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将肉、酱汁和烤得脆脆的土豆堆到他的碟子里。单是那香味就足以让莫恩斯垂涎了。他突然发觉他是多么的饥肠辘辘;毕竟——虽然特别丰盛——普罗斯勒小姐早晨告别时为他准备的早餐是他今天用的唯一一顿饭,而且早就过去很久了。他不得不克制自己,才没有匆忙失礼地抓起刀叉。他的胃咕咕直叫,让他难为情。但汤姆莞尔一笑,“但愿能合您的胃口。我不是个有经验的
厨师。”
“只要吃起来跟看上去的差不多好,它无疑就是我多年来吃过的最美味的饭了。”莫恩斯回答道。
汤姆得意地笑笑,后来又朝着门做了个询问的手势,“如果这样就行了的话……我还得去照顾其他人。”
“这些都要你一个人弄?”莫恩斯希望汤姆不会太明显地察觉他的失望。他希望在吃饭时能跟小伙子稍微聊聊,那样也许能得到格雷夫斯未给他机会提问的某个问题的答案。
“没什么。”汤姆开心地回答道,“工作带给我真正的快乐。我曾经想过,等这里的工作结束了,去城里开一家饭店。可到那时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呢。”
“这是格雷夫斯博士说的吗?”莫恩斯打听道,“还要很长时间?”
尽管这问题听起来毫无恶意,却好像让汤姆很尴尬。他支支吾吾,最后说道:“请您原谅,教授,但格雷夫斯博士禁止过我们在洞窟外面谈论任何与我们的工作有关的事情。”
“好吧,汤姆。”莫恩斯说道,“我不想让你为难。”
汤姆不安地点点头,“我……我等会儿再来清理餐具。您如果需要什么,您只管打开门叫我就行了。”他迅速离去,不给莫恩斯机会再提别的不愉快的问题,莫恩斯也不再去想乔纳森·格雷夫斯和他的既轰动又可怕的发现,专心吃起饭来。
他吃了一口就明白了,除了在普罗斯勒小姐家,这确实是多年来他吃过的最好的一顿饭了;它也比得上任何一家高档酒店的菜。很显然,除了驾驶技术,汤姆还有许多其他的引人注目的才能。虽然汤姆给他端上的几乎是超大的份量,他将它们吃得净光,还用一块面包蘸光了最后一滴酱汁。
吃完饭,一股舒适的疲乏感向他袭来。他望了那张新铺的窄床一会儿,单是这一眼就足以让舒适的放松感变成铅样的沉重了。他的眼睫快要自己合上了,有一会儿他不得不用尽他全部的毅力,才没有当场在椅子上睡着。
他完全有权利疲劳。毕竟过去的这一天特别累人特别漫长,更别说格雷夫斯的发现带给他的震撼力了。他顺从这一诱惑,几步走到床前,四仰八叉地躺上去,转眼就睡着,这样做不仅可以理解,也是绝对理智的。
可他不想这样。
这么早就上床睡觉不仅违反了他所有的习惯,而且面对他今天经历的一切让他觉得像是犯罪。尽管他很清楚他还远远不能看清这一发现的真正规模,但有一点是无可怀疑的:这不仅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天,而且也是将会载入史册的一天,这一天,不仅他的搞研究的同事们,也许全世界都将会谈上几十年。如果人家问他是如何度过这个改变世界的认识的一天的,他该怎么说呢?他参观了一小时,然后用了一顿美味的晚餐,随后早早地睡觉了?
