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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在江湖 佚名 5026 字 4个月前

绝大多数抱着“先干了再说”的念头吧?甚至就连生死大事也要顺延的。

“娟娟……我一直拿你当小妹妹看……看待……”

“我却不……凌大哥……自我们洞庭一见……小妹就心有所属了……但自发现你和张不幸姑娘的事……小妹就立刻下了决定……”

“什……什么决定?”

“我不能执著……我和其他的女人不一样……我得不到的……绝不勉强……更不作和自己过不去的事。”

“娟娟,古人说:太匠能予人规矩……不能使人巧。这话是对我这种人说的……而不是你们这种独具慧眼……当机立断的人说的……来,我们干了这一杯……就分手吧!”

娟娟已离开他的怀抱,和他干了一杯,道:“凌大哥,你醉了,明天再走不迟。”

“放心,娟娟,我只是心情不佳,这点酒还撂不倒我。”

“凌大哥要去何处?”

“去找一样东西……”

“凌大哥,你愿意在分手前再抱我一次吗?”

凌鹤微愕一下,立刻把她抱起来,停了一会才放下来,娟娟道:“凌大哥,你真是个君子!”

凌鹤大笑道:“修真原是要心真,心真不怕嫦娥近,避色难以避色近,远女难以见女神,若要色心根挖尽,常见花容不动春……。”

说完,人已在院中了,而且那凄怆的尾音在空中回荡,娟娟目前还不能彻底体会个中的滋味。

她只是深信,这是一个光明磊落,而她又绝对配不上的男人。她却未想到,世上像她这么洒脱、干脆的女人不也很少见吗?

夜雨和落叶是秋的足音。

一个秋雨的夜晚,凌鹤来到另一个小镇上,这儿,距麦家堡已不足百里了。

为了避免招摇,他未住店,暂宿在一座被火烧毁的小道观中。

在此同时,江涵出现在小镇僻巷中唯一的民房门外,击门三下,跃墙而入,这小子的轻功了得,如果凌鹤在此看到,会大感惊奇。

“主人有何吩咐?”江涵在正屋门外躬身而问。

“是时候了!”

“主人,那东西不是还没有找到?”

“我已改变主意,如等他找到那东西,恐怕连我也制不住他了!”

“请问主人,点子落脚之处?”

“小道观内……。”

江涵应了一声,头掠出墙外,完全是个熟练杀手的作风,他的确为主人作了不少的事情,像麦家堡纵火人等,都作得干净俐落,那正是他操纵指挥的。

当然,这主儿也能投其所好,给他大量的黄白之手和女人,麦俐之投入他的怀抱,就是这主儿安排的。

唐魏征曾说:贵则观其所养,居则观其所好,穷则观其所不受,贱则观其所不为。贤与不肖分矣!

而这主儿仅仅用了这种验证人品的四种方式之一,就击中了小江的弱点。甚至这主儿对于是否继续用与不用,都能作到收放自如,只要动动脑筋和嘴皮子就成了。

现在,小江来到半毁的道观中,雨丝太细,微小的声音有如幽灵的叹息。他抹去头脸上的雨水,摸摸背上的长剑。

他知道点子是十分扎手的,但一般人总有轻估自己的弱点,高估自己优点的通病,即使是相当稳沉的人仍不能例外。

这工夫,在绵绵细雨中,隐隐有一道人箭自半坛的断垣中射向墙外,小江毫不考虑地跟了出去。

那人影在数百丈外的一株大树下停止,小江边奔边拔下了长剑。他不能确定自己能在多少招内撂倒对方,但最终必能完成任务,他深信不疑。

天黑加上大树枝叶茂密,直到附近才看出不是自己所找的点子,而且看身材好像是个女人,他沉声道:“你是什么人?”

“在你来说,现在我似乎还不是你所要杀的人。但是在我,你却是我必须立刻除掉的人。”

“假如你知道我是谁,你该知道自己是何等狂妄无知了!”

“我如果连你是谁都不知道,岂仅是无知,简直是愚蠢而低能。”

“你居然知道我是谁?”

“你不就是在麦家堡当马夫,奉命和麦家姑娘乱来的江涵吗?”

“奉命?”

女郎冷蔑地一笑,道:“如非女郎奉命,她就是不重名节,也轮不到你吧?”

“原来是你……你和主人有什么关连?”

“如说毫无关连,那是假话,如果说有什么了不起的关连,却又未必!”

“你是说你要杀我,而且是奉命的?”

“本该是奉命杀人的,但却不是杀你,只是我根本就不会去执行他的命令。”

“为什么?谁敢背叛主人?”

