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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命的两极 佚名 4955 字 4个月前

生活。比如我楼下住着的那位曾任过部长的老同志,他的生活极有规律,每天早餐后,他就优哉游哉跑一趟菜场,每天午休后他又去一趟。早上他从菜场提回一棵大白菜,下午他会拎回一块肉。他去菜场从来不带菜篮子,回来也永远只是拿一样东西。

相邻久了,他的老伴儿告诉我,我每天都有意识地少买一两样东西,给他派任务,让他有点事儿干,也好活动活动腿脚,不要老是待在家里读书看报。

楼里还有一位老同志,离休之后每月都要出一次差,每次出差归来,他总要对我畅谈一番贵州的奇山异水。原来他是和省顾委的老同志们一起,在为开发贵州的旅游资源做先期的调查研究、宣传鼓动工作。

日子久了,在家门口、在楼道里、在院坝大树下,天天遇见的都是老年朋友。这些老人,虽说性格迥异,度过晚年的方式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大多脸容慈祥,神态安然,无不以自己的言传身教,影响着他们的子孙。

我在这样的小区环境里生活了几年,从未听说哪家吵过嘴,打过架,也从没发生过一起盗窃、邻里纠纷。

凑巧的是,回到上海后,我又搬进了一处这样的社区。小区里住着一百几十户人家,全是离退休老同志和他们的家属。电梯里上上下下,经常遇见拄着拐杖、坐在轮椅上的老人。逢年过节,出入大门口的,都是各个单位来给老同志、老领导问候致意的男女。哪家的花盆不慎从高处摔落下来,虽然没有伤着人,马上就会有老人提醒大家,请各家各户检查一下自己的花盆,杜绝相同事件发生。

有一户人家的水管在上班时间爆裂了,躺在床上的老人不知觉,自来水漫溢在楼道里。这户人家很快在电梯门前贴出一张向全楼住户道歉的信,语气十分诚恳,以求众人谅解。其实大楼里谁都没对这户不幸进水的人家有过议论和微言。相反不少人还同情他家进了水,一定添了不少麻烦。

风和日丽的日子,小区的庭院里、草地上、健身器边,都有老人在活动。有的舞剑,有的做操,有的随着音乐的节奏在跳慢步舞,有的仅是拄着拐杖在来回散步,满眼里看到的是一派祥和安然的生活景象。

居住在这样的小区,陪伴着上下左右的老年朋友,我时常会联想到自己的晚年。而看着这些老年朋友身旁蹦跳嬉戏的小孙子们,我又会情不自禁地联想起自己的童年时代。继而由人的幼年想到人的老年,人生的这一过程,实在是耐人寻味和充满了剧情色彩的。

时常地这样想一想,我的心态会格外地平和,我又会时时感觉到“时不我待”,得抓紧还有时间、还有精力的年头,写一些真正留得下去的作品。

我,陪伴老年,意味浓郁。

(2002年5月)

时尚如风(1)

当某一件事物成了时尚的时候,它其实已经远离了该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一些功能和特性。当然,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没有时尚的流行,就不会有历史阶段中的亮点。可以说,时尚是推动历史的一种小小的催化剂,起点缀的作用。

许多朝代均有自己独特的时尚,汉代以女人瘦弱为时尚;魏晋时代以吃药清谈、品鉴人物为时尚;唐代又以女人肥美为时尚;五代之后却以女人的“三寸金莲”作时尚;明代则流

行时曲小调,上至庙堂,下到市井,人人会唱这种时调……等等等等,其实,每一个朝代所崇尚的东西多了,并不会只止一件两件。我拈点出这些片断,无非是想说明一个问题,就是:时尚是历史的一个影子。这话虽有些过了,但它确实是现实后面的影子。

到了眼下,流行的时尚之物就更多了,衣食住行,方方面面都有。

“时尚”大步流星地在前面走着,我永远赶不上时尚的步伐。其实,我对这一切不感兴趣。时尚像长了翅膀一般,总在现实面前飞翔着。但它的翅膀又好像是纸做的,禁不得风吹雨淋,时尚的东西往往是一阵风,刮过就算了。然后再刮来一阵风,风凉一段日子,又过去了,如此不断地循环往复、往复循环,让你觉得时尚总在那儿画圆圈,画得歪歪扭扭的,不规则的,但却是常画常新,追随时尚者换了一茬又一茬,大是“江山代有才人出”,“长江后浪推前浪”之势。

