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他拿起梅多斯的右手,猛力把手指往后一掰。他用的力不够,关节没断。
“比我想象的要费劲一些。”他说,“可能关节是被什么钝器敲断的。某种不至于损伤皮肤的钝器。”
十五分钟后萨凯拿着切片走进房间,这时解剖已经做完了,萨拉查正在用浸过蜡的粗麻线缝合梅多斯胸部的切口。缝好之后,他拿起挂在解剖台上方的水管,冲掉尸体上的脏物,把头发弄湿。萨凯用绳子把尸体的双腿捆了起来,再把两臂捆在躯干上,免得四肢在尸僵缓解时乱动。博斯注意到绳子正好扎在梅多斯胳臂的文身图案上,勒住了老鼠的脖子。
萨拉查伸出拇指和食指,合上了梅多斯的双眼。
“送到冷库里去吧。”他告诉萨凯。接着他又对博斯说:“来看看切片。我觉得这个刺痕有点古怪。伤口比海洛因注射器的针眼要大,位置又在胸口上,吸毒的人一般不会在这儿注射。刺痕显然是在死前造成的,也可能是几乎与死亡同时发生,因为只有少许出血。但是,伤口还没有结痂。照这么看,刺痕应该是在死前很短的时间内造成的,甚至是在死亡的同时。哈里,这说不定就是死因。”
萨拉查把切片拿到解剖室后面搁显微镜的台子跟前,抽出其中一个放在物镜架上。他弯下腰,把眼睛凑上去看。过了约摸半分钟时间,他才说:“有意思。”
接下来萨拉查简单看了看其它的切片。全部看完之后,他又把第一张切片摆了上去。
“好,简单来说是这样的。我在胸部刺痕的位置取了一块一英寸见方的组织,下刀时切进胸部的深度大约有一点五英寸。这一张是所取标本的垂直切片,上面显示出了伤口的走向。你能明白吧?”
博斯点点头。
“行。这就好比是把一个苹果切开,暴露出虫子钻洞的走向。切片上显示出了伤口的走向,还有对肌肉组织造成的直接压迫和损伤。你来看看。”
博斯弯下腰,把眼睛凑到了显微镜的目镜上。切片上能看到一条笔直的伤口,深约一英寸。伤口穿透皮肤进入肌肉组织,越往下越窄,很像是针尖造成的。伤后最深处附近的肌肉组织已经由正常的粉红色变成了深褐色。
“这种伤口说明什么呢?”他问道。
“这说明,”萨拉查说,“造成刺痕的物体由皮肤进入,穿过筋膜层——就是纤维状的脂肪层,然后直接扎进了胸大肌。你注意到了没有?穿刺点周围肌肉的颜色变深了。”
“对,注意到了。”
“哈里,这是因为周围的肌肉被烧焦了。”
哈里把眼睛转过来,看着萨拉查。他好像能从法医病理学家的口罩底下感觉出一丝笑意。
“烧焦了?”
“电击枪。”法医说道,“找能射出电极飞镖的那种。被电击枪射中时,电极飞镖会穿透皮肤,深入体内三至四厘米。不过在这个案子里,电极可能是有人用手按进他胸口,这样就能扎得更深。”
博斯想了一会儿。电击枪这种东西几乎是没办法追查的。这时,萨凯回到了解剖室,靠在门口的台子边上看着。萨拉查从器械车上拿起几只玻璃试管——三只装的是血样,另外两只装着黄色的液体。器械车上还有一个小不锈钢盘,里面放着一块棕色的东西。凭着在这间屋子里的经验,博斯认出那是肝脏。
“拉里,这些是毒理检查的标本。”萨拉查说。萨凯接过东西,又从屋子里消失了。
“你说的这是上刑。电刑。”博斯说。
“我只能说看起来像是这样。”萨拉查说,“电击不至于让他送命,因为损伤的区域太小。但让他招出秘密已经足够了。电流还是很有说服力的。有很多人这么干过。如果把电极插在他的胸口,那感觉就像是电流直接穿进了心脏,整个人都会瘫掉。不管别人想知道什么,他都会一五一十地说出来,然后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把足以致命的海洛因推进他的胳膊。”
“这些情况我们能不能证明?”
