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佃交粮」向前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这进一步的措施,就是颁发太平天国的新土地证——田凭。这是太平天国的一件大事,虽记载残缺,但仍可考见。考太平天国癸开十三年(清同治二年)冀天义程发给吴江县潘叙奎荡凭上说:
缘我天朝恢疆拓土十有馀年。所有各邑田亩,业经我忠王操劳瑞心,颂发田凭,尽美尽善。
案现存太平天国壬戌十二年忠王李秀成发给金匮县黄祠墓祭田凭和发给陈金荣田凭上,都印有「忠王李为发给田凭,以安恒业而利民生事」十七字。据发现的田凭,有江苏的,也有浙江的,有用李秀成名义颁发的,也有用他统下镇守地方的将领名义颁发的。这都说明这时颁发新土地证,是由忠王李秀成主持,为「安恒业而利民生」,向所辖苏、浙地区颁发
忠王李秀成发给陈金荣的田凭
说 明
原件高30.0厘米,宽27.5厘米,连史纸墨刷,在“忠王李为”上盖“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国eq \o(\s\up 12(□□□□□□□),忠殿户部尚书)李生香”长方朱印,在月日上盖“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国……”长方朱印,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藏。
的。这些文物,铭记了太平天国颁发新土地证的设施与目的。
关于这件大事的记载,所见有佚名庚申避难日记清咸丰十一年(即太平天国辛酉十一年)十二月初二日记,述江苏常熟太平天国政府向自耕农颁发田凭事说:
长毛又要耕种自田领凭,每亩米五升,折钱一百二十五文,着旅帅必要催领。
倦圃野老庚癸纪清同治元年(即太平天国壬戌十二年)三月记事,记江苏吴江、震泽两县监军钟志成召各乡卒长前来,宣布太平天国向佃农颁发田凭的政策,命回乡颁发事说:
伪监军提各乡卒长给田凭,每亩钱三百六十,领凭后,租田概作自产。农民窃喜,陆续完纳。
前者说明向自耕农颁发,后者说明向佃农颁发,这都明确地说明了这时向苏、浙地区颁发新土地证的对象,后者并说明其保护佃农土地所有权的目的。两者所记各有所偏,但正可以互相补充。在这里,应该作一些必要的说明。这次颁发田凭,是太平天国革命政府颁发的新土地证,是向苏、浙地区颁发的,而不是常熟、吴江、震泽几个县的措施。而向佃农颁发田凭,具有根本性的改革,更不是这个管理吴江、震泽两县民务,在其上有层层管辖,就在吴江、震泽还有佐将管辖的小小监军钟志成所得擅自施行而取信於民的。又在庚申十年夏,太平天国克复苏南后,规定地主必须遵照法令登记领凭,然后得收租。那种凭证,也叫做「田凭」,是专作为地主收租证明用的。佚名庚申避难日记说:「长毛告示,不领凭收租者,其田充公」。曾含章避难纪略说:「令业户领伪凭,曰田凭,诱以领凭之后得以收租」。龚又村自怡日记说:「伪示业户呈田数给凭,方准收租」。所以吴江大地主柳兆熏就把它叫为「租凭」〔一〕。柳兆薰记明那种「田凭」,吴江「给凭每亩十文」〔二〕,而作为太平天国的新土地证的田凭,吴江、震泽是「每亩钱三百六十」,收费相差到三十六倍。可知那种作为地主收租证明用的「田凭」,与这时从「着佃交粮」政策向前采取进一步措施而颁发的太平天国新土地证的田凭,名同而实异,两种性质是迥然不同的。
上引两种记载都没有说到对以前那些已经遵照法令认田登记、领凭收租的地主怎样办法。从太平天国的政策看,那些遵守法令的地主是可以领取新土地证的。不过,在当时革命形势下,一般情况佃农都不肯向地主交租,这才出现了「着佃交粮」政策。现在,又颁布了「领凭后,租田概作自产」的政策,这就鼓励了那些在地主依赖某种凭藉进行压迫下不得不交租的佃农也敢於抗不交租,而照章领田凭以取得土地所有权了。吴江县发田凭后三个多月,这个县芦墟胜溪有个拥有三、四千亩的大地主柳光薰,他曾遵照太平天国法令报田领凭,在枪船恶霸匪帮头子的保护下,於庚申十年十二月就收租,在辛酉十一年内收了一千三百馀石租,可是,到这时却不得不走去上海了〔一〕。这个大地主的出走,最主要的原因是由於保护他的枪船匪帮太平天国消灭,他怕群众清算,同时,也说明了从前那些向他交租的佃农领取田凭,得到所有权,有了法令的保护,不再向他交租了。
