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筛选而已。如此轻易的获得知识的捷径,一方面让独一代获得了前人所从没有过的宽广视野,他们的目光比以往望得更远,耳朵听的比以往听的更多。新鲜与陈旧、真实与虚假在一个网络的世界里纵横交错,对于生活学习经历过于平淡无奇无惊无险的独一代来说,它显得过于庞大和强盛,甚至让人迷失其中,难辨方位。
而另一方面多方位多渠道的知识来源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独一代们对于知识以及其创造过程应有的重视和尊重。举一个典型的例子来说,现在的大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已经不再是需要大费周折跑图书馆查阅各种资料来完成的事情,学生可以通过互联网络轻松搜索到有关课题的大部分资料,再进行一定的拼贴与整理,最后交出一份看起来煞有介事让人满意的"论文"作品。而这个作品中,究竟有多少属于自己创造, 有多少是"拼贴"前人智慧,结果可想而知。
同样道理,郭的作品也有着相仿的性质,而独一代在否认郭的作品带有抄袭至少是明显的非少量的模仿的同时,也给"创造"赋予了全新的定义,一个属于独一代特有的定义:拿来主义也算创造。只要带上了个人色彩,合用于自己,拿来是正常并且合理的,剪辑和拼贴而非源于自身特有的经历或者想像力的创造同样值得肯定。
最后,通俗读物的兴盛不可避免地造就了独一代的速食化特征。所谓通俗读物,在早先包括畅销的言情小说,琼瑶阿姨的时代过去以后,一度席卷大陆的台湾新言情小说,包括席娟、于晴等等,他们的言情小说几乎清一色张开"乱想"的翅膀,富人的生活、王子公主灰姑娘的情爱,名字在变换场景在变换但实质内容却始终是一尘不变的。随后,大陆的小资作品较前者又多出了那么一块层次与品味--虽然究其根本依然是乏善可陈的感情纠葛,但生活则被具体的标识化了,esprit的t恤、星巴克的咖啡、保时捷的车、酒吧里的烟雾和颓废,而这一切场景,很不幸的也是如此相象。
第三同时也是正在对独一代造成最大影响的是铺天盖地的日式漫画,庞大华丽并带有神秘色彩的故事、唯美中性的人物形象、曲折略带忧伤的爱情故事,日本中早期的少女漫画无疑是夺人眼球的最佳代表,若干帅哥以及若干美女的纠葛注定催人眼泪夺人魂魄的效果在情感脆弱易受感动的独一代身上发生。在质疑《幻城》以外,我们应该看到更广泛的事实:大量网络以及非正式出版物上刊载着各类漫画小说的同人作品,而《幻城》与他们的惟一区别是,前者给它故事的主角换了套戏装并且正式出现在各大新华书店的显眼位置上。
畅销读物的巨大成功,只要稍具分析能力的人就能总结出一套简单容易操作的模式和内容,也因此,雷同的情节一再重复出现在独一代的面前,模糊了他们对于何为独创何为模仿的界限,抄袭又有什么关系?既然港台剧翻版日本偶像剧大陆市场狂卖蹩脚三角恋情书,为什么郭敬明在自己的小说里用了人家的情节就该受到责问?