他强忍着疲倦,给自己倒了第二杯紧接着又倒了第三杯咖啡,再次鼓起他全部的毅力和疲倦作斗争,一边等待咖啡因的兴奋效果出现。
壶里剩余的咖啡尚未明显地冷却,他的睡意就减弱了,片刻之后那铅一样的沉重感也重新离开了他的四肢。他并不觉得精力旺盛,但他抵住了再喝一杯咖啡的诱惑。如果他太过分,他有可能整夜睡不着觉,明天会更加疲累。他站起来,以既是本能也是无意识的动作抚平他的衣服,开始更彻底地检查这个房间,接下来的几个礼拜甚至有可能几个月这里将是他的家。
这次检查的收获并不比第一次大多少。减去床、桌子和斜面写字台的位置,剩余的空间几乎不足以在里面接待一位客人,同时有让人患上幽居恐怖症的危险。汤姆将他的行李搬进来了,两只箱子原封不动地搁在床边,默瑟肯定会认为这又一次证明了汤姆的懒惰,而莫恩斯更认为这证明了汤姆的慎重。
莫恩斯走近格雷夫斯为他弄来的斜面写字台,将它打开来。斜板下的小格子里除了一支鹅毛笔、墨水瓶和一本有整整百页的花一样白的皮书信夹就什么都没有——可他还指望什么呢?指望格雷夫斯给他留下一张手写的便条,将他的大秘密告诉他?简直是做梦。
也许书橱会更有用。莫恩斯估计排放在做工粗糙的木板上的册数远不止二百本,格雷夫斯让人将它们运来这里,肯定不是为了让他靠娱乐性读物打发晚上的时间的。至少单是书名的选择就能说明他来此的原因。
莫恩斯向书橱走上一步,又停了下来。光线不是太好。油灯和闪跳的蜡烛虽然释放出一种亲切的亮度,但还不适合阅读。他没有继续往前走,而是抬头望望屋顶下的电灯,目光顺着手指粗的电缆一直望到门,电缆在那里结束于一个粗笨的的旋转开关。莫恩斯走过去,扭动开关。结果是一声很响的咯嚓声,但灯还是没亮。
莫恩斯再次试了试,结果一样,然后又不甘心地试了第三下。灯还是不亮。看来是没电。
灯光兴许足够了,至少能猜出书背上的书名,但莫恩斯现在已经到了门边,他还没有忘记汤姆的话,如果需要什么东西,只需要喊他就行了。也许这是个再跟格雷夫斯的“打杂的”聊上几句的机会。
他离开木屋,考虑了一下要不要回去拿他的外套,因为迎面吹来的风出乎意外地凉爽,但最后决定放弃了。到另外的木屋只有几步路。一点凉风害不死他的。他快步穿过空的广场,不加选择地走向最近的房子,抬起手准备敲门,可后来又垂下胳膊,皱起眉环顾。他听到了一声响,一开始既不知道响声来自哪个方向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但它显得不自然,危险,很难用语言描述。
莫恩斯的心“砰砰”直跳,他四面张望。太阳落山了,夜色如墨。他自己的木屋虽然相距只有十来步,也只能看到低矮的黑轮廓。再后面就是黑洞洞的。莫恩斯的理智告诉他,这也许只是纯粹的黑暗,可他头脑里突然又冒出了另一个声音,这个声音讲述着恐怖的形象和可怕的生物,它们悄悄穿行于黑夜中,黑眼睛贪婪地盯着他。
莫恩斯努力摆脱这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想像,但心头始终有一种怪怪的感觉。那些潜伏的阴影可能是他幻想出来的,沙沙的响声肯定不是。那里有什么东西,也许是个人,也可能是一头乱走的动物,从一只无害的猫到猞猁,什么都有可能。他真的不应该站在这里,而应该回他的住处或最好是去找汤姆,告诉他有什么东西钻进了营地。
莫恩斯正准备这么去做,那声音又响了,这回声音不光是更大,而且也能清楚地确认。是脚步声。不是一只野猫或一只野狗的谨慎潜行,而一目了然是人的脚步声,他虽然不一定是在悄悄行走,很显然还是在努力不弄出太多的噪声。对此可以有数百个可信又无害的解释,但莫恩斯的念头就像火车头的铁轮一样坚定不移地行驶在危险和阴谋的轨道上,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转过身、心跳剧烈地向那个方向走去。没有偏见的观察者无疑会觉得教授的举动很勇敢,可事实正好相反:莫恩斯只是很害怕返回他的房子,他要知道那神秘的脚步声和■声是怎么来的。他度过了太多充满地狱幻象和噩梦的夜晚,醒来时大汗淋漓、脉搏怦怦地跳,允许他的幻想兴奋异常地陪伴他进入睡眠。
他什么也看不到,可当他从他的木屋和格雷夫斯所住木屋之间穿过时,他第三次听到了悄悄行走的脚步声,眼前的黑暗中似有东西在移动;最多只是众多阴影之一,但还是清晰得不可能是幻象。莫恩斯的理智最后一次想将它归罪于他的疯狂打算,但他更害怕陌生的恶魔。他的心怦怦直跳,但他没有停下来,而是慢慢走向相应的方向,一会儿就到达了汤姆的
汽车轮胎在松软地面上留下的车辙。虽然光线微弱,车辙很容易认出来。平行的车辙里有水,这水一定是从烂泥地渗出来的,水面反射着苍白的星光,像是一面面排放在一起、没有尽头的小镜子。
他的脸突然被什么东西抽打了一下,火辣辣地发痛,莫恩斯好不容易才没有惊叫出声。他本能地抬起双手,防止再一次遭到攻击,但他只摸到了细细的树枝和露水打湿的树叶。他的脑海里掠过一个记忆:被福特车的冷却管推开、抽打挡风板的深绿色树枝。还能是什么呢?他顺着福特车的车辙,来到了跟公墓墙平行的道路上。
他犹豫不决,不知道要不要继续走。他刚到这里时就明白了,有人——估计是格雷夫斯特别指示汤姆的——煞费苦心地将通向开阔地的这个入口隐藏了起来,而他可能没有足够重视这一发现。假如格雷夫斯不只是要在所有好奇的目光面前隐藏他的发现的话,那又是为了什么呢?
