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细节,就是一定不要为了防盗把邮差包背在身前,否则你就不像是一个邮局送信的,而像是一个大公共上卖票的……
牛魔王
喜欢臭美的人其实都有点自虐倾向。比如说,明明一条好好的牛仔裤,为了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就要在膝盖或后臀扣出几个窟窿,我年少的时候也干过。不过现在要还是这么干绝对就落伍了,因为这些年都流行做旧的“古着”。
paul smith的仔裤打折的时候,我买了一条。回到家后仔细把玩,却发现整个仔裤上没有一个地方印着paul smith几个字。我当然不干了,咱买名牌不就是买那几个字吗,回去找店员,结果碰了一鼻子灰,人家教育我说这个是paul smith在日本的限量版,取名叫red ear(红耳,这叫什么名字,我一看到就会自然联想到红油猪耳来),本来是不在日本以外地区发售的,你现在花5折买到了,算是赚了……
人总是喜欢创造一些东西,然后去恨它,比如,说的还是这条“红耳”,明明知道自己现在根本穿不上,还是买回家了。早些年,我瘦得像块搓衣板,就偏偏希望能够在身体上找出一块有肉的部位来。现在呢,浑身是肉,穿上这条“红耳”,就跟一根腊肠似的,所以说,人总体来说是一种犯贱的动物??这么喜欢这条仔裤,实在是因为它就是这些年最流行的“古着”。要追述古着这个风潮,应该是源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当时nirvana乐队的kurt cobain引发了一股grunge风潮 ,当时市场上反应最快的品牌就是levi's和ralph lauren,前者推出了复刻的501xxx型号,后者造出了古着味道的rrl,但是当时它们都是价高限量的好货色,所以普通大众还是无法消受。
直到1997年、1998年,日本天王巨星木村拓哉穿着劲靓的501古?仔裤到处招摇,令这股古着风潮开始越刮越猛。于是从日本开始,日版的levi's出现做旧,在2000年推出了lvc的复刻“牛魔王”。当时,这款牛魔王便卖出了天价,传说发售当日还出现了争抢的流血事件。但这毕竟是小道消息,就跟信神一样,信则有,不信则无。不过神话故事里的“牛魔王”纵然长得寒碜,也确实是个神……
levi's 1966
说到了关于“牛魔王”的神话故事,很多看官都觉得说得太少,很不解渴。后来闲着没事儿我又挖地三尺搜索到了关于 levi's 牛魔王更离奇的神话,要不怎么有人夸咱是“神奇侦察机”呢。
话说很多人都喜欢 levi's的古?牛仔裤,但大多数人都不知道 levi's的古?裤数1966年出品的最好。但是为什么呢?这个传说是有迹可?的,话说1966年正是棉花被开发成为最主流的材料用在衣物上,(从这点看美国人的进化速度还真的比我们慢很多),所以那时候广大的美国农民兄弟都热火朝天地开展农业技术竞赛,竞相栽种棉花。而1966年前后,全球的气候又都极好,令棉花可以茁壮成长,所以这一时段的棉制品被认为最好(不看前因后果,这个段子怎么看都像是从法国红酒那边平移过来的)。棉花好、产量足,工人兄弟们就开始探讨怎样制造更好的棉制品,levi's的伙计们就是其中杰出的代表。当时levi's把生产出的仔裤进行评估,分为s、a、b等级数,编写于纸牌之上。s级只限于美国本土发售,a、b则流出外销,而这都是在1966年前后几年的事儿。
后来,在1971年的levi's的标牌设计?过革新,?来的big e的红旗标改成了细身的小e,所以作为转折的1966年就更值得纪念。再后来那些喜欢levi's古?裤的fans们发现了这个秘密,就越传越邪乎,把1966年的levi's评为极上之品。
到了今天,虽然1966年前后的棉料无法代替,但是细节上也是可以复制的,比如说纸牌上的501号码上印有较小的501xxx的字样,后面的口袋没有了隐藏式窝钉等等,这就是现在复刻“牛魔王”的来历。
昨晚,我好事地上ebay找了一下1966年的魔裤,还别说,还找到了有人卖,不过叫价超过5万。我觉得?要真的好这口儿,其实完全可以找个办法把它简单化,就是我这边给他发个暗号:s、s、s??然后他就可以在那边回应个暗号:m、m、m……
生命中不能承受的牛仔之贵
一夜之间,牛仔裤的生产商们都造反了。在东方广场,一条calvin klein的直筒水洗要1400元人民币;一条做旧版的diesel将近2000元;还有那什么都生产却样样都不是最好的paul smith,一条布满补丁的设计师仔裤,过季5折之后卖到1200,却被我当拣到宝一般迅速入货了。嗯,简直就是助纣为虐,十八般兵器别的你不练,偏偏喜欢练“贱”……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牛仔裤开始贵得离谱的。1997年,还记得在东四的走私货小店里,见到第一条传说中的levi's501,讨价还价许久,700块买到手,穿上身,无数次偷偷地在厕所小便之后摆弄那不同一般仔裤?链的五粒?纽扣。这条神“牛”一直被我穿了五年,直到左腿的右边右腿的左边被磨破了为止。在我的印象里,牛仔裤始终就是耐穿耐用实惠的代名词,什么时候,它也开始无法无天起来了呢?