说实在的,我对时尚的概念是模糊的,不清的。时尚的东西发生在我身上印象最深的是皮包。早在十多年前,我去开一个会,手里拎了一只比较“劳保”的皮包,旁人见了,嫌它土了,说应该换一只。我觉得它挺好的,并不觉得它有多土,仍旧使用着。有一次,我的一个好朋友实在看不下去,替我去买了一只皮包,三十元一只,在当时来讲,这样的价格算高的,因为那时的薪水还未增加。我想拒绝接受,但朋友好意又不能辜负,只得愧而受之,但一直放在家里没有拿出来用。一半是珍藏的意思,一半也想等手头的这只包不能再用了,再去用新的包,也许这是我插队落户时养成的习惯,回到上海后,一直改变不了。我是个不太懂得奢侈的人。前段时间,我把好几年前,朋友送给我的那只包拿出来使用,自己觉得还不错的,谁知到了公共场合,没有一个人说好的,都说过时了,拿着它有失身份。说它与时尚的皮包相比,有天壤之别!

时尚的皮包怎能去比呢!我倒是看到过许多年轻人甚至中年人,都背一只方方正正、宽宽大大的皮包,单肩挂着的,像女人背皮包一样背着,当初看到时,觉得很别扭,这种包男人背着,总觉得与女人背包的姿势太接近。不过,时间一长,背的人一多,也就见怪不怪了,我若在怪,别人会说我背时、落后了。我也就装作很时尚的样子说:“嗯,这种包背起来,很有个性的。”如若要叫我去背这样的包,我是肯定不会的。

有一次出访到香港,见一位同行的女士背着一只非常别致的皮包,由衷地赞叹道:你这只包非常漂亮。她问我:“你猜猜看,这只包多少价钿?”我脱口而出:“大概百来元钱吧。”她笑了起来,说:“要四千港币呢!”我听了倒是有些吃惊,这样的包好是好看,怎么会贵到这种地步。转而一想:贵,总归有它的道理在的。只要质量上乘,贵一点也值。最怕的是:样子好看,质量经不住考验,那就惨了!

我现在用的那只包,有些价格的,皮质与手感都好,外人看了也都说好的,但我觉得它不实用,没多少东西好放。我想要的包,最好是大一些的,可以放一些书或文件或杂志报纸之类的东西,可我手头的这只包,只能放一只钱夹、一只手机、一只商务通,最多还可以加一本小笔记本,除此而外便放不下任何东西了。

有戏剧效果的是:我拿着这只包时,朋友们都说我时尚起来了,讲究起来了。

其实,时尚离我很远,而且时尚对我来说并不实用。时尚的东西有时候会让人觉着美,美在哪里?美在它的不切实际和不甚实用。比方说,t形舞台上模特小姐穿的服装看上去很美的,如若在生活中穿起来,就让人觉得难受;又譬如前一阵子流行的唐装很时尚了一阵,不分男女老幼,呼啦啦都穿上了唐装,看起来似乎有些美的,但时间一长,问题出来了:不便洗涤。据说一般的烫洗店是吃不消洗的。故而没多少时间,街头巷尾就不大看得到人们穿唐装了。

时尚,是幻美的。你要把它当作一个梦,它才会有价值。如若要把时尚当作现实生活中的一个真实场景,那么,有时候会显得十分尴尬。有一则笑话:说有个男士爱上一个女孩子。人家问他爱女孩子什么?男士说:她的单眼皮非常特别,比林忆莲的单眼皮还要好看。可女孩子觉得:自己什么都不错,就是一双单眼皮太难看了,就自说自话去赶了个时尚,去做了双眼皮手术。手术做得很成功,看上去确实比原来的单眼皮要漂亮多了。但她的男友提出要跟她分手。原因非常简单:她把自己的美——即让他觉得最满意的地方给破坏了。

是呀,割眼皮也是一种时尚,这种时尚的流行时间还算是长的,一风行便是好多年,至今仍有人乐此不疲。与此相类似的时尚还有整容、改装、隆胸、抽脂等等。想想都可怕,人们在追求时尚的时候,实际上是在丢弃原有的美好与本真。人们心甘情愿地让时尚把自己放逐出去,而让所谓的时尚渗透到自己的生活中来,弄得本末倒置,本源不分。

时尚如风(2)

时尚如风,亦如梦。时尚的步子永远匆匆太匆匆。追求时尚的人,都是一些敢于做梦的人,是一些勇敢的人,我除了敬佩还是敬佩,可我自己无法与时尚成为莫逆。

我愿意站在时尚的边缘看人生风景。我常在想:什么时候,人们离时尚远了,那么,接近真实与平淡就近了。

“真实”与“平淡”是人生中最有价值的两味药,一味能够降风去火;一味可以平心静气。

而时尚,是永远入不得药的,它只是用文火煎“真实”与“平淡”这两味药时,从窗口随风而来的那一缕尘烟。

(2002年6月)

