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小二哥的计划执行成功,他也不能伤害他,毕竟他也并没有什么错……
可我错了吗?我并没有喜欢上他,也没有要他来喜欢我,更没有教他去偷掌柜的钱,我又做错了什么?
原来坏了事,也未必就是谁的错。
爱或不爱都一样……
我就这么愣了半天,完全没听到小二哥又说了些什么,要不是他忽然拉住了我的手,也许还要继续愣下去。我一下子猛然醒了过来,只见他两眼发直地望着我道:“你说,好不好?好不好……”
不好。因为我忽然发现掌柜的不知何时居然走出了饭馆,正站在门口朝着我们微笑。
小二哥顺着我的眼光看去,顿时吓了一跳,立刻松开了我的手,却又不知该如何是好,呆在原地,嘴唇都颤抖了起来。
我叹了口气,只好硬起头皮招呼道:“掌柜的,我们见店里没什么客人,就出来,嗯,随便走走……”
他却破天荒地打断了我道:“呵呵,是啊,今天天气真好,我也忍不住要出来走走了,哈哈……”
然后一边笑着,一边晃了开去,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
看来他什么也没听到,却已经误解了所看到的。他在替我们高兴,或者说,主要是在替小二哥高兴。
明媚的天气,恋爱中的年轻人……看上去确实很美好,也许还勾起了他某些快乐的回忆。
这一刻,我忽然觉得他真的有些像李寻欢。
小二哥却依然非常紧张,待他稍走远了些,便凑过来悄声道:“你说,他又没有听见什么?啊?你……”
我实在忍不住了,冷冷道:“我想他应该都听到了。”说完便顾自大步走回店里去了,头也没有再回一次。
那天傍晚的时候又来了几个客人,还点了不少菜,我和小二哥又忙了个底朝天,不同的是,他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嘟嘟囔囔牢骚不断,我也没有像往常那样时不时跟他开开玩笑。
我们各怀心事。掌柜的却一直兴致勃勃,既不再雕木头,也不再喝闷酒,甚至还走出角落跟客人寒暄了几句,而且说起话来有纹有路,亲切、温和,一切都恰到好处。我惊讶地发现,他若不自甘落魄,没准到今天也许已经大小是个人物了。
又是爱坏了事。
不过他毕竟已经打点起精神,振作了不少,我也很替他高兴,而且这样一来,小二哥就未必敢轻易动手了,真好,一切可以照旧,不,应该说还更好了些。
小二哥当然也注意到了掌柜的变化,却依旧低着头默不作声,也许还在惭愧吧。
活该。
客人走后,我们照例关门打烊,把桌子并起来,铺上粗陋的被褥,准备休息,掌柜的却从后房踱出来——他住在店后的一间小房里,一般我们打烊时他便抱起一坛酒回房去,次日很晚才拎着空坛一边咳嗽一边慢悠悠踱出来——他笑嘻嘻地在角落里的桌边坐下道:“你们先别忙睡,来,坐下,咱们聊聊。”
我和小二哥互看了一眼,只好磨磨蹭蹭地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了下来。
我看着掌柜的。小二哥看着桌面。
掌柜的咳了几声,温和地道:“启轩,你跟了我这么多年,受累了,我也没有什么好酬报你的,手头还有点积蓄,虽则不多,再加上这间饭馆,也够你们做个小本钱了,程姑娘聪明、善良,又能干,你们彼此照应着,慢慢的日子一定会好起来。”
说着,他便从袖子里抽出几张银票,放在桌上,轻轻推到了小二哥面前,又看着我道:“程姑娘,这也就算是我代启轩下的聘礼,虽然寒薄了些,但我想你也不会计较,是不是?启轩是个本分人,一定不会让你吃苦的。我呢?就跟着你们再吃几年闲饭,等你们的孩子围着灶台捉迷藏的时候,也就差不多是我了结的时候了……也许我还可以多活些日子,能教他们认认字,给他们讲讲小李飞刀的故事……”话还没说完,他就剧烈地咳嗽起来,直咳得天昏地暗,仿佛心肝五脏都要从喉咙里喷出来。
我从来没有为什么人、什么事感动过。
就算听爷爷讲到母亲的横死和父亲的冤屈,也从没有掉过眼泪。
可这一次,我好容易才控制住了满眶的泪水,起身绕道他背后,一边轻轻帮他拍着,一边道:“掌柜的,好些了吗……别急,别急,深吸口气……”
待他平静了些,我才继续道:“其实,事情不是你想像的那样……”
他却举起一只手,打断了我道:“唉,我本来想戒了酒,看着你们好好多活几年,呵呵,看来还是不成啊……”
说罢便站起身来,从柜里摸了坛酒,抱在怀里道:“我要去睡了,你们慢慢聊。对了,启轩,回头我们一起在后面加盖一间屋子,你们也就不用睡在店堂里了……”
我急了,抓住他的袖子道:“掌柜的,你听我说啊……”
他温和地笑着,伸出空着的那只手,摸摸我的脑袋道:“有什么话,明天再说,好不好?”