这个念头显然越过了妄想狂的界线,莫恩斯恼怒地驱走它。他几乎气呼呼地推开树枝,继续往前走。
穿过那道活的栅栏之后,视线顿时好多了。莫恩斯吃惊地停下来,抬头仰望天空。一个礼拜来月亮就日渐缩小,此时快成为不足手指宽的月牙儿了,但夜色很亮堂,繁星闪烁,由于没有一丝云翳或乌云遮挡,硕大的光环几乎弥补了缺少的月光。不是这一侧太亮。而是对面格雷夫斯的营地里实在太暗:好像那里有什么东西吓走了光芒似的。
又响起■的脚步声,然后是持续时间很长的“扑腾扑腾”和“咕噜咕噜”的声音,它们远远地传来,显然是来自公墓墙的另一侧。莫恩斯才走一步就又停下了。他的心跳开始加快。先前,当他坐在汤姆的车上经过这里时,他成功地只将这堵古墙看作一道用无数不规则的石头砌成的对他毫无意义的障碍,现在他再也没有这个本事了。自从九年前那个不幸的夜晚以来,莫恩斯就没有再踏进过一座公墓,他也发誓再也不踏进一座公墓。响声明显地是来自那里,莫恩斯越来越绝望地想控制住他的潜意识释放出的魔鬼,同时内心里又坚信弄清响声的原因对他有可能具有生命攸关的意义。他又往前走了几步,来到公墓墙壁跟前,再次心跳不已地停了下来。响声还能听到吗?莫恩斯觉得自己的血液在大声地喧腾,让他都不敢肯定了。
莫恩斯的心怦怦直跳,又最后犹豫了一会儿,后来他几乎无所畏惧地将双手搁在剥落的墙头,右脚蹬进剥落的墙体上一个只有手指宽的缝里,腾身一跃,翻过墙去。他根本不习惯这样的体育动作,但他的敏捷几乎让他自己都感到吃惊,这个动作也险些结束于一场灾难,因为公墓的地面要远远低于墙外的路面,这样计划中的弹性着落就变成了笨拙的踉跄,差点以跌倒告终。莫恩斯慌忙伸出双手,在最后关头抓住了一块倾斜的古碑,在他的重压下墓碑发出奇怪的叽咕声缓缓地歪向一侧。
莫恩斯几乎可笑地向前弯着身体,站了一会儿,最后想到了那唯一正确的主意,动作果断地跳开了。墓碑失去扶持,一声闷响倒在了烂泥里,陷进去差不多一半,莫恩斯双臂划动,重新站稳。就差那么一下:在泥浆里摔个狗吃屎,从头到脚脏乎乎地返回营地去!
莫恩斯呆立了肯定有半分钟,等他的双手和膝盖不再打颤,同时若有所思地盯着不是他故意推倒的墓碑,它正缓慢地沉进烂泥里。他几乎听天由命地望着他的鞋,郁闷地想,某种意义上他跟那块墓碑一样:他也在缓缓地下沉,不是很快,肯定陷得也没有墓碑那么深,墓碑一定有好几公担6重,可他的鞋差不多全陷进胶冻状的泥泞里了,如果再在这里站下去,看着自己往下陷,他可能很快就会在烂泥里一直陷到小腿肚了。
莫恩斯绝对不想这样。他用力从泥泞里拔出脚来,真了不起,鞋还没掉。但他情绪恶劣地发现它们还是毁掉了,对泥浆的这一阶段性胜利很可能不会长久,因为他虽然迅速往旁边跨出了一步,却马上又陷了下去。他不得不手舞足蹈了一番,才找到一块至少结实得能承受他的重量的地面。
他困惑地环顾一圈。他不小心推倒的墓碑早就不是唯一陷进地里的墓碑了。相反:他在苍白月光下看到的大多数墓碑都不再是直立着,而是东倒西歪,像一座成了化石的谷子地上被飓风席卷后的的秸秆。有好多完全倒了,部分或全部沉到了地里。歪斜或跌倒的墓碑之间到处都有星光洒落在静静的水面上,那是从泥泞的地下渗出的水聚积成的水洼。看样子就像这座荒凉的公墓上铺满数百万只破碎的小镜片似的。
明白了这一发现的意义之后莫恩斯迷惘地皱起了眉头。世上有谁这么疯狂,将公墓修在一座沼泽中央?
他又想起他来这里的原因,缓缓地转了四分之三圈,试图让目光穿透黑暗。这里要比格雷夫斯的营地里亮得多,但没有月亮的夜晚就是没有月亮的夜晚,莫恩斯最多只能看到十五或二十步远。但一会儿后他相信还是看到了有什么动了一下,在他左侧的某个地方,实际上已经远远超出了他能看到的范围。那动作隐隐约约,有什么让他觉得可怕地不自然,但他却说不出为什么。同时他相信又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