理顺了逻辑,我们就能轻易读解为郭辩护的独一代的困惑和心声。对原创能力的麻木与轻视已经不是一个个别现象而成为集体的严重问题。
或者这是个让人痛心疾首的话题,在取得知识(这种知识是包含生活知识在内的各类信息)如此便捷的现代社会,在一个已经无法分辨彼此,明确创造与拿来的独特背景下,我们发现,即将要担负起接踵而来的社会责任的独一代正在丧失的不仅是最基本的概念定义、是非判断能力,更让人担忧的是,由于对一切的习以为常,他们正在丧失着创作的意识与能力。尽管俗气的古语早就说明了一个事实:天下文章一大抄,但想必不会再有哪个年代的创作观比如今更合适用这句话来概括。
的确,人们一直受困于语言文字本身的开放与局限性,母题将是被不断重复的,各类题材也在前人的笔下渐渐被写尽,法律不保护情节是因为同样的情节的确可能被不同的作品运用,但只要作者不同,他们表达的主题和思想应该也是不同的。
而对独一代来说,这样细微的差别是不存在的,毫无道德负担的进行规模化的挪用与移植,正是由于独一代情感、生活的单一化,能够供他们表达的实在太少,而能让他们借鉴的又如此之多,犹如浸泡在温水中的青蛙,原先那强有力的弹跳天赋正在舒适的环境中逐渐丧失。独创,对于他们渐渐已经退化成为了一个空洞抽象的动词。
时代是如此丰富多彩,而独一代无疑则是这一切的集大成者,他们迅速的崛起和消失可能导演一出疯狂的戏剧,同样也极有可能最终演变为一出没落的悲剧。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20世纪80-90年代香港肥皂剧开篇最为醒目的标识,片头曲终了,屏幕黑转,这八个大字就该粉墨登场了,在这一年代成长起来的独一代,在经受网络的洗礼以前看的最多的想必就是这一类对雷同惯以"巧合"之名的的电视连续剧,而事实上,这些不断滚动播出的电视剧与电视剧之间也经常存在着惊人的"巧合":情节、演员以及对白。于是,独一代顺应着这八个大字的思路,对此几乎已经习以为常,泰然处之。由此,以郭敬明为代表的独一代否认搬动情节甚至是语言风格人物形象就算抄袭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全民模仿之同人作品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日本漫画在中国大陆迅速窜红,从最早的《圣斗士星矢》、《尼罗河女儿》到后来的《圣传》、《x战记》到最近的《棋魂》、《犬夜叉》,其中唯美曲折的情节、人物极大程度上的震撼了年轻读者的心。于是在网络上,在非公开发行的出版物里,不少具有一定写作与模仿能力的作者,开始创作所谓的同人作品,即根据漫画或动画原本的人物与设定,按照自己的喜好与思路来编排故事的发展,例如让原本的悲剧变成喜剧,让不能相爱的人相爱,让仇者痛亲者快等等。而更有相当一部分的同人作品几乎就是将原作品转换成文字形式保存下来。
另外同人现在也暗指中性化的恋情。
全民模仿之拼贴
拼贴,原本是在西方,拼贴画的地位已上升到现代派艺术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摄影更是被冠以"拼贴性瞬间"大加发展,用图像的频闪、交错和重叠为人们带来视觉信息的轰炸感。后现代主义作家以片断拼贴和意象零散化对抗现代主义对艺术形式的执著追求,把各种不相关的事物拼贴在一起。
拼贴的要点在于不相类似的事物被粘在一起,在最佳的状况下,创造出一个新现实。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用在独一代身上的拼贴已经失去原先含有的独特的创造意味,而退化为一个简单机械的动作,其近意词为"拼凑"--从各路各色作品中拿来为己所用--虽然比起简单的ctrl+c、ctrl+v要"高级"那么点,但其最终成品总让人有似曾相识之感。很难判断的是,独一代到底是将"拼贴"普及化的功大于过呢,还是将"拼贴"媚俗化的过大于功?
全民模仿之套路
武侠有武侠的套路,言情有言情的套路,奇幻有奇幻的套路,在通俗读物和通俗电视剧、以及铺天盖地的动漫画的浸泡下长大的一代对"套路"二字,其实是再熟悉不过。最早的套路无非是邪不胜正、三角恋爱,而后来的开拓者们又在这样的路子上千变万化,加以延伸,例如小北-林岚,林岚-陆叙,陆叙-闻婧,其中又再穿插了姚姗姗这样的"爱情大反派",而闻婧和林岚又是最好的朋友--这样的人物关系爱恨纠葛自然让众读者放手不下,但明眼一看,万变不离其宗,无非还是借用了最早的言情套路。
又如新近大红的奇幻套路,将历史或者典籍中似有若无的背景与现实相混合,从而发生了奇妙的作用,着实迷倒大片观众读者--其大成者,也就是独一代最心仪与熟悉的日式漫画,例如《十二国记》中大量杂糅的《山海经》,中国传统文化之美引人如胜,再如《圣传》中又大量运用了佛教名词,顿时增加了不少神秘色彩。
而无数事实证明,只要将套路充分运用,即使仍有漏洞百出,让人生疑之处,也保管能吸引众多眼球,创下让人惊奇的热卖记录。
第六章 思维方式混乱与道德意识淡漠
穿过郭敬明
事件还是源于"抄袭事件"。
事件其实也并不是一桩具体事件。事件只是一些声音的集合,这些声音是摘抄自网络上,一些关于抄袭事件的评论文章之后的跟贴--简言之,就是关心"抄袭事件"的来自民间的专家以外的人的声音。
在摘抄下以下这些事件内容的时候,笔者的心情是沉重的。真希望这不是我们祖国的语言,真希望说出这些话的不是我们国家的孩子。
你以为你是谁啊,有资格说郭是抄袭吗,他妈的,真是瞎了眼了,文学界算什么东西嘛,用脚指头想郭也不可能抄袭,那么他作文大赛也是抄的喽?有没有脑子的!!!恶心死了!!!