萨拉查低头看着地板上的瓷砖,用手指隔着口罩搔了搔嘴唇。博斯特别想抽烟。他在解剖室里已经呆了将近两个小时。
“证明这些推断?”萨拉查说,“从医学角度无法证明。毒理检查要一个星期才能出结果。我们姑且先假设检查结果是过量服用海洛因。但我们怎么能证明海洛因不是他自己注射的,而是别人强行注射给他的?从医学上我们没法证明这一点。不过,我们能证明在死亡同时或死前不久,死者的身体曾受到过电击,并造成了伤害。他被人用电刑折磨过。另外,死者左手食指的第一指节是在死后被折断的,原因无法查明。”
萨拉查又用手指挠了挠口罩,最后说:“我能在法庭上作证,说这是杀人案。综合所有的医学证据来看,死者是死于他人之手。但是,现在我们还没有确定死因。等毒理检查做完,咱们再一块商量一下。”
博斯在笔记本上大概记了一下萨拉查刚才说的话。他还得把这些话写到自己的案件报告里去。
“当然了,”萨拉查说,“要想排除合理的怀疑,对陪审团证明这是一起谋杀案,那就另当别论了。依我看,哈里,恐怕你得先找到那个手镯,看看为什么有人会为了它给梅多斯上刑,还把他给杀了。”
博斯合上笔记本,脱下身上的一次性外套。
西沉的太阳把天空染成了一片粉红桔黄,那色彩鲜亮得就像是冲浪者穿的游泳衣。博斯心想,这不过是美丽的假相。他开着车在好莱坞高速公路上向北走,朝家里驶去。这儿的落日常常会把天空变成这样。面对如此美景,你就会忘了这般鲜亮的色彩其实正是由污染烟尘造成的,忘了在每幅美丽的图景下可能都暗藏着丑恶的真相。
驾驶座一侧后视镜里映出的太阳就像是个铜球。博斯把车载收音机调到爵士音乐台,听到约翰·柯川1正在吹奏《灵魂之眼》。他旁边的座椅上放着一个文件夹,里面是布雷默给他弄的剪报。文件夹上压着六支装的亨利啤酒。博斯在巴勒姆出口下了高速,拐上伍德罗·威尔逊路,向环球影城上面的群山开去。他的家是一座木结构的悬臂屋,只有一间卧室,比贝弗利山上的那些车库大不了多少。房子凌空建在山边,底部有三根钢柱作为支撑。如果发生地震,博斯的房子可就有点吓人了——大自然只需“嘣嘣”几下就能把那几根柱子拔起来,然后整间房子就会像雪橇一样翻下山去。但是,危险换来的却是一片美景。博斯站在房子后面的门廊上向西北望去,能看到伯班克和格伦代尔。他的视线还能越过帕萨迪纳和阿塔迪纳,看到远方的隐隐青山。有时,他还会在山间看到冉冉升起的烟雾,看到烧枯枝时腾起的橙色火苗。到了晚上,山下高速公路的声音就会安静下来,夜空中有环球影城的探照灯扫来扫去。每次望着下面的山谷,博斯都能感到一种力量,那感觉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不过,他知道这种感觉是他买下房子、打算扎根于此的原因之一,也是最主要的原因。
这座房子是博斯八年前买下来的,那还是在洛杉矶地区房价开始疯涨之前。博斯付了五万美元首付款,其余的房款办了按揭,每月交一千四百美元。这点钱对博斯来说不算什么,因为他平时几乎没有什么花费,顶多就是买吃的、喝啤酒、听爵士乐。
博斯首付款的钱是这么来的:有个制片公司出了一笔钱,买下了他姓名的使用权——他们要拍一部电视系列剧,故事情节就是根据洛杉矶发生的一系列谋杀案(被害者全是美容院的店主)改编的。博斯和当时一起查案的搭档成了电视剧里的主人公,饰演他们的是两个二流电视演员。他的搭档拿了五万块钱和警局的养老金,搬到恩塞纳达1去了。博斯用自己那笔钱买下了这座房子。他当时都不知道这屋子能不能扛得住地震,不过住在这儿让他觉得自己就是洛城之王。
虽说博斯打定了主意坚决不搬,他现在的搭档、兼职房地产经纪人杰里·埃德加跟他说过,这座房子的价值已经涨到了当初购买时的三倍。他俩说话时只要一谈到房地产的话题(这是常有的事),埃德加就会劝博斯把房子卖掉,换套大一点的。埃德加是想揽一笔生意,而博斯只想呆在自己住惯了的地方。
博斯回到山顶小屋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站在屋后的门廊上先喝掉了一瓶啤酒,俯瞰着山下的一片灯光。等到坐上值班椅,把文件夹往腿上一放,他又喝开了第二瓶。博斯一整天都没吃饭,啤酒很快就上了头。他觉得浑身没劲,却又有点烦躁不安,身体发出了讯号:该吃点东西了。他起身进了厨房,胡乱弄了个火鸡三明治,又抓起一瓶啤酒,回到了值班椅旁。
