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成别人,谁能坐得住?
她重新翻开那本已经看了好几遍的杂志,企图在那些快要能背下来的文字缝隙间,寻找一些新鲜点的东西。
正当她研究着某个著名化妆品的广告,猜测着那位诱人的模特那无可挑剔的肌肤是真实的还是又是电脑产物时,一个低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李斯洛?”
“啊?”
李斯洛毫无防备,不由被吓了一跳,杂志从膝头滑落下去。
文攸同想,这个叫李斯洛的十有八九又是一个吃得过多,运动过少的半秃肥胖老男人。果然,顺着乘务小姐手指的方向,他看到一个与他的想像十分吻合的男人。
因为堵车,他比原计划晚了近三十分钟。不过,由于他本来就是被人胁迫来机场的,所以竟然十分难得地对自己的迟到一点儿也不感到愧疚。
本质上来说,文攸同不是一个合群的人。他讨厌人群。更讨厌大城市里来的人。他认为他们当中大多数都是一些自私自利、目中无人的人。他们没有原则,爱吵闹,爱抱怨,并且缺乏最基本的礼貌。如果不是他哥哥因为出诊进了山,偏偏这时候旅馆里又急需补给一些东西,打死他也不会愿意进城的。更别说是到机场来接人了。
想起王燕的威胁文攸同就郁闷。
女人,他满怀恶意地想,是这个世上最不可理喻、最不能接近的动物。
他向问询处对面的那几排座椅走去,目光紧紧盯着那个正在东张西望的胖男人。
但在视角的余光中,蓦然闯进一抹比那个胖男人更为养眼的色彩,他那对美有着本能反应的挑剔视线立刻不听话地偏移了方向。
在那个胖男人身边,坐着一个穿着粉红色无袖真丝套裙的年轻女孩。
女孩的打扮与那些在机场前匆匆而过的职业女性一样的精致完美。他猜,这又是一个精明干练的白领丽人。
只是,这位“丽人”似乎比较懂得享受。只见她并没有象她的其他同伴一样焦急地东张西望,而是气定神闲地、悠然自在地翻着一本杂志。
那女孩以优雅地姿态交叠着双腿,一边歪着头研究着杂志上的什么东西,右手一边还无意识地抚弄着右耳垂——文攸同觉得这个小动作很可爱。
也许,哪天,这个题材能用在哪里。他模糊地在心里筹划着。
走到近前,他在离那个男人还有四步左右的地方站住。
他总是尽可能地与他人保持一定的距离——这也是他不喜欢人群的另一个理由,总觉得人群中空气过于稀薄,让他无法顺畅的呼吸。
文攸同瞥了那女孩最后一眼,转而看向那个男人。那个男人也满怀期待地在看着他。
“李斯洛?”他开口问道.
那男人失望地转过头去不再理他,倒是在他未曾意料到的地方响起一声回应。
“啊?”一个清脆的声音应道。
文攸同低下头,吃惊地发现,应声的竟然是那个女孩!
女孩膝上的杂志滑落到他的脚边。
他本能地弯下腰去捡。
女孩也弯下腰去。
当两人的手同时抓住杂志的一角时,视线也在空中交汇在一起。
一瞬间,文攸同的呼吸滞住了。他隐隐感觉到空气中有一股看不见的电流在“嘶嘶”作响。
但,似乎那个女孩并没有感觉到。她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低声嘀咕了一句“对不起”,便从他手中抽回杂志,站了起来。
李斯洛将杂志抱在胸前,居高临下地看着那个仍然蹲在她脚边的男人。从与那男人对视的第一眼开始,她的心脏就一直在不规则地乱跳着。
在很久以前,李斯洛就知道自己有演戏的天赋。只要她想,她可以装扮出任何表情。但是,她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需要花上十成十的功力才能维持面部肌肉的无动于衷。
她屏住呼吸,目光定定地看着那个正在站起身来的男人。
这个男人有着一身黝黑的皮肤。很显然,他是一个习惯在太阳下工作或生活的人。
他留着一头短发——说是短发实在是太过勉强了,因为,那头发其实被修剪得只剩下一层紧贴头皮的头发茬子而已——这样的发型更加突显出他那条象直线一样清晰明朗的发际线。
发际线下,越过宽阔的额头,是两道山林一样浓密的大刀眉。眉下,一双幽深的黑眼珠藏在看似慵懒的单眼皮里烁烁生辉。眼角处,一些因为经常眯眼所形成的细细纹路正在迷人地皱起。
好家伙!李斯洛让视线匆匆地扫过他那高挺的鼻梁和线条流畅的嘴唇,暗暗吐了一口气。这张脸也许算不上英俊,但绝对充满了阳刚之气!
