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几句话,然后就是一个龙飞凤舞、气派十足的签字。
没有想到,王博士真的是一位了不起的大人物!我立刻把这封信给周围几个同事看了,随即翻译成中文稿,送给了邵彦和顾老板。顾老板看完传真件,微微一笑,说了句:“这家伙可能还有点利用价值!”
王博士的天才,表现在他的高eq上。他能很容易地就能点燃你的情绪兴奋点,并为他所用。我们去汤加做免税岛计划的信心,被博士不断地哄抬着。
我开始做出国的准备,派人去图书馆,查找了有关南太平洋、有关汤加的大量资料,开始有了一点概念。
富人俱乐部的狼 十八(1)
林律师很快积极行动起来,马上去找法院经济庭的法官沟通案情。经济庭的庭长、副庭长和一个书记员,听完介绍以后讥笑他,说林律师在编故事吧?天方夜谭!怎么会有这种人?怎么会有这种事情?
林律师回来说:“法院不大相信这个事。”
我问:“那么法院受不受理,能不能立案?”
林律师说:“就看我们是不是正式送诉状了,要正式送了,他们才能相信。”
我说:“废话,既然下决心打官司了,哪有不送起诉状之理?”
林律师立刻起草诉状。
这130万美元虽然是我承包所得,但是钱还放在公司运作,是以公司名义支付给王博士的,所以还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起诉。我请邵彦盖了公司公章,签了字,准备送法院。
这时候,林律师提醒我:“要不要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因为这是一个涉外案子,王博士拿的是外国护照,一有风吹草动,随时可以溜走。如果他在大陆有财产,我们先冻结它,以免胜诉之后拿不到钱。”
我马上想到北京新红楼大酒店,这是我们所知道的王博士在大陆的唯一财产。讨论下来,大家觉得,如果能冻结新红楼大酒店,自然是个最好的办法。
林律师又提醒我:“如果要求诉前保全的话,除了诉讼费,你还得交一笔保全费。因为标的比较大,这笔保全费不会少的。”
我说:“没办法,那只有交了。”
晚上,我突然想起,申请诉前保全冻结新红楼大酒店,可能会牵涉到彼特,因为王博士买下新红楼股份,用的是美国金箭集团的名义,而彼特也是金箭集团的股东。这事必须跟彼特打招呼,人家那么仗义,咱们也得把人家当弟兄。我马上给在美国的彼特打电话商量,彼特决定发表一个声明。
很快,声明的传真来了:
致:上海法院
美国金箭集团(英文名,商业登记号)系王博士与彼特陈、sandy女士(彼特太太)、chien女士(海伦)共同申请成立,除支付登记费72美元外,无任何资金注入。王博士不是美国公民,他用美国金箭集团名义在中国北京新红楼大酒店的投资均系个人资金,即在中国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美国金箭集团资产只代表王博士个人,与我们无关。我们不愿介入王博士在中国的案件。
特此声明!
美国公民:彼特陈(英文签名)社会保险号
sandy女士(英文签名)社会保险号
1994年 12月26日
有了这份声明,彼特不会卷进我们与王博士的官司,我就放心了。
第二天,林律师去法院送诉状。我在办公室里等他的回音。快到中午的时候,林律师打电话来:“基本上没问题了,法院受理了。只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要诉前保全的话,最好找一家有实力的公司作担保。”
我不太懂:“为什么?”
他说:“因为,如果你保全错了,给对方造成了损失,比如说,你冻结他130万美金,但是后来,查下来不是那么回事,你冻结错了,给对方造成损失,那你就要赔人家损失。所以法院要求找一家有实力的公司作一个担保,能不能找你们的集团公司?”
