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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哗里哗啦!哐里哐当!劈里啪啦!
一片混乱的茶楼中,无数人在集体斗殴,俗称“干群架”。
这时候,平地一声炸雷,手执一把奇异长剑的少女突然横空出世,出现在众人中间。众人惊讶的同时,全场有一秒钟的停滞,接着便又继续开始鸡飞狗跳锅碗瓢盆乱飞。
“都给我住手!”被藐视的红衣少女怒然,手举长剑中气十足的大吼一声。
群殴的众人又是一愣,停住手中动作。
“手抱头,靠墙角,蹲下!”少女用剑锋指着众人道。下一秒,一把匕首便冲着她急速飞来,少女赶紧闪避,口中咒骂:“反了你们,胆敢袭击朝廷命捕!”不过她的声音淹没在了一片嘈杂的打斗声中。
少女无法,只得拔剑冲上前,三两招制服一人,再用一个破碗敲晕另一人,可是,现场最起码有上百来号人,虽然她自认为自己天下无敌,武功一流,但实际混战中,她还是不一会儿就觉得体力不支,且情况愈加混乱,她这才不得不承认自己八成是搞不定了,正打算回去搬救兵,却发现居然有人早就将茶楼的门窗都锁了!
这回是想出也出不去了,少女无法,只得边顽抗边找个地方躲躲,恩?那边有个桌子!桌子!很好!
刚趴到桌子底下,她就发现,混乱的人群中怎么多出来一个年轻的白衣男子?!
只见那白衣男子负手而立,正看着斗殴进入白热化的众人,他面色白皙,却过于苍白,嘴唇更是毫无血色,身形微瘦,一身上下虽有绝美非凡的气质,却始终让人感觉过于文弱,那白衣男子右手执一把白玉笛,好在大家打得正起劲儿,似乎还未有注意到白衣男子。
呀!定是刚才没能逃出去的百姓!少女冲那白衣男子大使眼色,想示意他趁众人还没发现的时候赶紧趴下,以免被误伤。
奈何那白衣男子就是看不见,少女心下大急,看着远处白衣男子那副文弱书生的模样,一股热血冲过脑门,她自觉肩负的保护百姓的责任高过了自身的安危,于是桌下的少女咬咬牙,冒着被砍翻的危险一下冲到白衣男子身前。
这边,白衣男子正漠然的看着众人,绝美的面容渐渐渗出森寒的戾气,他嘴角突然扬起一抹似有还无的嘲讽笑意,执白玉笛的右手正要动,却发现眼前突然跳出一个红衣娇憨的少女来,白衣男子不知她要干嘛,竟有些一愣。
少女一把抓住白衣男子执白玉笛的右手,将他死活往一边拽,嘴里还不停自言自语道:“快快快,这儿危险,你跟着我。”白衣男子愈发的不明就里,竟也忘了反抗,只生生被她拽着躲到一边。
“你这样站着太危险了!”少女猫着腰继续藏于桌下,抬头见眼前这白衣男子站得挺直,不禁一把将他拉下,白衣男子有些郁闷,从没人敢如此对他!此女还真是粗鲁!
二人并肩蹲在桌子底下,白衣男子只听这红衣少女道:“你别怕,有我呢,我会保护你的。”他闻言,微微一怔,神情微动,竟也忘了站起身,跟着她一同蹲在桌下。
桌子外面,众人激战正酣,白衣男子再次回想到少女刚才那番话:“你别怕,有我呢,我会保护你的。”
……
他心下一动,不禁微微侧脸,见身旁的少女绯衣桃面,娇憨可人,一双明眸定定的看着前方,黛眉紧皱,她的手此刻还紧紧的拽着自己的手,虽然口口声称要保护自己,可是她那白皙的小手心却正不断的冒着汗,白衣男子心下不禁莞尔不已,面上的戾气全无,竟是如月般绝美……
* * *
一间不大的牢狱。
白衣男子绝美的脸,掩映在昏黄的光晕下,苍白的唇色被染上了淡淡橘黄,他冷冷看着眼前蜷缩颤抖的众人:这些人,竟能在他手下多活了些时日,待回去的时候,朱棠怕又是可以借题发挥了。想到这里,白衣男子的嘴角拂过一丝不屑的笑意,随即抽出白玉笛,轻放于唇边,悠扬的笛音倾泻而出,清亮悠远,婉转缥缈,可谓是天籁之音,让人没来由的全身放松,舒适不已。