长这么大,李斯洛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摄人心魄的男性面孔。
此时,那个男人站了起来。
看着这像塔一样在自己面前展开的魁梧男士,李斯洛差点忍不住吹起口哨——一个从她朋友江岸秋那里学来的坏习惯。
她一直对自己一七○的身高深感自豪。与大多数的男人相处时,她基本上是处于平视或稍稍仰视的角度。有时甚至还要俯视。但这个男人却需要她的头抬成四十五度角。
他大概三十岁左右。李斯洛猜测着,一边让视线顺着他结实的脖子,缓缓而下。
他有着一副宽阔的肩膀。一件久经水洗而显得十分柔软的灰绿色t恤衫紧贴着他壮实的胸膛——李斯洛努力控制着自己发达的想像力,不要去想像那t恤下面会有什么样“美景”,却仍然不自觉地咽了一口口水。
一条深绿色宽松长裤裹着他那两条长得不可思议的腿,裤脚则以电视里常常能看到的军人的方式,紧紧地束在一双黑色越野短靴里。
这男人应该出现在山林中,或者是战场上,而不是这个吵闹的机场里。李斯洛想。也许,再在脸上画上几道伪装油彩,或是把衣服换成盔甲,那就更适合他了。
一个“rambo(兰博)”。
一个“achilles(阿喀琉斯)”。
一个沦陷在都市里的黑色战士。
虽然不喜欢动作片,却对肌肉男十分着迷的李斯洛暗想。
第二章(下)
文攸同缓缓站起身。
谁说“李斯洛”就一定是个男人的名字?显然,眼前站着的绝不是个男人。
他的目光扫过那女人脚上穿着的拖鞋式绣珠高跟鞋。
这女人有着一双与她身材不相衬的小脚。他在心里丈量着她的脚,视线缓慢地爬过她的小腿。他突然发现,眼前这双修长的小腿正毫无遮拦地光裸着——这位白领丽人竟然并没有穿现代职业女性所必备的丝袜!
在机场大厅明亮的光线下,她的肌肤与文攸同拥有的一块羊脂玉石一样,呈现出一种晶莹的、半透明的质感。
文攸同的手指微微一痒,他好想伸手去摸一摸那白皙肌肤,看看它是不是像他所想像的那样细腻温润——然而,如果他真的这么做了,只怕会被“请”进警察局。
他不由捏紧拳头,微微后退了半步。
女孩的身材很好,凹凸有致,纤侬合度。那身看上去就很昂贵的粉红色套装也完美地衬托出了这一点。
文攸同的视线快速地扫过她的细腰、丰胸,只在她锁骨间诱人的凹陷处稍稍停留了一会儿,便越过那象芭蕾舞演员一样挺直而修长的脖颈,移到她的脸上。
这女人有着一个微微上翘的尖下巴,嘴唇线条清晰而饱满,并且被亮亮的唇彩点缀得备显温润。鼻梁小巧挺秀——遗憾的是,对于她那张瓜子脸来说,略嫌短了些,文攸同挑剔地想——和那抹着唇彩的嘴唇一样,她那双黑白分明的杏仁状大眼睛也经过精心的修饰。在眼睛上方,还涂抹着精致的粉红色眼影。
为什么上帝给了女人一张脸,她们又要给自己另外再造一张?这是一个千古迷题,前人没有解开,文攸同同样也解不开。不过,他讨厌女人化妆,十分的讨厌。他认为这从根本上体现了女人虚伪的本性。
化妆正是她们善于欺骗的外在表现。他冷漠地想着,视线无意识地落在她的嘴唇上。
李斯洛的嘴唇线条清晰,上唇略薄,下唇却异常的饱满。那饱满的下唇中央微微有些凹陷——这是一张适合亲吻的性感嘴唇。
这个念头刚刚产生,他便感到嘴唇上一阵清凉,仿佛他真的亲吻上了那张引人遐思的嘴唇一样。
他微微一惊,赶紧将视线调离,落到她那头略显凌乱的微卷短发上——他认得出来,这种“精致的凌乱”不经过高级美容院的名家圣手几个小时的努力,是打造不出来的。它们所追求的,正是那种仿佛刚刚被爱人的手拨弄过的性感效果。
对于他来说,它的效果很明显。
太明显了。
也许,真是太久没有女人了。自从与上一任女友分手后,就一直保持着独身状态的文攸同暗暗苦笑。他仿佛又听到哥哥的声音。文辙同曾经说过,从生理卫生角度来看,这种和尚似的生活对于正值壮年的他来说是不正常的。
然而,再怎么不正常,也不至于对某个初次见面的人产生这种不甚礼貌的“绮思”。而且还是一个他向来避之唯恐不及的“白领丽人”——肯定是一路顶着毒辣的太阳过来,被晒昏了头了。文攸同自嘲地想。
“李……”
文攸同意外地发现他的声音有些奇怪的嘶哑,于是清清喉咙,重新开口。
“李斯洛?”
