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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淡如水 佚名 5032 字 4个月前

了,对许多书和杂志边读边丢,有些也只是翻一翻就顺手丢掉了……为什么?

书多了,书滥了;丈字多了,文字的污染重了。有些名不副实的,哗众取宠的,故弄玄虚的,没有保留价值的,只能看过就扔,有的也用不着细看,翻一翻就可以丢掉。哪有地方存放废书啊!

记得大仲马说过,读者就是陪审团。现在读书还真得有点陪审团意识,须快读,粗读。才能大量地读,只有读得多了才能淘汰一些废书,留下有用的书常读、精读。

人类的知识每隔几年就要增加一倍,人脑怎么、跟得上外界知识的爆炸?只能吞进对自己有用的和自己感兴趣的那一部分。

书毕竟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是世界上最多姿多彩的东西,式样万千,所表达的人生经历、情感信息更是五花八门,可随身携带,可放于桌边,可置于床头,何等方便。开卷有益,你不动它,它不会烦你。特别是在眼下这样一个喧嚣浮躁的时代,书能让人静下来,引人思索,给人以自我完善的机会。

好书永远是人们所渴求的。总的说来,我对书的前途并不悲观。

(本文作者:蒋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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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去来——赵浩生谈常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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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老了,太累了不行,可也不能闲下来,闲下来就会孤独,孤独就要想家。家有自己的小氛围,还要有大环境和大氛围,要让人有归属感,一个上了年纪的中国人老觉得美国不是家。

我的家十分“国际化”——我是中国人,夫人是日本人,我们的家却定居在美国的麦迪逊市;女儿在纽约大学教书,她的小家自然也建在纽约;儿子在泰国,找了个菲律宾姑娘做妻子,给我生了个孙子是泰国籍……看看,我这个家像不像个小联合国?

家这种地方,年轻的时候想离开,上了岁数又想回来。我已经到了想回家的年纪,飞走的儿女们还处在建立和完善自己小家的阶段,这其中的滋味,除了我这个“一家之主”,别人穷尽其想象力也无法体会……

我在麦迪逊有一所不错的大房子,要讲舒服是够舒服的,但太舒服了就写不出东西来。舒服而又不干事,最可怕的现象发生了——这就是孤独!那股劲如百虫咬心,正如陶渊明《归去来辞》所言:“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

我每天早上6点钟起床,做一套柔软体操,然后吃早饭。饭后夫人去上班,我到门外的邮筒拿报刊,读一个小时,又开始活动,绕着房子周围的车道走20圈,总计有1公里。休息一会儿吃午饭,很简单地在夫人留下的菜里放上点米饭力口热,吃过饭午睡,醒了再去开邮筒,下午中文报刊就来了,读完了就等着夫人下班回来。亲人团聚才是家,否则就只是一栋空房子,再大再舒服也不能算是家。我自己在花园里种了一片竹子,长得很好,当寂寞难挨时就对着竹子说话、吟诗。再难受了就唱,我喜欢京剧。但唱戏的都有个毛病,旁边有琴师,面前有听众,才会有激情,就是自己一个人,面对一片竹子,干嚎上几句就没有情绪了。

也许有人会说,你没事不会出去串门吗?在美国串门是罪恶,大家都很忙有时间让你浪费。订一次约会要提前一周、一月甚至一年,没有提前约定好不能出去乱串。我们要到纽约看女儿,还要提前申请,女儿却经常说很忙。

我门常打电话询问女儿的生活和经济状况,但她常说要保密,譬如那本畅销书的收入是多少她就始终不说。地道的中国家庭,有人伦的联系,也有经济的联系,子女不会向父母保密,父母也不会瞒着子女。我们一个是正统的中国父亲,一个是正统的日本母亲,又不能经常见到女儿,似乎无法表达压在心里的亲情。

当初我们刚有孩子的时候,就决定让他们享受中国式的亲情,接受最优良的美国教育,让他们上最好的学校——女儿和儿子的中学同学里有肯尼迪的儿子、布什的儿子,罗斯福家族的子弟也都上那个学校。暑假送孩子到贵族夏令营,寒假到欧洲旅游……

他们果然都彻底美国化了,自信心强,干得也都很成功。儿子拿到耶鲁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以后,应聘到美国最好的工商业顾问公司任职,几年后被派往泰国。事业成功的儿女忙于自己的事业,有这样成功的儿女,我们做父母的应该说也是成功的,可惜到老年却要享受这成功所带来的孤独。家不光是住人的地方,更是心的居所,是亲情扎根繁衍的地方。