凡事都得有个开始吧,找了许久,才发现这个把牛仔引向奢华不归路的同学是有着“奥地利剪刀手”之称的helmut lang。这个长相酷似中国导演张元的蓬头,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率先带来了超过200美元的牛仔裤,而且也是这厮率先玩起了做旧、水洗、低腰等等概念。不过这也不能完全怪他,?本他也是视金钱如粪土的时装界艺术青年,在自己的“梁山”上优哉游哉地做着山大王,无奈终究抵御不了顶级奢侈品集团prada的一纸招安文书的诱惑,下了山,跟着他们一起练起“吸金大法”。但是,说实话我还是要感谢helmut lang的,他令人称道的低腰概念,成全了无数如我一样大肚腩(低腰最早是因为胖男人的肚腩大,所以只能放低腰可以让他们能束上裤子)。据说,helmut lang这个品牌最赚钱的时候,一半收入来自牛仔裤在全球七百多家店铺的销售,可是后来prada取消了制造helmut lang牛仔裤的那家公司的商标使用权,将全力铺在了做高档包包、鞋子和开设弹眼落睛的旗舰店上,走那些奢侈品牌的传统路线,结果导致helmut lang销售业绩大跌的,进一步导致后来和helmut lang的分道扬镳。可怜的helmut lang没有得到善终,近年的时尚界已?少见他的身影,令人扼腕不已。
不过,为什么牛仔裤贵到如此程度还是有那么多人趋之若鹜呢?想想?因也简单,那些大学生们之所以可以不惜血本地把rock & republic、citizen for humanity、diesel、dsquared 这些极品贵牛搬回家,就是因为它们的利用率高,算下来牛仔裤每穿一次的成本总是要比西装、礼服之类的低很多,这就是那些牛仔裤厂商屡屡下得了黑手的?因。
就算卖到天价,大不了可以穿上十年,而且牛仔这个东西就像老男人,越老越有味道,甚至有民间传说:牛仔裤天天穿,连穿六到八个月,会有一种奇怪的好闻的香气。对于这个偏方,我心悠然向往之,倒真的想要以身试法一下,然后把这条真人磨合的香裤子到ebay上去拍个千元高价。只是不知道到了这条“神牛”变成一条散发着你的体味,宛如你第二层皮肤的时候,你还舍得卖吗?