以前,地主不遵照法令认田登记,就采取「着佃交粮」政策,但仍保留地主对土地的所有权。现在,颁布新土地证田凭的政策是:凡佃农「领凭后,租田概作自产」,这就把地主所有权转移到佃农手中,以国家法令保护耕者有其田了。
必须指出:当时苏、浙地区的斗争是很激烈的,情况是十分复杂的,还存在着各种不同形式的保护地主收租的事实。所以「着佃交粮」和地主收租是并行的。但是,不但佃农不肯交租的地区和地主不敢收租的地区,以及逃亡地主的田地,都是行「着佃交粮」,就是反革命分子控制的地区,佃农只要有可能反抗,就是肯交租,例如长洲县是恶霸地主徐少蘧控制的地方,而地主收租,有「籽粒无着」者〔二〕,有「多半向隅空转」者〔三〕,也还是要「着佃交粮」。此外,太平天国对官僚的妖产,和庵、观、寺、院、公田、学田等田产,一律充公〔一〕,也都是行「着佃交粮」的。因此,从整个情况(不是一时一地,而是太平天国统治苏、浙全部期间和全部地区)总的来看,「着佃交粮」是普遍的,而地主得收租是局部的,并且是随着阶级斗争力量对比的变化而变化的。上引那个「中夜念业户二年无租,饿死不少」的做书塾教师的常熟地主龚又村,他记常熟「南乡粮租并收,其三乡但有粮局,业户几不聊生」〔二〕。常熟的情况,可以代表苏、浙的一般情况。当时广大佃农不肯交租,对既得权利不肯放弃。吴江同里镇人倦圃野老庚癸纪略记有太平天国失败后,到清同治三年十二月,吴江同里镇佃农还不肯交地主租,吴江县官亲自下乡两次把佃严刑追比的事〔一〕。此时上距吴江沦陷,地主阶级复辟,进行倒算已经一年半,首都天京的倾覆也过了半年,同里镇佃农尚且如此,在太平天国统治时更可知。这断不是同里镇一地的情况,只因为今天流传有记到这事的同里人记载,我们才知道吧了。那时江苏巡抚李鸿章攻陷苏南后,不得不照太平天国办法在吴县、长洲、元和、吴江、震泽、华亭、娄县、青浦、金山等县行着佃交粮至两年之久〔二〕。这件事说明了当时佃农在太平天国失败后抗租的情况,也说明了当太平天国统治苏、浙时,「着佃交粮」是普遍的,而地主得收租却是局部的这一事实。
太平天国颁布天朝田亩制度,因天京缺粮的紧急情况,不得不采用「昭旧交粮纳税」措施。它根据具体的情况,顺应农民愿望,先行着佃交粮政策,一反我国千馀年田赋制度的常规,变地主交粮为佃农交粮。其后,随着形势的发展,进一步颁发田凭,宣布凡佃农「领凭后,租田概作自产」,把土地所有权从地主转移到佃农手中,使行「着佃交粮」广大地区的佃农得到了自己所耕的田。太平天国并没有颁布耕者有其田政策,而在它所施行的土地政策的结果,事实上竟成为耕者有其田了。
戊
太平天国后期苏、浙地区有些保护地主事件是反革命分子干的
勾当
太平天国后期在苏、浙建立政权时,首先是由於采取招降政策〔一〕,混入大批敌人,有清朝的残兵败将(如李文炳、何信义),有地主团练头子(如徐少蘧、华翼纶),有恶霸匪帮(如费玉成、孙金彪),有地主绅士(如曹敬)等等。他们伪降太平天国,暗地潜通清朝。在太平天国内部,又有些不坚定的分子,受了苏、浙繁华的腐蚀,开始蜕化变质(如黄和锦、邓光明)。因此,苏、浙政权就与太平天国前期在安徽、江西建立的政策那样纯粹不同。
在这些反革命分子和蜕化分子盘踞的地方,就倚仗他们的势力来保护地主收租。龚又村自怡日记说:「闻金匮界照旧收租」,「长洲、相城一带,因徐少蘧之请,亦准收租」。金匮县荡口镇官僚大地主华翼纶的势力便是在金匮界。苏州永昌从监生加捐道衔的大地主徐少蘧的势力便是在长洲相城一带。苏州辖吴县、元和、长洲三县。吴县、元和并无收租局〔一〕,惟长洲有收租局,正是由於徐少蘧的缘故。至於龚又村所说常熟东西南北四乡,只有南乡粮局兼帮地主收租,必有倚仗才敢如此,混入太平天国阵营的地主绅士曹敬正是常熟南乡人〔二〕。陶煦贞丰里庚甲见闻录说周庄镇局「悉听费氏主持」。所说费氏,就是苏州元和县周庄镇恶霸枪船匪帮头子费玉成。这个恶霸匪帮头子,不但在周庄横行,还派枪船到附近地区去保护地主收租。