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尊重别人,至今还浑然不觉呢。看来要在乎别人尊不尊重自己,首先自己就要小心啦。
当宇秀是露丝玛丽的时候(1)
一
终于熬到了下班。我比往常迅速百倍地冲进更衣室,一边甩掉该死的高跟鞋,一边忙着从手袋里掏出手机查看来电。至少在下午我回过那个电话后,同样的号码又显示了三次,第四个是手机号码,应该是同一个人打来的。
下午回复来电我得知那个号码来自电视台某个部门,但接听的小姐说打电话的人走开了,并问要不要转告那人等会儿回复到我现在的座机上。我赶紧说不用,就挂断了。我可不想让经理和店里任何人知道电视台在找我,免得怀疑我不安心本职。经理是知道一点我的过去与电视的关系。当经理问大家是谁的手机在更衣室里警报似地叫个不停时,还特别对我说,rosemary,去看看是不是你的。
正要回复那个手机号码,搭班的同事莉拉进来了。我赶紧掐断正在发出去的讯号。
一年前,我曾经申请过那家电视台的职位,会不会他们现在又想起来我了?刚想到这里,我激动得握着手机的手有点颤抖,但马上就明白我这是自作多情。当初我应聘用的是英文名字rosemary,可今天电视台那边的小姐完全不知道rosemary是谁,而我报出中文名字宇秀时,那边就说yes,是有人在找宇秀。我敢肯定,电视台绝对没有人知道rosemary和宇秀的关系。
要不是莉拉在旁边,我真想马上回复那个手机,弄清楚电视台有人急着找宇秀做什么。一边脱掉裙子换上牛仔裤,一边脑海里就呈现出一些与皮草店无关的想像的画面,皮草店的同事在电视屏幕上看到那画面会大吃一惊……我被自己的想像弄得很有点激动。束好皮带抬起头来,发现莉拉正看着我,两只大眼睛像两个大大的问号。我尴尬地笑笑,面孔热热的,靠近眼部的肌肉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我相信那一刻我一定很难看,我见过别人脸部抽搐的样子。我居然也会。
莉拉伸过来一只手搭住我的肩问:“are you okay?”
锁上店门,和莉拉相互道了晚安分手时,已是晚上10点过了,酒店的大堂依然是灯火通明。莉拉一如既往地朝酒店后门方向走去,她先生例行公事似的驾车等在酒店外面。几对衣香云鬓的男女与莉拉擦肩而过,女人戴着插有羽毛的欧式帽子,这在白天的温哥华的街上也是不多见的,不过五星级酒店的夜晚总是要有一些装扮别致考究一如电影里走出来的女人来装扮酒店的,不然酒店就只有装潢而没有情调了。
莉拉显然对此已经熟视无睹了,她毕竟在这个位于五星级酒店的皮草店里工作了四年之久了。此时,一如往常,她拎着黑色的vasage手袋大步流星。莉拉走路的时候喜欢昂着头,好像头颈后面撑了根棒头。
看着莉拉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忽然想到莉拉钻进她先生的车子里还是叫莉拉,和她在店里上班的名字一样,也和她在突尼斯家乡的名字一样,只是阿拉伯语的发音比起英文来听上去舌头在口腔里多打了几个圈,但终究都是拼音文字。但是我就不同了。rosemary和“宇秀”看上去、听上去都没有任何关系。(为了读者阅读的方便,让我用中文的谐音把我的洋名译成“露丝玛丽” 。)
虽然,露丝玛丽和宇秀同属于一个人,却是两个不同身份的角色,在这两个不同名字下面的表情与话语都不一样呢。
仅仅是表情和话语吗?
此刻,我站在酒店大堂里犹豫着,心里闪过一丝隐痛,要不要回那个手机呢?用露丝玛丽还是用宇秀的名义回?在犹豫当中的思绪与心情便是宇秀的了。
二
对了,我需要对宇秀为什么又叫做露丝玛丽先作一点交代。
日常生活里,基本上我是不告诉知道宇秀的人我又叫露丝玛丽的,特别是跟以往国内的朋友,还有华裔的文化艺术圈子。对于洋名,我心里是多少有点芥蒂的。
读大学的时候,外文系有个女生叫马丽亚,仅仅因为爹妈给她取了个听起来像外国人的名字,一下子就在男生中传开了,迅速成为当时校园里的名人。记得当年一有外文系女生走过,男生们居然争相询问哪个是马丽亚。其实男生们问这个马丽亚的时候,我敢肯定他们脑子里想像的是小说和油画里的那个玛丽亚。不久,这个马丽亚的身世就水落石出了,原来是从河南的一个盛产小麦的小县城来的,并无任何西洋血统。但不管怎么样马丽亚在当年的大学校园里还是出了不小的风头,惹得不少“君子好逑”。有趣的是,和马丽亚来自同县城的另一个女生,大学毕业嫁了个戴姓男生,那男生虽说是农家出身,可一个大学读下来就彻底改写了家史,并且发誓两人要生一个没有乡土气息的新一代,于是宣布如果生个男孩就叫戴高乐,如果是个女孩就叫戴安娜。后来他们有了女儿,果然就叫戴安娜。和英国已故的王妃一字不差!
