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国王的贵宾,柜台上小姐们都很高兴,马上就请你们免费升到头等舱。”虽然是小事,也足以让我们对王博士的外交能力赞叹不已。
上飞机前,王博士带着海伦去免税店,买了十几盒巧克力,十几条香烟,还有许多小礼品,一大堆,真的就像是回家探亲似的。他乐呵呵地说,回汤加了,总得打点打点吧。
我们一起登机。快到机舱口的时候,王博士停下脚步,突然变得很严肃的样子,说:“我们马上就要踏上汤加的国土了,有一件事,希望你们能够对我做出承诺。”
我们觉得莫名其妙:“什么事,这么严肃?”
他说:“咱们朋友归朋友,国家大事归国家大事。你们必须保证,进入汤加国土以后,不能从事任何以军事目的为目标的活动,不能做任何有损于汤加国家和人民的事情。”
我有点不当回事地说:“别开玩笑了,博士,我们肯定不会的。”
他说:“不行!你们应该重复一遍我的话,并且做出你们的保证。”
这时,顾老板也认真了,对我说:“你就代表我们重复一下保证。”
我严肃认真地复述了一遍王博士要求我们做出的承诺。
王博士这才恢复了轻松的笑脸:“好,让我们登机吧!”
汤加的飞机很有意思,航空公司只有一架半波音737。一架汤加全资,另一架与斐济合资。怎么合?飞机这半边是汤加的标记,那半边是斐济的标记。王博士说:“顾老板,你们索性就把汤加航空公司买了,也花不了多少钱。如果经营得好,这条航线肯定可以赚钱。你看,飞机满满的,而且没有竞争对手,斐济航空公司不会跟它竞争。斐济航空唯一的一个汤加航班,每个礼拜一次,从新西兰奥克兰飞汤加,再从汤加飞斐济。其他时间,都是汤加航空公司的航班。汤加航空公司连年亏损,如果有人愿意买,用一点小钱就可以完全控股。”
顾老板悄悄盘算了一下,王博士讲的小钱,也起码要几千万美金。真是见惯大钱的人!
一进汤加的飞机,感觉就不一样了。机舱中弥漫着特殊的蒿草味。乘客大多是汤加人,棕黑色,胖胖的,夏威夷波利尼西亚人种。空姐都是浓妆,男人穿裙子,着凉鞋,都直勾勾地望着我们这几个不速之客。
我们将要前往太平洋中心的一个很陌生的世界,心里不禁有点发颤……
汤加第一印象:地球的大农场……魁梧硕大的老国王接见我们……日本人排队等候晋见……坐警察巡逻艇考察原始生态状的eva岛……飞机降落汤加,已经是晚上。
从飞机上往下看,灯火稀落,总觉得不是到了一个首都,而是好像到了农村。一下飞机,扑面而来的是一股草腥味与海腥味混合的湿热空气。汤加机场是一个简易机场,航站楼也是简陋的平房,黑咕隆咚的,只亮着几盏小小的灯,好像实行灯火管制似的。
王博士没有吹牛,汤加果然是他的地盘。入境的时候,移民局的办事员,海关的办事员,都跟王博士热情地打招呼。王博士这个扔两条烟,那个扔两盒巧克力。在当地办事员的连声谢谢中,十分顺利地出了关。
一出关卡,是一个四面通风的帐篷式候机厅。一群汤加本地人,无所事事地坐在那儿闲扯聊天。男人都穿着深颜色的裙子,有的赤脚,有的穿凉鞋,一个个长得五大三粗的。王博士果然很熟悉。他走到聊天的人群中,跟一位长者握了握手,打了个招呼,然后就跟我们一起走了。
富人俱乐部的狼 十八(4)
吃饭的时候,林律师反过来做我的工作,让我不要再坚持,不冻结就不冻结吧,反正到时根据正常程序照样可以进行诉讼,不要再要求法院硬性地去执行冻结。我当然不同意了,这是我的权利,我怎么能放弃呢?
林律师说:“老兄,我以后还要在法院混,我还要有求于这些法官呢!今天,我跟这个副庭长闹翻了。原来大家还是朋友,为这事争来争去,争得他下不了台,把我赶出来了。现在想想有点后悔,后悔自己太冲动。只能请你帮帮忙了,你就退一步吧,看在兄弟的面上退一步吧?”