吴县蓼村遁客虎窟纪略说:「枪船头目费玉,贼封镇天豫,占管太湖、石湖、茭荡,设保卫局於邵昂,江、震田在局收租」。案费玉,即费玉成,又名秀元或玉存。江、震,就是吴江和震泽。上面说的那个吴江大地主柳兆薰,就曾经得到费玉成和吴江盛泽镇枪船匪帮头子孙金彪的保护,他在枪船匪帮被太平天国消灭后一个月逃往上海,就是因为要逃避佃农的清算〔一〕。在一些资料中,如佚名平贼纪略记无锡、金匮「或顽佃抗租,诉贼押追」,浙江桐乡县符天福钟良相布告说:「住租房,种租田者,虽其产主他徙,总有归来之日,该租户仍将该还钱米缴还原主,不得抗欠〔一〕等等,都是反革命分子干的勾当〔二〕。
在这些反革命分子所干保护地主的勾当里面,徐少蘧最具典型。徐少蘧伪降太平天国后,取得忠殿前检点兼理民务的职位,旋受封为抚天侯,攫取了长洲县基层权力,全县军、师、旅帅乡官,都由他派授,设立七军总局归他掌握〔三〕。长洲县佐将也得听从他的摆布〔四〕。他在长洲县设局帮地主收租,是站在地主阶级的反革命立场,也是为的抽取成数以自肥〔五〕。近年在他的后人家发现太平天国壬戌十二年九月办理长洲军民事务珽天安黄酌定还租告示、委前中三军帅张等设局收租札两道文件〔一〕。酌定还租告示规定:「自完田凭者,每亩三斗三升;佃户代完者,每亩二斗五升。」。所谓「自完田凭者」,就是说地主自已交费领取田凭。所谓「佃户代完者」,就是说佃农代地主交纳田凭费。这道告示,发於太平天国在苏、浙地区发田凭后约半年,竟对太平天国公布「领凭后,租田概作自产」政策,视若无覩。而其所以酌定租额,是因见「佃户畏强欺弱,亦由乡官弹压不周」,使地主收租,「有五斗、二斗、籽粒无着者」,所以今年秋收,特定租额,命令乡官设局
,「照料弹压」,这样倒行逆施,真是明目张胆的了。长洲就是苏福省所在地,却纵容徐少蘧干这种反革命的勾当,看来似不可解,其实并不奇怪。因为,太平天国既采取招降政策,又不可能解除其武装,对投降的反革命分子就不能不根据不同的情况,作或多或少的容忍,或者可以说是让步。管辖苏、浙地区的忠王李秀成又是一个专讲策略的人物,他於庚申十年夏克复苏南和浙江嘉兴,见太湖枪船匪帮地利熟,船快人多,怕帮助清军为敌,就对他们采取封官拜爵的政策,对所干害民的勾当佯作不闻不问。到壬戌十二年五月,就以闪电的行动对苏、松、嘉、湖广大地区的枪船匪帮同日消灭掉。李秀成对大地主团练头子徐少蘧更是这样。他申请准许地主收租,就予允准。他暗通上海清军,就佯作不知。他於辛酉十一年冬太平军攻克杭州时,以为李秀成一时不能回苏州,就密约苏州反革命分子定於十二月初五夜(夏曆十二月十六夜)在苏州发动颠覆活动。李秀成得到情报,从杭州带军队星夜归来,先头部队於十二月初五日清晨赶到苏州,反革命不敢动。当时人们都以为李秀成一定大加镇压。但他见反革命势力大,对苏州的反革命分子调动,而对徐少蘧却完全不问,他的武装船只照常放行〔一〕。到壬戌十二年九月,李秀成即将回救天京,叫他来苏州要收拾他。他不敢来,向李秀成请病假。李秀成还用甜言蜜语笼络他〔二〕。李秀成回救天京后一个多月,他到常熟与叛徒骆国忠等密谋,入苏州谋纠内应,料不到李秀成突然从天京回来,就立即把他逮捕,到常熟叛变时,打垮他的团练,后来杀了他。李秀成对付这个反革命分子两年多来都是采取牢笼容忍的政策,正和消灭枪船匪帮同样的策略。可知在苏福省会所在地的长洲出现违反太平天国颁发田凭给佃农的政策,进行保护地主收租的事件并不是怪事,而正是这个反革命分子徐少蘧所干的勾当。
下面我们还举出几件反革命分子保护地主的事件说说:在江苏吴江县出现镇守将领冀天义程某〔一〕於吴江县颁发田凭给佃农后八个月,竟仗藉他的权力设立收租局企图破坏太平天国颁发田凭给佃农的政策。倦圃野老庚癸纪略在清同治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的记事里记其始末说:
二十七日,北观设收租息局。贼酋程令每亩收租息米三斗,伪董事十余人襄其事,三限已过,并无还者。十二月二十一日,忽有栋花塘农民百馀鬨入局,将襄理者十馀人擒去,殴打窘辱。至明年正月初一日,周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