当宇秀是露丝玛丽的时候(2)
以后发现越来越多的年轻女子,她们的名字都不像是爹妈原本给的,要么像是艺名,要么像是外国人名字,叫人弄不清她们的祖宗。我的先生在认识我之前认得一个上海女孩叫妮娜,很嗲的名字哦!去了一趟女孩子家里,感觉就失真了。曲曲弯弯七转八转地到了妮娜家门口,至今记得门口有只大水缸。怎么也不像是生出“妮娜”的地方。一问原来是自己篡改了父母给的名字。像妮娜这样偷了户口簿擅自到派出所去改了名字的还真是有一些呢。此后,先生说他一遇到那种起了外国人名字的女子,就觉得可疑。
不过,做了移民以后,他在觉得别人可疑的时候,也不得不接受自己让人家觉得可疑的现实。他的洋名是当年打工的公司老板硬给的,不过后来他可是认真思考了些日子给嫁过来的妻子也起了个洋名———露丝玛丽。
一个无奈的事实是:离开了本土的人,难免在疑惑种种人和事的时候,自己也成为被怀疑的对象,因为他们很多时候都没有办法真正地做他们自己。而我在苦恼不能真正做自己的日子里,又开始怀疑原来的自己;在新的自己还脆弱得近乎虚假的时候,原本的自己却在不知不觉中瓦解与动摇着,这种矛盾与不堪,若不是做了移民的人是很难想像的。
其实相当一段时间里,我暗暗地在维持着宇秀的感觉,这包括外表的青春与内心的自尊。宇秀虽没有闭月羞花的天然美色,不过单纯是宇秀的时候,毕竟年轻,年轻就是美啊。阳光斜斜地照在脸上,有一层细细的茸毛,那茸毛不是美容院里可以做出来的呀,而露丝玛丽就不同了。
露丝玛丽是生过了孩子的女人。虽然说我是比一般女人更喜欢更骄傲身为人母,但是生过孩子的女人毕竟不再年轻如往昔了,细细的茸毛是没有了,细细的茸毛都到了孩子的脸上。太阳再度斜斜地照到脸上的时候,只觉银光一闪,那是鬓角的白发。尽管时下流行染发,可发根里生出的原色是遏制不住的。还有生过了孩子的肚皮就像是盛过了一袋大米被撑大许多,再也回不到从前的挺括紧致。尽管理论上总是说可以通过锻炼去恢复体形,但那些生育后的女明星女模特依然向媒体展示她们光洁平坦的肚皮时,是不会告诉公众她们在美容院和美容医生那里花去了多少钱的。
我因为生育而造成的松弛的肚皮和略微凸起的肚腩,总是丈夫面对的一个问题。谁让他之前跟我保证会解决这个问题呢?其实当我嚷嚷着你还管不管我的肚皮了,他就是真的让我去做电视广告里天天放的彩光纤体或其他什么的美容瘦身项目,我也绝不会动心去花那笔钱。要是能够轻松去为肚皮花钱,还用在皮草店里站着吗?能够去花那种钱的女人在华裔移民中,要么是港台来的富婆,要么是大陆的暴发户。而大多数技术移民或一般家庭团聚移民,带着书生的眼镜,也在餐馆的厨房里洗碗切菜,哪里顾得上肚皮的松紧?近来看到报纸的时尚版上说“站比坐好”,意思是站立有助于消除腹部脂肪,收紧腰腹。且不管这说法是真是假,心里先是一喜,站得脚跟痛的时候就从这个积极的意义上去想也不失一种安慰。
再说内心的自尊。在我是宇秀的时候,多数时候我是在与文字打交道,即使在与人打交道时,文字也是一个媒介或者平台;而在文字里相对是自由的,这种自由使我得以保持内心的尊严。哦,说到自由,真是一个悖论。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讲,加拿大的自由度宽容度就连美国也不及呢;但对于像我这等曾经在原居国算是“知识分子”的新移民来说,在职业领域里的自由就失去了。而这种失去便感觉到在社会等级上的坠落,因为职业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他在社会舞台上的重要表演区域。一些加拿大的华裔男子害怕娶国内高学历的文化女子,所担忧的并非是物质问题。