吃完东西,他掸了掸掉下来的三明治碎屑,翻开了文件夹。《洛杉矶时报》对西部银行失窃案的报道一共有四篇,他按照发表时间的先后一篇篇往下看。第一篇只是一条短讯,登在城市专题的第三版上。看来是星期二案发当天才得到的消息。当时,洛杉矶警察局和联邦调查局还不太想和新闻界接触,也不愿意让公众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
有关部门调查银行被盗案
据有关部门称,在劳动节假日的周末,地处市中心的西部国家银行发生了盗窃案。失窃物品的数额尚未公开。
盗窃案的侦破工作目前由联邦调查局和洛杉矶市警察局负责。据联邦调查局特工约翰·鲁尔克称,西部国家银行(位于希尔街与第六大道)的经理在星期二早晨上班时发现银行寄存部的保险库被盗。
鲁尔克说,目前尚未对被窃物品进行估价。不过,据调查部门的消息,该行顾客寄存在保险库中的许多珠宝及珍贵物品被盗走,总价值超过一百万美元。
鲁尔克没有透露窃贼是如何进入保险库的,但他说银行的报警系统出现了问题。他拒绝提供更多的细节。
西部银行的发言人在星期二当天拒绝对盗窃案发表评论。有关部门说,目前尚未抓获罪犯,也没有发现嫌疑对象。
博斯把约翰·鲁尔克的名字记在了笔记本上,继续看《时报》的第二篇报道。这一篇就长多了,发表在第一条新闻见报后的第三天。通栏报道占据了城市专题头版的上半部版面。文章用了双行大字标题,还配了一张照片:一男一女两个人站在寄存部保险库里,看着地面上维修孔大小的一个洞口。他们身后是一堆寄存柜,而保险库后墙上的大部分寄存柜门都被撬开了。报道的作者是布雷默。
银行失窃案中至少有价值200万美元的物品被盗
窃贼利用假期周末挖地道进入保险库
这篇报道在第一条简讯的基础上作了扩展,加进了一些细节。窃贼是挖地道进入银行的。地道起自希尔街地底的一条雨水总管,长约一百五十码。报道说窃贼使用了爆炸装置,以炸开银行保险库的地面。据联邦调查局称,整个假期周末这些窃贼可能都呆在保险库里,用电钻一个个把寄存柜钻开。这条从雨水总管通往保险库的地道估计是在案发前七到八周的时候开挖的。
博斯记了一下,要问问fbi地道是怎么挖的。大部分银行的报警系统不仅能监测声音,也能感应到地下的震动,如果窃贼在挖地道时使用了重型挖掘工具,警报肯定是会响的。还有一件事也很奇怪:爆炸装置起爆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引发警报?
博斯又看了第三篇文章。这篇报道紧接着前一篇,发表在第二天。文章不是布雷默写的,但还登在城市专题的头版。这篇新闻专门报道了盗窃案中的失主。几十个顾客在银行门口排成了队,要看他们的寄存柜有没有被人撬开洗劫一空。联邦调查局人员陪同他们进了保险库,然后一一记下他们的陈述。博斯大致扫了一下文章,发现里面颠来倒去说的全是同一件事情:顾客们放在寄存柜里的东西丢了,有人愤怒,有人难过,还有人既愤怒又难过——他们把东西存在银行保险库里,就是因为觉得比放在家里安全。文章快到末尾的地方提到了哈里特·比彻姆。比彻姆从保险库里出来之后,记者对她进行了采访。她说自己一辈子攒下来的珍贵物品都丢了,这些宝贝是她和丈夫哈里一起环游世界的时候买的。报道上说,比彻姆拿着一条花边手绢,不停地擦着眼睛。
“他在法国给我买的戒指丢了,在墨西哥给我买的金镶玉手镯也丢了。”比彻姆说,“我不知道这些贼是什么人,他们把我的回忆都给偷走了。”
真是太夸张了。博斯心想,这最后一句说不定就是记者自己杜撰出来的。
文件夹里的第四篇报道发表于一个星期之后。是布雷默写的一篇短新闻,被挤到了城市专题末尾报道乱七八糟峡谷新闻的地方。布雷默报道说,西部银行失窃案的调查已经转由联邦调查局专门负责。洛杉矶警察局在调查前期提供了支援,但由于没有发现进一步的线索,案件现在由调查局这一个部门负责侦察。这篇报道中又转述了鲁尔克特工的话。他说,目前局内特工仍在全力调查此案,但未能取得进展,也没有发现嫌疑犯。他还说,保险库中被盗的物品仍然没有任何下落。
博斯合上了文件夹。这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