李斯洛犹豫了一下才答道:“是的。”
这个男人的声音与他的相貌一样的,充满了男性张力。
但,以枯坐在热浪里半个小时的代价来看,这点男性魅力似乎并不能抵消她的怨气,她最终还是忍不住抱怨了一句:“你迟到了。”
这句带着指责意味的话引得文攸同高挑起左边的眉毛。
又一个颐指气使的都市丽人!他暗自叹息着,他似乎永远都不会学乖,永远都受着一些他所承受不起的人的吸引。
文攸同垂下眼皮,目光懒懒地从迷起的眼缝间瞥向李斯洛。
“我相信,机场外就有一路班车直达君子岩。”
“什么?”!
李斯洛眨眨眼,不解地望着那双不怀好意的眼睛。
“意思是,如果你等不及,完全可以坐班车,不必等人来接。”
她惊讶地张大眼睛,这男人好嚣张!迟到这么久,竟然还说这种风凉话!
李斯洛向来讨厌与人分争,但更讨厌让自己吃亏。她挺直身体,以所能表现出来的最傲慢的姿态抬高下巴,目光从鼻尖处扫向文攸同,将他从头到脚地打量了一番,然后一掀唇角,冷冷地说:“那你不就闲着没事做了吗?”
文攸同又是一挑眉。他想,他要找的女人应该是温顺的、温柔的、没有爪子的,绝对不该是这种武装到牙齿、从来不肯吃一点亏的女强人。
他低头看看放在李斯洛脚边的行李箱。箱子上装饰着一朵眼熟得不能再熟的花。这代表着皮箱的不菲价格。
向来只崇尚实用,反对一切名牌的文攸同不由冷哼一声。又是一个喜欢浮华的世俗娇娇女,白白糟蹋了这样一身好肌肤。
他遗憾地瞥了一眼她那裸露在外的手臂。
“你的行李?”
“是的。”
“你打算杠着它爬山?”文攸同不由又挑起眉。
“爬山?我为什么要爬山?”李斯洛瞪着他那不停跳动着的眉。 “君子岩是远近闻名的攀岩基地,除了爬山的,没有人会对那种地方感兴趣。”
“不,我不是去爬山。我只是去君子岩找个人而已。”
文攸同的好奇心难得发作了一下,随口问道:“找谁?”
“找……,我相信你不会认识的。”
李斯洛想起盛世的话。
文攸同怀疑地横了李斯洛一眼,眉头又是一动,然后冷冷地嘀咕:“随你。”话音未落,便提起她的行李箱,大步向飞机场大门走去。
他突然的动作让李斯洛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她连忙一路小跑地跟了上去。
第三章(上)
出了机场大门,文攸同大步流星地直奔那辆破旧吉普车而去。
李斯洛很想依照自己那悠游惯了的步伐前进,却又担心在这人潮中失去那个男人的踪影。如果她跟丢了,她相信,他可不会那么好心回头来找她。
于是,迫于无奈,李斯洛只得迈着被窄小的真丝裙和那双虽然漂亮,却行走不便的高跟鞋所限制的小碎步,辛苦地追随在文攸同身后。
她不由有点后悔,不该听从江岸秋的建议,把自己打扮得像是要去出席奥斯卡颁奖晚会一样。她早该听从她的直觉,穿着放在行李箱里的牛仔裤才是。
自从听说她要出平生第一次差,她的两个好朋友——更确切的说是“损友”——韩路野和江岸秋表现得比她还兴奋。她们倾其所有,用她们所能找到的高档物品,硬是将她改造成一个连她自己都快认不出来的白领丽人。她们的理由是,没有人会认真看待一个不修边幅的小女生,所以她必须把自己装扮成成熟干练的白领丽人。就算骨子里不是,至少门面上要像。不然,会让大名鼎鼎的天翼小看了她。
天翼会不会小看她,李斯洛不知道,不过,她却敏感地察觉到眼前这个壮汉是有些看不起她的。
这男人也太自我了!李斯洛一边努力跟上文攸同的步伐,一边不满地瞪着前方那个宽厚的背影。他不仅长得像古代黑战士,连臭脾气也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