即使夫妻两人都是低等职位的,比如餐馆帮厨、车衣厂女工等,但只要有稳定的工作,住有花园的房子、开宝马都不是天方夜谭。然而,作为原本知识分子的女性在职业上的出局,进而呈现出在社会等级上的落差,却不是花园洋房与宝马车所能替代的。虽然在当今中国的商品经济的社会里,以文字为职业的人也未必就清高到哪里去,文坛的男盗女娼也是屡见不鲜的。但是,如果你自己不是太过贪婪与虚荣,还是可以用文字守住你思想与身体的节操的。再说靠文字过活的女人,似乎比起男人更容易显示出一点自我的价值,有了自我的价值当然也就有了自尊的本钱。这种自尊很大程度上在于自己手中操持的工作不是直接被人(老板、经理或其他什么人)监管着,而是有相当的时间与空间上的自由度。
当宇秀是露丝玛丽的时候(3)
出国前的两年,国内有本叫做《格调》的译著很是畅销,一种以生活品位和自由度的享有而不是传统的以阶级分析的观点来判别人的社会等级的新见解一时成为文化人士的热门话题。书中把作家、新闻记者、导演、教师等人列入有特权的幸运族,所谓有“特权”便是指他们的工作并不直接被人监督着。一个人在社会上、在单位里、在任何一个团体里,乃至在一个家庭里所受的监督程度如何,也就显示出他所处的地位。这跟钱并无直接关系。书中有这样一段话:
“的确,实施监督的程度,通常比收入更直接的显示等级差别。这就表明,整个等级体制更像是在识别自由的价值,而非仅只有宣扬金钱的价值。你的工作在多大程度上受到监督,比你从这种受监督的劳动中能领回多少报酬,更能显示你的真实等级。”
从前的宇秀是靠文字过活的女人,虽然远不及很多同龄或年少的从政、从商的巾帼,或者嫁了政商功名人物做了夫人太太的甚至做了“二奶”的那样,或可一呼百应,或可一掷千金,可内心里却还是有份优越感,也就是所谓的自尊吧。但是露丝玛丽就不同了。
露丝玛丽如今工作的场所比以前坐过的编辑部和书房不知要华丽气派多少,妆容与服饰比之以前在典雅和流行之间也更显得游刃有余,但是宇秀躲在露丝玛丽名字后面的感觉和外表的光鲜亮丽大相径庭,她开始有了“劳力者治于人”的体会。
那天,我刚刚换掉高跟鞋,从冰箱里取出午餐便当,然后将工时记录卡塞进打卡机里。“咔哒”一声,红色的数字清晰地显示出一小时午餐的起始时间。每个员工都一定是在临出门的最后一刻才打卡的,诸如换鞋、涂口红、上厕所、取便当之类的琐事自然是没人傻到在打卡计时之后才做的。这天,经理突然很严肃地跟我说,以后请在打了卡之后再上厕所。my god!打卡之前上了趟厕所的细节居然也在她的监督之中。事实上,在半小时之前我就有内急了,只是当时有顾客才一直憋到午餐时间。我没有申辩理由。
以前的宇秀是常常跟领导据理力争的。虽然地位上是被领导的,但是职业赋予了争辩的“特权”,因为是有关思想有关艺术有关创作的。创作就有讨论的空间,思想更有不同的观点。尽管领导不高兴你的争辩,甚至因此让你倒霉,但在我的权力范围与感觉状态里依然是理直气壮的。而露丝玛丽就没什么可争辩的了,露丝玛丽只有服从,不需要有观点。忽然悲哀地想起《格调》里面处于这样位置的人被划入“中层贫民”——— 一个在工作中失去自由的阶层。可惜我不像书中说的“中层贫民”那样———“他们生活的惟一的乐趣,或许就是串亲戚。”一则在加拿大我也没有亲戚的门可串;二则,比较串亲戚时不得不把舌头嚼得发麻的无聊话,我宁可独自在家里整理发黄的书信和陈年的碎纸片。这一点上,宇秀和露丝玛丽是一致的。
哦,还是回头来说说我怎么会有露丝玛丽这个名字的吧。我在温哥华遇到的移民,他们通常都有两个名字使用在不同的地方。其实移民来加拿大的人,也不光是华裔,包括日本人、韩国人,甚至西班牙、南美、东欧等其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