包作一团的众人不禁诧异,都说醉月楼四个弟子各个毒辣万分,其中更以二弟子萧落尘为甚,手段残忍至极,怎么如今……
还没诧异完,就看见其中一人轰然倒了下来,萧落尘微微抬起眼睑,白皙的指尖在白玉笛上优美的滑过,便是变了曲调。众人还未来得及看那人发生何事,便觉得体内一阵绞痛!接着,于口中不断渗出浓稠的血来……
萧落尘仿佛没看到这幕血腥的场景,白玉笛在他手中愈发的流光溢彩,照着他如月般绝美的面容,他神情陶醉,白色身影翩然而立,乌黑的发丝用一根白玉簪缚住,余下一部分服帖的垂下,在淡淡的黄色光晕下,萧落尘恍若不属于这尘世的笛仙。
然而,这座小小的牢狱中,却上演着仙境地狱两重天。
仅仅是一个牢门相隔,里面,却是一片惨然,狱中众人,窒息着咽喉,呼喊不出,极其痛苦的抓扯着自己胸前的衣襟,直至撕烂也不知停手,仿佛风魔了一般,自己划烂了自己的皮肉,将手指掐进肉里,伸进身体里,抓出自己的内脏,心、肺、肠……
不多时,牢狱中便没了声息,只有地上浓稠的血液慢慢聚集,渐渐聚成了黑色,整个牢狱中一片浓重的、腥甜的嗜血气味。
萧落尘一曲奏毕,方才优雅的放下白玉笛,他看着满地的内脏和尸体,漠然摇头,自语道:“不能听完这首曲子,很是可惜。”一股黑血慢慢淌过石缝,渗到他纯白无暇的靴边,萧落尘蓦然跳开,才不至被沾到污血。他皱了眉,右手微抬,从白玉笛一端顿时飞出一根极细的银线来,迅速扯下一个尸体的头颅,随即银丝将那头颅切成两半,脑浆如豆腐般溅开……好似这才解了恨一般,萧落尘方满意的离开了。
第二章
上一章让你很晕么?没有关系,现在我们的故事才正式的,从头开始。
远远的山坡上,迎风站着一位妙龄少女,绯衣夺目,光彩照人,风扬起她乌黑漆亮的长长发丝,她明丽的双眼看着远方,身后,是大片大片的枯叶萧索而下,天地间一片怆然。忽然,寒光闪过,是少女手中慢慢出鞘的长剑,这绝对是一把旷世好剑,透明的剑鞘中,只见那慢慢被抽出的细长剑身幽幽发着淡蓝色的光芒,让人不寒而栗。
一声震彻天地的悲鸣,长剑瞬间完全脱离剑鞘,同时,少女红色的身影从满地荒草的坡上掠起,在空中挽出几朵幽蓝色的华美剑花来,接着只听见一声惨叫,红衣少女轻盈落地,手中长剑潇洒的指向前方,脸上的神色无不骄傲,娇憨可爱的声音凌厉响起:“还敢顽抗,你招是不招!”
“旺财!旺财!”半山坡上,一位老汉气喘吁吁的边爬边喊,后面跟着一个急匆匆的年轻村民。待爬上了山坡,老汉登时涨红了脸,扑上前去,抱住红衣少女长剑所指的那只在地上颤抖不已大黄狗,悲鸣道:“我的旺财啊!造孽啊!真是造孽啊!”那狗在老汉的怀中也“呜呜”悲鸣控诉,好似受了极大委屈一般。
这时候,那少年村民赶紧拉住一边傻站着的红衣少女,一脸尴尬的上前:“王老爹,真是对不住,我这妹子……”
老汉怨愤的狠狠瞪了二人一眼,对那红衣少女恶道:“要是再敢折腾我家旺财,我这把老骨头就跟你拼了!”老汉说罢,抱着受惊不小的大黄狗旺财颤巍巍的下坡去了。
“我说娥啊……”那年轻村民这才一脸无奈的转向红衣少女,正要开口却被她柳眉倒竖的打住:“鹅你个头啊!说了不许这么叫我!”红衣少女说完,撅撅嘴,跺跺脚,提了剑头也不回的飞速下了坡,年轻村民一脸无奈,只得跟上。
二人下了坡,便进了一个村子。此村名曰长寿村,长寿村远离世俗,粮食自己种衣服自己做,要吃肉就打猎,要吃鱼就下河,这种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让这个悠然小村基本处于与世隔绝的状态,村里众人怡然自乐,并不热衷于与外界交往,几代下来,这里俨然成了世外桃源。
红衣少女前脚刚踏进村子,众人后脚便开始慌忙的将自家鸡鸭猪狗什么的往家赶,少女见状,更是蹙了眉,气鼓鼓的往家里走去,年轻村民在后面跑得气喘吁吁:“娥啊!等等我!娥!”少女顿时恼羞成怒,一下转身拔剑便抵住那年轻村民的咽喉:“你再叫!你再叫试试!”