没证没据的你装什么深沉! 小四招你惹你了吗? 一边歇着去!
去死吧,你们他妈的长不长眼啊,《圈里圈外》这种垃圾怎么能和《梦里花落知多少》比啊!我看那庄羽变态呐,嫉妒郭,想借此炒作自己!!!!
去他的抄袭吧!那个庄什么的是谁啊?嫉妒小四红还是怎么着啊?小四我们永远支持你!!!!!!!!
小四 让那个什么庄的见鬼去吧 文学界的混混们 别仗着资格老就欺负新人 特别是出道比你迟 钱却比你多的小四
我只相信郭敬明 看他的书不能仅仅看故事 故事谁不会编那 关键是他的内涵 忧伤并明媚着 他的书反映更多的是他的思维!也影响了很多读者 他抄了又怎样 不抄又怎样 好就行了 小四 小四 我永远支持你 那个什么庄的 影响不了你在我心中的地位 不要受别人的影响 走自己的路 让别人说去吧!
只是奇怪,为什么大家都只知道郭敬明而不知到庄某。知道为什么看梦吗?因为它是郭写的。 庄,你应该很幸福,有一个被你称为抄袭了你的文章的小子终于让你名扬天下了!!!!!! 哈哈哈哈哈!!!!!!真讽刺。如果是我也许会反思反思吧,而不是一味地去告什么!!
抄袭?这是哪个混蛋说的,我看,八成是《圈里圈外》的作者看别人的书那么畅销,抄了郭的吧,还反过来让郭背黑锅。最重要的是《圈》一举成名,这不正中了庄的诡计了吗! 真够卑鄙的!!!!!!
我弟和郭敬明是高中同学,他很了解郭的为人。如果没有一定的功底又怎么会获"新概念"奖?
……
以上的摘抄只是随便复制、粘贴了一下,根本没有费心去寻找。都是紧挨在一起的,中间没有开列出的帖子只有两个:
一个把"郭,我们支持你!"复制了31遍。
一个把"郭敬明抄袭,郭敬明这个傻逼!"贴满了20行。
而最最触目惊心的言论依然出现在萌芽论坛上,在那里有郭敬明的支持者在讨论"抄袭案"的帖子中回复道:"应该给那个女人泼硫酸。"
只有混乱,没有思维
不了解就没有发言权。
这是一条判断任何问题的基本原则。
对于"郭敬明抄袭事件",笔者无意下什么判断,因为笔者既没有看过《梦里花落知多少》,也没有看过《圈里圈外》。笔者同样认为没有对着两部作品都仔细阅读过的人,和笔者
一样不具备判断"是否抄袭"的发言权。
然而显然独一代的孩子们并不这样想。
我不知道他们中有多少人看过了这两部作品。看过《梦》的显然不少,而看过《圈》的呢?正如他们自己所说"只印了几千册"的《圈》,怎么可能突然冒出这许多读者?
但他们还是如此斩钉截铁地作出了判断,"用脚指头想郭也不可能抄袭"。
在数百条跟帖中,持有"抄了"的意见的只有一条。在历来案件的预测中,哪怕"马加爵该不该被判死刑"这样的问题都没有这样众口一词过。而更加让人悲哀的是,那一条惟一的反对意见,也是同样歇斯底里的谩骂。
抄袭首先是个文学问题,法律能做的只是给予惩罚,而不是界定是否抄袭。但是在界定的原则上,有一些东西是与法律相似的。比如惟一能够作为依据的,应该是作品本身,而不是当事人的性别民族身高三围有无婚史诸如此类与作品本身无关的事。就好像法律判断是否犯罪,是根据被告是否犯下了被控告的行为,而不是之前有什么其他行为,更不是根据被告是贫是富,长得如何,是否出名……
如果那些支持郭敬明的孩子是根据对作品的判断,勇敢地说出自己的看法,那么他们可以不需要专家的界定,甚至可以不必理会法院的判决。即使法院最后判决郭敬明败诉了,他们可以依然坚持自己的看法,因为文学的标尺在每个人的心里,而不是写在某部法典里。
然而让人极度失望的是,绝大多数孩子在说"没有抄袭"的时候给出的理由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