我说:“怎么个退法?”
他说:“能不能这样,咱们吃完饭,到这个副庭长的家里去一趟,当然我们不进他屋里,到他楼下,我给他打个电话,求他下来坐一坐,到附近喝杯茶,消消火气。你呢,作为当事人也出面跟他解释一下,然后再听听他的意见,这样让他平平火气,也等于让大家都有个台阶下。”
林律师反复跟我做工作。看他这个着急的样子,我也没办法了。虽然第一步出师不利,但是考虑到朋友今后还要这方土地上混饭吃,只能打了门牙咽进肚,勉强同意。
大概在晚上8点半的样子,我们到了那位法官家的楼下。林律师用阿谀讨好的声调给法官打了电话。讲了好一会,那位法官才同意下来。见了面,依然一脸严肃。
到附近的咖啡馆坐了下来。林律师又重新解释了一下。我也帮他开脱,因为我心急,给林律师的压力很大,所以林律师也火急火燎不冷静了,希望庭长能够谅解。
这个时候,副庭长也就说了他的难处。他说:“你们两边好像都是有点背景的,再说,是王博士欠你钱,不是美国金箭集团和新红楼大酒店欠你钱,所以我们就特别的慎重。本来考虑冻结住了就没问题了,现在对方反应比较强烈,就不宜强来。我们还是严格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发传票给他,然后开庭。”
我说:“你发传票给他的话,我估计他不会来应诉的。”
他说:“那也不一定。”
我说:“如果他不来应诉怎么办?”
他说:“不来应诉的话,我们的程序是这样的,必须进行公告,就在我们法院的告示栏里,一个月公告一次,公告三次,实际上就是三个月以后,他再不来,就可以缺席审判。如果是涉外案件,还必须在china daily(中国日报)上,刊登英文公告,一个月一次登三次,再等六个月,也就是总共九个月。这期间,如果他提出异议,我们就接受他的代表,按正常程序开庭,进行法庭调查,辩论,审判。如果他没来,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其他任何反应,那么,这个公告就算生效,就可以进入缺席审判这个非正常程序。审判后,还要在china daily上公告,六个月内无异议,就正式生效。一般就是这样的。”
三个月,六个月,再六个月,我一算,好家伙,至少得等一年半,一年半以后才能拿到判决,才能申请执行。在这当中会发生多少变化?王博士可以从容不迫地把他的股权转移走,到那时候怎么办?一点办法都没有!即使打赢了官司,也是废纸一张,没法执行,根本拿不到他的财产。到国外执行,要通过外交途径,那更麻烦。更何况,人家国家跟中国,是不是有互相协助执行判决的协议还不知道。
后来事实果真如此。我们是1994年底起诉的,直到1996年6月20日,才拿到民事判决书,整整一年半时间,王博士早就跑了。因为没有冻结到一分钱的财产,这130万美金加8年的利息,至今仍停留在判决书的纸面上。
若干年以后,我曾经请教过华东政法大学民法教研室的一位副主任。他听了我的介绍,研究了当年那份冻结裁决书,说,这个事,其实你可以反过来告法院,告他们没有履行法律职责,不执行冻结令,从而导致你的财产损失。但是,现在已经不行了,已经过了两年了,已经超过时效了。听了以后,我只能苦笑。
派去讨债的朋友,居然想投奔王博士……在布里斯班酒店式公寓大堂里守候王博士……斯蒂文偷王博士的日记给我看,第二天凌晨就突然死了……彼特提醒我,钱到你的账户才算到了……法院能对付得了王博士吗?
冻结新红楼大酒店的股权失败以后,只能自己追债了。
要追债,就必须去王博士的老巢布里斯班。我突然想起在澳大利亚有一个过去的朋友。他太太学的是中医,以技术移民的身份定居墨尔本。他跟太太去澳洲以后,因为没有正规的大学学历,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我想请他来试试,如果能追回这笔钱,证明他是一个有能力的人,我们可以赋以重任。如果追不回钱,反正所有费用都由我支付,不会影响他的收入。
我跟朋友通了电话,他表示非常有兴趣,愿意一试。我把王博士欠债的大概情况写了一个说明,并且写了个委托书,传真给他,请他去布里斯班,找到王博士商量还款的事。我跟他说定,所有的差旅费和相关开支都由我负责,劳务费按照一个月税后2200澳币计算,不足一个月时间算一个月。于是我这位朋友就从墨尔本飞往布里斯班,踏上了追债的路程。
富人俱乐部的狼 十八(4)
吃饭的时候,林律师反过来做我的工作,让我不要再坚持,不冻结就不冻结吧,反正到时根据正常程序照样可以进行诉讼,不要再要求法院硬性地去执行冻结。我当然不同意了,这是我的权利,我怎么能放弃呢?