我又好气又好笑,恼道:“不行!”
他忽然又露出了疲惫空洞的神色,缓缓道:“相信我,没有什么是不能留到明天再说的,真的,我也累了,真的很累——”说罢便转身回房了。
我也不忍再去拉他,是的,他确实太累了,而且他说的也对,确实没有什么不可以留到明天再说。
我也累了,伸了个懒腰,走到自己的“桌床”边,跳上去钻进被子,合上了眼睛。
小二哥却依然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活该。
我实在不想跟他说话,也不知道该对他说什么好,于是就假装睡着了,轻轻吹着鼻鼾。
装着装着,居然真的睡着了。睡着睡着,却又忽然有人抓住了我的肩膀,拼命把我摇醒了。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借着门缝透进来的一点点月光,好容易看出是小二哥,于是用力甩开他,坐起身来很不高兴地道:“你干吗?有事就说!”
他的牙齿剧烈地打着架,好容易才颤抖着挤出几个字——“不……不,不,不好了……”
什么不好了?
浑身的肌肉忽然绷紧了,杀手的直觉让我嗅到了血腥的气味。我推开发抖的小二哥,跳下桌子,深深一嗅,头皮就凉了:气味好像来自掌柜的小房间。
我拉开身形,闪电般穿过桌椅中的缝隙,冲到了小房间的门口。
昏暗的烛光摇曳不定。
血,一地的血。
这是杀手的大忌,很新的新手才会在第一次或最多不超过第三次的练手时出现这样的错误。
它会暴露很多问题,有经验的公差或老江湖,甚至能依照血泊里留下的各种线索叙述出事发当时的所有细节。
掌柜的倒在血泊正中,已经没有了气息,伤口在颈下,不深,但绝对致命,不仅已经致了他自己的命,也让凶手无所遁形。
脚印、各种痕迹……凌乱的现场却让我心里越来越明白,也越来越混乱。
是小二哥。
但为什么?他不是已经得到了想要的一切吗?
我回过头,他仍站在原地,不过已经渐渐止住了战栗。
我默不作声。
终于,他忍不住了,“是我杀了掌柜的,可是,我本来没打算杀他的!我,我只是想不通,为什么?为什么他要那么假惺惺地来施舍我?!一点点银子,一个破饭馆,本来就应该是我的!没有我,他早就饿死了!他应该感激我!凭什么摆出个主子样来说三道四!让你看不起我……”
我哑然相对。
“我是个粗人,本来只想跟他谈谈,可在他门外站了半天,实在不知道有啥好谈的!谈个屁啊!说破了大天,又能顶什么用呢?!我知道你已经看不起我了,我知道!我能觉出来,你已经觉得他是个好人、善人、可怜人,我是个废物、坏人、忘恩负义的王八蛋……我就是!可我也是个男人!我不会明里一套、暗里一套,用手段来捉弄人!老子不会说话,可老子有把子力气,老子耍心眼耍不过你,老子可以剁了你!剁了你……”
我还是说不出什么话来。
小二哥却抬起了头,眼睛里发着光,一步步朝我走来,口里喃喃地道:“你现在害怕了吗?为什么不说话?我都是为了你啊……你看我为了你都做了什么啊!跟我走吧,我们远走高飞,我会对你好的,我为了你什么都肯做,是不是?人都杀过了,还有什么不能做的?好不好……”
我冷冷地道:“不好。”
他却好像没听见似的,依然一步步逼近着,喃喃地说着胡话,一只手却悄悄伸向了背后。
我叹了口气,假装低下头,还垂下了眼帘,直到他来到身边,从背后抽出了什么,高高举起,然后问道:“好不好?”