“天上街灯”串起璀璨景

共和国50周年的大庆,不仅是个举国欢腾、普天同庆的大喜日子。就是对于我们小小的三口之家来说,欢庆之余还有着一层特殊的意义。

记得去年国庆前夕,叶田还是一个背着书包走进课堂的高三学生,今年的9月,他已经成了一个去校住宿的大学生了。离家去大学报到的时候,我对他说,今年的国庆非同寻常,休息的日子也多,你和同学相约组织什么有意义的活动都可以,但是一定要抽出时间,和我

们一起去观灯。

叶田一口答应下来。

国庆节观灯,是我们一家人的传统,更是我从小就有的爱好。记得国庆10周年大庆的时候,我恰巧十岁,才是一个刚上小学三年级的学生。但是听说南京路上有彩灯;尽管家住得离南京路很远,我还是跟着弄堂里上中学的几个大孩子,去南京路上挤了一圈。呵,那天晚上,我看到的是一个流动的灯的世界,是一个漂游着的光的天地。后来,我们家搬得离南京路近了,几乎年年国庆,我都要和同学和表兄妹们相约着,到南京路形成的那一条灯河中去来来回回地走一趟。在插队落户的岁月里,思念故乡上海的时候,常常念念不忘的,就是南京路上节日之夜的灯光。叶田年幼时,我们生活在山高水远的猫跳河畔的峡谷里,节日的夜晚,电站上虽也有灯光,却是极为单调且不成气势的。那一个节日前夕的晚上,我带着他去省城,看到十字街头楼房上下的彩灯,他欢乐地在我的肩头又跳又嚷:“红的、绿的、红的、绿的……”看着他那绽开笑容的脸庞,我第一次意识到,我们在偏远蛮荒的深山峡谷中住得太久了,要是他见到上海南京路节日之夜的灯光,还不知欢成一个什么模样呢!

90年代,这一愿望终于实现了。几乎每一个国庆之夜,我们全家人都要走上街头去观灯。迸溅着斑斑异彩的灯光辉映,像是浮泛着粼粼星光的湖波,宛如春天飘飞着的亮晶晶的雨丝。一眼望去,眼角被那闪闪烁烁的灯光激动得兴奋不已,只感到人整个地置身于一片明辉之中。身前,是炫人眼目的光的瀑布;顺着马路望去,是喧嚣的流泻的时缓时疾的光的河流;放眼回顾,则是动荡起伏着的光的海波。哦,这飞霞泻彩、遍天遍地的灯光,将高低错落、广厦万间的楼宇,统统映照得通体透明,恰似那挂满珠帘绣幕的水晶世界。

年年走进万家灯火的夜上海,年年观看火树银花的不夜天,且随着喧声如潮的人流边行边看,我们感觉到的岂止是兴奋,岂止是欢乐,而是辉煌的华灯勾勒映照出的大上海的巨变。

我叮嘱叶田,50周年大庆之夜的灯光,一定会比我们看过的任何灯河灯海瑰丽多彩。只因在8月的试灯之夜,我已经去饱了一回眼福。

瞧那是挂于空中的明灯,五彩缤纷,天花乱坠。

看那密布于地上的彩灯,争奇斗艳,光芒四射。

让我们相约,在今年的国庆之夜,一起步入五光十色、星光灿烂的街头,去感受人间银河的美景。

(1999年9月)

第六部分

百年老店邵万生(1)

1843年,上海开埠了,成为东海之滨重要的对外开放通商口岸。

四面八方的人涌入上海,使得上海很快地成为一个八方杂处、百业纷陈的大都市。

在各地来到上海的人中,浙江人占了很大的比例和份额。为什么?浙江紧挨着上海,坐上火车、搭上汽车、挤进低矮的乌篷船,熬过一两天、两三天就到上海了。在栖身上海的浙

江人中,宁波人和绍兴人又占着最大的比例,这比例至少多于杭州人、多于嘉兴人。宁波的一位旅游局长曾十分自信地对我说,我做宁波的旅游,主攻方向就是上海。因为四个上海人中,就有一个宁波人。一千六百万上海人,祖籍宁波的有四百万。这些宁波人和他们的亲戚朋友,只要四年回一次故乡,宁波每年就有一百万上海客人。说完他哈哈大笑。

我没有具体统计过生活在上海的宁波人和绍兴人。但在小时候,几乎每条弄堂,我们读书的每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