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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怠鸟的爱情 佚名 5003 字 4个月前

,不屑于正眼看女人的那种。

“真是一个粗人。”她无声地嘀咕着。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至少他还有那么一点点骑士精神,知道帮她提行李。李斯洛可不敢想像自己一边拖着行李,一边追着这个“肌肉男”到处跑会是什么样的场景。

突然,“肌肉男”站住。

李斯洛毫无防备地一头撞上他的后背。她连忙刹住脚。

“怎么了?”

文攸同回头看了一眼她,身体往旁边一让,摆着头道:“上车。”

李斯洛抬头一看,不由地愣住了。

在她眼前,停放着的是一辆老式的军用吉普车。她很轻易地就能想像出车上架着一挺机关枪的模样。而且,在她看来,这车至少曾经经历过第二次世界大战。说不定,一战它也有参加!

吉普车的车盖上布满了伤痕,这些伤痕经过雨水的浸泡,已经染上了不同深浅的锈色,与原先的绿色夹杂在一起,倒是挺像漆了迷彩色的。

车门上也满是一些来历不明的坑洞。

李斯洛注意到,在挡风玻璃的右上角,还有着一个很象是枪眼的小洞,洞的四周布满了蛛网似的裂纹。

不过,似乎它的性能还不错。至少能结实地驼起后面座位上那一大堆的油桶、绳索之类的杂物,以及一块形状奇怪的大石头。

李斯洛好奇地看着那块石头。她曾听说过有人把大石头放在船舱里用来压舱,难道这车也需要压舱石?还是它本来就是水陆两用车?

文攸同把行李箱放在那块大石头旁边,用手摇了摇,确定它不会在半路上给他添什么麻烦,这才向翱缌艘徊剑嗌碜底印

他弯腰从手套箱里掏出墨镜和帽子,一边戴上一边偷眼打量着李斯洛。他预期会看到一脸的嫌恶,却意外地发现,她竟像个孩子般的满怀好奇。

他打开另一侧的车门,等待着她上车。

李斯洛试了几种方法都无法在不提起裙摆的情况下优雅地爬上座位。她瞥了一眼那个男人。很显然,他不打算插手,而只是等着看她的好戏。

李斯洛决心不让他看热闹。于是,一横心,粗鲁地撸起裙摆,露出半个大腿,这才爬上了吉普车。

这一回,是文攸同想要吹口哨了。这女人的腿还真不是一般的漂亮,白皙是他早就注意到的,而修长与匀称,则是最新的亮点。

一路上有这样一双美腿打岔,应该不会太无聊。他轻浮地想着,一边扭动钥匙发动汽车。

李斯洛还没整理好裙摆,那男人就发动了车子,害得她差点儿从那只凸凹不平的座椅上摔出去。她不禁不满地横了他一眼。

文攸同将车拐出车位,忍不住又偷瞟了一眼她那美丽的大腿——真可惜,这会儿它们已经被裙摆给遮住了。

“对不起……”

他镇定地收回放肆的目光,看着李斯洛。

“能拉起车蓬吗?太阳这么烈。”她要求着。虽然已经进入秋季,这太阳却仍然保持着夏天的热情。

文攸同看看女孩头上架着的时尚感十足的粉红色太阳眼镜,又瞥了一眼那件漂亮的无袖真丝衬衫,再回头看看后面压在车蓬上方的大石头和一大堆杂物,心底权衡了一下,答道:“不能。”

他猛地一打方向盘,车子飞出停车场。

“到君子岩需要多久?”

趁着音响里那个声嘶力竭的歌手换气的空档,李斯洛问道。

出了机场,还没等车子拐上高速公路,文攸同就立刻打开音响,并且把声音调到最大。音响里,一个不知名的歌手用含混不清的英文在嘶吼着——不知道是因为那个声音实在是开得太大了,大到失了真,还是原本就是劣质音带,那个歌手到底在唱些什么没有人能听得清楚。

歌声再次响起,李斯洛分明注意到那个男人也畏缩了一下。这更证实了她的猜想。她认为,他之所以把声音开那么大,就是为了阻止她跟他说话。

但是,眼见着这辆早该进回收站的破吉普车把他们拉上高速公路,拉离人群,路面也由六车道渐渐变成盘山的羊肠小径,李斯洛觉得自己不能不开口了。她甚至已经开始怀疑是不是上了贼车。

她有些太晚地想到,她应该在机场就问清楚这个男人叫什么名字。至少,她该留下一个信息表明她是跟什么人走的。

“你说什么?”