我只要熬过白天,等夫人一回到家就好了,我们两个有说不完的话,这大概跟我们职业的有关。我当了一辈子的记者,教了大半辈子的书,夫人一生都在教书,每天都要说话,养成了习惯不说不行。我讲我的梦,讲白天的所思所想;她讲她的家务,讲学校见闻,话题永远扯不完。我们交谈既不用日文,也不用中文,而是用第三者的语言——英文。

有的周末,如果是跟女儿约好了,我们就乘火车去纽约,跟女儿一块好好地吃顿饭。儿女们没空回来看我们,我们就去看他们,也一样算是回家。因为回家的主要目的不是看房子,而是看人。

总之是要自得其乐,要有事干。人老了,太累了不行,可也不能闲下来,闲下来就会孤独,孤独就要想家。这不是有病吗?我就在自己的家里还想哪个家呢?想大陆的家。家有自己的小氛围,还要有大环境和大氛围,要让人有归属感,一个上了年纪的中国人老觉得美国不是家。到这时候才理解当年老舍和林语堂的心境——老舍是在大陆刚一解放的时候就回到了中国,当时他的《骆驼祥子》已经译成英文,手里有一笔美元,有人劝他看一看、等一等再说,他说:“等不了啦,太寂寞了!”林语堂也一样,当时他在美国出版了一本畅销书《吾土吾民》,经济条件很充裕,在纽约的曼哈顿岛上还有一栋很好的房子,可就是想回家——在海外早就成了名成了家的人,却还是叫漂泊,叫游子,喜欢把回国说成是回家。他请我写一篇能表达这种思乡之情的访问记,我问他:“你住得这么舒服,向窗外一看,是五光十色的钢筋混凝土的森林,多漂亮。”他说:“我希望从窗子里向外一看,是绿树红墙。”闻一多有一句诗,“家乡是个贼,能偷去你的心。”“家”应该跟“乡”连在一块,两者分开来就容易像蔡文姬在《胡笳十八拍》里所感叹的:“无日无夜兮不思我乡土,禀气含生兮莫过我最苦。”

自1971年秋天周恩来总理在北京接受我的采访,并通过我的笔向海外报道了林彪事件的真相,此后我便依次接触国家领导人,直至“文化大革命”结束。我开始每年回国三四趟,每趟回来都要住上一两个月。在老家呆长了老不回美国的家也不行,回去呆上两个月又想中国的家了,便又飞回来……长年处在思念之中,也长年处在回家的快乐之中。一个人只有回家才会有家,旅程的尽头就是家。有家不回等于没有家,永远都是一个浪子。老在旅程上,就没有安定感。有人说我把钱都送给航空公司了,这回家的代价未免太高了。但,我和我的夫人心里最清楚,如果不是这样来回跑,我肯定会发疯。因此我们觉得,没有比这些钱花得更值得的了。

(本文作者:蒋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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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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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那年,父母离婚了。我自知父母离婚是迟早的事,心中并不很悲伤,我被判给了母亲。喜欢父亲的女孩,我心中也喜欢,她温柔、大方、善良,不过就是脾气大点。我心中暗自为父亲庆幸,庆幸这女孩对父亲如此一往情深。我始终也搞不清父亲有什么优点能吸引她,既不帅,也不会关心人。喜欢母亲的男士也不错,对母亲真的好,照顾得无微不至,也常关心我,送我小礼物。我为他们祝福。

说来很奇怪,父母的离异引来的是别人的悲伤,他们总觉得我可怜,觉得我一定很伤心。邻居阿姨常让我到她家玩。去了,总拉着我的手,说都是那女孩、那男的破坏了我们幸福的家庭,我应该对他们不好,赶走他们,这样我的父母又会和好。任凭我怎样解释,他们都不信,有时候我甚至想,或许我应该悲伤一下。

真的有一次我伤心了。

高三下半学期,要交资料费还有其他费用,需要500块钱。母亲在离我较远的地方做火锅生意,我便自然而然打电话给父亲,说要交500块钱。父亲用责备的口气说,他没有那么多钱,让我打电话给母亲,让母亲寄过来。我的心被刺了一下,好痛,是的,我“忘了”父母已离婚了,我已不是父亲的女儿了。拿着电话的手颤抖着,心也同样,泪水不争气地爬满自己的脸颊,好冰。独自静静回到宿舍,想,父亲,您得到了自己的幸福就不管我了吗?这件事烙在我心里,我不肯原谅父亲。父亲常接我到他的家去吃饭。在校园我只肯走在他的后面,他对我说话,我只摇头或点头,自己也不主动跟他说话,吃饭时,我更是一言不发。

