群人的时候,最好是擒贼先擒王,重点打击这群人中的核心人物。假如一击而中,往往会起到神奇的效果。
那么,理论上我的攻击目标,应该是那个胖金刚。因为他是这些人的头目。
但是我发现打击胖金刚有难度,首先是他站的位置离开我相对远了一点,等我冲到拳头能够打到他的位置,肯定已经被他发现,他会及时作出反应。而且,这胖金刚长得非常壮实,体重至少180斤,皮肉厚深,我那一拳虽然有个吓人的名字,叫致命一击,但我毕竟是功夫还没练到家,别说一拳致他的命了,哪怕一拳上去,能够让他感到有点痛,就已经谢天谢地了。所以我想不能找他下手。
不打胖金刚,那打谁呢?
很快,我就看中了一个人。就是那个用砍到横在胡总的咽喉处,正一步一步倒着走的人。首先我觉得那个人长得比较瘦小,虽然张牙舞爪,动作比较夸张,手上还横着一把长长的砍刀,但还是让我联想到一只猴子,估计被我一拳上去,会当场倒地。而且他是突着屁股倒着走的,根本没有防备,离开我的距离也不远,并慢慢移到我的身边来了。
我就突然发力,对准那猴子脑门上打出一拳!
果然是致命一击,那猴子一声不吭,就倒下去了。而且倒下去的时候,握着刀把的手居然松开了,那把砍刀就往地上掉。我其它本领没有,但在半空中接货,却是受过专门训练的。就在那把砍刀落地之前,已经被我抢在我手中。
现场的人全部看呆了。那几个抓住胡总的人,不由自主都放开了手。那猴子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也不知道是死是活。我突然眼睛一红,一股杀气从脚底一直飙到头顶,一不做二不休,我握着砍刀,就朝着胖金刚冲了过去!
胖金刚也吓得不轻,傻傻地站在那里,见我冲过去,也没有什么反应。他大概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不知道应该做些什么。我其实也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也不知道应该做些什么……干脆,我就不用脑子了,眼睛一闭,朝着他脸上飞快地砍了一刀!
我这一刀砍得猛,虽然他的皮肉深厚,仍然被我锋利地砍了进去,因为我把砍刀收回来时,他已经满脸是血。我听到他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嚎叫,双手捂住脸倒了下去!
有人在喊:杀人啦!杀人啦!
在场的人一下子散了开来,朝着四处奔跑!
我一看,这帮乌合之众原来都怕死。
这时我也来不及多想,把刀一扔,过去一把抓住胡总,说:快上车!
胡总这才回过神来,被我拉着就往车边跑去。我们上了车,关上车门,胡总赶紧发动车子。
那些四散跑开的人,这时忽然都停了下来。他们看到我们也要跑,这才发现刚才逃跑是错误的,毕竟他们有十多个人,我们只有两个人。结果他们又回过头,朝着我们的车子包抄过来!
我不断催着胡总,说:快,快开车!
但是她的手抖得厉害,不光手抖,整个身子也在抖,等到她把车子发动起来,那帮人已经赶过来了。
我眼睁睁地看着,那些人越来越近,份份聚拢到了车子四周,还有的人扑上来开车门。
我说:快把车门锁住!
胡总连忙按了一个按钮。车门从里面锁住了。
外面的人使劲用手拍打车窗,不停喊着:开门!开门!
我们坐在车里面,一动也不敢动。
见我们不肯开车门,外面的人开始比划着手里的棍子和砍刀,还有的人从路边找来石块。我一看这阵势,知道他们要砸车了。
我说:往前冲!撞死他们!
胡总看看车前,至少挡着四、五个人。她狠狠踩着油门和刹车,车子发出猛烈的咆哮声。她只要一抬脚,车子就会飙出去。但是,她可能知道飙出去的后果。所以,她没有抬起那只踩住刹车的脚。
那些人用手、棍子、砍刀在玻璃上和车身上拍打着,车子在不停地抖动。
我说:顾不了那么多了,冲吧。
胡总还是摇摇头。
这时候,就有一个人举着石块,朝着车子前面的挡风玻璃砸了过来。哐地一声,玻璃碎了。接着有人拿着石块砸两边和后面的玻璃,只听到乒乒乓乓的一阵巨响,车上所有的玻璃全部被砸碎了。
我心中暗暗惊叹一声,宝马,胡总的宝马啊!
就有人拿着棍子和刀从窗口捅进来。
我一看情况不妙,也没有其它办法了,一把抓住胡总往座位下一压,然后包住自己的头往她身上一趴,就什么也不管了。
我的背上先是被棍子一阵捅,痛得我要喊娘,然后有刀捅上来,因为我的皮肉有割开的感觉。还有石块砸上来。我死死咬着牙,把胡总盖得严严实实。
我的眼睛开始发黑。背上的衣服已经烂了。那棍子,砍刀,石块,已经直接打到我的肉上。
外面那帮人已经打红了眼。他们下手越来越重。虽然我们在车里,他们只能从车窗里伸进来打,但是,我的背,还是顶不住了。
我趴在胡总身上。忽然意识到自己很快就要死了。
这是一件让我没有思想准备的事情。但是此时此刻,我已没有选择的余地。一切就是那么简单。我,阿商,一个民工,一不小心就捡到一个美女,然后,这个美女就让我成为一个有身份的人。结果,我就为了她死了。要是我继续做一个民工,就不会有今天这个结果。但我一想还是值。这些日子,我所经历过的,是我以前做梦也想不到的。虽然是那么短暂,就像黑暗的夜空,突然划过的一颗流星,转眼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但是,却给人留下一段灿烂美丽的记忆。所以我并不感到后悔。为了这个女人,把我这条烂命丢了。那就丢了吧。我好歹也是个男人啊。而胡总是个女人,我就必须保护她。就是死,也必须保护她到最后一口气。否则我还算个男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