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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盛宴 佚名 4866 字 4个月前

德国、意大利、瑞典等国外,亚洲的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也纷纷对国有企业实行改革,内容分别涉及到铁路、航空、海运、电报电话、烟草专卖机构、大型企业集团等,其中印度尼西亚通过拍卖使海运、出版等行业中的国营企业私营化;新加坡、马来西亚则分别通过股票公开上市的办法对航空公司、国营建设工程公司,以及国际海运公司和电气通信公司等实行股份制改造;日本则通过民营化改革,较好地解决了亏损国有企业如日本国铁的债务问题。

日本的国有企业改革

日本在明治政府时期就建立了一大批国有企业。到了上个世纪的60年代,日本通过了《特定产业振兴临时措施法》,制定了八幡制铁和富士制铁的合并构想,通过政府的介入建立了大型企业,加强了国际竞争力。80年代中期以来,日本的国有企业步入衰退期,日本政府开始着手对其进行改革,改革的主要做法,一是国有民营,通过民营化改革,使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得以彻底分开。二是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借以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三是股票出售,通过出售被改造国有企业的股票,改变该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使民营化得以彻底实现。四是分担债务,通过对亏损企业的债务区分,相应地由政府和企业各自承担一部分债务,联合清偿。据统计,1975年日本全国共有114个特殊法人,1985年还有99个,到80年代末期,随着公企业民营化改革的推进,就只剩下92个了。

新加坡实行政府控股的国有企业民营化

在新加坡,国有企业统称为“政府经济实体”,分为法定机构和政联公司。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新加坡国有企业涉足的领域广,经营业务范围大,法定机构垄断了全国的基础设施和服务事业,范围包括工业区开发、交通运输、电话邮政、广播电视、港口机构及部分医疗保健服务;而政联公司的业务则涉及金融、航空、电子、生物、石化等行业。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新加坡政府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对国有企业进行以民营化为中心的改革,1994年宣布把百腾置公司(房地产巨型公司)、莱欧式城(购物及写字楼)、新加坡特许工业公司、新加坡科技公司等大型政联企业的部分资产有计划拍卖,后来又有新加坡地铁公司、新加坡港务局、新加坡民用航空公司所属的机场管理经营机构先后挂牌上市。连庞大的新加坡电信公司也实行了民营化,出售股票筹集的资金占其总资产的11%,约40亿新元。

新加坡国有企业民营化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对民营化的国有企业一律实行政府控股。新加坡法律规定,民营化的政联企业中至少要有30%的股本是由政府控制,任何个人不得拥有超过5%的公司股权,外国投资者入股则不允许超过公司资产总值的15%,从而避免了私人尤其是外国投资者控制其国有企业。

通过改革,新加坡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普遍得以提高,并增强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目前新加坡是世界上国有企业效益最好的国家,这与新加坡政府利用高技术与市场机制改造国有企业不无关系。此外,民营化不但没有减少新加坡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反而加强了其干预和调控经济的能力。在民营化的同时,新加坡政府还进一步调整了国有企业的部门结构,缩减传统工业部门的国有企业,增加国有企业在新兴科技领域的发展。

美国的国有企业改革

作为“自由市场经济”的杰出代表,美国的私营企业占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国有经济比重很小,主要集中在包括土地、建筑物在内的政府不动产,各级政府投资兴建的基础设施,以及政府创办的国有企业和官私合营企业。

美国的共和党与民主党从来都反对国有化,反对把国有化作为控制经济、实现既定目标的主要手段和工具。他们害怕企业的国有化会动摇资本主义统治的基础。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主要通过出售国有资产和放松市场管制的方式来进行。在出售国有资产方面,美国政府曾在二战后把大部分军工企业出售给私人垄断企业,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又相继出售了包括联邦铁路货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电力销售机构、全国铁路客运系统等在内的一批国有企业。在放松市场管制方面,重点取消了对国有通讯业及公共汽车业的管制,取消了对绝大部分有线电视和无线电广播以及电子计算机的电讯服务方面的限制。

4.世界各国实践给我们的启示

从上面的讨论中我们不难发现:公有资产和公有产权不是中国所特有,世界上的多数国家都有国有企业,且国有资产在本国经济中都占据着相当的比率。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的存在,对于解决“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加强国家在涉及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的控制方面取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由于公有资产固有的属性和缺陷,加上管理上的不足,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有经济越来越难以适应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为了解决国有经济运行和国有企业发展中面临的效率低下等问题,世界各国都根据各自的经济发展目标、经济管理理念和各自的国情,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尽管改造的方式及变革的模式各不相同,但基本目标主要是两个:一是提高经济效率,二是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从改革的思路和路径方面看,一种方式是着眼于改变所有制结构,大力推进私有化,只是有的国家走得比较远,采取了较为激进的做法,有的国家则采取了渐进式的方式,或采取了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式;另一种是原则上不改变所有制,而是着眼于经营机制和经营方式的变革。从改革的实际效果看,基本上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但激进式的改革方式普遍造成了较多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相对于改革成果来说,负面的效果更为明显。