女郎笑笑,道:“江涵,自卫吧……”

江涵亮剑道:“你很像主人,我不敢放手和你力搏。”

“如果不力搏就生命不保呢??

“你大概是奉命杀我的了……”

女郎撤出了软剑,“霍霍霍”攻出三剑,江涵居然闪了开去。

但是,江涵的冷哂刚刚噙上嘴角,软剑剑锋如电,婉蜒抖向小江的咽喉。

唯一的感觉就是闪电,小江猛吸一口气,身子暴转,作了十个旋腾,软剑有如冰球崩炸,再次抖颤递到。

小江在这瞬间体会到这残酷的机会教育。

只不过小江有些绝活是主人亲自指点的,没有点真玩艺儿,无法顺利完成主人交辨的任务。可是这些绝活,小江从未在凌鹤面前炫露过。

现在这些绝活都施展出来了,那软剑好像长了眼睛,也有如生了七八个头的怪蛇,冷炎飞泻,俟机欲噬。

当然,小江还不至于二三十招就失去了抗拒力量。剑如龙卷狂飚 如瀑布、似匹链地排压而出。

“刈”地一声,一片衣襟飞起,血水激溅。小江的大腿上被剜下一块皮肉。

这小子有种,不吭不响,冷漠僵木,剑光闪烁,身影在七个方位上隐现四次。“哧”地一声,女郎袖口被挑破,只是未伤及肌肤。

女郎更会加稳沉,对于这种情况,真能视为“兵家常事”在极少空间作频繁的攻守,也许较适合于女性的体能。软剑上发出多种怪音,小江的注意力受到干扰。

他的脑中闪过一丝意念:这到底是要我来宰人?抑是制造一个由别人宰我的机会?”

可是任务并未完成,除决大将,是兵家大忌。他以为在主人身边,够资格称为大将了。

也许是和麦俐的事太过招摇,或者把麦俐带在身边,太贪婪、需索,犯了主人的忌讳?

总之,小江知道这件事颇有“鸟尽弓藏”的架式。

“哧——”这声音太微小了,但一道血线自小江的左耳下廷伸到颈的根部,血箭溅起三尺多高,小江怪叫了一声,挥出的剑像突然失去了力道而垂下。

人倒下就没有再动一下,雨丝在树上造成絮絮私语。

张不幸在小江衣眼上拭净了软剑,正要收剑离去,一个人影已到了树荫之下。

“凌大哥,是你?”

“别这么称呼……”音色是那么澳然阴冷。

“凌大哥,你怎么哩?”

“不怎么样,仅仅是佩服你的武技高强,杀人手法在行。”

“凌大哥,我知道他奉命去杀你,所以……”

“那真要谢谢你了,恐怕是奉命消灭这个利用完毕的小人物吧?”

“凌大哥,你误会了……”

“别这么称呼,姑娘可是姓妻子牙的姜?”

“是……是的。”

“但你明明知道我当时听措,当作了弓长张的张。”

“凌大哥……”

“别套近乎!我已不可能继续受你的诱惑,‘黑煞’妻子奇是你的生父对不?”

“是……是的……可是他已经……”

“不必再浪费口舌了,如果人不是个高手,我大可让你自主自灭。可惜你学得大多了……不过,你如果能够使我再次旧病复发,宰人的是你就不是我了!”

“你的误会太深了,凌鹤,事到如今,我反而不想向你解释了。你以为我是那主子的走狗,在为他执行任务?其实我现在的处境比你还危险……”

“话虽好听,但要别人相信才行。”

“告诉你,那主子希望你能找到那巨书,所以在找到巨书前不会杀你,而我……”

“你仍然以为我会信你的活?”

“你要杀我是不是?总不会连兵刃也不须亮出来吧?”

龙头鳞尾鞭长六尺五寸,远攻近取都很灵括,可作三节棍、枪、十三节鞭及流星使用。

软剑三尺多长,但它灵活、犀利而又诡谲。

他受过她的小惠,所以由她先出手。

软剑如矫捷的银蛇,鞭似出海入云的毒龙,他们不论施出一剑或挥出一鞭,如仔细分解开来,却又是那么多的不同过程组合起来的。

正因为鞭长七尺余可以及远,姜不幸干脆以细腻的身法和步法往上贴,就近迎敌,银丝流泻,舒卷弹缠。同是使软剑的人,势道却自不同。

龙头鳞尾鞭的劲力卷起地上的泥水和树上的落叶,如惊涛骇浪,一排排地压下,没有空隙,不能硬接,但银蛇却仍在乌云中缠绕狂闪不已。

“刷——”凌鹤的胸衣被挑破,皮肉翻起有如小孩的嘴唇。但未出三招,“啾”地一声,姜不幸微哼,这一鞭绝极也巧极,本是抽向她的面孔,但终是不忍而微偏,而在她的左边颊颈之间划了一道三寸多长的血槽。

两人各自疾退两步,纤纤玉手捂着创口,血自指缝中渗出。此刻,他是否仍有怜惜之意,也只有他自己知道。

“你为什么不杀我?刚才你有这机会和能力。”

“只是想给自己多一次历练的机会……”

“咱们再拼!”