林律师说:“老兄,我以后还要在法院混,我还要有求于这些法官呢!今天,我跟这个副庭长闹翻了。原来大家还是朋友,为这事争来争去,争得他下不了台,把我赶出来了。现在想想有点后悔,后悔自己太冲动。只能请你帮帮忙了,你就退一步吧,看在兄弟的面上退一步吧?”
我说:“怎么个退法?”
他说:“能不能这样,咱们吃完饭,到这个副庭长的家里去一趟,当然我们不进他屋里,到他楼下,我给他打个电话,求他下来坐一坐,到附近喝杯茶,消消火气。你呢,作为当事人也出面跟他解释一下,然后再听听他的意见,这样让他平平火气,也等于让大家都有个台阶下。”
林律师反复跟我做工作。看他这个着急的样子,我也没办法了。虽然第一步出师不利,但是考虑到朋友今后还要这方土地上混饭吃,只能打了门牙咽进肚,勉强同意。
大概在晚上8点半的样子,我们到了那位法官家的楼下。林律师用阿谀讨好的声调给法官打了电话。讲了好一会,那位法官才同意下来。见了面,依然一脸严肃。
到附近的咖啡馆坐了下来。林律师又重新解释了一下。我也帮他开脱,因为我心急,给林律师的压力很大,所以林律师也火急火燎不冷静了,希望庭长能够谅解。
这个时候,副庭长也就说了他的难处。他说:“你们两边好像都是有点背景的,再说,是王博士欠你钱,不是美国金箭集团和新红楼大酒店欠你钱,所以我们就特别的慎重。本来考虑冻结住了就没问题了,现在对方反应比较强烈,就不宜强来。我们还是严格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发传票给他,然后开庭。”
我说:“你发传票给他的话,我估计他不会来应诉的。”
他说:“那也不一定。”
我说:“如果他不来应诉怎么办?”
他说:“不来应诉的话,我们的程序是这样的,必须进行公告,就在我们法院的告示栏里,一个月公告一次,公告三次,实际上就是三个月以后,他再不来,就可以缺席审判。如果是涉外案件,还必须在china daily(中国日报)上,刊登英文公告,一个月一次登三次,再等六个月,也就是总共九个月。这期间,如果他提出异议,我们就接受他的代表,按正常程序开庭,进行法庭调查,辩论,审判。如果他没来,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其他任何反应,那么,这个公告就算生效,就可以进入缺席审判这个非正常程序。审判后,还要在china daily上公告,六个月内无异议,就正式生效。一般就是这样的。”
三个月,六个月,再六个月,我一算,好家伙,至少得等一年半,一年半以后才能拿到判决,才能申请执行。在这当中会发生多少变化?王博士可以从容不迫地把他的股权转移走,到那时候怎么办?一点办法都没有!即使打赢了官司,也是废纸一张,没法执行,根本拿不到他的财产。到国外执行,要通过外交途径,那更麻烦。更何况,人家国家跟中国,是不是有互相协助执行判决的协议还不知道。
后来事实果真如此。我们是1994年底起诉的,直到1996年6月20日,才拿到民事判决书,整整一年半时间,王博士早就跑了。因为没有冻结到一分钱的财产,这130万美金加8年的利息,至今仍停留在判决书的纸面上。
若干年以后,我曾经请教过华东政法大学民法教研室的一位副主任。他听了我的介绍,研究了当年那份冻结裁决书,说,这个事,其实你可以反过来告法院,告他们没有履行法律职责,不执行冻结令,从而导致你的财产损失。但是,现在已经不行了,已经过了两年了,已经超过时效了。听了以后,我只能苦笑。
派去讨债的朋友,居然想投奔王博士……在布里斯班酒店式公寓大堂里守候王博士……斯蒂文偷王博士的日记给我看,第二天凌晨就突然死了……彼特提醒我,钱到你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