直到后来……

母亲来学校看我,拉着我的手在校园里散步。她从父亲嘴里知道这一切,幽幽地告诉我:其实她和父亲都感激我,感激我不反对他们的抉择,感激我的真心祝福,父亲那次是做生意赔了本,的确没那么多钱,那阵他的心情不好,父亲是个爱面子的人,肯定不会向我道歉。母亲说父亲为我对他的不理睬感到难过。人也显得憔悴了。他知道我喜欢洋娃娃,说等高考完,一定买给我最漂亮最大的洋娃娃——这是喜欢父亲的那个女孩告诉我的,听着听着我低着头只是流泪。对不起,父亲,我不该那样。

第二天,父亲又来接我到他家吃饭。我静静地走在他的后面,注视着父亲的背影,父亲真的有些驼背了,脚步也不那么矫健了,让我感觉到岁月的无情。吃饭的时候,我依旧静静地不肯说话,只是夹了父亲最喜欢的猪耳朵放在他的碗里,我注意到父亲忽然停了一下。

我写的不知道算不算故事,只知道那段记忆像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有了岁月的深刻,那段记忆也像无味的一朵野花——看起来那么平淡,但它的确让我长大了。

长大了,多一些理解给父母。

(本文作者: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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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a:保险业巨子斯通成功的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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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以坚决的、乐观的态度面对艰难,你反而会从中找到益处。”销售是否成功,决定于推销员,而不是顾客。

斯通生于1902年,童年住在芝加哥南区。他曾卖过报纸。斯通卖报纸,有家餐馆把他赶出来好几次,但他还是一再地溜进去。那些客人见他这样勇气非凡,便劝阻餐馆的人不要再踢他出去。结果他的屁股被踢得很疼,口袋里却装满了钱。这事不免令他深思:“哪一点做对了呢?哪一点做错了呢?下次我该怎样处理同样的情形呢?”他一生都在这样地问自己。

斯通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他是由母亲抚养长大的。他母亲对他个性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斯通的母亲替人缝衣服,干了好几年,存了一点钱。还在小克里曼特十几岁的时候,他就把钱投到底特律的一家小保险经纪社。这个保险经纪社替底特律的美国伤损保险公司推销夕阳保险和健康保险。起初他母亲是这家经纪社惟一的推销员。

后来这家经纪社发展起来了。斯通16岁念中学的那个夏天,他也试着去推销保险。他的母亲指导他去一栋大楼,从头到尾向他交待了一遍。但是他却退却了。这时当年卖报纸的情景又重现在他的脑海里,于是他站在那栋大楼外的人行道上,一面发抖,一面默默念着自己的座右铭:“如果你做了,没有损失,这可能有大收获,那就下手去做。马上就做!”

于是他做了。那天,只有两个人向他买了保险。以推销数量来说,他是失败的,但在了解自己的推销方面,他收获不小。他知道他有克服恐惧的那种勇气,而且他还想出了克服恐惧的技巧。第二天,他卖出了4份保险。第三天6份。他的事业开始了。那个假期及后来放假的日子里,他继续替母亲推销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他居然创造了一天10份的好成绩,后来一天15份,20份。他分析自己:为什么成功了?他终于发现,他有了“积极人生观”。

他走遍了密歇根,每天的平均记录是30份,在有些城市达到40份。不管怎么说,他的pma的确是相当有效的。

20岁的时候,他搬到芝加哥,开了一家保险经纪社——“联合登记保险公司”,全社只有他一人。他决心使这个公司办得跟它的名称一样堂皇。开业的第一天,他销出了54份保险。开市大吉,斯通信心十足。然后开始在其他地区扩展,事业一天比一天兴旺。有一天,几乎叫人不敢相信:他创造了122份的纪录!

经过了4年的自我训练、自我激励之后,他达到了几乎是不可能达到的目标。更可喜的是,以前买了保险的人,到期又要求继续下去,不必再花力气,佣金源源而来。

早期的成功使斯通得出一个原则:开始的时候不要图快,要把根基打稳,一切都要靠自己。现在他有办法招收其他的推销员了。他在芝加哥一家报纸上登上一则招聘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