“你需要止血,姓凌的不会乘人之危……”收起鞭转身欲去,另一道纤小身影疾射而来,失声道:“小姐,这是谁干的?谁能……”

“是这位凌大侠……”姜不幸转过身去,背向凌鹤,而他已掠出十丈以外了。

小翠嘶声道:“姓凌的……你是狼心狗肺……你恩将仇报……”

凌鹤已经去远了,小翠仔细一看,姑娘美眸中泪光流转,显然,事到如今,她差点被毁容,悲哀的情绪仍然超过怨恨。小翠暗暗一叹,道:“小姐,这是个浑球,他不配……”急忙取药为姜不幸止血……。

心情矛盾而凄苦的凌鹤,连身上的伤都懒得理会,只知道自己极不愿伤害姜不幸。可是他先被麦俐出卖,继而又被姜不幸戏弄,他咽不下这口气。

然而,他的气量毕竟还是了不起的。他的一念之仁,尽全力把伤害减到最低,现在想想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杀父仇人十之八九是“黑煞”,而姜不幸却又是“黑煞”的女儿,她已亲口承认了。

就这样奔出约二十里,忽然发觉一时走神,连方向都弄错了,本该往东北才是去麦家堡的路;现在正好是西南。

正要停身回头,突然心头一动:“我的行动可能已被‘黑煞’或他的得力部下所监视,我如果直接去麦家堡,就算找到了巨书,也有被强抢豪夺的危险,我该把他们的注意力引开……”

他继续往西南,而且直到天亮也没回头。

在一个小镇上吃了早点,住进客栈上床就睡。一口气睡到傍晚,吃了饭继续赶路,而且仍是奔向西南,落荒而走。

雨虽停了,云层却很低,四周峰恋叠翠,非但不是官道,就连小径也不明显。

他故意造成迷路的印象,在林深草长的荒野中悄悄地掉转了方向,由向西南而绕个大圈子向东,疾行一夜,再由东折往东北。

这一手也许很灵,因为他的确隐隐觉察到,有人盯着他,现在已经摆脱了。

两天后的深夜,他到达麦家堡。

看看断垣残壁,一片焦黑,他忽然感到怀疑了。

如果这把火是“黑煞”派人放的,是否暗示巨书不在这儿?

不过再深入一层想想,也许这正是造成“巨书”不在麦家才会纵火的错觉。

他以为这想法很有道理,况且当年三人之中,麦老大的可能性最大。

他对这儿太熟了,甚至甬路上哪儿生了一根草,哪个石头有凌有角,他都能指出来。

也看过自己住的小院,麦秀的起居处,以及麦家两子和麦俐的小院。触景伤憎,他都未耽多久。

他边走边想,所谓“巨书”,到底会“巨大”到什么程度?能放置在什么地方?

天阴未雨,到处黑黝黝的。尸体已运走或已掩埋,却仍有阴森森的感觉。

大约已是四更天了吧?边走边看边想。他注意过墙壁、大树干、巨梁或任何足以雕刻上字迹而不易被人看到,甚至根本不会有人想到的地方。

最后来到水树附近,就连水谢也都被侥光了。

一个人藏东西要别人来找,那比一个人出上联要人对下联还要难上千百倍,这么大的庄院,就算真的藏在这儿,又如何去找?

直到天快亮了,才离开麦家堡,他要以三个夜晚的时间,尽一切可能找找看。

他在十八里外的县城关外买了些食物,躲在山野中的草寮内打发时间。

但是,第二夜也白跑一趟,他还是耐心地思索,决定照预定计划找它三夜。

第四天,他在草寮中睡了一天,他是决定要离开了,他以为这种找法,等于大海捞针。

当他出了草寮,向麦家堡作最后一瞥时想:“我既然来了,又以为这儿的可能性最大,何不再找它一夜?”

于是他又去了麦家堡。

这次他伏在最高的地方俯瞰,这样自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