我才闪电般出手,夺过了他手里的斧头,淡淡地道:“不好。”
他吃了一惊,瞪大了眼睛看着我,颤声道:“你,你,你……”
我早就注意到了凶器不在现场,只是没想到居然还在他身上。
我终于相信了师父的话,无论是什么人,只要杀了第一个人,就会杀第二个、第三个……直到他自己也被杀了为止。
是的,一切该有个了结了。
我杀了小二哥。
他说的有道理,我也没什么话要说,只想剁了他。
的确,真的要杀一个人的时候,谁都不会再想废什么话。
这是我第一次动手杀一个毫无功夫且手无寸铁的人,但毫无愧疚。
这种人有时候比武功高强且手持倚天屠龙的人还要可怕得多,或者说,一个人可怕与否,跟武功和武器都没有关系。
那么江湖与人世,到底哪一个更可怕呢?
第十五章 奈何做贼
没时间想了,天已经蒙蒙亮起。
我从掌柜的箱子里翻了件干净衣服换上,再从小二哥身上翻出那几张残破的银票,揣进怀里,然后一把火烧了饭馆。
我在曙光中再次上路。谁说江湖路才是不归路?更崎岖的是人间道。
前路茫茫。我也很茫然。不过还是应该感谢江湖,如若不然,现在揣着银票走在路上的就会是小二哥而不是我了。
忽然有点心灰意冷。不,不行,这点挫折就受不了了?没准他们也是杀手同盟安排来打击我的呢?如果真的是,那才真让人毛骨悚然……算了,不管是不是,事情都已经过去了,多想何益?如果不是有人安排,那我自问做得问心无愧;如果是有人安排,则我也绝对不为所动。人之初,性本善,但如无意外,后来总有些变成坏蛋,这算不得什么,更吓不倒我。
话虽如此说,脑子里还是一锅粥,以至于不知不觉中居然已经到了县城,倒吓了自己一跳,这才清醒过来。
县城不大,人也不多,亦不怎么热闹,基本上乏善可陈。
但我终于有了点事情可做,到钱庄兑出点银子来,找个客栈歇下,买些衣服换上,买匹马寄在栈里养着,吃饭,沐浴,换好衣服,又不知道该干什么好了。
不过这里离原先的小饭馆不远,来往的路人肯定会带来饭馆失火的消息,也许有些客人还见过我——虽然钱庄、客栈、衣铺、马市的人们都一副只见银子不见人的样子,心里未必就不存疑。
想到这里,我决定还是走为上计,可刚推开房门,立刻又改变了主意。
因为我看见了一个人。
李承轩。
这厮居然真的来了县城,而且跟我住在同一家客栈里,还好不在同一幢楼上。
客栈大门面南,内里是三座小楼围着个四方天井,我在东楼,李承轩正从北楼下来往外走,行色匆匆兼心事重重,所以我看见了他,他却没看见我。
我立刻闪身缩回房里,轻轻掩上了门。
我去寄存马的时候,在马厩里并没有看见我原先的那匹马,也没有看见李承轩的马。我习惯性地用心打量过一遍,绝不会搞错。
李承轩神色凝重、无暇他顾,看来好像担着什么心事。
他的“姐姐”并没有和他一起出现。
他看上去虽然还是斯文清秀,却好像瘦了些,衣服也仍是当日的那件,虽然浆洗熨烫过,却已经有些残破了。
我不由得有些幸灾乐祸,而且咬牙切齿。那又怎么样?敌人落魄了,就可以一切既往不咎吗?
当然不可以。
我唤了店小二进来,塞了锭银子给他,就打听到了以下情形:李承轩和妻子初来的时候手头还松快些,住在西楼,但妻子似乎身体不好,天天看病吃药,又要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