雪柄、卫衣和冷衫
有两个词,看了很长时间的港台时装杂志,始终不理解他们的含义——雪柄、冷衫。查过字典,中文和英文的,都是查无此字。后来看了图文本的黄伟文专栏集,才算摸着点门。
?来,所谓的“雪柄”其实是从日文借来的,中文你就可以直接称它为雪花图案。按图索骥去追寻它英文的解释,估计应该是snow flakes,也就是我们小时候穿的毛衣上最常见的那种织花图案。不过被叫成“雪柄”倒是十分地传神,这种图案还真是应该有个活泼可爱的名字才好。似乎在我们的记忆里,五岁以前,很多人都会有那么一件小小红色的雪柄毛衣,那个红是国营商店特有的红,非常化学,几近廉价。但那时候的小朋友都喜欢在冬天穿上这么一件,一般都还是连着帽子的。在它外面穿“棉猴”,抑或是兔毛大衣,就神气活现极了。到今天已?不知道那件“雪柄”的去向,就算是现在有本事·出来,也只能当帽子戴了……
再说到“冷衫”,冷衫没有雪柄那么不好理解。无赖一点地解释,就可以说是天冷的时候穿的衣服。不过说到冷衫就要引入一个新的陌生词汇——卫衣。因为英文的sweater的说法,所以很多人把套头的运动长袖衫(绒质的)叫做卫衣。一般叫做卫衣的都是较厚的长袖运动或休闲衫,从头上套的那种,袖子口有松紧带,一般会有一些嘻哈的文字,肚子位置多有两个浅斜袋子,通常较宽松,有连衣帽则是其主要特征。与卫衣配套的,则是那种绒绒的,运动裤被叫做卫裤。 这样解释下来,很显然“冷衫”是母概念, “卫衣”则是其中的子概念。
于是有人便说,在冰冷的12月,是最适合穿一件雪柄图案的卫衣式冷衫的。“只要是能穿这样一件衣服过圣诞,那么就是再合景不过的了。这种实实惠惠的暖,即便不是手织的,哪怕是机织的,也是一份心意了。”穿也就穿了,而且这件雪柄图案卫衣式冷衫一定要留在boxing day(12月26号)来穿,虽然本来在平安夜或者圣诞节穿可能更应节,但25、26号那两日是要争奇斗艳的,于是留到26号才出场,正好化掉圣诞派对的暴戾为拆礼物的祥和……
衣服穿到这份儿上,未免就有些做作。都是成年人了,?没见识过几次刺刀见红的浪漫场面,本来还有点诗情?意,但一直这样念念碎的,也就变成事儿逼了……
有“皮”气
很多闲来无事的时候,我会在msn上和很多人交流对某一件商品的看法。这种交流方式的好处极多,就像是无需成本的鉴赏会,清谈之中就把“买,还是不买;该买,不该买”这么严肃的问题解决了。
以下就是我们的一段会议实录——
周周:您看这个ax的包包咋样?
庄大人:不咋样。
周周:怎么会呢?这个包带可是皮的。
庄大人:皮的又咋样?
周周:我发现我一见有皮的就兴奋,尤其是皮配件。
庄大人:那太好了。
周周:咋的?
庄大人:等我把我那个lv的包剪了,做成各种皮配卖给您。
周周:那我要求,给我改个皮拖鞋。
庄大人:我看行??
上面的那些感受绝对都是真实的,对于皮料,对于皮具我有着说不出的感情和好感。有很长一段时间,对于皮鞋,尤其是高帮皮鞋,我是无限地依恋。高中的时候,穿一条军裤,穿一双军用皮鞋(也叫军勾),无论冬夏都是我们那个年代最酷的装束。那时候还没有什么dr. martens,说句肉麻的话,当时的皮靴就像我妈,其实爱,但大庭广众也总不好意思认,尤其是后来的三五年,身边的好鞋子越来越多,于是也便没时间抽出空去陪陪“老妈”,说来实在是惭愧。最后悔是几年前一次穿着黄色的cat高帮皮鞋去上班,有人跟我说“你这鞋穿得也太土了”,第二天我便乖乖地换鞋,而没有撑起腰回敬一句:“我就喜欢这样穿呀!”
为别人一句话,对自己曾?信仰的事情动摇,实在是令人难过。
这几年,好多复古的东西开始回潮,于是我想又可以挺起腰杆穿一双皮靴出街了。不愿·箱倒柜,我期望可以买双新的,第一个目标便是最像皮靴的皮靴dr. martens。首先这种皮靴永远都不过时,要是没记错我小时候学看图识字,那个有拼音注释的“靴”字,旁边就?着一双dr. martens。再者,一个曾?的文艺青年竟然没穿烂过一双dr. martens,终归是说不过去的,要知道我们年轻的那个时候是真的买不起一双dr. martens呀。可是上网一查才知道2004年dr. martens的伦敦旗舰店就已?关门了,想来后面这些年在大街上见到的那些dm,要么是冒牌货要么就是被别人收购后的串种货。这就叫,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时dr. martens已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