我说:“当然可以。”
我马上打电话跟邵彦联系,请他向顾老板报告。过了一会,邵彦来我的办公室,悄悄说,让顾老板再考虑一下,不要催他。邵彦压低声音,带点神秘感地告诉我,因为跟王博士的合作,是向相当一级的机关报告过的。集团董事长是老领导,警惕性很高,处理问题非常周到。我们要与王博士这么一个有着复杂政治背景的国际人物合作打交道,不能不跟有关部门的领导打招呼。董事长对他们说,生意上的事我们处理,政治上的事你们把关,这点马虎不得。
现在要对王博士采取法律行动,顾老板当然需要通盘考虑,全面权衡一下。王博士在北京会不会有很深的根基?对他采取法律行动会不会影响到北京的一些幕后人物?这些幕后人物会不会对我们产生什么看法?介绍王博士进大陆来的海外神秘人物会不会感到不快?因此对我们的海外合作会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而且,我感到顾老板对王博士可能还抱有一点点的希望。因为,王博士这样的人,顾老板也是第一次遇到。王博士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究竟有没有很深的政治背景?有没有可能给我们带来一个天上落馅饼那样的什么商机,让我们能够一下子翻过身来?王博士还有利用价值吗?顾老板也没底。
顾老板没有让我多等,就让司机把盖了集团公章的那份诉前保全担保书,送过来了。我立刻让司机直接送到法院,林律师还在那里等着。
下班前,林律师来了,高兴地说,法院受理了,明天就可以开出诉前保全裁决书,冻结北京新红楼大酒店,股权不得转让,不得抵押,王博士的股金不得抽回,红利不得分配。执行庭那边也打了招呼,也是几个朋友,择日奔北京,先冻结了再说。
我们也很高兴,估计一冻结新红楼大酒店,王博士肯定会反过来跟我们打招呼,跟我们谈判,那时候就可以跟他谈庭外和解,你先把钱还来,然后我们就撤诉。大家都比较乐观,都觉得只要取得法院支持,这事就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
富人俱乐部的狼 十八(1)
林律师很快积极行动起来,马上去找法院经济庭的法官沟通案情。经济庭的庭长、副庭长和一个书记员,听完介绍以后讥笑他,说林律师在编故事吧?天方夜谭!怎么会有这种人?怎么会有这种事情?
林律师回来说:“法院不大相信这个事。”
我问:“那么法院受不受理,能不能立案?”
林律师说:“就看我们是不是正式送诉状了,要正式送了,他们才能相信。”
我说:“废话,既然下决心打官司了,哪有不送起诉状之理?”
林律师立刻起草诉状。
这130万美元虽然是我承包所得,但是钱还放在公司运作,是以公司名义支付给王博士的,所以还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起诉。我请邵彦盖了公司公章,签了字,准备送法院。
这时候,林律师提醒我:“要不要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因为这是一个涉外案子,王博士拿的是外国护照,一有风吹草动,随时可以溜走。如果他在大陆有财产,我们先冻结它,以免胜诉之后拿不到钱。”
我马上想到北京新红楼大酒店,这是我们所知道的王博士在大陆的唯一财产。讨论下来,大家觉得,如果能冻结新红楼大酒店,自然是个最好的办法。
林律师又提醒我:“如果要求诉前保全的话,除了诉讼费,你还得交一笔保全费。因为标的比较大,这笔保全费不会少的。”
我说:“没办法,那只有交了。”
晚上,我突然想起,申请诉前保全冻结新红楼大酒店,可能会牵涉到彼特,因为王博士买下新红楼股份,用的是美国金箭集团的名义,而彼特也是金箭集团的股东。这事必须跟彼特打招呼,人家那么仗义,咱们也得把人家当弟兄。我马上给在美国的彼特打电话商量,彼特决定发表一个声明。
很快,声明的传真来了:
致:上海法院
美国金箭集团(英文名,商业登记号)系王博士与彼特陈、sandy女士(彼特太太)、chien女士(海伦)共同申请成立,除支付登记费72美元外,无任何资金注入。王博士不是美国公民,他用美国金箭集团名义在中国北京新红楼大酒店的投资均系个人资金,即在中国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美国金箭集团资产只代表王博士个人,与我们无关。我们不愿介入王博士在中国的案件。
特此声明!