文攸同大声吼着,抵抗音响里的噪声。

“我问,到君子岩需要多长时间。”

李斯洛伸手关上音响,用正常的声音又说了一遍。

文攸同横了她一眼,不情愿地回答:“两三个小时。”

“两个小时还是三个小时?”

李斯洛锲而不舍。

“三个。”

文攸同的下巴微微蠕动了一下,似乎是在默默地诅咒着什么。他伸手打开音响,顿时,吵杂的音乐又塞满耳际。

李斯洛气闷地瞪着那个男人,而他却无动与衷,双眼直直地盯着前方的路。

前方的路面,在九月的阳光下蒸腾起一层雾气,那路就象是飘浮在雾气中的黑色缎带一样,在群山间缠绕。

李斯洛挪动一下身体,将被太阳晒得微微有些发疼的手臂往挡风窗框那有限的阴影下藏了藏。她再一次后悔不该穿着这身套裙,这无袖衬衫对阵秋老虎的余威,可是一点胜算都没有。唯一值得安慰的是,一路过来,路两边不断闪过的树木能不时地为她提供一点阴凉,让她偶尔能避开一两秒烈日的荼毒。

她扭头羡慕地看了一眼那个男人的帽子和看不见双眼的墨镜,不禁埋怨起自己。其实,她至少有五副太阳眼镜,却不知道为什么,偏偏选择了这么一副华而不实的粉色墨镜。她把它拿下来,愤恨地瞪着。它一点儿都没起到遮阳的效果,害得她的双眼在这烈日下已经开始有些发花……

突然,吉普车一个急刹车。李斯洛的头“嘭”的一声撞上挡风玻璃。

“怎么……”

她的话音未落,一顶帽子便扣在了她的头上。她惊讶地扭过头去,发现那个男人头上的帽子已经不见了。

她下意识地伸手摸摸自己头上的帽子。

文攸同并没有看她,只是扭过身去,伸手从后座上拉过一件外套,往李斯洛身上一丢。

“穿上。”

他命令道。不等话音落地,车子又突兀地起动,害得李斯洛的头再次撞到。这一次,幸好是撞在柔软的座椅靠背上。

李斯洛恼火地瞪着文攸同。她犹豫着是否要照他的命令行事。但常识告诉她,不听话的后果只会是她被晒伤。她只得咬着牙穿上那件外套。

外套有点厚。不过,被焐出汗来总比被晒伤强。

李斯洛仔细地裹好同样被晒得通红的膝盖和大腿。外套象一个安全的茧,将她藏在其中,她不由舒服地叹了一口气。

突然,她意识到那个男人正在用眼角的余光看着她,便回瞥了一眼。

文攸同立刻调转视线看向大路。

李斯洛好奇地看着他。

说实话,他引起了她的兴趣。

李斯洛有个怪癖。她喜欢研究人,特别是这种表现矛盾的人。

她打量着他。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他不顾她是否能跟上他的步伐而横冲直撞,却体贴地帮她提着行李。不肯拉上车蓬,却又把帽子让给她。一路上不肯跟她交谈半句话,却留意到她快被晒伤了……

她的视线落在他搭在方向盘上的手臂上。

那手臂上的肌肤经过烈日暴晒,已经象老牛皮一样的黝黑发亮。在这黝黑的肌肤下,那结实的肌肉随着动作而流畅的运动着,显出清晰的线条轮廓。一层薄薄的汗水正覆盖其上,使得那长长的汗毛顺贴在肌肤上。

李斯洛的心脏突然不规则地跳了一下。她强烈地意识到,身上穿的这件外套曾经也裹着他的身躯……她连忙调转视线看向车外。

车外,仍然是山。

山、山、山……吉普车转过一个山弯,又一个山弯……

一开始,李斯洛还很有兴致地看着这初秋群山丰富多变的色彩,以及她这个来自平原地区的人很少见识的七弯八绕的盘山公路。但,在走了近两个小时之后,这除了山还是山的单调景色就使得她的注意力再也无法集中起来,甚至连那噪声似的音乐都渐渐地隐去……

第三章(下)

文攸同关上音响,转头看了一眼李斯洛。

她睡着了。那细软卷曲的头发又落下来,覆在她那象孩子一样饱满的额头上。文攸同不禁胡思乱想,不知道她以后生的孩子会不会遗传到这样可爱的额头。

这个女孩似乎要比他所认识那些的都市女孩来得可爱一些。至少她的话不多,而且,也没有抱怨个不休。甚至,几乎快晒伤了都没有听她抱怨一句。

他又瞥了一眼那女孩。

此刻,李斯洛已经在睡梦中蹬掉了凉鞋,两条修长白皙的美腿正蜷缩在他的冲锋衣下,一只秀气的小脚则横过座位,抵着他的大腿。

文攸同低头瞥着那只脚。与她那精致的妆容不同,她的脚上没作任何修饰,素净得一如孩子的脚。而且,她的脚趾也像孩子的脚趾一般,圆润可爱,甚至同样带着粉嫩的婴儿肥。

她不仅有一双美腿,也有一双很漂亮的脚。

看着那玲珑可爱的脚趾,文攸同的小腹竟出乎意料地微微抽搐了一下。他忙调回视线,不自在地移动了一下身体,躲开那只脚,更加专注地开车。也许,真到了他该再找个“伴”的时候。