随着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私有化的推进,各国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都有所下降,但并不意味着国有经济的调控力、影响力和带动力的下降。西方国家进行国有经济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是因为他们对国有经济的目标、功能、规模和布局有了更新的认识:国有经济存在和发展的根本目标是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和客观环境,一般应配置在需要国家进行直接控制、关系到国计民生或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因此,国有经济规模和布局应根据本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并随着客观经济形势和国民经济发展成熟度的变化而变化。

因此可以说,对于大多数国家来说,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应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深入、以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科技发展以及知识经济和网络经济时代的来临,全球范围内的社会生产力得到了快速发展,各种生产要素资源和资本要素资源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的需求日趋强烈。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国有经济作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不断调整和完善提高的内在需求。

在这里小结一下,我个人在讨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和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实践经验的过程中,形成了几点基本认识:

其一:公有资产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客观的经济现象。即便是在市场经济国家,只要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不能通过市场经济本身来克服,公有经济就有着存在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在那些私有化运动最为猛烈的国家,至今也没有提出要彻底消灭公有经济和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对公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做出彻底的否定显然也不符合经济规律,更不符合中国的国情。今后中国纯粹的国有企业越来越少,但国有资产不但不会减少还会越来越多。

其二:公有产权的低效率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这种低效率不是公有产权的固有属性,私有产权同样存在低效率的可能性。公有产权的低效率受到多个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出资人不到位、委托代理和缺乏长效激励机制是一个方面,流动机制不健全和流转市场不完善也是影响公有产权运行效率重要因素。但不管是什么因素,都可以通过一定的办法来解决。

其三:流水不腐,杂交出优势。公有产权必须流转起来,要在发展过程中解决问题、在流动重组的过程中提高效率。国有资产要与民营资产、外资资产相融合,形成混合所有制,才能产生最大效益。

其四:公有产权管理和流动是贪污腐败的重灾区,国内外都如此。但贪污腐败也不是公有产权领域所特有,关键是怎样加强管理和建立健全预防机制。

总之一句话,不管是采取了什么样的调整模式和改革路径,只要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问题得不到根本的解决,公有经济就有着存在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只要国有经济依然存在,如何提高国有经济的运行效率、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如何防止国有经济管理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和如何保证国有资产流动不流失的问题就依然存在,依然是世界各国都必须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如果我们通过努力,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就可以说是对世界经济的一个重大贡献。事实上,我们正在进行积极的探索实践,而且我们的实践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政治上很敏感、技术上很复杂,质疑起来很容易,辩护起来很困难。”

——某位专家对国有产权的转让和定价如是总结

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经过28年艰苦卓越的斗争,在1949年建立了新中国,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并在此后的几十年中,通过民族工商业改造、统购统销、高积累低消费等方式,创造并积累了数量众多的国有企业和规模庞大的国有资产,成为全国人民共同拥有的家底子,成为改革开放的本钱。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传统的国有企业经营模式和国有资产管理方式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被提上议事日程。

在经历了放权让利、经营承包责任制、抓大放小等一系列的探索实践之后,“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被列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调整战略开始逐步实施。

然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需要通过国有资产的流动重组来实现。国有产权转让、尤其是国有产权的定价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如果通过行政化处置方式而不是通过市场公开转让,首先是为暗箱操作和私相授受预留了操作空间,其次是即便不违规也卖了一个高价,但因为这个价格不是经过市场形成的,容易让人联想到可能还应该卖一个更好的价格,使决策者陷入尴尬的境地。

实践证明:国有资产的流动重组是经济行为,经济行为就要启动市场机制。中国国有产权转让通过政府有效监管下的市场化交易行为来实现,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一、 盘盘家底-中国国有资产概况

经过建国以来几十年的经济建设,我们的国家积累和创造了数以十万亿计的国有资产。

要探讨国有资产的流转问题和怎样流转的问题,有必要先盘盘家底,看看我们的国有资产规模和构成状况。

1.国有资产的界定

界定角度不同,国有资产的表述也会有所不同。从资产归属角度界定,国有资产指的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全部财产以及各种自然资源财富”;从管理范围(或内容)界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或依据法律、或基于权力行使、或由于预算内或预算外支出、或由于接受馈赠、或由于资产收益取得应属于国有的财产”。两种表述方式的共同点是都认为国有资产就是国有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市场经济的理论,“资产”与“财产”在含义上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讲,只有作为生产要素投入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才叫“资产”,它一般具有增值的要求,而其他财产则不具有这种要求;“财产”是一个含义更为广泛的概念,财产可以是经营性的,也可以是非经营性的。

因此,在理论和实践中,国有资产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国有资产定义为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物资、债权和其他权益,指依法归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包括:

一是依据国家法律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

二是基于国家行政权力行使而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

三是国家以各种方式投资形成的各项资产;

四是由于接受各种馈赠所形成的应属于国家的财产;

五是由于国家已有资产的收益所形成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