美国公民:彼特陈(英文签名)社会保险号
sandy女士(英文签名)社会保险号
1994年 12月26日
有了这份声明,彼特不会卷进我们与王博士的官司,我就放心了。
第二天,林律师去法院送诉状。我在办公室里等他的回音。快到中午的时候,林律师打电话来:“基本上没问题了,法院受理了。只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要诉前保全的话,最好找一家有实力的公司作担保。”
我不太懂:“为什么?”
他说:“因为,如果你保全错了,给对方造成了损失,比如说,你冻结他130万美金,但是后来,查下来不是那么回事,你冻结错了,给对方造成损失,那你就要赔人家损失。所以法院要求找一家有实力的公司作一个担保,能不能找你们的集团公司?”
我说:“当然可以。”
我马上打电话跟邵彦联系,请他向顾老板报告。过了一会,邵彦来我的办公室,悄悄说,让顾老板再考虑一下,不要催他。邵彦压低声音,带点神秘感地告诉我,因为跟王博士的合作,是向相当一级的机关报告过的。集团董事长是老领导,警惕性很高,处理问题非常周到。我们要与王博士这么一个有着复杂政治背景的国际人物合作打交道,不能不跟有关部门的领导打招呼。董事长对他们说,生意上的事我们处理,政治上的事你们把关,这点马虎不得。
现在要对王博士采取法律行动,顾老板当然需要通盘考虑,全面权衡一下。王博士在北京会不会有很深的根基?对他采取法律行动会不会影响到北京的一些幕后人物?这些幕后人物会不会对我们产生什么看法?介绍王博士进大陆来的海外神秘人物会不会感到不快?因此对我们的海外合作会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而且,我感到顾老板对王博士可能还抱有一点点的希望。因为,王博士这样的人,顾老板也是第一次遇到。王博士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究竟有没有很深的政治背景?有没有可能给我们带来一个天上落馅饼那样的什么商机,让我们能够一下子翻过身来?王博士还有利用价值吗?顾老板也没底。
顾老板没有让我多等,就让司机把盖了集团公章的那份诉前保全担保书,送过来了。我立刻让司机直接送到法院,林律师还在那里等着。
下班前,林律师来了,高兴地说,法院受理了,明天就可以开出诉前保全裁决书,冻结北京新红楼大酒店,股权不得转让,不得抵押,王博士的股金不得抽回,红利不得分配。执行庭那边也打了招呼,也是几个朋友,择日奔北京,先冻结了再说。
我们也很高兴,估计一冻结新红楼大酒店,王博士肯定会反过来跟我们打招呼,跟我们谈判,那时候就可以跟他谈庭外和解,你先把钱还来,然后我们就撤诉。大家都比较乐观,都觉得只要取得法院支持,这事就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
富人俱乐部的狼 六(2)
汤加,tonga,香港、台湾翻译为“东加”。是位于南太平洋西部的一个岛国,紧靠着国际日期变更线的西侧,可以说是我们这个地球的最东面,太阳每天最先从这里升起。
在当地的土语中,“汤加”为“圣地”或“神岛”之意。汤加国土非常之小,一共只有172个岛屿,共计747平方公里,仅仅略大于新加坡。人口也非常之少,一共不到10万人。汤加人属于波利尼西亚人种,大多信奉基督教,通用汤加语和英语。
汤加是个王国,已经有3000多年历史,历经了四个王朝的兴衰变迁。1970年6月4日独立,成为英联邦成员国。汤加社会至今仍存在严格的等级制度,分为王族、贵族、侍从、平民四个等级。国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通过33家贵族统治全国。
汤加人以肥为美闻名于世界。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汤加人欣赏的不仅仅是肥胖,而且推崇高大魁梧。因而,确切地说,汤加人是以肥硕为美。汤加男子平均身高180厘米,体重82公斤,女子平均身高160厘米,体重73公斤。
在我们这个地球上,汤加的确是一个很偏僻的地方。正因为偏僻,所以民风淳厚,经济落后。汤加基本上没有什么像样的工业,作为主要经济支柱的农业与渔业,也基本上处于小生产粗放水平。从资料上看,渔业资源还比较丰富,鱼场面积非常大,东面是汤加海沟,水深上万米。在研究汤加经济中,我们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汤加全国不到10万人,倒是有2万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