是突然的宁静惊醒了李斯洛。她睁开眼,发现那个男人正盯着她看。

她茫然地眨眨眼,看着眼前那双象井一样乌黑深邃的眼眸。有一瞬间,她以为自己掉进了一个神秘的时空隧道。

文攸同没有料道她会突然醒来。在与她四目相对的那一刻,他清晰地感觉到一种震荡。

女孩的眼色并不是纯黑的,而是浓浓的咖啡色,并且带着一种似曾相识的诡异光泽。这双眼睛在并非全是睫毛膏造就的、浓密而修长的睫毛衬托之下,显得神秘而不可猜测。

“你在看什么?”

李斯洛的意识犹未完全清醒,喃喃地问道。

她的问话惊醒了文攸同,他连忙收敛起起伏不定的心神,吐掉嚼了一路的口香糖,借着低头包裹口香糖的机会调整好自己。

“到了。”

他把包着口香糖的纸塞回牛仔裤的口袋,自顾自地下了车。

李斯洛茫然地看着文攸同下车,犹自在梦境中挣扎。凡是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是那种需要“预热”的人,在刚刚睡醒的五分钟之内,她的智商接近于零。

“啊?到了?”

她无意识地重复着他的话,抬头看着前方。

前方仍然是山。

那山和过去的几个小时里她所见过的山没有什么区别。至少她认不出它们有什么区别。

就在她回头寻找文攸同踪迹的时候,她发现了区别所在。

原来,他们停在公路旁的一片狭长空地上。在他们身后,还停着一溜空着的大小车辆。

李斯洛转头看看她这边的车门,车门紧贴着山岩。她大概估计了一下距离,如果打开车门时小心点,应该不会撞上山壁。

不过,她想,就算撞上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车门上早就已经是伤痕累累了,也不在乎她再给添上一道。

李斯洛又扭头看看那个沉默的男人——他正埋头在后车厢里整理东西——这才撩起裙摆下了车。

此时,天色已经开始昏暗。夕阳藏在远方群山的背后,将天际的云朵染成一片片深浅不一的红色。 李斯洛着迷地看着那由粉红到深紫渐变的云层。长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看到晚霞。在都市的高楼间,能偶尔看见一块象样点的蓝天白云都算是件很幸运的事情,何况是这么一大片的蓝天彩霞……

她痴痴地望着天际,踱到车头前方,正想掏出手机来拍个照,突然,一个女人的声音响了起来。

“终于到了,你们。”

李斯洛一扭头,惊奇地发现一群年青人仿佛从地底下冒出来似的,向他们涌了过来。

为首的是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

李斯洛眨了好几下眼睛才确定自己没有看错,那女人的头发被染成一种奇怪的粉紫色,简直可以媲美天边的晚霞。并且她还烫着一个上世纪七十年代曾经流行一时的具有嬉皮风格的爆炸式发型。远远看去,这怪异的发型就象是顶在头上的一顶毛茸茸的粉紫色毛线帽。

同时,这个发型也使得那女人的娇小身形更显矮小。

那女人横过马路,冲着文攸同凶巴巴地吼道:“你的手机怎么又关机啦?不开机你带着它干什么?”

这女人有着一副与身材不成比例的大嗓门。李斯洛立刻认出这个声音,她应该就是曾经在电话里联络过的旅馆老板娘王燕。

电话里,王燕的声音爽朗而洪亮,害得李斯洛一直把她想像成一个高大健硕的女人。如今一看,却只是一个身高还不到一六〇的小个子女人。

她不禁有些奇怪,如此娇小的身体里怎么可能发出如此洪亮的声音?

文攸同也在心里发出同样的疑问。 他由眼角瞥了一眼他嫂子,转身走到车尾,一边帮着那群来卸货的小伙子们解着绳索,一边嘀咕:“又不是我要带着手机的。”

“要你带手机就是为了方便联络用的,你关机还联络个屁啊!”

王燕双手叉腰,不依不饶地冲着文攸同的背影吼着。一转身,又换成笑脸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