那年轻人赶紧告饶:“好好好,我不叫了,不叫了还不成么。”
旁边有大婶笑道:“哟,二狗子,这都还没成亲呢,就怕媳妇儿怕成这样啦?”
那年轻村民听得一阵憨笑,伸手挠挠脑袋,倒是羞红了脸,不好意思的低下头,红衣女子见状,却更恼了,雪白的贝齿咬着如樱桃般的下唇,怒意让她的脸上有了一层淡淡的红晕,却更是显得娇俏可爱,她一跺脚:“谁是他媳妇儿!我才不是!”收了剑,匆匆跑回了家。
红衣少女,姓常,父母皆是这长寿村里普通的村民,年过半百才喜得这个一个千金的二人,对这个来之不易的女儿自然爱不释手,视若掌上明珠,光为她这名字就茶饭不思的想了三个月,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取名——常娥!
常娥气鼓鼓的一脚踢开家门,摔了剑便坐到家里头生闷气,常老汉见状,立刻上前抱起剑来,左瞧右看确定没被她摔坏,才放心,上前哄道:“是谁又惹到我们家小娥了?”常娥的母亲常大娘在很久之前就已经过世,之后常老汉便愈发的宝贝起这个女儿来,虽然是一般山野人家,但常娥从小被宠溺的程度,绝不少于城里的千金小姐。
常娥鼓着腮帮子不说话,常老汉又逗道:“是谁惹到我家小仙女儿啦!”常娥一听,这才露出娇俏一笑,随即拉着常老汉的手臂撒娇:“爹,谁说我要嫁个二狗那傻小子了?”
常老汉故作疑惑道:“不嫁二狗子,那我们家小仙女儿要嫁给谁呢?”
常老汉此言绝对有道理。在长寿村,最优秀的少年莫过于张家二狗子了,慢说人长的最是齐整,还能打得一手好猎,力气也是全村小伙子里头最大的,就说他胸前那几块壮实的肌肉就不知迷死过多少长寿村的妙龄少女,能嫁给二狗子,是全村姑娘们的心愿。当然,能配得上如此杰出青年的,自然只有村花常娥了,长寿村里人人都认为常娥一定是二狗子的媳妇儿,二狗子自己也不例外,于是常娥家的野味从来都没断过。再来说说咱们的村花常娥,自落地就粉雕玉琢,好似投错了胎天生就不该属于这长寿村似的,并且还越长大出落得越水灵,跟这长寿村里的姑娘愈发的不同,光看她那精致小巧的五官就不是人人能有,跟这长寿村的姑娘们,差距了不是一点点,而是十万八千里。
很多年前,常大娘还没去的时候,长寿村的村民们就最喜欢跟常家二老打趣:
这个说:“我说常老汉,这女娃儿可是你生的哟,莫不是你家那口子偷人生出来的吧!哈哈!”
那个接道:“偷人也生不出哟,除非常大娘你能偷个俊俏的白面儿书生,不然,也生不出这样的女娃儿呢!”
常家二老对此从不生气,只抱着粉嫩的常娥乐呵呵道:“你们就尽管嫉妒吧!咱们家是常娥,广寒宫的仙子哩!”
* * *
“爹!我不管,反正我是不要嫁给二狗子的!”常娥不高兴的撅起嘴巴,这是她用惯了的撒娇之法,她知道,只要如此,常老汉定会万事都依了她。
谁知这回她却想错了,常老汉并没过来哄她,只道:“小娥大了总是要嫁人的,爹看二狗子这娃儿就不错!”
“什么不错,我不喜欢!”常娥皱眉,自己的夫君,一定要是个大英雄,不是抓野兽,而是抓人!
在许多年前,恩,貌似也不是很久,总之,是小常娥还扎着翘翘的两根羊角辫子的时候,常老汉带着她唯一的一次去城里头,买花儿戴!
那天天气很晴朗,处处好风光!蝴蝶儿忙着蜜蜂也忙……总之,那是美好的一天,直到,